服务方式
1. 进展反馈
凡有实质动作,均有反馈。会见之后,告知在押人员的身体、情绪与陈述要点;阅卷之后,告知证据情况与风险判断;与办案机关沟通之后,告知沟通对象、我方意见与对方回应;提交法律文书之后,告知文书要点与提交时间。
开庭之后,告知庭审情况与下一步;判决之后,告知结果、依据与是否上诉的评估意见。强制措施变更、罪名调整、管辖移送的,在获知后一并说明变化与影响。每次反馈均留书面记录,归入案卷,可供查阅。
2. 提前告知
| 事项 | 具体做法 |
| 服务内容 | 委托前书面明确:服务范围、办理阶段、交付清单、团队配置 |
| 服务过程 | 每次会见、每份文书、每个程序节点均有记录并同步 |
| 服务价格 | 明码标价、书面约定、可分期;费用有依据、有清单、有票据 |
| 重大决策 | 认罪认罚、辩护方向、是否上诉等事项,说明方案、风险与后果后由您决定 |
3. 家属协助
刑事案件中最易被忽略的是人。下列事项不在委托合同的必办范围内,本所仍予办理。
· 关注在押人员身体健康,必要时协助申请取保候审或保外就医。
· 遇不当对待、失实通报或失实报道,依法维护其人格尊严、名誉与隐私。
· 协助处理涉案资产保全与处置、子女就学等家庭事务,并为家属提供情绪支持。
· 自首次咨询至结案后,专属客户经理持续提供联络支持。
4. 负面清单
下列行为本所一律不做,便于您判断可托付的范围。
· 不承诺结果。任何“保证取保”“保证无罪”的表述,均非本所立场。
· 不私下收费。所有费用由本所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开票。
· 不代您向办案人员送礼、疏通或打点,亦不推荐自称“有渠道”的中间人。
· 未经您同意对外披露案情,不接触与案件无关的第三方。
· 不在您焦虑时催促决定。重大选择,本所提供方案与风险说明,并预留考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