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律师:追责制度管得住法官的底线,却唤醒不了法官的悲悯
2026年10月21日,最高法公布了《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然而追责制度管得住法官的底线,却唤醒不了法官的悲悯。
一、 制度能防住办错案的底线,却治不好“看不见人”的麻木
如果你是一名法官,在审判席上一坐就是十多年。你见过可怜人说谎,见过坏人装无辜,还见过当事人哭完之后翻脸不认账。久而久之,你的心,会变硬吗?
你可能不是故意判错,更不可能收钱。但当你看到一份明显不可信的辩解时,你可能已经听不进去了;遇到拿不准的案子时,你也只求自保、按最机械的法条去判了。慢慢地,这就变成了职业的麻木、偏见与保守。那这些问题,靠追责能解决吗?
10月21号下午,最高法出台了《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第一部系统规范法官等法院司法人员办案“什么时候追责”“什么时候不追责”的专门文件。简单来说就是:故意违反审判职责的,追责;有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追责;情节轻微、积极挽回损失的,免予追责;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办案有瑕疵但不影响裁判正确性的,不予追责;依法履职、专业判断、客观原因导致改判的,不得追责。
毫无疑问,这是一套非常严密的防错制度。这个制度,是想防止法官故意或因重大过失办错案。这当然是对的。
但我认为,当下法官最大的问题,不是办错案,而是在办案过程中看不见人。缺少了人的智慧,缺少了人的创造性,缺少了那份悲悯之心,不能“视人为人”。他们通常“就案办案”,看卷宗,走流程,看完就下班,可能对面那个人长什么样都没记住。职业的麻木与保守,就是这么一点点形成的。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很难看到法官的笑容,很难看到他们的体恤,很难看到他们眼里的温情与光芒。他们不是故意判错,也没有重大过失。他们只是没有耐心了,没有“人的味道”了。可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活生生的人,这是制度管不到的地方。

二、困在追责、案海与拉扯之中,自保便成了唯一的本能
为什么法官会变得这么麻木、这么保守呢?
第一个原因,是害怕担责,不敢动用智慧。
哪怕新《条例》写得明明白白——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受法律保护。
可实践中,面对动辄得咎的投诉举报和考核压力,法官的本能是先保护自己。
因为动用司法智慧去作创造性的裁判、去兼顾天理人情,是有风险的;而冷冰冰地走完程序、按最严苛的标准就案办案,是最安全的。
一个整天怕担责的人,又怎么敢走出“安全区”,去释放善意呢?
第二个原因,是案子太多,没空静心体恤。
读懂人的悲欢是需要时间的,可很多法官一年要办几百件案子,一天开几个庭,看几十本卷宗。
在这种节奏下,他哪来的耐心去倾听每一个人呢?
第三个原因,是空间不够,很难保持纯粹。
马克思有一句名言:“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但如果法官判案时,还要考虑上面怎么看、舆论怎么评、地方怎么想,那他就不是在只服从法律,而是在“平衡”各方。
一个被各种力量拉扯的法官,又哪来的空间去展现“人的温度”呢?

三、真正的审判不止于机械量刑,更是在法条与人心间寻找平衡
美国“网红”法官弗兰克·卡普里奥,是一位白发苍苍,面带微笑的老人,对每一个站在他面前的当事人,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耐心。
他问一个因超速被传唤的96岁老人:“你为什么开这么快?”
老人说,是要送63岁患癌的儿子去医院做化验。
在核实了病历、并查明老人几十年从未有过违章记录后,法官撤销了罚单,红着眼眶赞叹了他对家庭的爱与责任。
他还审理过一位背了多张罚单的母亲。在法庭上,这位母亲崩溃痛哭。
法官询问后才得知,她的儿子刚刚不幸遇害,那些罚单,全都是她在奔波办理丧葬救济、处理儿子后事时吃下的;付清所有安葬费后,她的口袋里只剩下了五块钱。
法官当场免去了罚款,温柔地对她说:“你承受的苦难已经够多了,没有人应该再在这个时候去为难你。”
这就是一个优秀法官身上最珍贵的东西——司法的智慧,和对人的悲悯。
为什么我们会这么怀念这样一位法官呢?
因为真正的审判,从来不只是机械地定罪量刑,而是去看见具体的人,看见人的悲欢与苦难。一个充满悲悯与智慧的判决,能够让人在绝望中感受到体恤,从而真正放下戾气,不愿再次走向犯罪。而一个冷漠保守、毫无“人味”的判决,哪怕程序再无懈可击,也只会把人推向更深的对抗。
可惜的是,在我们的法庭上,太少看到这样的从容与温度了。我们的法官太怕担责了,太累了,太被各种力量拉扯了。可法律不是冰冷的机器。法律是人写的,是人执行的,是为人服务的。一个真正好的法官,不是只会背法条的人,而是能在冰冷的法条与温热的人心之间,找到那个让人信服的平衡点的人。而要让法官敢于去寻找这个平衡点,前提是制度得给他们底气,让他们能够真正独立裁判,并得到充分的司法保障。
如果一个法官判案时,脑子里想的不是“法律怎么规定的”,而是“这个案子会不会被改判、会不会追我的责”。那他就会选择最安全的判法,而不是最正确的判法。
四、追责的终极目的不是制造恐惧,而是给“活”的法官留出底气
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写道:“刑罚的目的,不是折磨人,而是阻止再犯。”同样,追责的终极目的,也不是让法官恐惧,而是让法官安心。
这种安心,不是纵容法官犯错,而是让法官不怕依法判案。
因为说到底,我们希望看见的,不是一个只求自保、不敢判错的法官;我们希望看见的,是一个愿意“视人为人”的法官,一个“活”的法官。
他会在判决书里写下“合议庭成员情感上难以接受,但这是唯一能够作出的裁判结果”。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也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
他会在法庭上听完一个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不打断,不催促,让他把话说完。
他会在一个证据存疑的案子里,选择疑罪从无,哪怕这意味着要承受舆论的压力。
他会像那位美国法官一样,在法条允许的空间里,给一个老人和一个母亲,留下一点“人的温度”。
这不是软弱,这是智慧;这不是人情,这是人性。

五、想让法官眼里有具体的人,制度要先看见疲惫的法官
法官,是守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人们心里,法官不只是判案的人,更是智慧与公正的化身。他应该是睿智的、有人性的,是老百姓走投无路时,最后能指望的那一个人。
培根在《论司法》中写过这样一句话:“法官应当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
不办错案,只是最低的要求。而当下绝大多数法官,也并非不愿意把案子办好,谁又想办错案,辜负身上那件法袍呢?但是如果想让法官愿意“看见人”,前提是法官自己也要先被看见。制度要看见他的“压力”,看见他的“疲惫”,看见他也是一个会麻木、会脆弱、会动摇的“普通人”。
新出台的《条例》,确实回应了很多问题。比如明确了改判不等于错案,强化了履职保护,这都在证明,我们的司法正在变得越来越好。
但要让疲惫的法官们真正“活”过来,绝不只是一部新规的事,它需要系统性地去解决。让法官们能够真正远离机械的考核、无休止的案海和各方的拉扯,帮他们分担快让人窒息的压力。
因为法官的尊严,不是不被追责,而是只担该担的责;因为法官的智慧,不是不受约束,而是在约束之下,依然愿意看见人;更因为司法的温度,不在法条里,而在法官真正看见当事人的那一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