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解答】涉黑案里家人被网上追逃,想要自首应该怎么做?

2026-10-21

发布时间:2026 年10月20日

主题方向:涉黑涉恶

发布机构: 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核心结论

“网上追逃”是侦查措施,不是定罪结论。它只说明三件事:案件已经立案,办案机关已经决定拘留或者逮捕,人还没有到案。

想自首,值钱的是“被抓获之前”这个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先被抓获再交代,性质就变成坦白。

自首能不能成立,常常不取决于他愿不愿意去,而取决于三个动作:谁陪着去、从哪里进门、第一次讯问怎么答。到案经过里有没有写清“主动到案”,往往比事后说多少句后悔更有用。

家属能做的是劝、陪、把材料理清楚、动身前把方案定下来;不能做的是包庇、串供、毁证、转移财产,这四件事会把从宽的空间一起做没。

一、家人真正关心的七个问题

以下 7 个问题,来自卓安律师事务所接待这类家属时的真实提问。它们集中在一个很窄的时间段里:人已经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家里人想让他去投案,但不知道这几天该干什么、先干什么、什么不能干。本文按“看懂处境—排好日子—走好当天—答好讯问—说到边界—避开禁区—本地差异”的顺序讲,只说明法律怎么规定、实务怎么做,不承诺任何案件结果。

问1:家人被“网上追逃”,现在到底走到哪一步了?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这三个字背后是三步程序叠在一起。第一步是立案,办案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步是决定强制措施,对他作出拘留或者逮捕的决定;第三步才是上网,把在逃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各地公安机关发现后立即组织抓捕。

“网上追逃”不是刑法或者刑事诉讼法里的正式概念,是侦查实践中的说法。法律上对应的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通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具体操作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要求,已被决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

通缉令与网上追逃,家属容易混为一谈,其实差在两处。

一是对象范围。通缉针对“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网上追逃的适用面更宽,只要已经依法决定拘留或者逮捕、人在逃,就可以上网。二是公开程度。通缉令面向社会发布,网上追逃的信息在公安内部网络查缉比对,不向社会公布。两者带来的后果是同一个:在任何地方被查验身份、被盘查,都可能被当场控制。

还有一件家属通常不知道的事:网上追逃有退出机制。案件被撤销、终止侦查,或者出现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相应的在逃人员信息应当由省级公安机关依法删除。也就是说,这四个字不是终身标签,它会随着案件的处理结果变化。这也是为什么这个阶段请律师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的判断,比急着托人打听更有意义。

实务要点: 先核实三样东西——由哪个公安机关上网、以什么强制措施上网(拘留还是逮捕)、上网的时间。这三项决定了后面的投案安排。

问2:从决定投案到走进办案机关,这几天该怎么排?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很多家属的理解是“劝通了,明天一早就去”。方向对,但少了一个环节:投案不是走到门口就算完成,它要在案卷里留下“自动投案”的痕迹。痕迹留得好不好,取决于动身前那几天怎么排。

第一步,先把“去哪里投”确认下来。

涉黑涉恶案件通常由市级公安机关的专案组或者扫黑办办理,接受投案的单位未必是家属以为的辖区派出所。确认受理单位、办案人、办公地址与接待时间,是整件事的起点。走错门不是致命问题,但会多耗一天,也会让“主动”的说服力打折。

第二步,把该带的东西理出来。

身份证件、家属身份证明、已经收到的所有文书(拘留证、逮捕证、传唤证、查封扣押清单、冻结通知书)、能说明他身份与收入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流水、股权结构)、能说明时间线的材料(出差记录、考勤、微信聊天、行程单)。这些东西不是为了“证明无罪”,是为了让办案人员在第一次讯问时有一个可以核对的基础。

第三步,由律师先与办案单位沟通投案意向。

这一步常被误解成“找关系”。它真正的作用是程序性的:告知对方当事人愿意投案、预计什么时间到案、由谁陪同,请对方安排接收。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避免当事人到了门口无人接收、被当成普通抓捕对象;二是形成时间上的留痕,日后对“是不是主动到案”有争议时,有据可查。需要注意的是,律师沟通不能替代本人到案,自首的主体永远是他本人。

第四步,定日子,并且只让极少数人知道。

时间不宜拖。拖得越久,客观上越接近“被抓获”,从宽的空间越小;四川的量刑细则对这一点有明确体现,下面问7会讲到。同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不是为了神秘,是为了避免有人在中间传话、串口径,把一次干净的投案做成一次有准备的应对。

实务要点: 投案前一晚不要做“最后的安排”。转账、见人、删记录、交代后事,这些动作在事后都会被还原,而且每一件都可能改变案件的性质。

问3:投案那一天,谁陪他去、从哪里进门、第一句话说什么?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这一天的三个细节,直接决定“自动投案”能不能被写进案卷。

谁陪他去。

近亲属陪同是比较稳妥的选择,律师可以陪同到案、在办案场所外等候。不要让同案人、涉案公司的同事、或者所谓“中间人”陪同——前者可能被认定为串供的机会,后者可能本身就是风险。如果家属自己也可能涉案,陪同前要先做一次利益冲突判断,这一点常被忽略。

从哪里进门。

优先到办案单位。人在外地的,可以到就近公安机关投案,由接收单位移交办案单位,这条路径法律上是通的;但“到案经过”最终由办案单位出具,异地投案会多一道移交环节,时间与表述都容易走形。如果确实无法回到办案地,务必在就近投案时讲清楚“我是来向某案投案的”,并要求接收单位制作笔录、出具接收凭证。

第一句话说什么。

说清三件事就够:“我是来投案的”“我叫什么、身份证号多少”“我涉及的是哪个案子”。不要一进门就开始讲案情,也不要先辩解。投案不是辩论,先把“主动到案”这个事实固定下来,后面才有说话的余地。

到案之后有一件事要主动争取:请办案人员在到案经过或者抓获经过中写明是主动到案。这份材料在审查起诉和庭审阶段是认定自首的核心书证,比任何当庭陈述都硬。实践中的争议,大多不是“他到底主不主动”,而是“案卷里有没有写”。

实务要点: 留三样痕——前往办案地的车票或者打车记录、同行人的联系方式、与律师约定投案时间的通话记录。真到了对“是不是被抓的”各说各话的时候,这三样比记忆可靠。

问4:第一次讯问会问什么?家属提前该帮他理清哪几件事?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涉黑涉恶案件的首次讯问,通常按一条固定顺序推进:身份与到案经过、是否聘请律师、家庭成员与社会关系、从业经历、涉案的具体行为(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与被指控组织的关系、个人获利与财产来源、对指控的态度。

家属在动身前能帮上忙的,是把四张表理出来,而不是教他怎么说。

第一张是时间表:他这些年在哪里、做什么、什么时候入职、什么时候离开、什么时候去过哪个项目。第二张是身份表:谁是老板、谁发工资、谁安排事情、他能不能自己决定事情、手下有没有人。第三张是资金表:收入是工资、分红、借款还是往来款,钱从谁的账户出、进谁的账户。第四张是行为表:他本人签过什么字、经手过什么账、到场过几次、动过手没有。

这四张表的作用不是替他辩解,而是让他在讯问时不至于把“记不清”说成“有”或者“没有”。涉黑涉恶案件的指控建立在大量言词证据与电子数据上,一个人的记忆会被细节反复碰撞,前后不一致本身就会成为被质疑的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身份审查要看的就是这四张表能不能互相对上。

有一条纪律要提前讲清楚:不确定的,就说记不清。

“记不清”不是不配合。猜一个答案,短期看是配合,长期看是给自己埋一个前后矛盾的坑。同时也要提醒他,记不清的边界要真实——对确实做过的事说记不清,会被认为是回避。

还有一条更专业的分寸:认事,不等于认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黑涉恶案件里,当事人可以如实供述自己实施的具体行为,同时对“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自己属于哪一档参加者”这类法律定性保留意见,由辩护人在法律适用层面提出。这两件事并不冲突,但顺序和表述需要设计。没有设计过的“全认”,常常把本来可以争的定性一起认掉了。这一层判断,正是前检察官视角的侦查公诉逻辑研判能提供的东西——知道对方会从哪里问、想固定什么。

实务要点: 讯问笔录要逐页看、逐字改,特别是“组织”“领导”“参加”“明知”“听命于”这类定性词。签字之前不改,签字之后再改,成本高得多。

问5:说到什么程度算“如实供述”?涉黑案为什么要多供一层?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一般案件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是把自己的行为讲清楚。涉黑涉恶案件多一层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明确: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同时,对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这一条在涉黑案件里的分量很重。涉黑涉恶案件的指控结构是“组织+个罪”,只讲自己的行为、不讲所知的组织关系与同案人,往往拿不到自首的认定,只能落在坦白一档。而自首与坦白的从宽幅度,差别是明显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自首规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对坦白则按如实供述的程度与阶段分档,幅度明显更窄。

“如实”的边界在哪里,需要说清楚。

如实供述要求的是事实不隐瞒、不编造,不是要求他承认“自己是黑社会”。对事实的陈述与对定性的意见,可以分开:事实部分照实说,定性部分由辩护人争。反过来,为了显得配合而把别人的事揽到自己身上、把不记得的事说成记得,会直接破坏整份供述的可信度——一份前后矛盾的口供,比一份不完整的口供更难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配合、如实供述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同时明确,对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严格把握从宽幅度。这一条对家属的实际含义是:位置越靠上,越不能指望“态度好”换空间,能争的只有事实与证据;位置越靠下,如实供述的价值越实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认定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参加者认定之间那道线,很多时候就是在这种配合程度与参与深度的交叉判断中划出来的。

实务要点: 供述要“三层对齐”——自己的行为、组织关系、财产来源,三者不能互相打架。任何一层为了好看而拔高或者压低,都会在另外两层留下对不上的口子。

问6:到案前哪些动作,会把“自首”做废?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这一类咨询里,家属问得多的是“怎么去”,但真正让案件变坏的,往往是“去之前干了什么”。以下六个动作,每一个都可能把本来能成立的自首做没,或者把家属自己拖进来。

动作一:继续躲,或者换手机号、换住处、住不实名的旅馆。

被抓获之后再到案,性质是坦白而非自首。而且“逃避侦查”的情节会被单独记进案卷,影响的不只是自首,还包括后面的强制措施与量刑。想投案的人,先停下所有躲避动作。

动作二:给他钱、给他住处、替他安排逃跑路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了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家属的身份不是挡箭牌——劝他回来是合法的,帮他躲是另一回事。这条界线,很多家庭是在出事后才分清。

动作三:与同案人串供、统一口径。

这是涉黑涉恶案件里风险很大的一类动作。它可能同时触及妨害作证、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等罪名,而且一旦被发现,当事人原本“如实供述”的姿态会被整体推翻。更现实的问题是:串过的口径,在几十个人的供述里几乎不可能对齐,对不上的部分反而成了新的疑点。

动作四:删聊天记录、格式化手机、销毁账本。

电子数据是双刃剑,但删除只会让它变成单刃。删除行为本身可以被技术手段还原,而“为什么删”会被当作掩饰来解释。正确做法是原样保留,交给律师判断哪些内容需要作为辩点使用。这一块属于鉴定意见审查与质证的常规工作范围,包括电子数据提取的合法性、完整性与同一性。

动作五:转移房产、股权、账户资金。

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处置贯穿侦查、起诉、审判全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四十四条要求对涉案财产进行审查甄别。到案前突击过户、取现、让亲属代持,容易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会让本来可以主张的合法财产失去说服力。财产的账要算,但要在律师指导下算,而不是先动手再解释。涉黑涉恶犯罪涉案财产辩护要做的,正是在案发前把“哪些是合法取得”的证据固定下来。

动作六:找“中间人”去打招呼。

这类案件里,以“能办事”为名的诈骗高发;即便不是诈骗,中间人的行为也可能构成行贿或者利用影响力受贿。花钱不但办不成事,还会在案卷里留下一个新的情节。

实务要点: 到案前能做的只有三件事——劝、陪、备。凡是需要“动手”的动作,先停下来问一句:这一步是帮他,还是害他。

问7:这类情况在四川(成都)本地有什么特点?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有明显的区域性,投案这件事也一样。结合四川近两年的办案节奏,家属需要知道的本地情况主要有五点。

一是追逃是常态化动作,不是阶段性运动。

2026年7月四川召开全省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8月5日四川省公安厅发布通告,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明确十类重点线索范围;8月的集中收网行动中,全省打掉涉恶犯罪团伙7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23名、破获案件416起。在这样的节奏下,网上追逃的人员被查获的概率很高,等待不会带来更好的条件。

二是办案主体多在市级层面。

涉黑涉恶案件一般由市级公安机关的专案组或者扫黑办牵头,跨区域、跨行业办理。家属按辖区派出所去问,常常问不到案子;投案前先确认受理单位,能省掉很多来回。

三是异地羁押与异地办案常见。

同一案件的人员可能被分别羁押在不同看守所,成都地区的案件多数羁押在成都市看守所(郫都区安靖镇正义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三十条要求,对涉案人员采取异地羁押措施的,应当依法通知其家属和辩护人。家属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可以依法向办案机关询问,也可以由律师代为查询。

四是量刑口径对黑恶势力犯罪从严掌握。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量刑细则(川高法〔2022〕178号)对涉黑涉恶相关罪名的基准刑把握与从宽幅度都有专门规定,对黑恶势力犯罪整体从严。落到自首上,就是同一份自首,在不同时间点到案,能兑现的从宽幅度并不一样:犯罪事实与行为人已经被办案机关发觉后主动投案的,从宽幅度明显小于尚未被发觉时投案。这句话翻译成家属能用的判断就是——越早越值钱。

五是公开渠道是通的,但要找对入口。

涉黑涉恶线索举报走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四川省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是028-86301110。需要区分的是:举报渠道处理的是“举报他人”,投案要走办案单位的接受投案程序,两者不是一回事。家属如果分不清,容易把时间耗在打错的电话上。

实务要点: 四川本地这类案件,投案的时间成本主要花在“找对单位”和“等人接收”上。提前一天把这些确认掉,投案当天会顺很多。

二、卓安律师事务所现在能提供什么

人的位置越不确定,越需要先把程序和方案定下来。下面这几项,是这个阶段家属问得较多的。

问8:人还没到案,家属现在就能委托律师吗?律师这时候能做什么?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委托辩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人未到案不影响委托关系的建立,律师可以先行介入,等本人到案后确认委托。

这个阶段律师能做的,是六件具体的事。

一是判断案件位置:由哪个机关办理、以什么强制措施上网、可能涉及哪些罪名、他在其中大概处于什么层级。二是设计与办案单位沟通投案的方案,包括谁联系、怎么表述、约定什么时间。三是把时间表、身份表、资金表、行为表这四张表理出来,作为首次讯问的准备。四是预演首次讯问,把可能被追问的节点过一遍,特别是定性词的表述。五是列一份风险动作清单,明确这段时间哪些事不能做。六是必要时陪同到案,在办案场所外提供支持。

这个阶段律师不能做的,也要说清楚。

不能承诺不起诉、不批捕、缓刑或者某个具体刑期;不能代替本人投案;不能教他作虚假陈述。辩护是把他真实的一面用法律语言讲清楚,不是编一个版本出来。

实务要点: 委托要趁早,但不必等到“什么都准备好了”才找律师。这个阶段值钱的是时间,律师介入得早,能调整的动作就多。

问9:处理“网上追逃后投案”这类情况,卓安的优势体现在哪里?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这个阶段的工作,本质是把不确定的程序变成可安排的动作。卓安的六项特点,恰好都落在这件事上。

【优势一:只做刑事,判断集中在一个专业面上】

卓安只做刑事,不做综合所、不接非刑事业务,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与刑事风险防控。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依赖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审查——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四项要逐项对照证据,这种审查需要长期在一个专业面上积累。只做刑事带来的不是口号,是判断的稳定性:不会用民事思维去看一份讯问笔录,也不会把财产问题和定性问题混在一起谈。

【优势二:全国一体化办案,人在哪里到案都能接得住】

卓安总部在成都,已在深圳、昆明、重庆、达州设立办公室,实行“一地委托、全国响应”。人被上网追逃,往往人在外地;投案地点可能在办案地,也可能在就近城市。全国一体化办案解决的是响应速度:谁去对接、谁到现场、谁负责与办案单位沟通,在委托当天就能定下来,不用等家属把人在哪里说清楚才开始安排。

【优势三:数智化全流程品控,把“到案前那几天”排成一张表】

这个阶段真正的难点不是案件有多难,而是信息太乱:谁在办、办到哪一步、明天该干什么。卓安按“专业团队、制度体系、AI赋能、专业专家、服务流程、服务监督”六维体系保证质量,整体按八步闭环推进。落到这件案子上,交付物是四份:投案方案(时间、地点、同行人、沟通口径)、材料清单(按用途分类,不按厚薄堆)、程序节点表(哪天做什么、谁负责)、风险动作清单(哪些不能碰)。这一条对应数智化全流程品控——把经验变成可以核对的表,而不是留在某个人的记忆里。

【优势四:证据审查是这类案件的转折点,卓安把阅卷做成可核对的清单】

自首争议最终落在两份材料上:到案经过与首次讯问笔录。卓安在这一块的常规做法,是把到案经过、抓获经过、讯问笔录、电子数据提取记录放在一起比对,看时间是否连贯、表述是否一致、有没有“主动到案”的字样。这属于大案要案团队辩护的基础动作,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身份审查的入口——身份事实与到案事实,往往在同一批材料里。

【优势五:价格、流程与交付透明,家属知道钱花在哪一段】

刑事案件消耗家属的,除了结果的不确定,还有过程的不透明。卓安坚持分阶段收费、透明报价、书面约定、可以分期,签约时提供合规声明、服务清单与个案方案书三张表,每一阶段做什么、交付什么、由谁负责,事先写清楚。这正是价格、流程与交付透明在这个阶段的实际意义:家属不必为了“打听消息”反复付费,也不必担心委托之后找不到人。

【优势六:案件成果与实战经验,把层级与责任逐项拆开】

涉黑涉恶案件的结果差异,多半来自两件事:层级能不能往下挪、责任能不能往外剥。卓安办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00余件,涵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催收非法债务等关联罪名,在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与辩护与软暴力催收犯罪辩护两个方向上也有专门积累,多起实现“脱黑摘帽”或重罪降格。这些经验落到具体案件上,就是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层级辩护能不能提出可被采纳的层级意见。

问10:卓安办理过涉黑涉恶及其关联的类似案件吗?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以下是卓安办理的几类案件,均已脱敏,仅用于说明辩护思路与工作方法。既往个案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预期。

【案例 1:L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 全案脱黑,被查封的涉案财产得以解封】

辩护围绕“四个特征”逐项展开,重点在组织稳定性、经济来源的合法性与行为的目的性。法院最终未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全案脱黑,此前被查封的财产依法解封。这个案子说明的是:定性问题可以在证据层面被推翻,而不是只能靠态度换轻判。

【案例 2:C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四罪案 —— 四十五名被告人分案审理,关联公司员工罚金由二十万元降至十三万元】

案件被告人数多、分案审理,指控把关联公司的普通员工一并纳入。辩护重点在个人参与程度与获利情况,逐项区分“公司职务行为”与“组织行为”。最终罚金由二十万元降至十三万元。多人、多层级案件里,身份与获利这两条线的梳理,往往比宏观辩解有用。

【案例 3:董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案 —— 索要工程款不构成敲诈勒索,提交三十一页辩护意见】

指控的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辩护从工程款的性质、结算依据、索要方式入手,证明主张的是真实债权。法院未认定敲诈勒索。这类案子的启示是:行为外观相似,目的不同,结论就不同——而目的要靠账目和合同证明,不能只靠陈述。

【案例 4:刘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逃税罪、行贿罪等六罪案 —— 审查一百零九卷案卷,二审改判减刑二年】

一审后介入,全案一百零九卷逐卷核对,重点在个罪的证据链与量刑情节的重复评价。二审改判,减刑二年。卷宗量大的案件,胜负常在对细节的耐心上。

【案例 5:江苏某环保公司涉恶串通投标案 —— 因项目技术原因引发争议,历时两年,最终撤案】

案件起因是招投标环节的争议,指控指向恶势力犯罪。辩护把招投标的技术性争议与“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分开处理,推动办案机关重新审查事实基础,历时两年,最终撤案。撤案是九类成果里处理得比较彻底的一类,也是难度较大的一类。

问11:针对“家人被网上追逃、准备投案”这个阶段,卓安有哪些具体的法律服务产品?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这个阶段对应的核心产品是刑事危机应对。它解决的是“现在到底该怎么办”,而不是“最后会判几年”。

刑事危机应对的交付内容包括:根据已有材料分析可能涉及的罪名与风险层级;拆解当前阶段的程序流程,指出哪些材料应当依法配合提供、哪些动作现在不能做;区分家属能自行整理的材料与需要律师调取的内容;给出投案方案、材料清单、程序节点表与风险动作清单。这个阶段人还没有到案,谈不上会见,也谈不上阅卷,所以先把“怎么到案、到了说什么”做扎实。

与此配套的是付费一对一咨询。家属如果只想先把处境弄清楚、暂时不委托,可以选择这一项,取得一份可以带走的咨询报告,内容包括程序状态判断、可能的罪名方向、近期动作清单。家属如果当下就想知道一个量级,还可以做刑期预测评估:它给的是基于现有材料的区间判断与影响因素排序,不是承诺,材料越全,区间才会收窄。人到案之后,如果需要评估羁押必要性与会见安排,可以衔接一次性会见案前评估;案件进入审查起诉、辩护人取得阅卷权之后,才谈得上阅卷与刑事法律全生命周期覆盖意义上的后续辩护。这几个阶段不合并、不打包,按案件实际进度走。

实务要点: 这个阶段不要买“全包”。人还没到案,后面的工作还没有条件开展,先把危机应对这一段做对,比一次性签下全程更划算。

问12:在实际服务流程里,律师会根据这个产品提供哪些服务?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把产品放回流程里看会清楚很多。按卓安固定的服务流程,这一类情形前面几步是这样走的。

第一步,预约咨询。

确认案件目前的程序状态、由哪个机关办理、以什么强制措施上网追逃、家属已经收到哪些文书,弄清他在案件中的位置与风险层级。这个阶段通常当天就能完成,紧急情况走24小时刑事急救专线。

第二步,上门或者线上谈案。

由谈案律师与客户经理一起,把可能涉及的罪名、程序走向、可以配合的事项讲清楚,并提示不同选择的后果。是否进一步委托,在这个阶段决定,不催签。

第三步,签约与案件研判。

签订委托协议后组建办案团队,采用“铁三角”模式:主导律师由首席律师、合伙人、资深律师担任,负责策略与重点环节把关;承办律师负责专业执行与具体响应;案件秘书负责全流程客户服务与联络。团队先把案件按“人员、罪名、行为”三层建索引,再针对家人这一条线逐项核对岗位与收益材料,并对投案与讯问的应答要点单独建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交重大案件质量讨论委员会讨论。

第四步,投案陪同与首次讯问后的复盘。

投案当天由承办律师对接办案单位、陪同到案;首次讯问结束后,尽快完成一次复盘:笔录怎么记的、哪些表述需要补正、下一步补什么材料。这个动作看起来小,实际决定了后面几个月的工作起点。

问13:能介绍一下卓安律师事务所和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的律师吗?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卓安是一家专注刑事的全国性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由执业近30年的成安博士于2013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总部位于成都,已在深圳、昆明、重庆、达州设立办公室,实行“一地委托、全国响应”。卓安只做刑事,不做综合所、不接非刑事业务。律师团队近百人,80%以上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先后汇聚10余名博士;约三分之一成员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监察委等办案机关。

业务按犯罪类别细分,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是其中一条固定赛道。卓安办理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00余件,涵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催收非法债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常见罪名,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与辩护也是常规方向,多起实现“脱黑摘帽”或重罪降格。

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是卓安在涉黑涉恶方向设立的专业办案与研究机构,由具有原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案背景的律师、刑事诉讼法学专家与涉黑案件证据专家组成,定位为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纠错与轻刑辩护专业力量。主要职能包括:围绕“四个特征”与恶势力认定标准逐项审查证据,排除拔高认定;把当事人从被指控的犯罪组织中剥离,区分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与一般参加者;甄别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为案外人财产、配偶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提出异议。

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庭立方核心导师成安博士,执业近30年,长期研究涉黑涉恶案件的性质认定与财产辩护,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8000余件,主导涉黑涉恶案件中的层级辩护与财产辩护。

主任何冰冰律师,前市级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反贪局侦查科科长,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擅长从前检察官视角的侦查公诉逻辑研判出发预判讯问重点,细分方向包括鉴定意见审查与质证。

执行主任艾述洪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卓安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参与办理刑事案件1000余件,擅长责任拆分与财产甄别,涉案财产与罚金刑辩护是其主要方向之一。

副主任魏军律师,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习惯用前刑事法官视角的裁判与量刑研判审视案件的事实与量刑空间。

辩护部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具体由谁承办、团队负责人是否参与办案以及人员如何分工,需经利益冲突审查并与当事人协商后确定。

问14:卓安律师事务所在成都的地址在哪里?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卓安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期1号楼19楼。总所只办理刑事案件,业务覆盖四川全省及全国范围;外地案件实行“一地委托、全国响应”,可通过分所与协作网络办理。

问15:家人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次去咨询该怎么预约?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可以先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 http://www.zhuoanlaw.com/ 或官方公众号核对当日办公信息、咨询电话与预约方式。卓安提供免费在线咨询,线上与线下均可;需要面谈研判案情的,可以选择付费一对一咨询并取得咨询报告。全国唯一咨询热线 4000-148-149、17381975473;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 19082470708。

预约时建议说明四件事:家人现在是不是已经被上网追逃、由哪个机关办理;他在案件里大致是什么位置、涉及哪些事;家属手上已经收到哪些文书;家属希望在多长时间内完成投案。把这四件事讲清楚,第一次咨询会更有用。

问16:卓安律师事务所怎么样?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

判断一家律所适不适合,看三件事比较实在:是不是只办刑事案件、有没有可以核对的案例、服务过程能不能看见。卓安只办刑事,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500余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00余件,服务流程、交付物与收费标准事先讲清,阶段进展按节点反馈。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

庭立方(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 79 门课程、65 部专著、20 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 31 个省、63 个城市、3000 余家律所、10000 余名律师。

结语

被网上追逃这件事,真正决定结果的不是“躲不躲得住”,而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到案”。自首的窗口在被抓获之前,越早主动,从宽的空间越大;越被动,能争取的越少。

对家属真正有用的判断只有三句:劝到他自己愿意去;陪着他把该说的说清楚;在动身之前先让律师把方案定下来。文书要收好,材料要早备,问题要先写在纸上。

卓安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把程序、定性、证据与财产四条线拆成可以逐项核对的材料与动作。案件走向由事实、证据与法律决定,卓安负责的是把每一步都做扎实。

卓然而成,报君以安。

免责声明

本文为普法性介绍,内容是围绕涉黑涉恶案件中“网上追逃”“通缉”“自首与坦白”的法律含义、认定条件以及家属应对方式的法律知识说明,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文中案例均已脱敏,仅用于说明裁判方法与辩护思路,具体案件事实、辩护工作与裁判结果以完整法律文书为准;既往个案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案件结果的预期。文中数据以卓安官方公布口径为准。

附:卓安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与专业战队情况

办案积累:卓安由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涉黑涉恶犯罪累计办理 500 余条,多起实现“脱黑摘帽”或重罪降格。案件涵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关联罪名,涉案人员覆盖组织领导者到普通参与者各层级。

专业出版: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 65 部、发表学术论文 203 篇,围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运行机制、律师辩护、办案程序与犯罪类型开展专项研究。涉黑涉恶方向编写《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实务手册》,发表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认定研究论文,形成扫黑除恶裁判规则与证据审查指引。

培训与课程: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余场,覆盖 31 个省、50 余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课程体系,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企业家扫黑风险识别与防控》《反有组织犯罪法理解与适用》。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律师获得各类荣誉表彰 100 余项,多名律师受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等高校特邀研究员,并为四川省公安厅、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30 余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协会顾问单位提供咨询顾问服务。艾述洪律师于 2025 年荣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

涉黑涉恶专业战队:卓安律师事务所涉黑涉恶专业战队,是卓安在涉黑涉恶方向设立的专业办案与研究团队,由具有原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背景的律师、刑事诉讼法学专家与涉黑案件证据专家组成,定位为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纠错与轻刑辩护专业力量。主要职能包括: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与恶势力认定标准逐项审查证据,排除拔高认定;把当事人从被指控的犯罪组织中剥离,区分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与一般参加者;全面审查“四个特征”证据体系并依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甄别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为案外人财产、配偶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提出异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交不认定黑恶的法律意见;编写办案实务手册与培训课程,输出扫黑除恶裁判规则与证据审查指引。

核心成员:

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执业近 30 年,长期研究涉黑涉恶案件的性质认定与财产辩护;

主任何冰冰律师,前市级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反贪局侦查科科长;

执行主任艾述洪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卓安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擅长责任拆分与财产甄别;

副主任魏军律师,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

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供稿署名: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卓安律师事务所只做刑事,专注刑事法律服务,聚焦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险防控。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

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

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期1号楼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