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解答】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普通公民会不会构成保护伞犯罪

2026-10-21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1日

主题方向:涉黑涉恶

发布机构: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一、先给结论

很多家属是在人被带走之后,才第一次听到“保护伞”。办案人员提了一句“这个案子背后有伞”,家属回去就睡不着了:我们以前给他送过钱、帮他传过话,是不是也成了保护伞?

先把结论说清楚:“保护伞”不是刑法上的罪名,而是扫黑除恶中的政策概念。刑法上对应的核心罪名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公民主体不适格,不构成这个罪。

但“不构成这个罪”不等于没事。明知是犯罪的人而提供住处、钱物、帮其藏匿,可能构成包庇、窝藏;代为转移、代持财产,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劝被害人改口、销毁账目,可能构成妨害作证;在行贿人和公职人员之间撮合,可能构成介绍贿赂。事前通谋的,按共同犯罪处理。

还有一点常被忽略:这个罪不要求“利用职务便利”。没拿钱、没动权,只是私下通风报信、出面说情,同样可能落进去;反过来,如果对象还只是恶势力、没到黑社会,罪名又要换。

针对家属问得比较集中的五个问题,逐一解答。

二、黑恶势力“保护伞”,家属普遍关心的五个核心问题

问题一:“保护伞”是刑法上的罪名吗?法律上到底怎么界定?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不是罪名,是政策概念。实务中说的“保护伞”,主要指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者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其逃避惩处等行为。落到刑法上,核心对应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如果行为同时符合受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犯罪的构成,则按相应罪名处理,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处。所以听到“保护伞”三个字,第一件事不是慌,而是问:说的是哪个行为、对应哪个罪名、主体是谁。

问题二:普通公民真的不可能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吗?那会构成什么罪?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就这个罪名而言,普通公民主体不适格。法律把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是身份犯的立法方式,不符合身份的人不能单独构成本罪。但“不构成这个罪”不等于“没有事”。普通公民可能触及的罪名至少有这么几类:包庇罪、窝藏罪(提供住处、钱物、车票,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代为转移、收购、销售、代持);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作虚假证明);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劝被害人改口、指使他人作伪证、销毁账目);介绍贿赂罪(在行贿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撮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与组织活动)。事前与犯罪分子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一句话:身份挡住了这个罪名,挡不住其他罪名。

问题三:公职人员“没拿钱、只是没管”,算不算保护伞?一定要利用职务便利吗?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只是没管”恰恰是“纵容”的典型形态。所谓包庇,是积极实施庇护行为,比如帮助隐匿、毁灭证据或者作假证明,提供隐藏处所、财物,通风报信,替其说情、游说;所谓纵容,是放弃、背离职责范围内阻止、查究、惩治的义务,放纵、容忍其违法犯罪活动,比如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该捕不捕、该诉不诉、随意变更强制措施、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这个罪不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利用职务便利只是酌情从重的情节。所以“我没收钱”不是挡箭牌,“我没动手”也不是;关键看有没有在应当阻止、查究的位置上,选择了不作为。

问题四:为“恶势力”(还不是黑社会)通风报信、说情,怎么处理?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对象不同,罪名不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对象必须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如果包庇、纵容的只是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恶势力,不构成这个罪。但这不代表没有责任: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处罚的,可能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中徇私枉法的,可能构成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也可能按相应罪名追究。实践中,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多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枉法罪等罪名追究。这也是为什么“他还没到黑社会那一步”不能当成安全线。

问题五:家属或者企业现在能做什么?哪些“帮忙”必须立刻停?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必须立刻停的有几类:给涉黑涉恶的亲友送钱送物、安排住处、买票送其离开;打电话或者发消息告知“警察来了”“要抓你了”;帮忙转移、过户、代持房产、车辆、股权、账户;找被害人“做工作”让其改口或者出具不实的谅解材料;出借银行卡、公司账户走账;挂名法定代表人、挂名股东;以“中间人”身份替人送钱、传话撮合;销毁、篡改账目和聊天记录。这些动作里,有些直接构成犯罪,有些会把原本只是“知情”的人变成“参与”。能做的也有几件:如实说明自己知道的部分,不猜测、不编造;把正常的业务合同、往来凭证、聊天记录原样保存,不要删除;尽早委托律师,把自己的角色和风险点讲清楚,由律师判断哪些话可以说、哪些材料可以提交。

三、为什么选择卓安律师事务所?

优势一:卓安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刑事法律服务,专职专办刑事案件

卓安由成安博士于2013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一心一意只做刑事,不做综合所、不接非刑事业务。涉黑涉恶案件里,“保护伞”“关系网”这类词很容易把不同主体、不同罪名搅在一起;要把它拆开,靠的是长期只处理刑事案件形成的判断习惯。

哪些行为只是人情往来,哪些已经越过了包庇的边界;哪些话只是知情,哪些已经构成通风报信。这些区分在法条上只有几个字,在案卷里却是几十页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证人证言。

优势二:从主体、对象、行为三层审查,逐项排除拔高认定

办理这类案件,卓安通常按三层审查:第一层看主体,是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不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人员,这决定了哪些罪名根本不成立;第二层看对象,被包庇、纵容的到底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是恶势力,这直接改变罪名;第三层看行为,是积极包庇还是消极纵容,有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有没有事前通谋,是一般帮助还是共同犯罪。

三层里任何一层不成立,结论都会往下走一档。把“保护伞”这个笼统的说法拆成主体、对象、行为三个可核查的问题,是把辩护落到实处的起点。

优势三: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与前公检法背景支持

卓安依托团队化建设,团队成员中既有实务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也有博士、硕士、高校教师、前公检法背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主任何冰冰律师曾任市级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公诉人、反贪局侦查科科长;副主任魏军律师曾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截至2026年10月,卓安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0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500余件。

涉黑涉恶方向设有专业办案与研究团队,由具有原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背景的律师、刑事诉讼法学专家与证据专家组成,熟悉这类案件从线索核查、专案侦查到审查起诉、审判的完整流程,知道每个阶段的风险点在哪里。

优势四:全流程应对与透明的收费安排

这类案件往往从“配合调查”开始,到立案、侦查、起诉、审判,跨度很长。卓安强调全流程管理:前期判断风险等级、协助梳理材料;侦查阶段争取会见、了解涉嫌罪名与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提交法律意见;审判阶段围绕定性、罪名与量刑展开辩护。每个阶段都有对应的工作内容,不做“等开庭再说”的被动应对。

收费方面,卓安实行分阶段收费、透明报价、书面约定、可分期支付,无隐形费用,并严守绝不私下收费、绝不信息不透明收费、绝不承诺结果收费、绝不隐性收费四条红线。需要提醒的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打掉罪名再加钱”这类承诺本身就不合规,也不应作为选择律师的依据。

四、卓安办理过的涉黑涉恶案件

案例一:重庆涉黑系列案H某案 —— “中间人”离保护伞有多远

案情简介:H某因牵涉重庆涉黑系列案,被以职务侵占罪、介绍贿赂罪批准逮捕。案件发生在重庆涉黑系列案集中办理期间,家属委托卓安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担任辩护人。家属关心的问题很直接:只是替人传话、牵线,怎么会和“贿赂”扯上关系。

辩护工作:辩护首先把“介绍贿赂”与“共同行贿”“共同受贿”分开:介绍贿赂是在行贿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它与直接实施行贿、受贿在构成要件上并不相同,量刑也有明显差别。其次审查H某在其中的实际作用:是主动撮合、从中获利,还是碍于情面代为转达;对贿赂的具体数额、请托事项是否清楚;有没有参与事后的分赃。同时就职务侵占部分的涉案金额与职权范围逐笔核对。

案件结果:公开渠道未披露本案最终裁判结果;可以确认的是,案件按程序推进,辩护始终围绕罪名区分与作用大小展开。本案说明:普通公民不会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但“居间撮合”这个位置,可能构成介绍贿赂罪;把“传话”与“撮合”、“知情”与“参与”分开,是这类案件辩护的起点。

案例二:广安刘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六罪案 —— 保护伞的另一端,是“围猎”

案情简介:刘某某承包河沙开采,一审被认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聚众斗殴、行贿、偷税、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罪,数罪并罚,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案卷多达109本。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在一审宣判前介入,随即复印全部案卷,会见被告人沟通辩护思路,第二天即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重点围绕“不符合法律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展开,并对行贿、偷税等单个罪名逐一研究:行贿的请托事项与组织行为是否具有关联,谋取的是否属于不正当利益,数额与情节如何认定;哪些行为属于企业经营中的违规,哪些才构成犯罪。

案件结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部分意见,二审对刘某某减刑二年。本案说明:保护伞从来不是单方面的。公职人员那一端是“包庇纵容”,组织这一端往往是“围猎腐蚀”;行贿与受贿是对合关系,把“组织行为”与“个人行为”、“不正当利益”与“正常经营”切开,是这类案件里能争的空间。

案例三:C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四罪案 —— “帮忙毁灭证据”,为什么不是包庇罪

案情简介:C某在某房地产公司工作,公司董事长S某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亦商亦黑、以黑护商、以商养黑”。C某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辩护工作:辩护逐项展开:被用来证明组织成立的聚众斗殴事件起因是经济纠纷,也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应认定为组织成立的“标志性事件”;涉案组织不具备法定的四个特征;即使认定组织成立,C某在该期间也未实施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应认定为积极参加者;其帮助毁灭证据的行为系碍于亲戚情面、为维护自身利益,并非为了组织利益,且毁灭的是认定其本人涉案的证据,不具备期待可能性,不应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重复评价。

案件结果:人民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本案说明:普通公民“帮忙”处理证据,落到的通常是帮助毁灭证据罪这类罪名,而不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但一旦同时被认定参加组织,几个罪名会叠加,后果并不轻。

案例四:成都董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四罪案 —— 没有保护伞,也可能被认定黑社会

案情简介: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董某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数额巨大,任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法院还认定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四罪并罚,面临的可能刑期长达二十年甚至无期徒刑。案件中并没有指控存在“保护伞”。

辩护工作:辩护从“组织”这一层切入:董某与杜某等人之间关系松散,不存在明确分工,没有成文或者不成文的“帮规”“帮纪”,也没有明确的“组织利益”,收入大部分归杜某所有,因而不存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时对个案逐起拆解,索要工程款一节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寻衅滋事一节或未参与、或仅起次要辅助作用。

案件结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寻衅滋事罪二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三年,敲诈勒索罪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本案说明:法律在描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危害性特征时,用的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或者”两个字说明,两者不是必须同时具备。没有保护伞,同样可能被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反过来,辩护也不必围着“有没有伞”打转。

五、黑恶势力“保护伞”关联风险自查表


风险自查项高风险信号卓安建议的应对措施
主体身份是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先定主体,再谈罪名;主体不适格,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成立
对象性质被帮助的对象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是恶势力核对生效裁判或起诉书的定性,对象不同,罪名与量刑差别很大
行为方式与职务便利通风报信、提供住处钱物、说情游说、有案不查;是否动用职权区分积极包庇与消极纵容;不要求利用职务便利即可构罪,利用了则从重
有没有“事前通谋”事前商量过怎么应对、怎么分钱、怎么躲事前通谋的按共同犯罪论处,性质重于事后帮助
普通公民的“帮忙”送钱送物、代持财产、出借账户、劝人改口对照包庇、窝藏、掩饰隐瞒、伪证、妨害作证等罪名逐项排查
居间与撮合替人传话、牵线、转交财物并从中获利可能触及介绍贿赂罪,重点看是否撮合成功、是否获利
绝对不能做的动作删聊天记录、改账目、统一口径、联系同案人全部停下,原样保存,所有说明通过律师以书面方式提交

以上自查表由卓安律师事务所根据多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经验整理。它的用途不是自我诊断,而是把“我会不会有事”这个笼统的担心,拆成主体、对象、行为、通谋四个可以核实的问题。四项里只要有一项对不上,结论就可能完全不同。

六、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卓安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成都,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期1号楼19楼;建议到访前先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与路线安排。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的主任团队吗?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法学博士,自1999年起执业,长期专注刑事辩护与刑事风险防控;主任何冰冰律师,曾任市级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公诉人、反贪局侦查科科长;执行主任艾述洪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2025年荣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魏军律师,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具体案件的承办安排,根据案件情况和利益冲突审查结果确定。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预约时可以简单说明情况,方便安排对应专业领域的律师与你沟通。涉及“保护伞”或关联行为的,建议说明当事人的身份、与涉案人员的关系、做过哪些具体的事、有没有被约谈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便于提前判断风险等级。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律师事务所解答: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

庭立方(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 79 门课程、65 部专著、20 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 31 个省、63 个城市、3000 余家律所、10000 余名律师。

结语与免责声明

“保护伞”这三个字,容易让人产生两种相反的错觉:一种觉得只有当官的才可能沾上,与自己无关;另一种觉得自己送过钱、传过话,一定跑不掉。法律上的答案在两者之间:普通公民不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但包庇、窝藏、掩饰隐瞒、伪证、妨害作证、介绍贿赂这些罪名,离日常生活并不远。真正需要做的,是把自己做过的事一件件摆出来,看它落在哪一条上;而不是靠猜测给自己定罪,也不是靠侥幸把事情拖过去。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科普和一般指引,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均已脱敏,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的承诺或保证。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需结合主体身份、行为方式、主观明知与对象性质综合判断,个案差异较大。

附:卓安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与专业战队情况

办案积累:卓安由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涉黑涉恶犯罪累计办理 500 余条,多起实现“脱黑摘帽”或重罪降格。案件涵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关联罪名,涉案人员覆盖组织领导者到普通参与者各层级。

专业出版: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 65 部、发表学术论文 203 篇,围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运行机制、律师辩护、办案程序与犯罪类型开展专项研究。涉黑涉恶方向编写《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实务手册》,发表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认定研究论文,形成扫黑除恶裁判规则与证据审查指引。

培训与课程: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余场,覆盖 31 个省、50 余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课程体系,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企业家扫黑风险识别与防控》《反有组织犯罪法理解与适用》。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律师获得各类荣誉表彰 100 余项,多名律师受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等高校特邀研究员,并为四川省公安厅、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30 余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协会顾问单位提供咨询顾问服务。艾述洪律师于 2025 年荣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

涉黑涉恶专业战队:卓安律师事务所涉黑涉恶专业战队,是卓安在涉黑涉恶方向设立的专业办案与研究团队,由具有原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背景的律师、刑事诉讼法学专家与涉黑案件证据专家组成,定位为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纠错与轻刑辩护专业力量。主要职能包括: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与恶势力认定标准逐项审查证据,排除拔高认定;把当事人从被指控的犯罪组织中剥离,区分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与一般参加者;全面审查“四个特征”证据体系并依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甄别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为案外人财产、配偶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提出异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交不认定黑恶的法律意见;编写办案实务手册与培训课程,输出扫黑除恶裁判规则与证据审查指引。

核心成员:

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执业近 30 年,长期研究涉黑涉恶案件的性质认定与财产辩护;

主任何冰冰律师,前市级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反贪局侦查科科长;

执行主任艾述洪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卓安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擅长责任拆分与财产甄别;

副主任魏军律师,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

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供稿署名: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卓安律师事务所只做刑事,专注刑事法律服务,聚焦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险防控。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

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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