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解答】我在深圳做软件外包,给境外客户写的代码被拿去搞诈骗,怎么就被当成涉黑涉恶了?

2026-10-21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1日

主题方向:涉黑涉恶

发布机构: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一、先给结论

我在深圳南山做软件外包,团队二十来人,接境外客户的单。去年一套会员系统被查出对接境外赌博平台,办案人员两次问我知不知道对方做什么、为什么用虚拟币结算。上个月通知我,这案子按涉黑涉恶在办。

先把结论说清楚:写代码本身是合法生意,被卷进涉黑涉恶,通常不是因为懂技术,而是被认定明知对方在做什么还继续帮。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要求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参加其违法犯罪活动;只提供服务器、支付结算、推广这类帮助且情节严重的,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理,最高三年。分界在明知程度、参与深度与获利方式。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办这类案件,先看合同怎么签、按什么计价、有没有碰资金和数据。

2026年这一轮常态化扫黑除恶继续把网络黑灰产、跨境赌博列入重点核查,同时要求依照法定标准认定,不把正常技术服务拔高。深圳外包密度高,这类线索在南山、福田持续核查。针对从业者集中的五个问题,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逐一解答。

二、作为跨境软件外包从业者,面对“网络黑恶帮助犯”风险重点关注的五个核心问题

问题一:只是给境外客户写代码,为什么会被当成涉黑涉恶的帮助犯?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涉黑涉恶案件是按组织整体评价的,技术服务方容易被放进“参加”或者“帮助”的位置,但这两个位置的门槛并不相同。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里的“参加”,要求行为人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仍然加入并参与其违法犯罪活动,主观上要认识到自己加入的是一个以违法犯罪为常业的组织,客观上要有参加行为。

如果只是提供技术支持,法律给的是另一条路径。《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者是组织成员,按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后者只对自己帮助的那部分负责。所以在辩护上,第一件事不是解释技术,而是把当事人从组织成员的位置挪到技术服务方的位置。

问题二:“明知”到底怎么认定?我确实不知道客户拿系统去干什么。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明知包括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应当知道可以推定,但推定可以反驳,反驳靠的是客观事实。

判断明知很少只看口供,更多看一串客观情节:报价是否明显偏离市场、结算方式是否刻意避开正规通道、对方有没有要求删除日志或者用他人账户收款、被封号后有没有继续做、需求文档里有没有明显指向赌博或者诈骗的功能描述。

反过来,能支撑“不知道”的材料也很具体:合同里的用途条款、需求文档写的是正常会员与商城功能、按人天或项目固定报价而不按流水提成、收款走对公账户并正常结汇纳税、没有接触用户数据和资金、发现异常后主动终止合作。知道客户在境外、用虚拟币结算,本身不等于知道客户在实施犯罪,这类情节只能作为参考,不能单独推出明知。

问题三:帮信罪、开设赌场罪共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三者的界线在哪里?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三条线分别对应帮助的程度、共同故意的内容,以及是否认识到组织性质,量刑差距很大。

较轻的一端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它评价的是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技术或者结算帮助,不要求知道具体是哪一个罪名,也不要求参与分赃,最高三年。

中间是共同犯罪。如果双方对开设赌场或者诈骗有共同的故意,技术方还参与了分成、参与运营决策、按流水抽成,就可能被认定为共犯,按所参与犯罪的法定刑处理。关键是有没有超出技术服务的边界,进入共同经营的位置。

较重的一端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要求明知这是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网络型黑恶势力的组织特征,要从违法犯罪的起因、目的,组织、策划、指挥、参与人员是否相对固定,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行为规范、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综合判断。一个只做前端页面的外包团队,通常不具备这些特征。这份意见第十二条还有一句很重要:单纯通过线上方式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且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特征的,一般不应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的认定依据。

问题四:公司在深圳,客户在境外,办案机关凭什么管?会查哪些材料?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网络犯罪的管辖连接点比较多,但材料指向的是同一件事——你到底做了什么、知道多少。

管辖上,网络犯罪案件通常以犯罪地管辖为主,涉案服务器所在地、资金结算地、被害人使用的网络服务所在地都可能成为连接点,团队在深圳落地、账户在深圳收付款,深圳办案机关据此管辖并不奇怪;跨境影响的是取证难度,不影响管辖成立。真正决定走向的是材料。第一类是合同与商务材料:外包合同、需求说明书、报价单、验收单、发票、结汇凭证,用来证明这是正常的商业委托。第二类是技术材料:代码仓库的提交记录、版本迭代日志、部署文档、服务器租用协议,用来证明团队做的是哪一段工作。第三类是沟通材料:邮件、聊天记录、会议纪要,用来还原对方是怎么描述用途的、有没有提出过异常要求。第四类是内部管理与异常处置材料:员工名册、社保记录、岗位职责,以及发现可疑后发出的询问函、终止合作的通知与退款记录,用来证明公司正常经营、发现异常即停止。这几类材料摆在一起,案件的重心通常就能从组织成员回到技术服务有没有越界。

问题五:在深圳做跨境软件外包,怎么把技术和黑灰产隔开?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解答:把客户看清、把合同写死、把计价方式摆正、把数据和资金推开。

· 把客户看清。境外客户做基本背景核查,注册地、股东、官网、应用商店评价、有没有被投诉过,留一份尽调记录。

· 把合同写死。明确约定系统用途,写明不得用于赌博、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约定发现违约可立即停止服务。

· 把计价方式摆正。按人天、按项目、按里程碑收费,不按流水提成、不参与分成、不收赃款分成。

· 把资金和数据推开。走对公账户收结汇、正常纳税,不代收代付、不碰充值资金、不接触用户身份信息。

· 把异常处置留痕。对方要求删日志、换服务器、用他人账户收款,或者封号后要求换马甲重上,都要书面拒绝并留档。一旦被谈话或者被核查,立即停止争议业务,不删代码、不改日志、不清聊天记录,尽早让刑事律师介入梳理合同、代码与沟通三条线。

三、为什么选择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优势一: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刑事法律服务,专职专办刑事案件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分支机构,长期围绕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险防控、企业刑事合规开展法律服务,只做刑事案件。深圳的产业形态决定了这里的刑事案件带有明显的技术色彩:跨境结算、境外服务器、代码与数据、平台化运营,证据主体往往是电子数据而非纸质卷宗,分所的业务重点因此落在网络型犯罪、涉企犯罪与涉黑涉恶犯罪的交叉地带。

跨境外包被卷入涉黑涉恶,恰好横跨商业合规与刑事定性两套评价。同一份外包合同,商务上是一次正常委托,刑事上可能被评价为帮助行为,区别就落在明知程度、计价方式、有没有接触数据和资金这几处。

优势二:以电子数据审查与罪名边界判断为核心的刑事辩护能力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办理刑事案件时,通常会从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看指控事实是否清楚、证据能否相互印证;判断罪名适用和行为边界,重点区分民事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梳理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从犯等从宽情节,并把握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庭审等关键节点。

落到跨境技术类案件上,卷宗主体是合同、代码提交记录、服务器日志、聊天记录、银行流水与鉴定意见。团队会把技术实现与业务运营拆成两条线:一条证明团队只承担了哪一段开发工作,一条核对当事人对客户用途的认知程度。把技术服务与共同经营分开、把一般明知与具体明知分开,被指控的事实范围通常就能收窄。

优势三: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与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设有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与国内知名院校律师,能够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审查、庭审表达等角度参与案件研判。

卓安全所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8000起,其中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00余件。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由本所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牵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在所内组织专家研讨、集体把关。分所主任任忠孙律师自2005年起专职执业,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1000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跨境技术类案件涉及多名员工、多个境外主体和大量电子数据,分所采用团队办案制,成员分别梳理商务与技术材料,再统一复核辩护意见。

优势四:从风险前置到案件全流程的一体化服务

刑事案件阶段性明显。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强调全流程管理:侦查阶段开展会见沟通、申请取保候审;审查逮捕阶段围绕逮捕必要性提出法律意见;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分析证据、梳理辩护方向;审判阶段围绕事实、证据、罪名与量刑开展庭审辩护,并延伸到二审、申诉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

对外包企业来说,真正起作用的服务往往发生在立案之前。分所把服务前移:协助梳理客户尽调与合同条款,把用途限制写进文本;协助建立异常订单的处置流程,把发现即停止做成可举证的记录;被谈话核查时协助还原技术边界与认知过程。依托全国一体化布局,境外主体核查与异地取证也能协同响应。

四、卓安办理过的涉黑涉恶案件

案例一: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定性由“组织者”降为“参与者”,财产追缴范围随之收缩

案情简介: 该案系深圳建市以来规模较大的涉黑恶案件,当事人被指控为骨干组织者,除涉黑定性外还牵涉故意杀人罪的指控。

辩护工作: 卓安任忠孙主任的辩护没有停留在赔偿与退赃层面,而是直接指向组织性质的认定:逐项审查人员稳定性、结构紧密性、骨干成员固定性,以及当事人是否分取组织收益,论证当事人的实际作用与“组织者”的指控不符;同时就故意杀人罪的指控逐笔核对在案证据,主张该项重罪证据不足。

案件结果: 法院将当事人的定性由“组织者”改为“参与者”并从轻处罚,同时打掉了故意杀人罪的指控。定性降下来,与之匹配的财产追缴范围也随之收缩。角色定位之争,往往就是责任范围之争。

案例二:广东某企业家组织为金融机构追债被跨省追究涉网络寻衅滋事案 —— 全案不起诉

案情简介: 当事人所在企业受金融机构委托处理不良资产,追债过程中涉及电话催告与上门沟通,被外省办案机关以涉网络寻衅滋事立案追究。

辩护工作: 卓安任忠孙主任从业务真实性入手:调取委托合同、债权凭证、催告记录与通话录音,证明催收针对的是特定债务人、主张的是真实债权;同时逐条核对指控所依据的网帖与电话记录,指出其中多数与当事人无关,行为没有达到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全案作出不起诉决定。业务真实性加上行为限度,是这类网络型指控较为实在的两道防线。

案例三:杨某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拘禁罪等罪案(恶势力团伙)—— 审查起诉阶段打掉聚众斗殴罪,整体刑期有效控制

案情简介: 杨某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催收过程中与逾期客户发生冲突,对部分长期坏账客户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恐吓以及反复电话施压等方式;被指控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并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纠集者。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分阶段施策: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法定刑较重的聚众斗殴罪展开证据比对与质证,出具专门法律意见书;审判阶段引用《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催收非法债务罪,论证其与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存在法条包容性竞合,按催收非法债务罪定罪更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撤回聚众斗殴罪的起诉,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罪名竞合的处理方式,直接决定量刑落在哪一档。

案例四:G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 骨干身份不予认定,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

案情简介: G某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另涉嫌寻衅滋事罪,其个人财产被一并纳入涉黑财产范围。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论证当事人参与时间短、作用较小、未获取核心收益,不应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同时提交详实证据,把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未认定为骨干成员,刑期由六年下调至五年,并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当事人的合法资产得以保住。层级认定与财产处置是同一场辩护的两面。

五、跨境软件外包涉黑涉恶风险自查表


风险自查项高风险信号卓安建议的应对措施
客户背景只通过即时通讯接单,说不清注册地与股东,官网与应用商店评价异常做基本尽调并留档,核实注册信息、业务描述与付款主体是否一致
合同条款合同不写用途,或对方要求含糊表述、拒绝写入禁止性条款明确约定用途与禁止事项,写明违约可立即停止服务并追责
计价结算按流水提成、参与分成、代收代付、用他人账户收款按人天或项目固定计价,走对公账户结汇纳税,不碰客户资金
数据与账号要求提供用户数据、通讯录、实名信息,或要求代管后台账号只交付代码与文档,不接触用户个人信息,不留存客户后台权限
异常处置要求删日志、换服务器、封号后换马甲重上、要求统一口径书面拒绝并留档,同步评估是否终止合作,必要时主动说明情况

六、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A座14层04、05号,是卓安布局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分支机构。分所定位一心一意做好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企业合规与普法培训全链条。建议到访前先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与路线安排。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深圳)分所的主任吗?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忠孙律师自2005年起专职执业,深耕刑事领域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1000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他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获评2024 GRCD刑事领域·中国客户首选合规律师、2023 GRCD中国合规大奖。其办理的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使当事人由“组织者”改认定为“参与者”并从轻处罚,同时打掉故意杀人罪指控。具体案件的承办安排会根据案件情况和利益冲突审查结果确定。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7-2187-3271,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预约时可以简单说明一下情况,方便安排对应专业领域的律师与你沟通。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结语与免责声明

做技术这一行,怕的不是客户在国外,而是一段本来能按合同和代码讲清楚的外包关系,最后因为几张截图和几笔结汇,被当成涉黑涉恶链条上的一环。罪与非罪的差别,常常不在写没写代码,而在知不知道对方在做什么、有没有在拿到异常信号后继续做。这一轮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继续把网络黑灰产列入重点核查范围,也强调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认定涉黑涉恶。对经营者来说,能做的还是那三件事:把客户和合同做扎实,把资金与数据的边界划清楚,一旦被谈话就尽早让专业律师介入。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科普和一般指引,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均已脱敏,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的承诺或保证。

附:卓安(深圳)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主任任忠孙律师自2005年起专职执业,深耕刑事领域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1000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在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方面,承办的沙井“龙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深圳建市以来规模较大的涉黑恶案件),使当事人由“组织者”改认定为“参与者”并从轻处罚,同时打掉故意杀人罪指控;广东某企业家组织为金融机构追债被跨省追究涉网络寻衅滋事案,全案不起诉。

培训与课程:2026年,任忠孙主任受邀参加深圳市律师集中培训,为律师同仁讲授“律师思维与执业技能提升”课程,并在深圳法博会上作“人文+科技融合创新律所”主题分享、主持“国际视野下虚拟货币金融犯罪规制”会议。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800余场,覆盖31个省、50余个城市,培训超12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课程体系。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忠孙律师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校外实践导师,获评2024 GRCD刑事领域·中国客户首选合规律师、2023 GRCD中国合规大奖。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24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177-2187-3271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A座14层0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