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解答】我在达州经营建材市场,进场的货车必须用我指定的装卸队,怎么就成强迫消费的涉恶犯罪了?

2026-10-15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5日

主题方向:涉黑涉恶

发布机构: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一、先给结论

我在达州经营一个建材市场,市场里的装卸、搬运一直由我自己安排。外来货车进场拉货,要用我的人装、用我的叉车,价格比外面贵一点。我一直觉得这是“地盘的规矩”:场子是我的,服务当然由我定。前阵子有商户联合起来举报,公安以强迫交易的涉恶线索把我们几个人带走核查。我又没打人,就是让司机用我们的工人,这也能算犯罪?

先把结论说清楚:经营者对自己经营场所内的服务作统一安排,本身不违法;一旦安排变成“不用就不许进场、不许卸货”“不服就拦车、扣货”,就从经营自主变成强迫交易。判断的落点在三件事——商户和司机有没有真实的选择权;“必须接受服务”是靠合同、告示还是靠拦车、扣货来实现;价格是市场形成的,还是由你单方拍定且明显高于市场。一旦以暴力、威胁为后盾,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就可能被评价为强迫交易罪,并被作为恶势力审查。

2026年这一轮专项斗争把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或者强买强卖的强迫消费行为列入摸排重点。达州是川东商贸物流的重要节点,建材与物流园区这类线索的核查持续推进。针对大家问得比较集中的五个问题,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办理涉黑涉恶与强迫交易案件的经验逐一解答。

二、作为市场与物流园经营者,面对“强迫消费”涉恶风险最关心的五个核心问题

问题一:让司机必须用我指定的装卸队,怎么就成了强迫交易?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判断的关键不在“有没有指定”,而在“不接受指定会怎么样”。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这里有两个要件:一是手段上使用了暴力或者威胁;二是情节达到严重程度,比如多次实施、强迫多人、造成较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场所经营者统一安排服务,本身有经营上的合理性。如果司机可以自选、可以自己带工人进场,只是你更推荐自家的队伍,这属于正常竞争;反之,如果“不用我的人就不给进场、不给卸货”,甚至拦车、扣货、堵门,那“必须接受服务”就不是靠服务优势实现的,而是靠强制实现的。

提醒一句:即便场地确属你所有,也不意味着你可以对进场车辆附加人身或财产上的强制条件。经营自主权的边界,止于对方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利。

问题二:价格比外面贵一点,会不会被当成“强买强卖”?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贵不贵是市场问题,能不能选才是刑事问题。

《价格法》允许经营者自主定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除外),服务价格高于周边并不当然违法。判断强迫交易,看的是价格背后有没有“不得不接受”的强制,而不是价格本身的高低。

容易出问题的情形有三种:一是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且不给选择,用“不接受就扣货”的方式逼对方付款;二是收费没有公示、随行就市,且以扣车、扣货作为催缴手段;三是把装卸费和进门、卸货捆绑,不交就不让走。

把价格公示出来、把选择权留出来、把催缴交给合同和诉讼,这三件事做完,“贵一点”就只是商业判断,而不是刑事风险。

问题三:市场里的哪些“规矩”容易被当成强迫交易的证据?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办案机关主要盯五类,这几类在卷宗里容易被串成“以强制服务收费”的证据链。

强制指定服务。要求进场车辆必须使用市场指定的装卸、搬运、过磅队伍。

拦车与扣货。用保安、栏杆、人员拦阻的方式阻止司机自选服务或者离场。

单方定价。服务价格由市场单方确定、无公示、无协商,且明显高于周边。

捆绑收费。把装卸费与进场费、停车费捆绑,不交齐费用不放行。

组织化执行。市场方、保安队、装卸队各管一段,按“能不能收上钱”考核,这种组织化安排在核查时会被重点评价。

问题四:我是老板,具体是保安和装卸队做的,为什么算到我头上?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责任判断看的是“有没有共同故意、有没有组织行为”,不看你有没有亲自动手。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同样是主犯。办案机关关心的是谁定的规矩、谁安排的装卸队、谁收的钱、谁在现场指挥。

如果拦车、扣货是某个保安的个人行为,你事先不知情、事后还作了制止和处理,这部分责任原则上不到你这里。关键在于有一条对得上的证据链:制度怎么写、工资和提成怎么算、收费归谁、你在现场扮演什么角色。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市场把装卸收入直接并入自己的账目,由市场统一结算再分给队长。这种情况下“组织、指挥”的证据就很直观,需要尽早用制度和结算方式把它切开。

问题五:做市场和物流园经营的,怎么把正常服务和强迫交易分开?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把“必须”两个字去掉,只留下“可选”和“明码标价”。

具体可以从这几件事做起:

· 把选择权交出去。允许司机自带工人、自选装卸,市场只提供平台,不设排他条件。

· 把价格公示出来。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公示上墙,不高于周边同类服务的合理区间。

· 把收费拆开。装卸、停车、进场各项收费分别列明,不搞捆绑收取。

· 把手段换掉。遇到不缴费的,走合同违约、民事诉讼,不用拦车、扣货、堵门。

· 把队伍关系理清。装卸队如果是独立承包,承包合同、结算凭证要留全,不按“收上多少钱”分成。

· 一旦被谈话或者被核查,立即停止相关现场动作,不删记录、不改台账、不让相关方统一口径,尽早让刑事律师介入梳理。

三、为什么选择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

优势一: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刑事法律服务,专职专办刑事案件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立足川东、辐射川渝陕结合部,长期围绕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险防控、企业刑事合规开展法律服务。达州是川东商贸物流的重要节点,建材市场、农副产品批发与物流园区集中,这类场所的刑事风险往往集中在“服务怎么给人”上,业务重点放在刑事辩护与涉企刑事合规上。刑事案件关系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企业经营安全,需要长期只办刑事案件的团队,在法律框架内通过专业、审慎、系统的工作,帮助当事人厘清案件阶段、识别核心风险、寻找依法从轻、减轻的空间。

“强迫消费”恰好横跨经营自主和刑事犯罪两套评价。同样一次指定服务,民事上是正常的经营安排,刑事上可能被评价为强迫交易,区别就落在有没有使用暴力、威胁这一件事上,需要有长期只办刑事案件的团队来做定性审查。

优势二:以证据审查与罪名边界判断为核心的刑事辩护能力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在办理刑事案件时,通常会从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看指控事实是否清楚、证据能否相互印证;判断罪名适用和行为边界,重点区分民事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梳理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从犯、初犯偶犯等从宽情节;把握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庭审等关键节点,并以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批捕法律意见、辩护意见等专业文书进行表达。

落到“强迫交易”类案件上,卷宗主体是进场记录、收费台账、监控录像、司机证言和承包合同。团队会为每一次收费建一条时间轴:谁指定的服务、价格怎么定的、司机有没有别的选择、不付费会怎么样。把“经营自主”与“强制排他”分开、把“合理定价”与“借势抬价”分开、把“个人行为”与“市场意志”分开,三组分开之后,被指控的事实范围通常就能收窄。

优势三: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与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设有本所的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能够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审查、庭审表达、客户沟通等角度参与案件研判,为复杂刑事案件提供更系统的专业支持。

卓安全所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8000起,其中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00余件。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由本所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牵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在所内组织专家研讨、集体把关。分所主任张罗律师拥有十三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熟悉达州各区县的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其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二审由十二年改判七年半。市场类案件往往涉及多名司机、多段监控和大量收费记录,分所采用团队办案制,成员分别梳理台账、监控与人员分工,再统一复核辩护意见。

优势四:从风险前置到案件全流程的一体化服务

刑事案件的阶段性很明显,不同阶段当事人能做什么、律师能做什么、风险在哪里都不一样。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强调全流程管理:侦查阶段开展会见沟通、申请取保候审;审查逮捕阶段围绕逮捕必要性提出法律意见;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分析证据、梳理辩护方向;审判阶段围绕事实、证据、罪名与量刑开展庭审辩护,并延伸到二审、申诉及企业刑事风险防控。

对做市场和物流园经营的人来说,真正起作用的服务往往发生在被立案之前。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把服务前移:协助把服务选择权、收费公示和承包关系梳理清楚,剥离一切带强制性的现场动作;被谈话核查时协助还原每一次收费的来龙去脉;进入程序后再提供证据组织、庭审辩护与涉案财产甄别。依托卓安全国一体化布局,涉及异地商户、跨区域运输的案件也能协同响应。

四、卓安办理过的涉黑涉恶案件

案例一:郑某涉嫌敲诈勒索案 —— 一审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

案情简介:当事人被指控敲诈勒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量刑明显偏重,当事人及家属一度失去信心。

辩护工作:卓安张罗主任在二审阶段介入,凭借多年公安侦查经验,从证据链入手重新梳理案件事实,就指控事实中的款项性质、行为方式与因果关系逐项质证,区分属于民事纠纷的部分与确实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部分,并就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及从宽情节与合议庭反复沟通。这种从证据链找突破口的方法,同样适用于强迫交易案件——收费行为构不构成“强迫”,同样要回到每一笔收费的具体情节去评价。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改判有期徒刑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本案说明即便一审已经作出重刑判决,二审仍然存在通过证据与定性重新论证的空间。

案例二:胡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重罪案 —— 含强迫交易罪的逐罪检验与二审辩护

案情简介:被告人被指控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并被认定在当地形成以其为首、持续近二十年、稳定成员达十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在接受二审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客观分析二审改判的难度并向当事人转达家人嘱托;二审期间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案件中存在的证据瑕疵与法律适用问题,并向合议庭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当事人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与具体参与的个案数量。就强迫交易罪部分,团队围绕交易是否出于自愿、手段有没有达到暴力或威胁的程度展开论证。

案件结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现已生效结案。

案例三:陈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 组织特征缺失,成功打掉涉黑罪名,仅获轻刑

案情简介:当事人早年跟随其兄在某县境内从事沙金开采,公诉机关指控其先后纠集多名同学、老乡,在当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演变为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调阅全部卷宗,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主动与侦查机关、检察官及承办法官沟通,坚决作“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辩护。核心逻辑是:涉案团伙不存在法定的纪律、规约,纯粹依靠“哥们义气”等松散纽带维系,缺乏组织牢固性与经济管控特征,依法难以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市场类案件里的“抱团同盟”,如果只是临时凑起来的几家商户,而不是有稳定结构、统一指挥、利益分配的团伙,同样难以满足“组织特征”。

案件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未认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当事人仅因普通轻微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个人合法财产也未被一并没收。

案例四:G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 骨干身份不予认定,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

案情简介:当事人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另涉嫌寻衅滋事罪,其个人财产被一并纳入涉黑财产范围。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论证当事人参与时间短、作用较小、未获取核心收益,不应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同时提交详实证据,把当事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逐项剥离。这条把“个人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分开的线索,对市场经营类案件的财产甄别同样关键——被查封的账户、车辆里,往往有一部分与指控行为并无关联。

案件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未认定为骨干成员,刑期由六年下调至五年,并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当事人的合法资产得以保住。

五、市场与物流园经营涉黑涉恶风险自查表


风险自查项高风险信号卓安建议的应对措施
服务选择权要求进场车辆必须使用市场指定的装卸、搬运队伍允许司机自带工人、自选服务,不设排他条件
收费方式装卸与进场、停车费捆绑,不交齐费用不放行各项收费分别列明,不搞捆绑收取
催缴手段用拦车、扣货、堵门的方式催缴费用欠费走合同违约与民事诉讼,不用强制手段
队伍关系装卸队按“收上多少钱”分成,收入并入市场账目承包关系与结算凭证留全,不按收费结果分成
被核查之后删除收费台账、改承包合同、让司机统一口径保持台账、监控与合同完整,如实说明,由律师统一对外沟通

以上自查表由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根据多年办理涉黑涉恶与强迫交易案件的经验整理,建议从事市场、物流园与园区服务经营的朋友定期对照自查,把“必须”两个字去掉,比出事后解释要有效得多。

六、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分所定位“一心一意做好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企业合规与普法培训全链条。建议到访前先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与路线安排。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达州)分所的主任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中共党员,拥有十三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他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L某某涉嫌四千多万元合同诈骗案,通过论证属于民事范畴促使公安机关撤案。张罗主任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是川东地区知名的“黄金37天救援专家”。具体案件的承办安排会根据案件情况和利益冲突审查结果确定。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预约时可以简单说明一下情况,方便安排对应专业领域的律师与你沟通。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结语与免责声明

做市场和物流园这一行,怕的不是收不上钱,而是一笔本来能靠合同解决的装卸费,最后因为“不交就不让走”被当成涉恶。罪与非罪的差别,常常不在“有没有收费”,而在司机有没有别的选择、收费是靠服务还是靠拦车扣货实现的。2026年这一轮专项斗争把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买强卖列入摸排重点,达州商贸物流活跃,这类线索核查在持续。对当事人来说,能做的还是那三件事:把选择权交出去,把价格和收费摆到明处,一旦被谈话就尽早让专业律师介入梳理每一笔收费的来龙去脉。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科普和一般指引,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均已脱敏,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的承诺或保证。

附:卓安(达州)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37天黄金救援体系”。分所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50余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在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方面,张罗主任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审改判为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陈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围绕追诉时效届满,结合证据不足与从犯地位展开多维辩护,最终获检察机关不起诉。以侦查视角与辩护思维的双重优势,在川东涉黑涉恶及关联犯罪案件中持续实现量刑优化与无罪化处理。

培训与课程: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800余场,覆盖31个省、50余个城市,培训超12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课程体系。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是川东地区知名的“黄金37天救援专家”,以丰富的实战积淀获得当事人与同行的广泛认可。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