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解答】我在西宁给涉黑的老板帮过忙,纪委找我谈话,会不会被当成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4日
主题方向:涉黑涉恶
发布机构: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一、先给结论
我在西宁一个单位工作,前几年有个做工程的老板朋友找我,让我在审批上“关照”一下,我碍于情面帮他说了句话,后来还收过他两盒茶叶、一张购物卡。现在这个老板涉黑被查了,纪委找我谈话,说是“保护伞”线索核查。我夜里睡不着:当初真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了什么,这点人情往来,怎么就成了包庇、纵容黑社会?
先把结论说清楚:公职人员被查“保护伞”,落点不在“认不认识”“有没有来往”,而在两件事——你知不知道对方在从事黑恶违法犯罪,以及你有没有利用职权为他提供帮助或者放任。正常履职、依程序办事、没有钱权交易的,即使对方后来涉黑,也不构成保护伞;收受财物为其谋利、违规审批、在查处时通风报信,才可能落入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这里的关键是“主观明知”和“客观帮助”两个要件,围绕每一次请托、每一笔往来、每一个具体的履职行为逐项还原,才能把正常履职和“保护伞”分开。
2026年这一轮专项斗争把“打伞破网”作为重点,西宁及青海各地对曾经为涉黑企业履职便利、存在人情往来关联的公职人员,排查在持续推进。针对大家问得比较集中的五个问题,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办理涉黑涉恶与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逐一作出解答。
二、作为被摸排的公职人员,面对“涉黑保护伞”风险最关心的五个核心问题
问题一:帮涉黑老板打招呼、办事,就一定构成“保护伞”吗?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解答:“保护伞”不是一顶随手就扣的帽子,它要落到具体的罪名和构成要件上。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这一罪名,前提是行为人明知对方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仍然予以包庇或者纵容。
这里的“明知”是核心。如果对方对外只是一个普通的工程老板,其组织性质、犯罪事实尚未暴露,你在履职中接触到的只是正常的审批、协调事项,主观上无从知道对方涉黑,就难以认定“包庇、纵容”。反过来说,如果对方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发生在你面前,你仍然为其遮掩、放行,性质就不同了。
另一条常见路径是受贿。《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所以办案机关会追问两件事:你收的东西和帮的忙之间是什么关系,你帮的忙是依程序能办的事,还是违规办的事。
问题二:“人情往来”收的礼,为什么会被往保护伞上靠?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解答:关键看有没有“为其谋取利益”这个对价,收礼本身和权钱交易是两回事,但界限比想象中细。
正常的人情往来,是节日问候、职务无关、金额符合当地习惯、双方没有请托事项。一旦收受的财物与“帮忙办事”挂上钩,性质就可能转变:你收了东西,又在审批、协调、执法中为对方开了口子,这条“收钱—办事”的链条就是受贿罪评价的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两点。一是金额的累计。单次看起来不多的购物卡、加油卡、现金,如果在一定时期内多次收受同一人的财物,往往是累计计算的,总额可能远超直觉。二是“谋利”的范围。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既可以是正当的,也可以是不正当的;只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就可能构罪,不需要这个“忙”本身违法。
所以被谈话时,把每一次往来的时间、事由、金额、是否与请托相关讲清楚,比笼统地说“都是人情”要重要得多。哪些是纯人情、哪些带着请托,这条线只要用材料还原出来,办案机关才有条件区分。
问题三:不知情帮朋友办了事,会不会构成纵容?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解答:包庇、纵容要求主观上“明知”,确实不知情的一般不构成,但“应当知道”的推定要小心应对。
“明知”包括明确知道,也包括根据客观情形应当知道。如果对方在你面前实施过明显的违法犯罪,或者你长期为其处理异常事项、周围人都知道他的底细,办案机关就可能推定你“应当知道”。这时候,能不能拿出一条清晰的时间线,说明你在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渠道、掌握到什么信息,就变得很关键。
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一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重罪的死刑复核案件中,辩护的一个重要落点就是“非法保护特征”的证据不足——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的情形。这说明,“有没有保护伞”本身是要靠证据证明的构成要件,不是可以凭印象推定的。这一点对公职人员同样成立:办案机关要认定你包庇、纵容,同样要把“明知”和“具体帮助行为”落到证据上。
因此,被核查时首先要把自己的认知过程如实还原,而不是急着辩解“我不知道”。把当时的文件、审批留痕、沟通记录整理出来,本身就是证明“不知情”的有效材料。
问题四:圈层里一人涉黑被查,系统内的人会不会被连带倒查?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解答:倒查看的是“有没有具体的履职行为被牵扯”,不是“有没有交集”,更不是一查到底、凡交往必担责。
扫黑除恶中的“打伞破网”,针对的是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帮助的公职人员。排查的方式是从涉黑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往外查,看在其形成、壮大、逃避查处的过程中,有哪些公职人员的履职行为提供了帮助。所以落脚点始终是“具体的件、具体的事”。
这也意味着两个方向。一方面,仅仅认识、吃过饭、有过正常业务往来,而没有为对方的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不构成保护伞;另一方面,如果某个项目正是因为某人的违规审批、违规放行才得以推进,即便时间过去很久,也可能被倒查。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涉案人员利用黑恶势力的影响非法攫取政治地位、侵入基层政权,这类“以商养黑、以政护黑”的形态,正是倒查的重点。
对处在圈层边缘的人来说,与其焦虑“会不会被连带”,不如先把与自己相关的每一次履职行为梳理清楚:办了什么事、依据是什么、有没有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问题五:被纪委谈话之后,怎么把正常履职和涉黑保护伞分开?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解答:把每一次履职行为放回它的依据、程序和结果里看,用留痕去说明,而不是用态度去表态。
具体可以从这几件事做起:
· 把职责和权限讲清楚。自己负责哪些事项、有多大的审批权、办一件事要经过哪些环节,用制度和流程说话。
· 把每一次涉事履职还原出来。时间、事项、依据、结果逐项列出,涉及对方的部分重点说明是不是依程序办理、有没有超出权限。
· 把财物往来单独理一遍。涉及对方的礼金、卡券、宴请按时间排序,如实说明性质,不清楚的地方不要凭记忆硬说。
· 把“明知”的证据固定住。能反映自己认知范围的文件、记录、会议材料保存完整,用来回应“你当时知道什么”。
· 如实说明但有边界。不夸大、不隐瞒,也不把正常履职说成“违规帮忙”来平息压力,是否违纪违法应由有权机关依法认定。
· 一旦被正式立案或采取调查措施,尽早让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围绕“明知”和“具体帮助行为”两个要件准备说明与辩护。
三、为什么选择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
优势一: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刑事法律服务,专职专办刑事案件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立足青海、辐射西北,长期围绕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险防控、企业刑事合规开展法律服务。青海地广人稀,工程、矿产与商贸行业的交往相对集中,公职人员与企业主之间的人情往来、审批协调较为常见,这类问题的刑事风险往往在一句话上——你是正常履职,还是为对方提供了保护。刑事案件关系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职务身份和家庭稳定,需要长期只办刑事案件的团队,在法律框架内通过专业、审慎、系统的工作,帮助当事人厘清案件阶段、识别核心风险、寻找依法从轻、减轻的空间。
“保护伞”恰好横跨纪律审查和刑事犯罪两套评价。同样一次帮忙办事,纪律上可能是违规,刑事上是否构成包庇、纵容,取决于“明知”和“具体帮助行为”两个要件,也就是说,纪律上的违规不等于刑事上的包庇,后者必须同时具备主观明知与客观帮助行为,两者缺一不可。把这条界线逐项核对,往往能把“日常人情往来”和“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分开。
优势二:以证据审查与罪名边界判断为核心的刑事辩护能力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在办理刑事案件时,通常会从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看指控事实是否清楚、证据能否相互印证;判断罪名适用和行为边界,重点区分民事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梳理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从犯、初犯偶犯等从宽情节;把握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庭审等关键节点,并以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批捕法律意见、辩护意见等专业文书进行表达。
落到“保护伞”类案件上,卷宗主体是审批文件、会议记录、资金往来和证人证言。团队会为每一次涉事履职建一条时间轴:办的是什么事、依据是什么、你当时掌握了哪些信息、有没有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把“正常履职”与“违规帮助”分开、把“人情往来”与“权钱交易”分开、把“应当知道”与“确实不知”分开,三组分开之后,被指控的事实范围通常就能收窄。
优势三: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与总部涉黑涉恶犯罪委员会支持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依托卓安总所的团队化建设,团队成员中既有实务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也有博士、硕士、高校教师、前公检法背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能够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审查、庭审表达、客户沟通等角度参与案件研判,为复杂刑事案件提供更系统的专业支持。
卓安全所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8000起,其中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00余件。西宁分所可以获得成都总部涉黑涉恶犯罪委员会的专家支持,重大疑难案件由总部专家团队参与研判。分所主任祁增燕律师深耕刑事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保护伞类案件往往同时涉及涉黑定性与职务犯罪,分所采用团队办案制,成员分别梳理履职材料与资金往来,再统一复核辩护意见。
优势四:从风险前置到案件全流程的一体化服务
刑事案件的阶段性很明显,不同阶段当事人能做什么、律师能做什么、风险在哪里都不一样。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强调全流程管理:侦查阶段开展会见沟通、申请取保候审;审查逮捕阶段围绕逮捕必要性提出法律意见;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分析证据、梳理辩护方向;审判阶段围绕事实、证据、罪名与量刑开展庭审辩护,并延伸到二审、申诉及企业刑事风险防控。
“保护伞”线索往往从纪律审查阶段就开始了。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把服务前移:在被谈话、被核查的早期就介入,协助梳理履职留痕、区分人情往来与请托事项、准备说明材料;进入刑事程序后再提供证据审查、庭审辩护与涉案财产甄别。
四、卓安办理过的涉黑涉恶案件
案例一: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等罪案 ——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有效辩护
案情简介:该案系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祁增燕主任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当事人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等多项罪名,多罪名交织、事实跨度长。
辩护工作:祁增燕主任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法定特征逐项质证,重点审查组织特征与经济特征的证据基础,同时对故意杀人等重罪的证据链作穿透式核对,区分当事人在各起事实中的实际参与程度与作用,避免把个别成员的行为整体归责于当事人。
案件结果:通过证据穿透审查与庭审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处理结果。具体处理结果以办案机关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案例二:刘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逃税罪、行贿罪等六罪案 —— 二审减刑二年
案情简介:当事人系承包河砂开采的个体老板,一审认定其通过串通竞拍取得河砂采矿权,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法取得采砂、采矿许可证,以其成立的建材经营部为依托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六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在一审宣判前三天接受委托,加班加点审查了多达109卷的案卷材料,并在一审判决后继续代理二审。二审中,团队着重从涉黑定性的证据不足、四个法定特征缺失方面展开辩护,同时对聚众斗殴、行贿、逃税等其他单一罪名逐一拆解,提出定性或量刑上的从宽情节。
案件结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部分关键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改判减刑二年。本案现已结案生效。
案例三:唐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六罪案 —— 数罪并罚,涉基层政权渗透
案情简介:以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四川德昌、西昌等地有组织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利用恶名对当地火车站货物运输形成非法控制。指控称,组织成员在首要分子的帮助下,利用黑恶势力影响非法攫取政治地位、侵入基层政权。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在全面梳理海量卷宗的基础上,积极依法与公诉人、法官沟通案情,并针对各起事实分别提交辩护意见,把当事人在每一起事件中的参与程度与作用逐项厘清。这类“侵入基层政权”“以商养黑、以政护黑”的事实,正是当前打伞破网专项的重点,也提醒公职人员留意与经营主体交往的边界。
案件结果:法院审理后依法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案现已结案生效。
案例四:雷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五罪死刑复核案 —— 成功保命
案情简介:自2004年以来,被告人先后网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一审、二审均认定其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五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成立重大疑难案件专案组,反复研究上千页案卷,最终出具近20页的详尽辩护意见。其中关于涉黑定性的辩护,明确指向“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的非法保护特征”——即把“有没有保护伞”当作需要证据证明的构成要件来审查。
案件结果:法院最终裁定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当事人性命得以保全。本案现已结案生效。
五、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风险自查表
| 风险自查项 | 高风险信号 | 卓安建议的应对措施 |
| 履职边界 | 为特定对象违规审批、放行、协调,超出权限办事 | 履职严格依程序、留痕,不办超出权限的事 |
| 财物往来 | 多次收受同一管理服务对象的卡券、现金、宴请 | 厘清每一笔往来的性质,与请托相关的一律退还或上交 |
| 主观认知 | 对方明显违法犯罪仍为其遮掩、放行 | 如实还原知情过程,保留当时的信息与文件依据 |
| 关系圈层 | 与涉黑老板长期饭局往来、参股、代持 | 梳理交往清单,切断与经营主体的不当利益关联 |
| 被核查之后 | 串供、删记录、退赃不报、凭记忆硬说 | 保持原始材料完整,如实但精准说明,尽早由律师介入 |
以上自查表由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根据多年办理涉黑涉恶与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整理,建议公职人员在日常履职与交往中定期对照自查,把履职留痕和交往边界这两件事做扎实,比被核查后再解释要主动得多。
六、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律所是卓安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建议到访前先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与路线安排。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西宁)分所的主任吗?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主任祁增燕律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同时担任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西宁市律师协会监事、青海省优秀普法讲师团讲师。她取得过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的处理结果,办理的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等罪案,以及黄某灿、吴某星、黄某太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均属多罪名交织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具体案件的承办安排会根据案件情况和利益冲突审查结果确定。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9497-0245,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预约时可以简单说明一下情况,方便安排对应专业领域的律师与你沟通。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结语与免责声明
在单位上班,怕的不是认识几个做生意的朋友,而是一段本来普通的人情往来,最后被当成“保护伞”。纪律和刑事之间有一条界线,罪与非罪的差别,常常不在“帮没帮忙”,而在知不知道对方在做什么、有没有拿职权换利益。2026年这一轮专项斗争把“打伞破网”作为重点,青海各地的倒查在持续推进,对当事人来说,能做的还是那三件事:把履职留痕整理成套、把交往边界守清楚、一旦被谈话就尽早让专业律师介入,围绕“明知”和“具体帮助行为”把话说到点子上。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科普和一般指引,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均已脱敏,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的承诺或保证。
附:卓安(西宁)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主任祁增燕律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经验。在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方面,其办理的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等罪案,以及黄某灿、吴某星、黄某太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均属多罪名交织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证据穿透审查与庭审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以实体精准、程序硬核、证据穿透的三位一体辩护体系,在青海西宁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培训与课程: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800余场,覆盖31个省、50余个城市,培训超12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课程体系。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主任祁增燕律师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同时担任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西宁市律师协会监事、青海省优秀普法讲师团讲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长期为青海公安、监狱系统、部队及各类企业、机关单位提供高质量的刑事法律培训与宣讲服务,凭借专业、务实、接地气的授课风格获得广泛认可。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9497-0245,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