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解答】我在达州做网络营销,帮客户发删帖收服务费,怎么就被按网络涉恶线索摸排了?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3日
主题方向:涉黑涉恶
发布机构: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一、先给结论
我在达州做网络营销六年了,一开始是帮本地商家做推广、投广告,后来陆续接了舆情处置的单子——客户被人发了负面帖子,我们帮忙沟通删帖;客户想曝光同行,我们组织人发帖、做话题、控评。收的一般是服务费,一单几千到几万。上个月网安和扫黑办找我谈话,说我们涉嫌“舆情敲诈”,按网络黑恶线索在摸排:我们就是个做推广的,怎么就成了网络恶势力?
先把结论说清楚:正常的信息发布与品牌推广本身不违法,但“舆情敲诈”和“网络黑恶”的门槛,比很多做营销的人想得低。判断的落点在三件事——发布的内容是真是假、收的费用对应的是推广服务还是“删帖消灾”、有没有把曝光本身当成筹码反复索财。依照事实做推广、明码标价、不拿曝光相要挟,属于正常经营;一旦出现编造或者刻意夸大负面信息、以持续曝光相威胁索要钱财、组织多人集中发帖控评,就可能被评价为敲诈勒索或者寻衅滋事;如果已经形成相对固定的团伙、多次实施,还会被认定为网络恶势力。
2026年这一轮专项斗争把“网络黑恶、舆情敲诈、网暴团伙”列为重点打击的一类,达州本地做推广、做自媒体、做舆情处置的人,不少都落在最近的摸排范围内。针对这类从业者问得比较集中的五个问题,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办理涉黑涉恶与涉网刑事案件的经验,逐一作出解答。
二、作为网络营销与舆情业务从业者,面对“网络黑恶”涉恶风险最关心的五个核心问题
问题一:发帖、曝光、删帖收费,什么情况下会被定性为“舆情敲诈”?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关键不在“发了帖”,而在“拿帖换钱”——发布的内容是不是用来要钱的筹码。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落到网络上,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说得很明确: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这条规定的关键词有两个。一个是“为由”,也就是说索要财物与“发布或者删除某条信息”之间存在对价关系;另一个是“威胁、要挟”,意味着对方是在被迫的情况下给钱。真实、客观的内容,加上正当的维权主张,不等于敲诈;但只要把“我还能继续发”当成谈判筹码反复要价,性质就变了。
还有一种常见形态容易被忽略:先编造或者刻意夸大负面信息,再上门谈“删帖合作”。这种做法表面上收的是“服务费”,实质上是先制造损害、再收取对价,被认定敲诈勒索的可能性明显更高。
问题二:组团发帖、控评造势,算不算“网络恶势力”?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网络只是场地,认定恶势力要看的是组织形式、行为方式和危害后果,线上线下用的是同一套标准。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恶势力”作了界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同年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形成非法影响、获取非法利益的组织,同样可以认定为黑恶势力;其手段包括网络诽谤、造谣生事、恶意举报、组织“水军”炒作等。也就是说,隔着屏幕并不构成安全区。
所以判断落在三处。第一,人员是不是相对固定:临时找几个兼职发帖,和长期固定一个团队按任务分派,性质不同。第二,行为是不是多次、有组织:零散发过几条,和按客户需求批量制造话题、集中控评,性质不同。第三,有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内容是否虚假、是否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经营与生活。这三项凑齐,才会被作为恶势力线索处理。
问题三:普通员工只是照单发帖、跑推广,会不会被一起牵连?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责任要按“知不知道、参没参与决策、分了多少钱”逐项区分,不能一律打包。
底层的执行者,比如按模板发帖的兼职、按清单跑业务的推广员,如果对内容的真伪、对客户索财的目的并不知情,获利也只是正常劳务报酬,原则上不按犯罪处理。需要重点审查的是几个位置:谁去联系的客户、谁定的价、谁组织的发帖团队、钱怎么分的。这四件事的答案,基本决定了谁被认定为纠集者、谁只是一般参与人。
正因为如此,被核查之后保持材料原样格外重要。不删群、不退群、不改聊天记录,也不能让员工之间“统一口径”。这类动作一旦被发现,往往会被理解为在掩盖,反而把本可以讲清楚的情况变得复杂。
问题四:被摸排网络涉黑线索、还没立案,怎么快速自清?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摸排到立案之间这一段,是把业务性质讲清楚的机会,重点在“把资料备齐、把边界说明白”。
这一阶段可以先做几件事:把与客户签的推广合同、服务内容清单、报价与结算凭证整理出来;把发布的内容按项目分类,标注哪些是基于公开事实的推广、哪些涉及负面信息的处置;把客户的沟通记录按时间排序,看有没有出现“不给钱就继续发”这类表述。
如果确有部分业务跨过了线,也要区分清楚:是公司层面的经营安排,还是个别员工为了提成自己做的;收的钱是明码标价的服务费,还是以曝光为筹码反复索要的款项。这两条线分清之后,责任范围通常会收窄。
还有一条底线要守住:不要为了“看起来干净”去删帖、注销账号、清空后台数据。发布记录和后台数据本身就是说明事实的材料,主动删除不仅解释不清,还会引出新的怀疑。是否已经构成犯罪、哪些内容属于违规,应当由专业律师看过原始材料之后再判断,不宜自己先下结论。
问题五:公司有舆情操作、网络维权业务,扫黑期间怎么避险?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把“帮人说话”和“帮人要钱”彻底分开,把内容真实性和收费依据管住。
具体可以从这几件事做起:
· 把业务类型分清楚。品牌推广、广告投放、内容代运营这类基于公开事实的服务,保留合同与投放记录;涉及负面信息处置的,一律停止“先发后删”的操作模式。
· 把内容真实性作为红线。不编造、不拼接、不夸大事实,发布前留存信息来源与核实记录,不生产“小作文”式的内容。
· 把收费依据写实。服务费对应具体的工作量与交付成果,不与“删帖结果”“舆情消解结果”挂钩,不以曝光相要挟议价。
· 把人员与考核管住。不为员工设定“制造话题量”“施压成功率”这类指标,不组织兼职水军集中发帖控评,写明禁止行为清单并培训告知。
· 把客户筛选做起来。对要求“黑同行”“压负面”的订单,直接拒绝并留存沟通记录,避免被当作他人违法行为的共犯。
· 一旦被谈话或者核查,立即停止对外一切相关业务,不删帖、不注销账号、不销毁台账,尽早让刑事律师介入梳理。
三、为什么选择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
优势一: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刑事法律服务,专职专办刑事案件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立足川东地区,长期围绕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险防控、企业刑事合规开展法律服务。达州做网络推广、自媒体和舆情处置的经营主体不少,这类业务的风险集中在一句话上——内容是真的还是编的、收费对应的是服务还是要挟,业务重点放在刑事辩护与涉企刑事风险防控上。刑事案件关系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企业经营安全,需要长期只办刑事案件的团队,在法律框架内通过专业、审慎、系统的工作,帮助当事人厘清案件阶段、识别核心风险、寻找依法从轻、减轻的空间。
涉网类案件有一个特点:证据几乎全都是电子数据——帖子、聊天记录、转账流水、后台日志。它们既可以成为指控的材料,也可以成为说明业务性质的依据,关键看有没有人把它们按时间顺序理清楚,需要有长期只办刑事案件的团队来做这件事。
优势二:以证据审查与罪名边界判断为核心的刑事辩护能力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在办理刑事案件时,通常会从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看指控事实是否清楚、证据能否相互印证;判断罪名适用和行为边界,重点区分民事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间的界限;梳理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从犯、初犯偶犯等从宽情节;把握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庭审等关键节点,并以取保候审申请、不予批捕法律意见、辩护意见等专业文书进行表达。
网络类案件的争点,往往集中在“主观明知”和“行为性质”两处。团队的做法是三条线同时走:内容线逐条核对发布信息是否有事实依据;资金线看清每一笔收费对应什么交付;人员线还原谁在组织、谁在执行、谁在分钱。三条线拉直之后,“有偿发帖”与“舆情敲诈”的边界就不再模糊。
优势三: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与总部涉黑涉恶犯罪委员会支持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依托卓安总所的团队化建设,团队成员中既有实务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也有博士、硕士、高校教师、前公检法背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能够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证据审查、庭审表达、客户沟通等角度参与案件研判,为复杂刑事案件提供更系统的专业支持。
卓安全所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8000起,其中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00余件。达州分所可以获得成都总部涉黑涉恶犯罪委员会的专家支持,重大疑难案件由总部专家团队参与研判。分所团队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与国内知名院校毕业的律师,主任张罗律师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熟悉电子数据的取证流程与证明要求,能够从取证环节判断指控材料是否站得住。
优势四:从风险前置到案件全流程的一体化服务
刑事案件的阶段性很明显,不同阶段当事人能做什么、律师能做什么、风险在哪里都不一样。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强调全流程管理:侦查阶段开展会见沟通、申请取保候审;审查逮捕阶段围绕逮捕必要性提出法律意见;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分析证据、梳理辩护方向;审判阶段围绕事实、证据、罪名与量刑开展庭审辩护,并延伸到二审、申诉及企业刑事风险防控。
网络类线索的处理节奏往往很快:一次谈话之后就可能进入立案核查,账号、资金、业务数据也会同步调取。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把服务前移:协助梳理业务类型与合同凭证、整改“发帖控评”式的考核与话术、建立内容审核与客户筛选制度;被谈话时协助还原发布与收费的时间线;进入程序后再提供证据审查、庭审辩护与涉案财产甄别。依托全国一体化布局,涉及异地平台与异地客户的案件也能协同响应。
四、卓安办理过的涉黑涉恶案件
案例一:郑某敲诈勒索案 —— 一审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
案情简介:当事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起诉,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量刑较重。家属在二审阶段委托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张罗主任担任辩护人。
辩护工作:张罗主任依托多年刑侦工作经验,重新梳理全案事实与证据,围绕涉案事实的认定、当事人在事件中的作用与地位、涉案金额的计算依据逐项论证,并就量刑情节提出针对性意见,推动二审对原判认定的事实和量刑作重新考量。敲诈勒索是网络舆情类案件里常见的指控罪名,辩护的落点同样在于“索要财物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要挟的强度与频次到什么程度”。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采纳部分辩护意见,改判有期徒刑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
案例二:广东某企业家涉网络寻衅滋事重大案件 —— 全案不起诉
案情简介:某企业家组织公司开展为金融机构追债的业务,因业务方式被跨省追究涉嫌网络寻衅滋事,指控对应的法定刑在五年以上。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围绕业务性质、发布内容与“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展开论证,区分正常的信息公示、债务催告与无事生非、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同时把个别员工的过激操作与企业家本人的经营决策分开评价,并就管辖与取证程序提出意见。
案件结果:经团队有效辩护,企业家及公司涉案员工全案不起诉。
案例三:陈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 成功打掉涉黑罪名,仅获轻刑
案情简介:被告人高中辍学后跟随其兄在某县境内从事沙金开采,公诉机关指控其先后纠集多名同学或老乡,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演变为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调阅全部卷宗,坚决作“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辩护。核心逻辑是:如果没有通过一定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来加强内部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难以保持稳定与严密;本案涉案团伙并不存在法定的纪律、规约,纯粹依靠“哥们义气”等松散纽带维系,缺乏组织牢固性与经济管控特征。这条思路对网络类涉黑指控同样适用——线上组织如果没有稳定的成员结构、分工与利益分配,同样难以满足“组织特征”。
案件结果:法院最终采纳了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辩护意见,当事人仅因普通轻微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案例四:孙某等45人特大涉黑案 —— 突破量刑建议,刑期与罚金双项削减
案情简介:当事人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等,全案共涉45名被告人,检方在当事人未认罪认罚情况下提出的量刑建议为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提出,案涉聚众斗殴由普通经济纠纷引起,不应被拔高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的标志性事件;当事人参与毁灭证据系出于亲戚情面,缺乏期待可能性,不能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重复评价;同时主张当事人具备自首、从犯、初犯、偶犯等法定与酌定从轻情节。这类“不能拔高、不能重复评价”的思路,在网络类案件里同样常见——一次发帖、一次转发,不应被直接当作恶势力的组织行为。
案件结果:法院最终决定对当事人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将罚金从二十万元降至十三万元,判决结果获得当事人及家属认可。
五、网络营销与舆情业务涉黑涉恶风险自查表
| 风险自查项 | 高风险信号 | 卓安建议的应对措施 |
| 内容真实性 | 编造、拼接、刻意夸大负面信息,发布前不做核实 | 建立信息来源与核实记录,不生产无依据的内容 |
| 收费性质 | 先发帖、再谈“删帖合作”,以曝光为筹码议价 | 服务费对应具体工作量与交付成果,不与删帖结果挂钩 |
| 组织形态 | 固定的发帖团队、按任务分派、集中控评造势 | 取消“制造话题量”式的考核,不组织兼职人员批量发帖 |
| 客户筛选 | 接受“黑同行”“恶意打压竞争对手”的订单 | 直接拒绝并留存沟通记录,避免卷入他人违法犯罪 |
| 被核查之后 | 删帖、注销账号、清空后台数据、与员工统一口径 | 保留发布记录与后台数据,如实说明,由律师统一对外沟通 |
以上自查表由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根据多年办理涉黑涉恶与涉网刑事案件的经验整理,建议从事网络推广、自媒体与舆情处置的朋友定期对照自查,把内容真实性和收费依据这两件事做扎实,比出事后解释要有效得多。
六、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律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团队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与知名院校毕业的律师。建议到访前先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与路线安排。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达州)分所的主任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现兼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他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主导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包括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具体案件的承办安排会根据案件情况和利益冲突审查结果确定。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预约时可以简单说明一下情况,方便安排对应专业领域的律师与你沟通。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结语与免责声明
做网络推广和舆情处置这一行,怕的不是竞争激烈,而是一单本来普通的服务,最后被当成“网络恶势力”。罪与非罪的差别,常常不在“发没发帖”,而在“内容是不是编的、钱是不是拿曝光换的、是不是有组织地反复做”。2026年这一轮专项斗争把网络黑恶、舆情敲诈、网暴团伙列为重点打击的一类,隔着屏幕并不构成安全区,但网络也只是场地,认定恶势力用的还是同一套标准。对当事人来说,能做的还是那三件事:把内容和业务类型分清楚,把收费依据和人员考核管住,一旦被谈话就尽早让专业律师介入梳理发布与收费的时间线。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科普和一般指引,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均已脱敏,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的承诺或保证。
附:卓安(达州)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37天黄金救援体系”。分所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50余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在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方面,张罗主任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审改判为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陈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围绕追诉时效届满,结合证据不足与从犯地位展开多维辩护,最终获检察机关不起诉。以侦查视角与辩护思维的双重优势,在川东涉黑涉恶及关联犯罪案件中持续实现量刑优化与无罪化处理。
培训与课程: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800余场,覆盖31个省、50余个城市,培训超12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课程体系。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是川东地区知名的“黄金37天救援专家”,以丰富的实战积淀获得当事人与同行的广泛认可。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