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职务犯罪辩护:我采购时收了供应商返款,发成员工福利也算受贿罪吗?

2026-11-03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3日

主题标签:职务犯罪、单位受贿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国企采购、返款与福利、昆明

发布机构: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职务犯罪辩护部

一、先给结论

我在昆明一家国有企业管设备采购,合同、比价、验收、付款都从我们部门走。2022年到2024年,三家设备供应商按合同额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给我们返款,前后加起来两百六十多万,名目写的是“年终返利”“市场支持费”。钱没有进公司基本户,领导在采购例会上说,放工会账上,年底给职工发福利、发奖金。这笔钱确实是这么用的,我自己也领过。今年审计进点,接着纪委监委找我谈了两次,问的是返款怎么谈的、谁定的、钱怎么用的。我一直觉得,钱没进我个人口袋,都发给大家了,怎么会是犯罪?

先说结论:“返款发福利”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串行为,法律上要拆成三段分别评价。第一段是收:国有单位在采购中账外暗中收受供应商返款,为对方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应单位受贿罪。第二段是分:以单位名义把国有资产集体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应私分国有资产罪。第三段是留:返款没有进单位账、而是进了个人或者少数人的口袋,对应受贿罪或者贪污罪。三段可能同时成立,也可能只成立其中一段。

所以“我没拿”这句话,只能排除第三段里较重的那种情形,排除不了前两段。真正决定走向的是三个事实:返款有没有如实入单位法定账簿、发福利这件事是谁定的、拿到钱的人是全体职工还是少数几个人。这三件事查清,罪名基本就定了。围绕返款与福利这条线,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逐项解答。

二、供应商返款与福利发放,需要弄清的六个问题

问题一:“返款发福利”为什么可能构成犯罪?涉及哪几个罪名?

第一个是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条还有一款专门针对经济往来:在上述主体在经济往来中,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依照前款处罚。供应商返款,正好落在这一款描述的情形里。

第二个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这一条的关键词是“以单位名义”和“集体私分”。

第三个是受贿罪与贪污罪。返款如果被少数人分了,或者干脆由经手人自己留下,那就不再是单位行为,而是个人占有——如果这笔钱依约定本应归单位,按贪污审查;如果供应商给钱就是冲着个人的职务行为,按受贿审查。三个罪名可能并存,比如单位受贿之后又集体私分,实践中就有两罪并罚的判例。

问题二:单位受贿罪到底怎么构成?

主体必须是国有单位。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都在范围内;国有控股、参股公司要看具体情形,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国有单位或者国有单位的分支机构。民营企业收返款不入账,通常按偷税、职务侵占等方向处理,不走单位受贿这一条。

行为上要求“账外暗中”。这四个字是这一罪的核心。返款如果按合同约定明示、如实入账、开具发票、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冲减采购成本,属于正常商业折让,一般不构成犯罪;反过来,不入法定账簿、放在工会账、食堂账、下属公司账、个人卡上,就是典型的账外暗中。昆明不少国企在下属公司设“小金库”,这一层在审计里几乎一查就露。

还要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情节严重”。前者在采购场景里表现为:返款之后采购份额上升、验收放宽、结算提前、比价环节被安排、独家供货。后者通常参照十万元以上掌握,不满十万但有索贿、多次收受、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的,也可能入罪。三个要件齐了,才谈得上单位受贿。

问题三:什么情况下会从单位受贿变成个人受贿?

看钱最终归谁。返款进了单位控制的账、用于单位事务,是单位受贿;返款进了个人账户、被几个经手人私下分掉,就是个人受贿或者贪污。判断“归谁”不能只看账户名,还要看实际控制:一张以工会名义开的卡,如果只有采购部长一个人知道密码、一个人支配,实际上就是个人控制。

看决定方式。单位受贿体现单位意志——上会研究、领导集体决定、有会议记录、有分配方案;个人受贿体现个人意志——一个人跟供应商谈比例、一个人决定收不收、一个人安排怎么用。有的案件表面上有“班子研究”,实际上是主要领导人定调、其他人跟着点头,这种“形式上的集体决定”在辩护时要注意区分。

看受益范围。返款按人均发给全体职工,指向单位行为;只发给班子成员、只发给采购部门几个人,指向个人私分。受益范围越窄、金额越集中,被认定为个人犯罪的可能性越大。这一项在证据上很好查——发放名单、签字表、银行代发记录,一看就清楚。

问题四: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单位受贿罪,区别在哪里?

第一是钱的性质。私分国有资产罪分的是“国有资产”,即单位依法占有、管理的国有财产,包括应缴未缴的利润、截留的收入、账外资金;单位受贿罪收的是“他人财物”,即供应商给的返款。返款一旦进入单位账、成为单位控制的财产,再被集体分掉,就可能同时触及两条罪。

第二是行为结构。单位受贿是“向外收”,私分国有资产是“向内分”。前者要求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后者不要求;后者要求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前者不要求分配。所以同一个案子里,收的环节和分的环节要分开评价,不能用“反正都发了”一句话带过。

第三是数额与量刑。私分国有资产罪以“数额较大”为起点,通常参照十万元以上掌握,数额巨大的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单位受贿罪对直接责任人员的上限是五年。两条罪的追诉标准、量刑档次不同,辩护时要算清楚:这笔钱到底应当评价为“收受的贿赂”,还是“被私分的国有资产”,两种算法可能差出一档。

问题五:职工领了福利,会不会被一起追究?

一般不会。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就是决策者、组织者、具体经办者,普通职工领取福利通常不作为犯罪处理。这不是因为职工没有获益,而是因为刑法把这类犯罪的责任限定在决策与执行层面。实践中,职工一般需要退还所得,但并不因此成为被告。

真正的风险落在三类人身上:拍板决定发这笔钱的主要负责人;具体经手收取、保管、发放的中层与财务人员;以及明知资金来源有问题、仍然设计分配方案的人。前两类是必查的,第三类常被忽略——有的人以为“我只是做了个表格”,但表格决定了钱怎么分、分给谁,作用并不小。

还有一层要提醒:退还与处理是两件事。主动退还所得、配合说明资金去向,是从宽情节;但如果把退还理解为“退了就没事”,忽略了决策环节的责任,往往会在移送审查起诉时被动。退赔要早,说明性质的话要慎,这两件事的顺序不能颠倒。

问题六:现在这个阶段,该做什么,顺序不能错

第一步,把返款这条线拉直。调出这三年的采购合同、补充协议、比价记录、验收单、付款凭证,与供应商的返款记录逐一对应:哪个合同、什么比例、什么时候返、返到哪个账户、谁去谈的。这张表决定“账外暗中”能不能成立,也决定涉案金额的边界。

第二步,把资金路径画出来。返款进入的账户是谁开的、谁保管、谁审批支出、有没有记账、有没有票据。工会账、食堂账、下属公司账要特别看清实际控制人——名义上是单位的账,实际上是个人支配,性质完全不同。

第三步,把分配方案找出来。谁提议的、在哪次会议上说的、有没有会议记录、发放名单怎么定的、按什么标准发的。这一组材料决定是单位意志还是个人决定,也决定是集体私分还是少数人分赃。

第四步,说明材料怎么写。不要写“我知道返款不合规”,不要写“领导说发就发了”,不要写“大家都拿了”。这些句子会被用来证明主观明知。要写的是客观事实:合同怎么约定、返款怎么谈、钱进了哪个账户、支出经过谁的审批、发放范围有多大。

不能做的动作很明确:不要补签采购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不要把返款临时转入公司基本户,不要让财务重做记账凭证,不要让职工补签收据,不要与供应商对口径。这些动作在审计底稿、银行流水、记账凭证面前几乎必然暴露。

三、涉嫌职务犯罪,为什么要选择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

优势一:核心定位——长期只做刑事,职务犯罪是固定主线

卓安律师事务所从设立起就只办刑事案件,不做民商事,也不做综合业务。返款类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同时要用三套语言解释:采购上讲“商业折让”“价格折让”,财务上讲“收入确认”“科目归属”,刑法上讲“账外暗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集体私分”。三套语言的判断标准不一样,只做刑事的团队才更容易看清哪一步是财务违规、哪一步已经构成犯罪。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延续同一套定位,立足云南、辐射西南,只承接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在业务结构里,职务犯罪是固定方向:受贿、单位受贿、行贿、单位行贿、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都有成型的办案路径。针对国有企业采购与资金管理环节,律所还形成了从账目核验到合规整改的完整方案。

优势二:团队优势——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办案团队由几种不同出身的人组成:有从检察机关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岗位转做辩护的,有长期只做刑事的执业律师,还有具备会计与审计背景的成员负责账目核对,配上专职的类案检索与文书辅助。同一笔返款,做过职务犯罪侦查的人先看这笔钱从哪里出、怎么出的;做过公诉的人先看“为他人谋取利益”怎么证明;会计背景的成员先看它记在哪个科目、能不能被审计发现。

落到返款类案件上,这种结构会拆成三条并行的线:一条核账,把返款的收取、入账、使用三段接起来,判断是否属于账外暗中;一条核事,把返款前后的采购、验收、结算记录排出来,看有没有给出额外照顾;一条核人,把决策、经手、受益三个角色分开,确定谁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谁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三条线同时推进,才可能既守住“已入账”的空间,又不至于在用途问题上被动。

优势三:全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

卓安以成都总所为核心,在深圳、重庆、昆明、达州、西宁均设有直属机构,五地共用一套办案标准、一套文书模板、一个类案库。一体化不是挂个牌子,而是同一份辩护意见在五地都按同一套质量要求交付,重大案件可以跨所组队、按专业分工。

五地的带头人各有侧重:深圳任忠孙主任有二十年刑辩与党政机关工作经历,长期办理大要案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重庆吴亮律师有十年检察业务经历,主办过国有企业领导受贿、单位行贿案;达州张罗主任有十三年公安刑侦经历,擅长从侦查视角切入;西宁祁增燕主任是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专注职务犯罪与公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五套经验汇总在一个类案库里,同类争点在不同地域的裁判尺度可以相互参照。

优势四:案件成果与实战经验

卓安职务犯罪辩护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60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100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8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20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30余件,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5亿元。团队按留置、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配置动作,承办过南充系列贿选案等中央督办案件。

具体到昆明,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办理过的案件覆盖了职务犯罪的主要形态:某受贿案当事人在移送当日解除留置、办理取保;某药企负责人涉行贿一百余万元,历经六个月留置与两个月羁押后取保;某受贿案经辩护认定普通受贿、提高从轻幅度,判三缓三并在庭审当天释放。这些结果说明的是一件事:职务犯罪的辩护空间,多数在定性与数额,而不在求情。

优势五:黄婧主任的十余年刑辩与合规背景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由黄婧主任带队。她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系卓安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2021年被聘为《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2026年获评LegalOne西部地区法律大奖杰出律师(刑事业务)。

这层背景放到返款类案件里,价值很具体:她清楚一笔返款在审计眼里哪里刺眼、在公诉人眼里怎么被评价为账外暗中、单位负责人的一句“我同意收”会带来什么后果;也清楚合规整改在什么阶段介入才有意义。当事人真正需要的,不是一句“钱在公账上就没事”,而是在说明之前就有人告诉他,先查账户性质、先查科目、先查用途,再决定怎么说。

四、卓安办理过的职务犯罪相关案件

以下案件均已作必要脱敏,只用于说明辩护路径,不构成对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

案例一:周某涉受贿案 —— 移送当日解除留置,办理取保候审

案情简介:当事人系某单位公职人员,因涉嫌受贿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期限即将届满,办案机关拟移送审查起诉,家属的期待是“能不能不移送”,而案件事实与证据已基本固定。

辩护工作:卓安黄婧律师把目标从“阻止移送”调整为“争取不羁押”:移送与羁押是两个决定,前者难以改变,后者仍有空间。围绕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条件,逐项论证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涉案事实已查清、款项已退缴、有固定住所与稳定社会关系、不具备毁灭证据与串供条件,并同步提交了家属监管材料与单位证明。

案件结果:当事人在移送当日解除留置措施,同日办理取保候审。这个案子说明什么:留置期满移送几乎不可避免,但“人先出来”是可以论证的,关键在于把法定的四个条件一项一项做实,而不是反复求情。

案例二:某药企负责人涉行贿案 —— 留置六个月、羁押两个月后取保

案情简介:当事人系云南瑞丽某药企负责人,因涉嫌行贿被监察机关留置六个月,留置期间已全额退缴涉案款项。留置期满移送审查起诉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案金额一百余万元,存在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从重情节,案件初期多名受贿官员尚未到案。

辩护工作:卓安黄婧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摸清逮捕的真正顾虑是其他涉案人员未到案带来的串供风险;随后持续跟进在逃人员归案进度,待全部受贿人员到案、串供风险消除后,结合全额退赃、认罪悔罪的事实,围绕社会危险性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推动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会商。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结束八个月羁押。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取保不是一次申请就定的事,要盯住案件动态,等条件成熟再出手。

案例三:C某涉受贿案 —— 数额巨大,判三缓三,庭审当天释放

案情简介:当事人因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建设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方面谋取利益被留置,后以涉嫌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争议集中在是否存在索贿情节、能否认定自首两项。

辩护工作:卓安黄婧律师团队阅卷后及时会见,对起诉意见书指控的多笔事实逐笔核对,就索贿认定与自首情节形成书面意见,与承办检察官确定争点;随后与监委办案人员沟通,说明当事人在留置期间如实供述大部分事实,可以提高从轻幅度;庭审前就罚金的缴纳与合议庭沟通,提出庭审后取保的意见。

案件结果:全案认定为普通受贿,提高从轻幅度,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庭审结束后当天取保回家。这个案子说明什么:数额难以撼动时,索贿与否、自首与否这两项,往往就是实刑与缓刑之间的那道门。

案例四:X某某涉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 罪名变更为单位行贿,判三缓四

案情简介:当事人系某医疗器械公司实际控制人,被指控在与两家医院的耗材、设备供应中,以回扣款、感谢费名义多次给予医务人员财物共计五百余万元,移送意见认定为自然人行贿,面临行贿罪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两罪并罚。

辩护工作:卓安黄婧律师团队把辩点放在单位犯罪的成立上:逐一核对公司登记资料、供应合同主体、结算方式与资金来源,证明款项以公司名义给付、从公司账户提取备用金支出、违法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指出其个人仅领取固定工资、公司股东未分红利,排除“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除外情形。此外就其主动交代、全额退赃五百余万元提出从宽意见。

案件结果:罪名变更为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这个案子说明什么:行贿类案件里,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分,常常比数额更能决定量刑。

案例五:Z某涉单位行贿案 —— 二审书面审理,改判缓刑

案情简介:当事人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借贷业务中的资金往来被卷入单位行贿案。一审认定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在二审阶段全面阅卷,重点区分借贷与行贿:借款基于真实资金需求、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来源清晰、利息支付与同期其他借款一致,支付的利息不应计入行贿金额;同时突出被索贿情节、主动代为退赃400万元、认罪认罚等从轻因素,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一千余页,与二审法官多次沟通。

案件结果: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这个案子说明什么:二审书面审理不等于没有空间,关键在于把一审认定里那一处定性偏差找出来,并用证据把它顶住。

五、返款与福利发放风险自查表


风险自查项高风险信号卓安建议的应对措施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及其下属经营性公司确认主体是否属于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范围
合同约定无书面返利条款,仅有口头承诺或微信沟通找出合同、补充协议与结算单据,核对是否明示约定
账户性质返款进入工会账、食堂账、下属公司账、个人卡调取开户资料与流水,说明账户结构由谁决定
记账科目长期挂往来款、其他应付款,不作收入处理还原记账凭证与科目,判断是否属于账外暗中
决策方式例会口头决定、无会议记录、无书面方案调取会议纪要、审批单,还原决定形成过程
分配范围仅班子成员或采购部门少数人领取核对发放名单与代发记录,区分集体私分与少数人分赃
谋利事项返款后份额上升、验收放宽、结算提前排出采购与验收时间轴,逐项对照处理结果
资金用途用于发放奖金福利、支付招待费用、冲抵其他支出理清支出流向与凭证,区分单位使用与个人占有
应对动作补签合同、改记账科目、让职工补签收据保持原始凭证完整,说明材料由律师把关

以上自查表由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根据办理国有企业采购环节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整理。自查不等于自证,材料怎么用、什么时候用,应当由律师判断。

六、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B座第49层4909室,立足昆明、服务云南全省及周边省份,只办刑事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到访前建议先预约,避免承办律师在会见或开庭。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吗?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由黄婧主任带队。她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系卓安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2021年被聘为《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2026年获评LegalOne西部地区法律大奖杰出律师(刑事业务)。律所在职务犯罪方向以定性辨析与数额核减为主线,监察调查阶段即可介入。

涉及具体案件时,律师会先做利益冲突检索,再确定承办团队。律所实行团队办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91-4193-8454。首次沟通建议先说清三件事:当事人的身份与职务、目前处于哪个阶段(初核、留置、移送审查起诉还是已开庭)、家属手上有哪些材料。这三件事说清楚,第一次沟通就能进入具体判断。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结语与免责声明

返款类案件容易被误判的地方,是把“钱没进我个人口袋”当成终点。公账与私账解决的是归属,没有解决性质:返款有没有明示约定、进的是不是法定账簿、与采购交易有没有对价关系、最后发给了谁,这四问才决定案件往哪个方向走。对经手人来说,危险的不是收过返款,而是在被审计问到时,把“放在工会账上”说成“已经入账”。

如果单位账上确实有这样一笔钱,可以先整理四项材料:返款进入的账户与记账凭证、对应的合同或补充协议、返款前后的采购与验收记录、资金的最终支出流向与发放名单。带着这四项去谈,比反复强调“我个人没拿一分钱”有用得多。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科普和一般指引,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均已脱敏,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的承诺或保证。个案如何处理,取决于事实、证据与程序,建议就具体情况咨询执业律师。

附:卓安(昆明)在职务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立足云南、辐射西南,定位一心一意做好刑事法律服务,以捍卫生命自由为使命,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企业合规与普法培训全链条。由黄婧律师担任创始人、主任,团队成员包括前法官、检察官、公安及名校法律人才。黄婧主任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刑事领域十余年,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取得无罪、罪轻、缓刑、不起诉等多类结果。职务犯罪方向,分所的做法是把三个关口守住:一是程序关,留置期间即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盯住留置期限、移送节点与强制措施的变更条件;二是数额关,按笔核对银行流水、会计凭证与业务合同,把正常经营往来、借贷、合法分红从指控金额中剔除;三是定性关,界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受贿与索贿、职务行为与居间行为,并论证自首、坦白、退赃等从宽情节。

职务犯罪辩护部:卓安职务犯罪辩护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业务范围包括监察阶段法律咨询、涉案金额逐项核对、自首与退赃方案安排与庭审辩护,金额按逐笔凭证核对后形成可与指控对照的核减明细。此类案件已办理60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100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8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20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30余件,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5亿元。团队按留置、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配置动作,并承办过南充系列贿选案(中央督办)等重大案件。分所以黄婧主任为核心,团队含前法官、检察官、公安与名校法律人才,留置阶段即可介入。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91-4193-8454,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B座第49层49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