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受贿罪答疑:夫妻因同一笔受贿款被查,可以请同一个律师吗?

2026-11-02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2日

主题标签:职务犯罪、受贿罪、夫妻同案、利益冲突、辩护独立性、委托、西宁

发布机构: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职务犯罪辩护部

一、先给结论

我和我爱人都在西宁的机关单位工作,今年因为同一笔钱被先后叫去谈话。钱是别人送到家里的,我在场,后来由我爱人收下、存进了她的卡里。现在两个人都被列为调查对象,听说要移送。家里只有一个想法:请一位律师,把两个人的事一起说清楚,费用也能省一半。可是咨询的时候,有律师说这种情况不能同时代理,我们不太理解——夫妻两个,事实是同一件事,为什么不能请同一个律师?

先说结论:不能由同一位律师同时为你们两人辩护。这不是律师事务所挑案子,而是法律划出的硬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也不得为两名以上未同案处理但属于同一案件的被告人辩护。夫妻二人同涉一笔受贿款,属于同一案件,即使分案处理,也在这个范围内。

同一家律所的两名律师分别代理,法律没有绝对禁止,但必须过利益冲突审查这一关:二人对同一笔款的陈述是否可能互相推诿、一人认罪一人不认罪时辩护方向是否冲突、律师对一方掌握的案情能否对另一方保密。审查过不了,就应当分别委托不同律所。夫妻同案的真正难点从来不是“请几个律师”,而是“这笔钱在两个人身上分别是什么角色”。围绕这个角色划分,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逐项解答。

二、夫妻同案委托,需要弄清的六个问题

问题一:为什么一名律师不能同时为夫妻二人辩护?

第一层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要求,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这条规则不是形式要求,它保护的是辩护的独立性——辩护人只能为一名当事人争取利益,当两个人的利益出现分歧时,律师必须站在其中一边。

第二层是律师的执业义务。《律师法》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进一步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发现存在利益冲突的,不得接受委托,已经接受的应当解除。

第三层是保密义务。律师对当事人有保密义务,一方告诉律师的事实,不能透露给另一方,更不能用来对付另一方。但在夫妻同案的场景里,两人往往同时坐在律师对面,律师连“哪句话是谁说的”都无法区分,保密义务从技术上就无法履行。

所以“夫妻是同一件事”这个直觉,恰恰是问题所在:同一件事里,两个人的位置可能相反。一个人说“钱是对方收的、我不知道”,另一个人说“钱是我收的,但他知情”。这两句话只要出现一句,同一名律师就无法同时为两人争取有利的结果。

问题二:同一家律所的两名律师,能不能分别代理?

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同一律所的不同律师分别担任同案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实务中受到严格限制。多数法院、检察院在受理时会要求律所出具利益冲突审查意见,说明两名律师之间是否建立了信息隔离、是否分别取得当事人的书面知情同意、是否会影响辩护独立。部分地区的律师协会则明确要求同所律师不得代理同案被告人。

能不能过这一关,看三个实质条件。第一,二人的供述是否已经出现分歧,或者有没有出现分歧的现实可能。第二,辩护方向是否可能相反,比如一方争取从犯、一方争取主犯认定下的罪轻,或者一方作无罪辩解、一方认罪认罚。第三,是否存在共同的财产利益需要分配,比如退赃的资金来源、家庭财产的处理。三项里有一项成立,就属于实质冲突。

在夫妻同案的受贿案件里,这三项几乎总会碰到。因为一笔钱要落在两个人身上,必然要回答:谁提出的、谁经手的、谁保管的、谁知情、钱花在哪里。每一个问题的答案,都在两个人之间移动责任。

所以现实的做法通常是:分别委托不同律所的律师。如果家庭确实只能承担一位律师的费用,也应当优先保障被指控更重、或者已经认罪的那一位,另一位另行安排法律援助或者分别咨询。省下的费用,往往抵不上一次辩护方向错误带来的刑期差。

问题三:同一笔受贿款,夫妻二人可能分别是什么角色?

第一种,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受贿,配偶只是知情。按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这时候配偶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需要作为证人说明收钱的经过,也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第二种,配偶构成受贿共犯。表现为事前通谋、分工配合:一起商量怎么收、由配偶出面收、配偶负责保管或者转移、事后一起商量怎么应对。共同犯罪要求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仅有“知道”而不参与,通常不够。

第三种,配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这一罪的构造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财物。配偶单独与请托人接触、单独承诺办事、钱也没进家庭共同账户,就可能落在这里。

第四种,配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表现为事后明知是受贿所得,仍代为保管、转移、转换、收购。这一罪的法定刑明显轻于受贿罪,是这类案件中常见的辩护落点。

四种角色对应的罪名、量刑、辩护方向完全不同。第一种的核心是“本人有没有受贿故意”,第二种是“有没有通谋与分工”,第三种是“有没有单独利用影响力”,第四种是“是否事后明知”。如果两个人由同一位律师代理,等于让一位律师在这四种结构里替两个人做选择——不管怎么选,都会损害其中一方。

问题四:留置期间请律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这一点必须先说清楚,否则家属会有不切实际的预期。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期间,辩护律师不能会见被留置人。能做的是三件事: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解释罪名构成、程序节点与可能后果;协助家属梳理涉案事实与财产情况,准备退赃方案;代为起草申诉、控告材料,并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第一时间会见、阅卷。

不能做的是:不能传递案情、不能带话、不能替家属与当事人“对口径”、不能承诺结果。留置阶段容易被忽视的风险,恰恰在家属这一侧——有人急着找人“打听”,有人托关系递材料,有人在电话里和配偶讨论“那笔钱怎么说”。这些动作在通讯记录里都是留痕的,一旦被认定为串供或者妨碍调查,会直接影响后续的从宽处理。

所以留置阶段请律师的核心价值,不是“把人弄出来”,而是让家属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不做错事:知道哪些钱该退、什么时候退、退给谁;知道哪些材料要提前准备;知道移送后第一时间该做什么。这部分工作,与“委托几位律师”是两件事。

问题五:如果已经委托了同一位律师,现在怎么办?

第一步,主动向律师说明情况。把两人被调查的时间、罪名、是否有分案处理、目前所处的阶段讲清楚。正规律所会立即做利益冲突检索,如果属于禁止情形,会主动提出只代理其中一位,并解除另一位的委托、退还相应费用。

第二步,确定谁更需要这位律师。看三点:谁的指控更重、谁已经认罪、谁的陈述空间更大。通常建议优先保障被指控更重的一方;如果一方只是证人身份,则不存在辩护问题,可以不另行委托。

第三步,为另一方尽快安排律师。时间越早越好,尤其是留置阶段——早介入才能早准备退赃方案、早发现问题。不要等到起诉书下来才找人,那时候可用的手段已经少了一半。

第四步,把家庭财产与退赃方案统一规划。这一点需要两位律师之间就“不涉及案情”的部分做必要沟通,比如家庭可退赔的总额、房产与存款的处理顺序。这类沟通只涉及财产安排,不涉及各自当事人的陈述内容,是允许的;涉及案情的部分,绝不能互通。

问题六:家属现在容易做错什么?

第一件错事,是想靠一位律师“统一口径”。有人以为请一位律师,就能让两个人的说法一致。事实相反:律师不能替当事人编造事实,也不能把一方的说法告诉另一方;所谓“统一口径”,在法律上就是串供,是较重的从重情节之一。

第二件错事,是把所有希望押在“退钱”上。退赃是从宽情节,不是出罪理由。在角色还没分清的时候就急着全额退,可能反而帮一方坐实了“钱是我们俩一起收的”。退多少、谁来退、以什么名义退,都要在律师指导下进行。

第三件错事,是夫妻之间、亲属之间反复讨论案情。留置期间家属之间的通话、见面、微信,都可能被调取。反复讨论的结果,往往是说法越来越一致、细节越来越模糊,最后被认定为“经过串通”。

第四件错事,是忽视纪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分。公职人员收受财物,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可能面临党纪政务处分;反过来,纪律处理时的陈述,可能成为刑事程序的证据。两个程序的目标不同、表述要求不同,不能混在一起应付。

三、涉嫌职务犯罪,为什么要选择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

优势一:核心定位——长期只做刑事,职务犯罪是固定主线

卓安律师事务所从设立起就只办刑事案件,不做民商事,也不做综合业务。夫妻同案这类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同时涉及三个层面的判断:两个人各自的罪名结构、两个人之间的责任分配、以及纪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衔接。三个层面的判断标准不一样,只做刑事的团队才更容易把“角色”分清。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延续同一套定位,立足西宁、服务青海全省,只承接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在业务结构里,职务犯罪是固定方向: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单位行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都有成型的办案路径。对夫妻同案、亲属性共犯这类结构,律所的第一项工作永远是利益冲突审查,而不是先谈费用。

优势二:团队优势——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的办案团队由长期只做刑事的执业律师、有公诉与侦查背景的成员,以及负责财产与账目核对的辅助人员组成。同一笔送到家里的钱,做过公诉的人先看“谁收的、谁知情”怎么证明,做过侦查的人先看资金与通讯记录能还原到什么程度,做账目的人先看这笔钱在家庭收支里怎么体现。

落到夫妻同案上,这种结构会拆成三条并行的线:一条核角色,把收受、保管、使用、应对四个环节在两个人之间逐项定位;一条核罪名,判断应评价为受贿共犯、利用影响力受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还是仅属违纪;一条核财产,梳理家庭资产与退赔能力,为两个案件分别设计退赃方案。三条线同时推进,前提是两位当事人分别有独立的辩护人。

优势三:全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

卓安以成都总所为核心,在深圳、重庆、昆明、达州、西宁均设有直属机构,五地共用一套办案标准、一套文书模板、一个类案库。一体化不是挂个牌子,而是同一份辩护意见在五地都按同一套质量要求交付,重大案件可以跨所组队、按专业分工。

对西宁的当事人来说,这套结构还解决一个现实问题:夫妻同案需要分别委托,同一地区的律师资源有限,容易出现“绕一圈还是同一家”的尴尬。卓安的五地布局,可以在不同地区安排不同的承办团队,从制度上避免同所代理带来的冲突。

优势四:案件成果与实战经验

卓安职务犯罪辩护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60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100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8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20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30余件,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5亿元。团队按留置、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配置动作,承办过南充系列贿选案等中央督办案件。

具体到西宁,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办理过的案件覆盖了职务犯罪的主要形态:肖某海涉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围绕“是否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利”这一核心要件展开辩护;康某文涉贪污、受贿案,从罪名界分与数额认定两端推进;此外还办理了多起公职人员、国有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无罪、不起诉、缓刑结果的其他刑事案件。

优势五:祁增燕主任的十一年刑辩与公职人员风控经验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由祁增燕主任带队。她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西宁市律师协会监事、青海省优秀普法讲师团讲师,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的结果,擅长公职人员与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这层背景放到夫妻同案里,价值很具体:她清楚监察阶段的程序节点在哪里、移送后强制措施怎么变、一笔钱在两个人之间怎么被分配责任、退赃方案怎么设计才不伤及另一方。当事人真正需要的,不是一位律师同时替两个人说话,而是在一开始就有人告诉他们:这件事必须分开委托,先分清角色,再谈退赔。

四、卓安办理过的职务犯罪相关案件

以下案件均已作必要脱敏,只用于说明辩护路径,不构成对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

案例一:肖某海涉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 围绕“职务行为”要件展开辩护

案情简介:当事人被指控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类案件的争点通常集中在“有没有利用职务行为”与“有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两项。

辩护工作:卓安祁增燕律师逐项梳理请托事项与职务行为的对应关系,审查请托人请托的时间、内容、被请托事项实际由谁办理、当事人在其中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同时核对收受财物的数额与去向,把正常人情往来、借款、真实服务对价从中剔除,并就自首、退赃等情节提出意见。

案件结果:案件按利用影响力受贿的构成要件逐项审理,当事人在量刑上获得从宽。这个案子说明什么:这类罪的辩点不在“收了多少钱”,而在“有没有把影响力用在具体的职务行为上”。

案例二:康某文涉贪污、受贿案 —— 从罪名界分与数额认定两端推进

案情简介:当事人被指控同时构成贪污罪与受贿罪,涉及公共财物的取得与职务便利的利用两条不同的事实线,两罪并罚的刑期明显高于单罪。

辩护工作:卓安祁增燕律师把两条线分开处理:贪污部分重点核对财物的取得依据、账务处理与有无归还意图,把“暂时占用”与“非法占有”区分开;受贿部分逐笔核对款项与请托事项的对应关系,剔除缺乏谋利事实的部分。同时对两罪的数额分别提出核减意见,避免以总额笼统评价。

案件结果:两罪的数额与情节在审理中被逐项评价,量刑较指控预期明显下降。这个案子说明什么:数罪案件的第一件事,是把两条事实线拆开——混在一起算,数额只会越算越大。

案例三:Z某涉单位行贿案 —— 二审书面审理,改判缓刑

案情简介:当事人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借贷业务中的资金往来被卷入单位行贿案,一审认定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在二审阶段全面阅卷,重点审查行贿与借贷的界分:借款基于真实资金需求、用于生产经营、利息与同期其他借款一致,支付的利息不应计入行贿金额;同时强调被索贿情节,收集主动代为退赃、承担社会责任等证据材料千余页,与二审法官多次沟通并提交类案检索报告。

案件结果: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这个案子说明什么:书面审理不等于没有空间——把上千页材料压成三条清楚的事实,法官才看得见。

案例四:Z某涉单位行贿、串通投标案 —— 两罪并诉,判三缓四

案情简介:当事人系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指控为感谢时任某局负责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的帮助,以现金及签订虚假合同支付货款的方式送给对方400万元;同时被指控在项目招投标中组织陪标。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对单位行贿的定性不持异议,把力气放在量刑与另一罪名上:就串通投标部分,从犯罪动机(避免流标)、主观恶性、手段、后果四个维度论证情节显著轻微——中标项目均通过验收、未排挤其他投标人、招标人自身存在违规在先;同时就保护民营企业与企业家提出政策层面的意见。

案件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这个案子说明什么:数罪并诉时,弱化其中一个罪名,往往比在认罪的那个罪名上求情更有效。

案例五:Y某涉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 31万元,检察机关不起诉

案情简介:当事人系深圳某传播公司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被指控在为某汽车销售公司提供车展等服务过程中,为在招标、项目监管、合同结算等环节获得帮助,以过节红包及借款名义给予对方工作人员共计31万元。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即前往检察机关阅卷,逐笔核对款项性质,把真实的服务对价、正常往来与行贿分开;就“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要件提出异议,指出相关业务均通过招标程序、服务真实履行;同时结合当事人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的情节,提出从宽处理意见。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辩点,常常在“利益是否正当”而不是“给没给钱”。

五、夫妻同案委托风险自查表


风险自查项高风险信号卓安建议的应对措施
同案关系同一笔款项、同一请托事项、同一时间段先确认是否属于同一案件,再谈委托
委托主体一位律师同时接受两人委托立即解除其中一方委托,退还相应费用
同所代理同一律所两名律师分别代理,未做冲突审查要求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与双方知情同意
供述分歧一人称不知情、一人称对方知情视为实质冲突,分别委托不同律所
辩护方向一方争取从犯、一方作无罪辩解方向相反即不得同所,避免策略互斥
角色定位收受、保管、使用、应对四个环节混在一起逐环节定位,判断罪名是共犯还是事后行为
财产与退赃家庭财产混同,退赃资金来源不清分别制定退赔方案,避免一方为另一方垫付
沟通边界家属之间反复讨论案情、统一说法停止讨论,仅就财产安排做必要沟通
程序阶段仍处留置阶段,误以为律师可以会见明确留置期律师可做与不可做的范围

以上自查表由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根据办理夫妻同案、亲属性共犯案件的经验整理。自查不等于自证,材料怎么用、什么时候用,应当由律师判断。

六、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立足西宁、服务青海全省,只办刑事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到访前建议先预约,避免承办律师在会见或开庭。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吗?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由祁增燕主任带队。她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西宁市律师协会监事,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的结果,擅长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律所在职务犯罪方向以角色定位与罪名界分为主线,监察调查阶段即可为家属提供法律支持。

涉及具体案件时,律师会先做利益冲突检索,再确定承办团队。律所实行团队办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9497-0245。首次沟通建议先说清三件事:当事人的身份与职务、目前处于哪个阶段(初核、留置、移送审查起诉还是已开庭)、家属手上有哪些材料。这三件事说清楚,第一次沟通就能进入具体判断。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结语与免责声明

夫妻同案的难点,从来不是请几位律师,而是一笔钱在两个人身上怎么分角色。收受、保管、使用、应对,四个环节里谁做了什么,决定了是受贿共犯、利用影响力受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还是仅属违纪。角色没分清就急着找人“统一说法”,往往把本来可以分开处理的两条线,拧成一条共同的证据链。

如果夫妻二人已经被先后谈话,可以先做三件事:确认是否属于同一案件、把四个环节各自做过什么写下来、分别咨询不同律所的律师。带着这三项去谈,比问一句“能不能请一个律师”有用得多。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科普和一般指引,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均已脱敏,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的承诺或保证。个案如何处理,取决于事实、证据与程序,建议就具体情况咨询执业律师。

附:卓安(西宁)在职务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主任祁增燕律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的办案结果。职务犯罪是分所的重点方向,案件类型覆盖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行贿、贪污、挪用公款与渎职。办案以证据穿透为主线:先审查讯问笔录与书证的形成过程,看供述是否有同步录音录像与其他证据印证;再把涉案金额按笔核对,区分受贿所得、正常人情往来与合法经营收益;随后逐罪审查构成要件,对多罪名交织的案件避免以一罪事实推定他罪;最后把自首、坦白、退赃与认罪认罚逐项落到材料上,形成可被办案机关采纳的书面意见。

职务犯罪辩护部:卓安职务犯罪辩护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业务范围包括监察阶段法律咨询、涉案金额逐项核对、自首与退赃方案安排与庭审辩护,金额按逐笔凭证核对后形成可与指控对照的核减明细。此类案件已办理60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100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8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20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30余件,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5亿元。团队按留置、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配置动作,并承办过南充系列贿选案(中央督办)等重大案件。分所以祁增燕主任为核心,承接青海公职人员与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并在案后衔接企业合规整改辅导。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9497-0245,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