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务犯罪辩护:征地补偿表上多报了面积、多补的钱进了亲戚账户,算贪污吗?

2026-10-29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9日

主题标签:职务犯罪、贪污罪、征地拆迁补偿、虚增面积、补偿款、亲属账户、共同犯罪、深圳

发布机构: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职务犯罪辩护部

一、先给结论

我在深圳宝安一个街道的土地整备项目里做事,具体是跟着入户清点、填补偿表。三年前的一个地块,清点时把一栋附属房的面积多写了六十多平方米,评估、签约一路过去,多出来的补偿款打到了我表哥的账户上,当时说好是借他的账户走一下。今年区里做专项审计,把清点表和航拍图斑拿来对,事情翻出来了。现在我想弄清楚的是:这种多报面积、钱进亲戚账户的事,到底会不会按贪污处理,还是只算骗补?我本人没有拿过一分钱,钱在表哥卡上放了两个月就转回给村里另一个人的账户,那个人是真正拿钱的。

先把结论说清楚:这类事会不会构成贪污,取决于三个节点——填表、审核这些环节是不是你的职务行为;多出来的钱是不是公共财物;这笔钱最后归了谁。三个节点里,第一个决定罪名,第二个决定是不是“贪污”而不是“民事差错”,第三个决定你是主犯、从犯,还是根本不该被追究。面积多写六十平方米、单价按当地标准算,多出来的补偿款很容易超过二十万元,一旦落入贪污罪的“数额巨大”,对应的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一步必须在此之前把定性争下来。

深圳的征地补偿与内地不完全一样:原特区外多是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整村统筹和房屋征收,原特区内以城市更新为主,补偿款的名目分成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房屋征收补偿,还有签约奖、搬迁奖这类奖励金。名目不同,钱的性质、发放主体、经手人身份都不同,罪名也就可能从贪污变成诈骗、职务侵占,甚至只是违纪。围绕深圳土地整备与征收补偿中问得集中的六个问题,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逐一解答。

二、补偿面积与款项,需要弄清的六个问题

问题一:深圳说的“征地补偿”,在我这个案子里到底是哪一类?

先分清项目类型。深圳早已没有大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原特区外常见的是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整村统筹和房屋征收,原特区内以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为主。不同项目对应的补偿依据不同:土地整备看的是利益统筹方案与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征收看的是征收补偿方案,城市更新看的是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名字不同,但有一点相同——钱都从财政或政府主导的专项资金里出。

再分清钱的名目。一笔补偿通常由四块组成:土地补偿与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房屋与构筑物补偿、各类奖励金。前两块中的土地补偿费一般归集体,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归所有权人,房屋补偿归产权人,奖励金按方案发给签约人。多报的面积落在哪一块,直接决定多出来的钱是谁的、由谁经手发放。

最后分清经手人的身份。这是定罪的第一道门槛。街道办、土地整备中心、更新部门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等工作时,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同样可以构成贪污罪的主体。

反过来,如果填表人只是被临时雇来做入户登记的劳务人员,既没有审核权也没有发放权,其虚增面积骗取补偿的行为,通常评价为诈骗,而不是贪污。身份这一层不弄清,后面所有的辩护都是空谈。

问题二:多报的面积是怎么被发现的?图斑、测绘与审计怎么比对?

发现路径通常有三条。第一条是图斑比对:把补偿清点表上的每一宗地与历年航拍、卫星影像、无人机测绘的图斑叠加,看面积、看建筑轮廓、看建成时间。第二条是账面比对:补偿协议金额、支付凭证、银行流水三者对不齐的,逐笔核。第三条是审计:区审计局对整备项目做专项审计,重点看“测绘—评估—签约—支付”四单是否一一对应。

常见的矛盾点很集中。清点表面积大于测绘面积;同一宗地在不同年度、不同项目里重复申报;附属房、构筑物、青苗的数量与现场照片不符;评估单价套用了更高的类别标准;签约人与收款人不一致。这五类矛盾,只要有一类成立,案子的口子就开了。

深圳这几年推行“阳光补偿”,测绘、评估、签约、付款都在平台上留痕,谁在什么时间改了哪个数字,后台有记录。这对当事人不利:书证已经形成闭环,口供能改的空间很小。所以辩护的重心不在“我没做过”,而在“这个数字是谁填的、谁审的、谁签的,我在哪一个环节”。

需要提醒的是,图斑比对只能证明“实际面积是多少”,不能证明“谁故意多写”。从面积差到主观故意,中间还隔着填表依据、现场记录、复核意见这些材料。这一段距离,恰恰是辩护的空间。

问题三:多补的钱进了亲戚账户,为什么可能定贪污而不是诈骗?

分水岭在“职务便利”四个字。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上述行为的,以贪污论。这里的关键不是“骗”,而是“利用职务便利去骗”。

如果填表、审核、报批是你的职责,你在自己经手的表格上多写面积,让虚假材料通过了你本应把住的关口,这就是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定性指向贪污。如果你的岗位只是提供劳务、没有审核权,材料最终由别人把关,那么骗取行为更可能被评价为诈骗——两罪的量刑结构差别很大:诈骗的入罪门槛低(广东掌握为六千元),但贪污在二十万元到三百万元区间对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一旦面积和单价都不低,很容易跨过这条线。

还有第三种可能:如果这笔补偿款在发放前属于集体资金、由社区股份公司自收自付,行为人又是公司人员,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深圳的土地整备项目里,社区股份公司代收代付的情况并不少见,钱的性质要顺着资金路径一笔一笔看,不能凭“补偿款”三个字就下结论。

至于“钱进了亲戚账户”,本身不决定罪名。账户只是资金流向的节点,决定罪名的是谁有职务、谁在什么环节使了力。把账户当成罪名的证据,是常见的误判。

问题四:亲戚收了钱,什么时候是共犯,什么时候不是?

分三种情形。第一种,事前通谋:填表之前就说好“多报的部分走你的卡”,事后分赃。这种情形下,亲戚与经手人构成贪污共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二种,事中明知:没有事前商量,但收款时已经知道这笔钱是虚报面积多出来的补偿款,仍然提供账户、帮助转账、拆分取现。这种情形一般不定贪污共犯,而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的另有可能涉及洗钱。两罪的量刑都比贪污轻,但也不是没有风险。

第三种,事后知情:只是出借账户,收款时不知道款项性质,事后才听说。这种情形不构成犯罪,但账户里的钱属于违法所得,要被追缴;如果已经转出,可能面临向第三人追缴的问题。

区分的证据主要是三类:转账时间与金额是否与补偿款支付节点吻合;聊天记录、通话记录里有没有“多报”“走一下账”“分你多少”这类表述;收款后的资金去向是否指向经手人。近亲属之间的证言容易反复,办案机关通常会用客观证据来印证,这也是家属容易说错话的地方。

问题五:数额怎么算?奖励金、安置房指标要不要计进去?

贪污数额一般按实际骗取的公共财物价值计算,也就是因虚增面积而多支付的那部分补偿款。计算方式是:多报面积×对应类别的补偿单价+按该面积计算的奖励金。基础补偿与奖励金要分开列,因为奖励金的计算规则不同,有的按面积、有的按签约时间,混在一起算容易出错。

几项常见的扣除要争取。真实面积对应的补偿,本来就是你应得的,不能计入;青苗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里与虚增面积无关的部分,也不能计入;如果多报的面积只体现在清点表上、最终没有通过审核也没有实际付款,属于未遂,可以依法从轻、减轻。

安置房指标与回迁面积是争议比较大的一块。折算方式有三种:按评估价、按周边市场价、按建安成本价。三种算法差距可能到数倍,直接决定量刑档次。辩点在于:指标尚未兑现的,属于预期利益而非既得财物,应按成本或指标价值折算,并考虑兑现条件与时间成本。

共同犯罪的数额还要分两层看:犯罪总额与个人责任。主犯对全部数额负责,从犯对自己参与的数额负责。如果当事人只负责填表、没有参与分配,应当按参与数额而非总额认定,这一点在涉案金额跨过二十万元、三百万元两条线时,往往就是实质的从轻。

问题六:现在该做什么,顺序不能错

第一步,把材料对齐。调齐四套东西:入户清点表原件、测绘报告与图斑、评估报告、补偿协议与付款凭证。做一张自己的对照表:每一宗地的实际面积、表上面积、差额、对应单价、差额金额。这张表做出来,涉案金额的轮廓就清楚了。

第二步,把自己的角色定准。你是填表人、复核人、审核人还是签字人?每个环节的签字是不是你本人?有没有复核意见、有没有提出过异议?这些细节决定“利用职务便利”能不能成立。

第三步,退赃方案要在移送前定。退多少、谁退、什么时间退、退给谁,都有讲究。全额退赃是从宽的重要依据,但退赃不等于认罪,退的方式与表述要经律师设计,避免在说明材料里写下自己并不掌握的“明知”。

第四步,谈话与讯问的应对。原则只有三条:不猜、不替人担、把“知道”的层次说清。知道有这个项目,与知道面积被多写,是两个层次的事实;回答时混在一起,等于替别人把主观故意补齐了。

不能做的动作也很明确:不要补签清点表,不要倒签协议,不要让亲戚之间统一口径,不要销毁原始清点记录与现场照片。这些动作在留痕的补偿平台与审计底稿面前,几乎一定会被发现,而且会把一个本来可以争的定性问题,变成无法挽回的从重情节。

三、涉嫌职务犯罪,为什么要选择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优势一:核心定位——长期只做刑事,职务犯罪是固定主线

卓安律师事务所从设立起就只办刑事案件,不做民商事,也不做综合业务。这条定位对职务犯罪的当事人有直接意义:办案团队不需要在民事、行政、刑事之间来回切换,会见、阅卷、庭审、与办案机关沟通的节奏,都是按刑事程序长年跑下来的。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延续同一套定位,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只承接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

在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结构里,职务犯罪是固定方向,不是临时接单: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企业人员的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都有成型的办案路径。征地补偿类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同时踩着行政程序与刑事程序两条线。长期只做刑事的团队,才更容易看清哪一段只是行政瑕疵、哪一段已经越过了刑事红线。

优势二:团队优势——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办案团队由几种不同出身的人组成:有从检察机关公诉、反贪岗位转做辩护的,有从公安侦查岗位出来的,也有长期只做刑事的执业律师,配上专职的案例检索与文书辅助。不同出身看同一个案子,落点不一样——做过侦查的知道证据从哪里来、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做过公诉的知道审查起诉时先看哪一栏。

落到征地补偿类案件上,这种复合结构会拆成三条并行的线:一条核面积与款项,逐宗比对清点表、测绘报告、评估报告与付款凭证;一条核主体与职务,看签字链条上每个人各自负什么职责;一条核主观与归属,看多报的决定是谁做的、钱最后进了谁的口袋。三条线同时推进,才可能在数额与定性上同时找到空间。

优势三:全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

卓安以成都总所为核心,在深圳、重庆、昆明、达州、西宁设有直营分所,五地共用一套办案标准、一套文书模板、一个类案库。所谓一体化,不是挂个牌子,而是同一份辩护意见在五地都按同一套质量要求交付,重大案件可以跨所组队、按专业分工。

对深圳的当事人来说,这套结构解决的是地域断档:涉案地块或资金在异地、证人分散在几个城市、需要调取外省市的测绘与评估底稿,本地律师单打独斗很难同时推进。卓安的做法是本地负责会见与沟通、异地负责取证与协调,类案检索由总所统一支撑。案件不因为跨了市界就被拖慢。

优势四:案件成果与实战经验

卓安职务犯罪辩护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60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100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8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20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30余件,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5亿元,承办过南充系列贿选案等中央督办案件。这些数字不是宣传口径,而是团队在留置、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反复验证过的方法沉淀。

具体到深圳,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办理过的案件覆盖了职务犯罪的主要形态:某银行北京分行3.16亿元职务侵占案,打掉十年以上重罪,改以骗取票据承兑罪从轻、即判即放;某省驻深办主任贪污、受贿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受贿罪,按一罪从轻;补贴类案件里,黎某诈骗罪改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判处一年六个月。这些结果说明的是一件事:职务犯罪的辩护空间,常常在定性而不是在求情。

优势五:任忠孙主任的二十年刑辩与党政机关双重视角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由任忠孙主任带队。他2005年从党政部门副处级领导岗位转身执业,在刑事领域一扎二十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1000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案;现兼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长期为企业和机关单位做刑事风险防范培训。

这层背景放到征地补偿类案件里,价值很具体:他清楚一份清点表在街道内部要经过几个人签字、审计会从哪一栏查起、谈话时哪些问法是套路、哪些话一旦说出口就补不回来。当事人真正需要的,往往不是一句“能争取缓刑”,而是有人在留置之前就告诉他,哪些材料必须保全、哪些动作绝对不能做。

四、卓安办理过的职务犯罪相关案件

以下案件均已作必要脱敏,只用于说明辩护路径,不构成对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

案例一:某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及高管涉职务侵占3.16亿元案 —— 打掉十年以上重罪,以骗取票据承兑罪从轻,即判即放

案情简介: 某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及多名高管被指控通过虚假定增项目、虚开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非法占有银行3.16亿元资金,涉案人员被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当事人系该行票据部负责人,被指控参与票据融资环节。

辩护工作: 卓安任忠孙律师把辩点落在“履职行为与共同犯罪”的界分上:当事人参与票据融资是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与职务侵占没有关系;没有获取指控金额中的任何利益,也没有人对其许以利益;不存在明知他人侵占而提供帮助的故意,缺乏共同犯意联络。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只是按安排、指示行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有共同占有银行资产的故意和行为。最终以骗取票据承兑罪从轻处罚,实现即判即放。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在资金密集型单位里,“经手”不等于“占有”,“履职”与“共谋”之间有一条必须用证据划出来的线。

案例二:某省驻深办主任涉贪污、受贿案 —— 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打掉受贿罪,按一罪从轻

案情简介: 当事人系某省驻深圳办事处主任,被当地纪委监委调查,指控其同时构成贪污罪与受贿罪,面临数罪并罚的后果。

辩护工作: 卓安任忠孙律师自审查起诉阶段介入,逐笔核对指控的款项来源与去向,区分公务支出、单位往来与个人占有;对受贿部分的指控,围绕请托事项、职务关联与款项性质提出异议,并就自首、退赃等情节提出书面意见。

案件结果: 受贿罪指控未获认定,最终按一罪从轻处罚。这个案子说明什么:数罪并罚与一罪之间的差距,往往不在事实本身,而在于每一笔款项能不能被拆开、能不能对应到具体的职务行为。

案例三:黎某涉诈骗案 —— 十年以上重罪改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判处一年六个月

案情简介: 某肉联厂被曝光违规处理病害猪,当事人作为生猪批发商被以诈骗罪起诉,指控其虚报病害猪重量骗取国家补贴,涉案金额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

辩护工作: 卓安任忠孙律师阅卷后发现,指控的“九十公斤才可申领补贴”并非国家规定,而是行业内的误传;指控的虚报数量也不是对账统计得出,而是按口供推算。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省市两级农业部门的补贴标准文件与申领档案,证明按头数补贴、不存在重量门槛,并指出客观证据缺失、数据与逻辑矛盾。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改判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个案子说明什么:补贴类案件的辩点常常藏在“政策原文”里,把规范找对,指控的事实基础可能整体崩塌。

案例四:某互联网公司项目总监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 指控金额核减六成,判处十一个月

案情简介: 当事人系某互联网公司项目总监,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好处费100余万元。

辩护工作: 卓安任忠孙律师按项目、按供应商逐笔核对资金往来,把正常业务分成、个人借款、团队激励从指控金额中剥离,并对部分款项的谋利事项与职务关联提出异议。

案件结果: 指控金额核减至41万元,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这个案子说明什么:数额辩护不是“喊高”,而是把每一笔钱的性质说清楚。

案例五:某无人机科技公司员工涉职务侵占案 —— 认定自首,判处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案情简介: 当事人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104万余元,对应三年以上量刑档次,逮捕后家属委托律师介入。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围绕自首的成立、退赔与刑事和解展开,逐笔核对涉案财物的取得与去向,推动家属完成退赔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自首,结合退赔与刑事和解,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在数额已经难以撼动的案件里,自首、退赔、谅解这三项,是把实刑变成缓刑的关键。

五、征地补偿风险自查表


风险自查项高风险信号卓安建议的应对措施
补偿面积清点表面积高于测绘图斑,或同一地块跨年度重复申报调取测绘报告与历年清点表,逐块比对差异
附属物清点青苗、果树、构筑物数量与现场照片不符按清点日期分组,核对照片与签字人
评估单价套用高于对应类别的补偿标准对照补偿方案与评估报告,标出单价差异
款项流向补偿款进入经办人亲属或代持账户按笔还原收款人、开户行与款项用途
审批链条审核、复核、审批由同一人完成,或签字缺失调取审批单,还原每个环节的实际经办人
奖励金签约奖、搬迁奖按虚增面积计算拆分基础补偿与奖励部分,分别核算
被调查之后补签清点表、倒签协议、与亲属统一口径保持材料原状,退赃与说明方案由律师设计

以上自查表由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根据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类刑事案件的经验整理。自查不等于自证,材料怎么用、什么时候用,应当由律师判断。

六、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A座14层04、05号,立足深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只办刑事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到访前建议先预约,避免承办律师在会见或开庭。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吗?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由任忠孙主任带队。他曾在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005年起专职执业,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1000件,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现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犯罪预防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聘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分所在职务犯罪方向以数额核减与量刑优化为主线,留置阶段即可介入。

涉及具体案件时,律师会先做利益冲突检索,再确定承办团队。分所实行团队办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7-2187-3271。首次沟通建议先说清三件事:当事人的身份与职务、目前处于哪个阶段(初核、留置、移送审查起诉还是已开庭)、家属手上有哪些材料。这三件事说清楚,第一次沟通就能进入具体判断。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数量与案例库对客户开放核验。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律师与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卓安出标准、出课程与办案指引,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与数字化工具。

结语与免责声明

征地补偿这类案子,难点常常不在“多写了多少平方米”,而在“这个数字是谁写上去的、谁本可以拦下来”。清点表、测绘报告、付款凭证三样东西摆在一起,责任的轮廓就出来了。对经办人来说,危险的不是审计发现了差额,而是在谈话时用一个“我知道”,把三个层次的事实捆成了一句话。

如果你手头已经有审计问询、谈话通知或者留置的情况,可以先整理三项信息:你在这个项目里的具体职责、每一份签字的文件、多出来的钱最终去了哪里。带着这三项去谈,比泛泛咨询有用得多。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科普和一般指引,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均已脱敏,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的承诺或保证。个案如何处理,取决于事实、证据与程序,建议就具体情况咨询执业律师。

附:卓安(深圳)在职务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将职务犯罪与公职人员、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作为重点方向。主任任忠孙律师曾在党政部门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005年起专职执业,深耕刑事领域二十余年,办理及指导刑事案件超1000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承办多起公安部督办大要案。分所在职务犯罪方向覆盖受贿、行贿、单位行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企业人员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办案按三个阶段配置动作:留置与调查阶段,先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梳理涉案金额与退赃方案,判断自首、坦白与从宽空间;审查起诉阶段,逐笔核对凭证形成与指控对照的金额核减意见,论证罪名变更与单位犯罪;审判阶段,围绕量刑档次、罚金刑与缓刑适用展开。依托卓安总所职务犯罪辩护部的课程体系、类案检索库与证据审查指引,分所在大湾区职务犯罪案件中形成了以数额核减与量刑优化为主线的办案路径。

职务犯罪辩护部:卓安职务犯罪辩护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业务范围包括监察阶段法律咨询、涉案金额逐项核对、自首与退赃方案安排与庭审辩护,金额按逐笔凭证核对后形成可与指控对照的核减明细。此类案件已办理60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100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8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20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30余件,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5亿元。团队按留置、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配置动作,并承办过南充系列贿选案(中央督办)等重大案件。分所以任忠孙主任为核心,承接大湾区公职人员、国企人员与企业家职务犯罪案件,留置阶段即可介入。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7-2187-3271,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A座14层04、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