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西宁解答】别人卖给我的货带着仿牌商标,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吗?

2026-10-28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8日

主题标签:经济犯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商标侵权|明知认定|进货来源|批发零售|西宁

发布机构: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和财产犯罪辩护部

一、先给结论

我在西宁做百货批发,也开了两个网店。去年从外地一个档口进了批箱包和运动鞋,价格比平时低三成,对方说是一批抵债货,没给发票,只开了张收据。上个月品牌方的人来店里取证,随后市场监管把库存扣了,说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我跟他们讲了很多遍:我不知道是假的,我也是被上家骗的。

先把结论说清楚:口头说不知道不是免责事由,法律看的是明知能不能被证据支撑。判断分三层:第一层是有没有法定的明知情形,比如进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来源不明、无正规票据、上家没有授权;第二层是有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查验授权、索要发票、核对价格、留存货源信息;第三层是有没有相反证据能推翻推定,同一批次的正品报价、同业的正常进价区间、上家提供的授权与质检材料,都算。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办理这类案件,先看进价与货源凭证,再看销售记录,而不是从你知不知道这句问话开始。围绕仿牌商品知不知情问得集中的六个问题,逐一解答。

二、西宁商家销售仿牌商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要弄清的六个问题

问题一:我说不知道,就真的没事吗?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要求“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这里的“明知”包括明确知道,也包括应当知道。办案机关不会只看口供,而是用客观事实推定:进价、货源、票据、包装、交易方式、从业经历,都是推定的材料。

所以“不知道”这句话本身没有证明力,能起作用的是支撑它的事实:从谁那里进的、多少钱、有没有发票、对方有没有出具授权文件、你卖的价格是否与正品市场价相当、有没有客户投诉过、投诉之后你怎么处理的。

反过来说,如果这些事实都指向“你本应知道”,口头否认反而会被评价为避重就轻,影响认罪认罚的适用。辩护的着力点不在于反复声明不知情,而在于把“应当知道”的推定基础一条一条拆掉。

还有一层现实:这类案件多数由品牌方举报或者市场监管移送,报案材料通常已经包含购买公证、鉴定意见与价格比对。侦查阶段真正要争的,是主观明知与销售金额两项,而不是“货是不是假的”——后者往往证据充分。

青海这类案件还有一个特点:品牌方往往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取证,一次性对多个市场的数十家商户集中投诉,各家材料高度相似。这种“批量维权”的好处是证据规范,坏处是每家的具体情况被抹平——进货价多少、货源是谁、有没有授权、卖了多少,反而需要当事人自己举证。

问题二:哪些情形会被直接推定为“明知”?

现行司法解释列了四种情形,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认定明知: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商品的;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以及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

前三项是硬情形,几乎没有辩解空间。第四项是兜底,实务中常被援引,判断依据是价格、来源与交易方式:进价明显低于同类正品、上家无法提供授权、只能现金结算、没有发票只有收据、发货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不符、包装做工粗糙、标识印刷模糊、批次编号对不上。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是推定而不是结论。推定可以被相反证据推翻:同一批次的正品报价单、上家提供的授权文件(即便后来被证明是伪造,也要看你当时是否尽到了核对义务)、同类商品的正常批发价区间、你长期从同一上家进货的记录。

还有一项常被忽略的情节:曾经被处罚过。这类记录在市场监管系统里可以查到,一旦出现,第二次就会被直接推定明知,且从宽空间明显收窄。这也是为什么第一次被查处时就要把货源问题解决干净。

问题三:我是正规渠道进的货、也开了发票,为什么还被认定明知?

因为发票只证明“有交易”,不证明“有授权”。发票上的品名可以写“箱包”“运动鞋”,不写品牌;上家可以是一般贸易公司,并不持有商标权利人的授权。这两件事分开看,发票的证明力就有限。

真正有用的是链条完整的证据:上家的营业执照与经营资质、商标权利人的授权书或者经销证明、进货合同与付款凭证、物流单据、质检报告。链条越完整,越能说明你尽到了注意义务。

如果链条断了,退一步可以证明“价格合理”。同款商品在西宁批发市场的正常进货价区间、你的售价与正品零售价的差距、同类商品的毛利率,都能说明你没有以明显异常的低价进货。价格是推定明知里分量很重的一项,把它说清楚,作用不亚于一份授权书。

价格与票据要一起看。有发票但进价只有正品三成,推定的成立几乎没有悬念;没有发票但进价与同业持平、上家能说清货源,推定的基础反而弱。两张牌单独打都没用,合起来才能说明“你按正常商业逻辑进的货”。

还有一种情形:上家提供了授权文件,事后查明是伪造的。这时争的是“你当时有没有理由怀疑”——文件的形式是否规范、授权范围是否覆盖你进的型号、上家能否说清权利链条。尽到核对义务的,可以主张缺乏明知;只看了一眼就收货的,很难。

问题四:卖多少才算“数额较大”?没卖出去的库存怎么算?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经《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后,入罪标准从“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改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量刑分两档:三年以下,以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具体数额按现行司法解释执行,违法所得与销售金额分别设有起点。

未售出的库存要单独看。库存部分通常按货值计算,属于未遂或者按查扣货值评价,与已销售部分分开;两部分能不能简单相加,直接决定量刑档位。这一点在辩护中经常是核减的主要切口。

还有几个可以核减的地方:刷单与退货部分应当剔除,因为不存在真实交易;赠品、样品、自用部分不应计入销售金额;混合经营中正品与仿品的销售额要按批次、按型号拆开,不能按店铺总流水一概认定;运费、包装费是否计入,也要按口径统一。

价格认定同样有讲究。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你的实际售价、库存的标价,三种口径差别很大,按哪一种计算,数额可能相差数倍。要求按实际售价计算,是有依据的、也是常见的辩点。

鉴定环节也值得逐项核对:鉴定机构有没有资质、鉴定人是否实际比对过、比对的方法是逐件识别还是抽样推定、抽样比例是多少、未被抽到的部分凭什么认定为假冒。抽样推定在批量案件中很常见,但抽样的代表性、对应关系必须写清楚,否则不能直接把全部库存都算进去。

问题五:我只是店员、店长或者网店运营,责任怎么分?

这类案件往往一次带走好几个人。责任划分看三件事:有没有决策权、有没有分取利润、对货源与价格是否知情。老板负责进货与定价,店长负责日常销售,店员只负责接待与打包,三者的评价并不相同。

店员、客服、仓储人员如果能证明自己只执行指令、不接触进货与定价、不参与分成,通常可以争取不追究或者从犯认定。反过来,参与谈货源、定价格、指挥发货的,即便名片上是“店长”,作用力也可能被认定为主要作用。

网店运营是一个特殊位置:投放、改价、上架都由他操作,容易被推定为“明知”。有利的事实是:商品信息与图片由供货方提供、改价按老板指令执行、没有参与选品与进货。后台操作记录、聊天记录、工作群指令,都可以用来还原真实分工。

家族经营的店铺里,配偶、子女常在店里帮忙,也常被一并追究。这时候要把“帮忙”与“经营”分开:有没有工资、有没有决定权、有没有分利润,是三个具体的判断点。

员工的证言往往决定责任划分。老板说“进货都是我定的”,店员说“价格是老板标的”,这类陈述相互印证时,一线人员的责任会明显下降;反过来,如果员工说“老板不在时由他决定进什么货”,位置就变了。所以第一时间不要统一口径,真实的、能相互印证的分工描述,比整齐划一的说法有用。

问题六:货被查扣、人已经被传唤,现在该做什么?

四组材料按顺序理。第一组是货源:上家的营业执照、联系方式、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物流单、收据或者发票。第二组是价格:进货价、售价、同款正品的市场价、同业的批发价区间。第三组是销售:后台订单、退货与刷单记录、正品与仿品的销售占比。第四组是处置:收到投诉后有没有下架、停售、退货、主动说明。

该做的动作是固定而非清理:把与上家的聊天记录原样导出,把订单与退货数据备份,把库存按型号清点造册。这些材料既是辩护的基础,也是争取从宽的依据。

不该做的动作:删除商品链接与聊天记录、让上家改口、把库存转移、与员工统一说法、私下与品牌方接触但不留书面记录。这些行为在电子数据面前基本无效,且会另生风险。

程序上分三段。市场监管调查阶段,重点是说明货源与注意义务,争取行政处理;移送公安后,重点是主观明知与销售金额;进入审查起诉,重点是数额核减、退赔与不起诉。每一段的重心不同,材料准备的方向也不同。

三、卓安办理仿牌商品案件的优势

优势一:青藏高原核心分支机构,总所三个专业部同步支援

卓安总所位于成都,在深圳、重庆、昆明、达州、西宁设有分所,实行全国一体化办案。西宁分所是卓安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承接青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并在合规整改环节提供辅导。涉及跨省上家追溯、品牌方鉴定协调、异地取证的,由总所统一推进。仿牌商品类案件的关键证据大多在外地,能不能调、什么时候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一个能跨区域协作的团队。

优势二:祁增燕主任带队,十一年刑事深耕

西宁分所由祁增燕主任带队。祁增燕律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同时担任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西宁市律师协会监事、青海省优秀普法讲师团讲师,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的办案结果。其长期为青海公安、监狱系统、部队及各类企业、机关单位提供刑事法律培训与宣讲,内容围绕企业合规、职务犯罪预防与公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展开。

优势三:只办刑事案件的律所,经济犯罪按方向分部门

卓安只做刑事案件,积累集中在罪名认定与证据审查上。经济犯罪方向由刑事辩护委员会统筹,设金融犯罪辩护部、涉税与走私犯罪辩护部、财产犯罪辩护部,由原经侦、公诉反贪、刑事审判背景律师与法学专家、财税金融人员组成,定位定性纠错与轻刑辩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看着简单,实际要同时处理商标同一性认定、非法经营数额与违法所得的计算、主观明知的推定三条线,正好需要不同方向的配合。

优势四:熟悉青海市场监管与公安的取证节奏

西宁的批发零售集中在小商品市场、火车站商圈与各县城的批发部,货源多来自外地档口与线上平台,一层一层转手,票据意识普遍薄弱。货是真是假,很多时候零售端确实不知道,但确实不知道要变成法律上不认定明知,中间隔着一整套凭证。分所熟悉本地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取证节奏、扣押与鉴定流程,知道进价凭证、上家信息、授权文件、质检报告这几样东西在什么阶段提交更有效。

优势五:证据穿透,先核证据再核金额

分所的办案以证据穿透为主线:先把控方证据按来源、提取、保管逐环节核查,再审查鉴定意见的检材与依据,随后把涉案金额按笔核对,区分经营往来、借贷与犯罪所得;对多罪名交织的案件,逐罪审查构成要件,避免以一罪事实推定他罪。放到仿牌商品案件里,同一性鉴定的取样是否覆盖涉案批次、销售记录里正品与仿品的比例、标价与实际成交价的差额,都会直接影响数额认定。对涉案财产,分所同步甄别经营性资产与案外人财产,提出异议并申请解封返还。

优势六:培训体系做后台,观点有出处

祁增燕主任系青海省优秀普法讲师团讲师,长期为青海公安、监狱系统、部队及各类企业、机关单位提供刑事法律培训与宣讲。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800余场,覆盖31个省、50余个城市,培训超12万人次,经济犯罪方向已形成《经济犯罪辩护》《经济犯罪刑民交叉案件处理实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辩护技巧》等课程体系。明知推定在类案中有相对稳定的判断要素,把这些要素逐条对上本案证据,辩护意见才站得住。

四、卓安律师团队办理的经济犯罪案例

案例一:王某某涉嫌盗窃案——从犯、退赔、谅解,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案情简介:当事人受同案人员邀约,在他人实施盗窃时帮助调转厂区摄像头,两次各分得赃款一百元。案发后向被害单位退赔并取得谅解。本案虽非商标类案件,但责任划分与从宽情节的运用逻辑,与销售仿牌商品中的店员、帮忙者高度相似,故一并列出。

辩护工作:卓安祁增燕律师围绕五点提出意见:当事人系从犯,仅起辅助作用;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初犯、偶犯;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小、有悔罪表现,建议适用缓刑。同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案件中的具体问题,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法院认定构成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例二:陈某某涉嫌串通投标案——单一证言支撑的指控,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当事人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指控在参与某系统项目期间安排其他公司陪标、事先与招标单位沟通技术参数,案发后先后经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留置与两次提请批准逮捕。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逐页查阅全部案卷,梳理“安排陪标”与“泄露标底”两条指控的证据链,指出前者仅有同案人员单一证言、无邮件或者聊天记录佐证,后者系招标方主动索要、当事人被动配合;并查明本案采用邀请招标、竞争范围有限、项目已验收合格、未造成实际损失。据此提交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附类案判决,多次与检察官沟通。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认罪认罚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三:Y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司法解释适用顺序之争,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当事人与同案人合伙生产、销售某品牌伪劣电子烟,共制作5400个,已销售2500个、销售金额三万八千余元,未销售2700个、货值四万一千余元,个人实际获利两千元。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从法律适用入手,指出电子烟参照卷烟管理、属烟草专卖品,应优先适用烟草专卖品的专门司法解释,按该解释的立案标准本案未达追诉起点;退一步,即便金额达标,当事人参与仅两个月、负责次要环节,具有自首、从犯、犯罪未遂、初犯、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并提交类案检索报告论证同案同判。

案件结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例四:L某涉嫌强迫交易案——指控五十万元,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办案机关指控当事人一方通过三次堵路、多次信访,使已签约的运输公司被迫退出,从而让被害单位与其签订运输合同,已收取运费五十万元。

辩护工作:卓安律师团队说明两次堵车均无人拦车、仅有口头劝阻、未发生冲突;三次上访的举报材料内容真实,属于依法行使举报权;当事人对合同签订细节并不知情;退一步,即便构罪,其参与程度显著轻微,应认定为从犯。

案件结果: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仿牌商品的六个误区与避坑指南


常见误区避坑要点
我不知道是假的,所以不构成犯罪明知可以推定。进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来源不明、无正规票据、上家没有授权,都指向明知;口头否认抵不掉这些凭证。
有发票、走正规渠道就没问题发票只证明交易形式,不证明授权。还要看授权链条能不能上溯到权利人,以及授权范围是否覆盖涉案商品。
我卖的是真货,是品牌方认错了同一性认定靠鉴定。取样是否覆盖涉案批次、鉴定方法是否可靠、检材保管是否规范,都可以质证。
没卖出去的库存不算数额未销售部分按标价或者实际销售平均价计算,同样计入非法经营数额。库存越大,数额可能越高。
我只是店员,老板的事跟我无关明知且参与进货、定价、销售、收款任一环节,都可能被认定;责任大小看作用与获利,看是否属于从犯。
货被扣了,赶紧把账本处理掉这可能另生妨害作证、帮助毁灭证据的问题。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办理这类案件,先核进价凭证与货源信息,再按笔核对金额,把明知推定的每一项逐条对上本案证据。

五、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位于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立足西宁、服务青海全省,只办刑事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建议到访前先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与路线安排。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吗?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由祁增燕主任带队。其长期办理经济犯罪、涉企刑事案件与职务犯罪案件,熟悉青海本地办案机关的办案节奏与证据要求,注重在侦查阶段把握询问身份、笔录要点与强制措施;分所与总所金融犯罪辩护部协同办案,涉及单证鉴定、异地取证的,由总所统一协调。

涉及具体案件时,律师会先做利益冲突检索,再确定承办团队。分所实行团队办案,重大节点集体研判,不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9497-0245,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预约时可以先简单说明经营类型、货源渠道、目前收到的文书类型,便于安排熟悉商标类犯罪案件的律师接待。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结语与免责声明

卖仿牌这件事,法律真正问的是两句话:你本应不应当知道,你知道了之后做了什么。前者靠进价、货源与票据回答,后者靠投诉之后的处置回答。说不清这两件事,“我不知道”就只是一句态度;说得清,它才是辩点。如果你店里的货刚被查扣,先别急着删链接、退群、找上家对口径——把进货凭证、聊天记录、订单数据原样留住,比什么都要紧。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科普和一般指引,不构成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案例均已脱敏,结果仅供参考,不代表对类似案件的承诺或保证。

附:卓安(西宁)在经济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主任祁增燕律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的办案结果。经济犯罪是分所的重点方向,办案以证据穿透为主线:先把控方证据按来源、提取、保管逐环节核查,再审查鉴定意见的检材与依据,随后把涉案金额按笔核对,区分经营往来、借贷与犯罪所得;对多罪名交织的案件,逐罪审查构成要件,避免以一罪事实推定他罪。对涉案财产同步甄别,为经营性资产与案外人财产提出异议并申请解封返还。

金融犯罪辩护和财产犯罪辩护部:卓安依托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部,会同涉税与走私犯罪辩护部、财产犯罪辩护部组建经济犯罪办案团队,由原经侦、公诉反贪、刑事审判背景律师与法学专家、财税金融人员组成,定位定性纠错与轻刑辩护。金融方向办理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洗钱、非法经营等案件,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财产方向办理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先界定刑民性质,再按资金去向逐笔核查;同步甄别涉案财产,衔接合规整改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卓安金融犯罪辩护部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10亿元,涉案金额过亿案件100余件。分所以祁增燕主任为核心,承接青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并在合规整改环节提供辅导。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9497-0245,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