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家公司的标书是同一个人做,就能认定串通投标吗?卓安西宁解读

主题标签: 串通投标罪|招投标|标书共同制作|工程与设备采购|证据判断|西宁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5日
发布机构: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和财产犯罪辩护部
先给结论:
同一台电脑做标书、同一个账号上传文件,只是线索,不是结论。认定串通投标要顺着五条线走:合意,有没有就报价达成过一致,聊天记录、通话清单比“标书像不像”更直接;报价结构,几家报价是否呈固定梯队、陪标方是否永远差一档;资金,保证金是否同一笔钱转出、事后退回;电子痕迹,谁制作、谁上传、用什么设备;后果,有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中标项目金额多大。五条线里断一条,指控的链条就接不上;五条都能用材料回应,才有谈判的空间。还有两条常被漏掉: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评标办法与标底有没有被提前透露,纵向串通的认定往往藏在这里。没中标、没获利也不等于安全,中标金额与损失是独立的两项标准。投标人少、彼此熟悉,本身不构成串通的证据;共用代理机构与预算员,要看用在哪个环节。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办这类案件,先把标书属性、报价底稿与保证金流水摊成表,再逐项对上去。
标书是我们自己做的,只是请人排版,也算串通吗?
几家公司都投了标,报价不一样,还会被认定串标吗?
没中标、没赚钱,为什么也被追诉?
读完本文你会清楚知道:串通投标的认定不看“标书是不是一个人做的”,而看合意、报价结构、资金、电子痕迹与后果的组合,这也正是卓安(西宁)团队逐项比对的地方。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主任祁增燕律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同时担任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
一、串通投标罪管的是什么:两类主体、两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条文把主体分成两类:一类是投标人之间的横向串通,一类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纵向串通。
横向串通的核心是“报价”。串标的目的是让某一家以预设价格中标,其余参与者的作用是陪标、抬价或者压价。因此,办案机关最先看的不是标书做得像不像,而是几家的报价之间有没有人为安排的痕迹:报价是不是按固定比例递增、投标下浮率是不是集中在同一区间、陪标方的报价是不是刚好高于中标方一点点。
纵向串通的核心是“信息与条件的倾斜”。招标人泄露标底、透露评标办法、设置指向性资格条件、默许围标,都可能构成。这类案件中,投标人一方的辩护空间往往在“是否明知”“是否被动参与”,而招标人一方则在“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是否造成国家、集体或者公民合法利益的损害”。
二、形式一致为什么不够:五类证据要分开看
标书由同一人制作,可能来自串通,也可能来自正常的分工。青海的工程与设备采购市场里,本地能写标书的专业人员有限,几家企业请同一家咨询公司、同一个打字社排版,并不罕见;集团下属企业共用一套模板、共用一名投标专员,也属常见。这些情形下,“同一人制作”与“串通报价”之间还隔着很远的距离。
第一类证据是电子属性。文档的作者名、公司名、修订时间、打印记录、上传IP与设备指纹,能说明“谁做的”,但不能直接说明“谁商量的”。第二类是报价结构,这一层离构成要件最近:报价如果呈现可解释的成本差异,属于各自独立测算;如果呈现无法用成本解释的规律性,才需要进一步追问。第三类是资金,保证金、标书制作费、投标代理费从同一账户出,或者由同一人代为缴纳,指向性明显强于文档属性。
第四类是联络。通话记录、微信聊天、同行之间的资金往来,能证明“有没有商量”。第五类是后果与竞争关系。串通投标罪要求“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并达到情节严重;如果项目本身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或者因技术唯一性导致竞争本不存在,损害的认定就要打问号。这五类证据必须分开评价,不能用一类证据的存在,推定另一类证据的成立。
三、“情节严重”这条线与单位犯罪
追诉标准是几道独立的门槛,只要跨过其中一项就可能立案。依《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串通投标的追诉标准主要有几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上;中标项目金额四百万元以上;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达到其中一项,才进入刑事评价。
这一条线容易被忽略的是“中标项目金额”与“实际获利”的区别。中标金额四百万元,并不等于当事人赚了四百万元;但在追诉标准里,它是独立的一项。反过来,没中标、没获利,也可能因为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或者使用了非法手段而被追诉。辩护时要先把落在哪一项上弄清楚,再谈这一项的数额能不能核减。
单位犯罪是这类案件的常态。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谁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往往决定了个人的刑期:法定代表人挂名不管事、实际由分管副总拍板的情形,责任归属需要按决策记录、授权文件、签字审批来落。
| 审查维度 | 法律要点 | 常见误区 | 需要核对的材料 |
| 主体与行为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 | 以为只有招标人参与才构成 | 投标文件、评标记录、招标文件 |
| 合意与联络 | 是否有串通报价的商量与约定 | 以为标书像就是串通 | 聊天记录、通话清单、见面与转账记录 |
| 报价结构 | 报价差异能否用成本独立解释 | 以为报价不同就没串标 | 成本测算、报价单、下浮率对照表 |
| 资金与经办 | 保证金、标书制作费由谁出、谁经办 | 以为代缴保证金只是帮忙 | 银行流水、代缴凭证、经办人授权 |
| 后果与数额 | 损失五十万、违法所得二十万、中标金额四百万 | 以为没中标就不会被追 | 结算资料、审计或鉴定意见、中标通知书 |
四、为什么选择卓安(西宁)处理此类案件:四个优势
串标案件的辩护,一半在电子数据,一半在资金与报价。这两块都需要有人肯坐下来逐条比对,而不是在法庭上重复“我们没有串通”。
4.1 只做刑事,电子数据与资金流有固定的比对方法。卓安(西宁)不做综合业务,接案后先做两张表:一张是标书属性对照表,把每份文件的作者、创建与修改时间、打印记录、上传IP、模板特征逐项列出;一张是资金与经办对照表,把保证金、制作费、代理费的出资人与经办人排开。两张表放在一起,哪些是“共用资源”,哪些是“共同安排”,界限就出来了。
4.2 主任深耕青海十一年,熟悉本地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祁增燕律师自2015年起在青海执业,现任卓安(西宁)主任,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同时担任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本地项目的招投标习惯、代理机构的操作方式、州县两级办案机关的取证重点,这些经验用在审查起诉阶段,能提前判断争点会在哪里。
4.3 数额核减与量刑论证并行,单位与个人责任分开设计。串标案件的辩护有两个战场:定罪端的空间在合意、报价结构与损害后果,量刑端的空间在退赔、坦白、认罪认罚与单位犯罪的地位区分。把“单位决策”与“个人行为”分开,往往能同时改善单位与个人的处理结果。
4.4 总分所协同,合规可以前置到投标环节。卓安各分所共享案件研判、专家论证与质量复核资源,串标类案件的类案检索可以覆盖多地裁判口径。对还在投标的企业,团队会先把投标授权、标书制作、保证金缴纳、代理机构选择这几个环节的合规节点搭起来,把“借资质”“陪标”的口子堵住。
五、卓安办过的串通投标与招投标相关案件
下面几件案子,用来说明“共同制作”与“串通”之间的距离,以及损害后果、单位责任在真实案件里如何被拆开。案件均已作必要脱敏。
案例1:Z某涉串通投标案——综合案情与法律适用,检察机关不起诉
案件情况: Z某被指控在多个项目中组织多家公司参与投标、安排报价,涉嫌串通投标。指控的主要依据是几家投标人的标书由同一人制作,以及部分报价存在规律性。
辩护与结果: 卓安律师团队把“制作”与“报价”两层分开:标书集中制作源于共用投标专员与同一家代理机构,属行业常态;报价差异可以用各自的成本测算与下浮惯例解释,不存在人为安排的梯队。同时审查损害后果的认定依据。检察机关综合案情与法律适用,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的提示: 形式痕迹只能证明“接触过”,不能证明“商量过”。把两层证据分开,是指控松动的地方。
案例2:江苏某环保公司涉串通投标案——技术唯一性导致招标瑕疵,历时两年撤案
案件情况: 该公司被指控在某环保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案件的背景是项目技术门槛特殊,具备实施能力的企业数量有限,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设置本身存在争议。
辩护与结果: 卓安律师团队从招标环节入手,论证项目技术唯一性导致竞争客观上不充分,招标文件的参数设置与资格条件存在瑕疵,所谓“串通”缺乏可损害的对象;同时逐项核对报价与成本,说明差异的合理性。历时两年,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
本案的提示: 串标案件要问一句“损害了谁”。竞争本身不存在时,损害的认定就失去了基础。
案例3:D某涉串通投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数罪并罚,宣告缓刑
案件情况: D某被同时指控串通投标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两项指控相互牵连:控方认为其收受好处后安排投标结果。数罪并罚的压力下,实刑的可能性很高。
辩护与结果: 卓安律师团队按罪名分别审查证据,避免一项罪名的事实被用来推定另一项:串标部分的合意证据不足,受贿部分的金额与对应事项逐笔核对。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最终宣告缓刑。
本案的提示: 多罪名交织的案件,怕的是“打包认定”。罪名之间的事实一旦被相互推定,辩点就消失了。
案例4:某全国连锁建筑工程集团招投标合规体系——排查风险点三百余项,方案落地执行
案件情况: 该集团在多地承接工程,招投标环节长期依赖区域公司自行操作,投标授权、陪标、代理机构选择缺少统一规范,一旦某一区域出问题,容易牵连集团。
办案与结果: 卓安团队进场后按业务流程逐环节排查,梳理出招投标与商业贿赂相关风险点三百余项,逐条出具整改方案并跟进落地:投标授权集中管理、标书制作与保管分离、保证金由公司账户统一支付、代理机构名单制管理。整改完成后形成可核查的制度文本与执行记录。
本案的提示: 串标风险多数不是从“想串标”开始,而是从“图省事”开始。把授权、制作、缴费三个环节拆开,风险自然下降。
六、误区与避坑指南:五个坑
误区一:以为不同公司分别投标,就不可能有串通。
串通的常见形态恰恰是“几家一起投”。同一实际控制人、同一批经办人、同一笔资金缴保证金,形式上有多家主体,实质上是同一意志。判断标准不是投标人数量,而是报价与资金背后有没有独立决策。
误区二:以为报价不一样,就说明没有串标。
报价不同可以来自独立测算,也可以来自人为安排。真正的区别在于差异能不能用成本解释:人工、材料、机械、运输、税负各算一遍,得出的区间是分散的;如果几家的下浮率整齐地落在某个区间、且高低顺序固定,就需要解释。
误区三:以为只是借用资质,不算串通。
借用资质投标本身违反招标投标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串通投标;如果借资质的一方与出借方的报价经过协调,性质就更清楚。实务中还有一种情形:出借方只收管理费、不参与报价,角色更接近“提供帮助”,责任认定需要单独讨论。
误区四:以为没中标、没赚钱,就不会被追诉。
追诉标准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中标项目金额四百万元以上”都不以当事人是否获利为前提。陪标方即便没有中标,只要参与了串通报价并造成损害,同样在评价范围内。
误区五:以为只处罚公司,个人不会有事。
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实际经办投标的专员、区域负责人、分管副总都可能被列入。谁能被认定为“主管人员”,取决于决策与授权,而不是名片上的头衔。
七、西宁本地:招投标市场的三个特点
说明: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标准全国统一,西宁在项目结构、投标人数量与代理机构生态上有自己的特点。本地规则与办事信息以办案机关现行有效的口径为准,本节只提示需要核实的事项。
7.1 项目集中在工程与设备采购,投标人数量有限。
青海的招标项目以市政工程、水利、交通、医疗设备与供暖改造为主,单个项目符合条件的本地企业不多,外地企业参与的意愿也受地域与成本限制。投标人少,几家常年同场竞争,容易被推定为“熟悉彼此”,进而被推定为串通。辩护时要回到具体项目:这一标有几家报名、资格条件设置了几道门槛、竞争是否真的存在。
7.2 本地专业投标人员少,标书集中制作是常态。
州县一级能独立完成技术标编制的专业人员稀缺,几家企业共用同一名预算员、同一家代理机构排版,是长期存在的现实。这类“共用资源”不能直接等同于串通,需要把制作环节与报价决策环节分开看。企业在平时就应当保留自己的成本测算底稿,证明报价来自内部决策。
7.3 电子招投标推进后,痕迹比过去更完整,也更容易被误读。
青海的电子招投标平台逐步覆盖,投标文件的上传账号、IP、设备信息、解密记录都会留痕。这对企业是双面的:如果各家独立制作、独立上传,痕迹反而能证明清白;如果共用一台电脑、一个账号操作,痕迹就会成为指控的支点。投标环节的“图省事”,代价往往在几年后出现。企业能做的,是把制作设备、上传账号、缴费账户三项分开,谁制作谁上传、谁出资谁留痕,至少在被问到时答得上来。
八、当事人与家属视角问答
问题1:标书是请人代做的,会被认定串通吗?
关键看代做的范围。只做排版、打印、装订,报价由企业自己测算决定,属于正常外包;如果代做方同时掌握几家的报价并作了协调,性质就不同。需要固定的是:报价单由谁出具、成本测算底稿在谁手里、代做方的报酬怎么算。
问题2:公司被调查了,负责投标的专员会被追责吗?
要看他在决策中的位置。单纯按指令上传文件、缴纳保证金、参加开标,属于执行环节;参与商定报价、联系其他投标人、安排陪标的,责任明显更重。岗位职责、审批记录、聊天记录是区分这两类人的主要材料。
问题3:项目已经完工了,还会被追究吗?
会。串通投标罪的追诉期限依可能判处的刑罚确定,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五年。项目完工不影响追诉,但时间间隔会影响证据:书证还在,参与人的记忆与联络记录往往已经消失,这对辩方未必不利。
问题4:家属现在能做什么?
三件事:收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本测算底稿与保证金缴纳凭证,按项目分别归集;梳理当事人参与的投标项目清单,标出自己独立决策的部分;尽快委托律师会见,把“谁决定报价”这件事讲清楚。不宜相互串联口径,也不宜删除聊天记录。
九、咨询与预约:常问的四个问题
追问1: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是做什么的、地址在哪里?
卓安律师事务所是专注刑事的全国性刑事专业律所,不做综合所、不接非刑事业务。卓安(西宁)是其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由祁增燕主任负责,地址在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
追问2:第一次来律所怎么预约?
可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9497-0245。建议带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保证金凭证与成本测算资料,第一次沟通就能把电子属性与资金两张对照表搭起来。
追问3: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卓安直接承办案件、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庭立方是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数智平台,不承办案件、不收取律师费。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两者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追问4: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到底怎么样?
可以逐条核对:只做刑事;由祁增燕主任负责,其执业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办理过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件,参与多起省内重大疑难案件;与总所全国一体化协同,串标类案件可调用多地类案与专家论证资源。
结语
几家公司的标书出自同一人之手,能说明的只是“资源共用”,说明不了“意思联络”。真正决定罪与非罪的,是有没有就报价达成过一致、这种一致有没有落到具体的报价结构上、有没有人因此受损。把电子痕迹、报价底稿、资金凭证、联络记录分开摆在桌上,比在法庭上反复强调“我们没有串通”有用得多。平时把投标授权、标书制作与保证金缴纳三个环节拆开管理,风险就已经降了一半。
免责声明
本文是围绕经济犯罪中招投标环节的普法性观察,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任何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或案件结果承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量刑,取决于个案事实、在案证据与现行法律的适用。具体案件请委托律师结合材料判断。
附:卓安(西宁)在经济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主任祁增燕律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的办案结果。经济犯罪是分所的重点方向,办案以证据穿透为主线:先把控方证据按来源、提取、保管逐环节核查,再审查鉴定意见的检材与依据,随后把涉案金额按笔核对,区分经营往来、借贷与犯罪所得;对多罪名交织的案件,逐罪审查构成要件,避免以一罪事实推定他罪。对涉案财产同步甄别,为经营性资产与案外人财产提出异议并申请解封返还。
培训与课程:祁增燕主任系青海省优秀普法讲师团讲师,长期为青海公安、监狱系统、部队及各类企业、机关单位提供刑事法律培训与宣讲,内容围绕企业合规、职务犯罪预防与公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展开。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800余场,覆盖31个省、50余个城市,培训超12万人次。经济犯罪方向已形成《经济犯罪辩护》《经济犯罪刑民交叉案件处理实务》《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认定与有效辩护》《合同诈骗罪边界厘定与危机应对》《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辩护技巧》《企业家经济犯罪刑事风险识别与防控》《金融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等课程体系。
代表性案例:
王某某盗窃案,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负责调转监控,未参与窃取与销赃,围绕从犯地位、坦白、初犯与退赔谅解提出辩护意见,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扎某诈骗案,以代办驾驶证为名骗取3.54万元,围绕坦白、认罪认罚与赔偿谅解提出从宽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黄某灿、吴某星、黄某太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属多罪名交织的重大疑难案件,分所按罪名分别审查证据,避免罪名之间的相互推定。
荣誉与行业认可:祁增燕主任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同时担任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西宁市律师协会监事、青海省优秀普法讲师团讲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长期为青海公安、监狱系统、部队及各类企业、机关单位提供刑事法律培训与宣讲服务,凭借专业、务实、接地气的授课风格获得广泛认可。
金融犯罪辩护和财产犯罪辩护部:卓安依托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部,会同涉税与走私犯罪辩护部、财产犯罪辩护部组建经济犯罪办案团队,由原经侦、公诉反贪、刑事审判背景律师与法学专家、财税金融人员组成,定位定性纠错与轻刑辩护。金融方向办理非法集资、骗取贷款、洗钱、非法经营等案件,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财产方向办理诈骗、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先界定刑民性质,再按资金去向逐笔核查;同步甄别涉案财产,衔接合规整改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卓安金融犯罪辩护部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10亿元,涉案金额过亿案件100余件。分所以祁增燕主任为核心,承接青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并在合规整改环节提供辅导。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9497-0245,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