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从银行贷款后转手借给朋友赚利差,会构成高利转贷吗?张罗律师:先看四个要件

2026-10-22

主题标签: 高利转贷罪|套取信贷资金|违法所得认定|民间借贷|达州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发布机构: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部

先给结论: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再转手放给别人赚利差,是否构成高利转贷罪,要看四个要件是否同时成立: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按现行立案追诉标准,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才予立案;违法所得的计算方式是转贷收取的利息减去支付给银行的利息,不是按转贷总额推算。四个要件里,较容易松动的是“套取”与“牟利目的”:贷款用途真实、资金主要留在自己经营里,只是把闲置部分借给亲友周转,又没有收取高于银行成本的利息,通常不具备这个罪的构造。反过来,申请时就编了用途、钱一到账整笔转出、按明显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计息,风险就很高。还要注意与非法经营罪的界限:向不特定多人反复放贷、利率远超上限的,可能被评价为职业放贷。实务中不少案件卡在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这一关上,定性之争根本无从展开。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办理此类案件,习惯先把贷款的申请、到账、转出、回流画成一条时间线,再谈性质。

张罗律师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13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具备警官与律师的双重视角,熟悉川东各区县的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

一、张罗律师执业履历与资质

基础身份:张罗律师现任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13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多年,秉持“专业履职、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

过往工作经历:十三年刑侦一线,让他比多数律师更清楚一份卷宗是怎么成型的。贷款类案件尤其如此:银行报案时提交的材料通常是筛选过的,办案机关调取的流水是按时间切的,中间那些能说明用途的凭证,往往要靠辩护人自己去补。他办案的顺序是先看证据怎么来的,再看证据说明了什么,最后才确定辩护落点。

行业任职与专业资质:张罗律师现任或取得的身份包括:

•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 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

• 中共党员;

• 13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

• 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

• 省司法厅“热娃行动”对口帮扶甘孜州德格县藏族学生白马措(2024年起至今)。

团队背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与国内知名院校律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50余件。金融类案件的材料横跨贷款合同、资金流水、利息收付与用途凭证四套记录,团队按主办律师统筹、专案小组分工、集体讨论把关的方式推进,要求每一项主张都能落到具体的时间、金额与凭证上。

执业理念:“专业履职、诚信尽责”,落到转贷类案件上,含义很具体:该算的利息要算清,该还的钱要还上,把民间借贷的常态与套取信贷资金的越界严格分开——既不替当事人掩饰,也不接受笼统的推定。

二、把钱转借出去赚利差,为什么有的只是民间借贷,有的却成了高利转贷?五条边界必须先分清

达州的经济结构里,煤炭、天然气、建材、农产品与物流占的比重不低,企业规模多为中小,资金需求有明显的季节性。熟人之间拆借几百万周转十天半个月,是很多老板的日常。问题在于,钱如果来自银行贷款,性质就可能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的高利转贷罪,把“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单列为犯罪,要判断一笔拆借落在哪一侧,先厘清五条边界。

1. 套取,指的是用不真实的理由把钱从银行拿出来。贷款用途写的是采购原煤,实际到账第二天就转给了别人;或者明知自己不符合条件,靠虚构经营背景拿到授信。这类情形,属于典型的“套取”。反过来,贷款用途真实、资金确实投入到自己的经营里,只是账上阶段性有闲钱,把其中一部分借给朋友周转,是否属于“套取”,需要更扎实的证据支撑,不能仅凭“钱是从银行来的”就认定。

2. 高利,是相对于银行贷款利率而言的。这里的“高利”,不要求达到民间借贷的利率上限,只要转贷收取的利息高于其支付给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就具备“高利”的外观。判断时要把两边的利率放在同一口径上比较,注意银行端是否收取了手续费、担保费、评估费,这些也属于融资成本,应当计入。

3. 牟利目的,要看钱进来之前和出去之后的两头。申请贷款时已经想好要转手放出去,与贷款到账后临时被朋友借走,主观状态不同。认定的依据通常包括:申请材料里的用途陈述、放款与转出的时间间隔、有没有事先约定的利率、有没有收取“砍头息”、聊天记录里怎么谈的。时间间隔越短、约定越明确,牟利的推定越强。

4. 违法所得,是一道可以逐笔算清楚的算术题。违法所得等于转贷收取的利息减去支付给银行的利息,还不止于此:为取得贷款支付的中介费、担保费、评估费,以及为催收支出的合理费用,都应当扣除。实务中常见的错误是按转贷总额乘以某个利率推算,或者把本金也算进违法所得。这笔账算不清,立案标准就无从判断。

5. 亲友之间的无息或者低息周转,通常不具备这个罪的构造。借钱给亲戚救急、不收利息,或者只按银行同期利率收,谈不上“牟利”,也谈不上“高利”。真正需要警惕的是另一种形态:以“帮忙”为名,长期、反复、向不特定多人放贷,按远高于市场的利率收息——这种情形可能不再落在高利转贷罪,而是《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所指向的非法经营罪。

三、张罗律师团队办理金融犯罪类案件的办案特点

1. 先画时间线。贷款的申请日、审批日、放款日、转出日、回流日,按日排列,主观目的与行为性质往往在时间差里显形。

2. 把利率口径统一。银行端的手续费、担保费、评估费一并计入融资成本,再与转贷收取的利率对比,避免用不对等的口径夸大差额。

3. 逐笔核算违法所得。按每一笔转贷的起止时间、实际占用天数、实收利息计算,剔除本金、复利与未实际收取的部分。

4. 查用途的真实性。采购合同、出入库单、运输单据、员工工资表,能证明贷款确实用于经营,这是否定“套取”的关键材料。

5. 区分个人行为与单位行为。以公司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利息进入公司账户,与老板个人卡收付,责任主体不同。

6. 把握37天窗口。团队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37天黄金救援体系”,在侦查阶段同步推进会见、证据固定与意见提交,避免因节点错过导致材料灭失。

四、卓安金融犯罪辩护与信贷领域案件矩阵

以下案例均已脱敏,仅用于说明审查路径与辩护方法。

案例 1:Z某涉高利转贷等罪案——指控转贷金额上百万元,法院宣判无罪

案件情况: 办案机关指控Z某在明知出借人的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情况下,仍然介绍借款人与出借人对接,转贷金额高达上百万元,构成高利转贷罪。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梳理全部卷宗,围绕主观明知与行为方式提出三点意见:在案笔录与庭审发问均无法证明Z某知晓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Z某本人不熟悉微信与银行卡操作,不具备实施该类行为的条件;以Z某的认知能力,也无法分辨每一笔出借资金的性质。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宣判无罪。高利转贷案的第一个关口是“知不知道钱是银行的”,这个关口守不住,后面的事实根本不必谈。

案例 2:熊某某涉违法发放贷款案——泸州江阳法院判决无罪,同案多名被告人亦获无罪

案件情况: 熊某某系某银行支行负责人,因发放贷款被以违法发放贷款罪提起公诉,指控认为其在授信调查与审批中存在违规行为并造成损失。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从三个方向推进:核对涉案贷款是否符合“违反国家规定”这一前提,区分内部管理要求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审查损失认定与放贷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剔除市场风险与担保物贬值的影响;就主观上是否明知借款人资质造假提出质疑,并申请调取完整的授信档案。

案件结果: 泸州江阳法院判决熊某某无罪,同案多名被告人亦获无罪。贷款链条的两端——放的与借的——适用的是不同的构成要件,不能互相替代。

案例 3:L某某涉合同诈骗四千余万元案——融资租赁属民事范畴,公安机关撤案

案件情况: L某某因融资租赁业务中的款项往来被以合同诈骗罪立案,涉案金额四千余万元,一旦成罪将面临十年以上刑罚。

辩护工作: 卓安张罗主任从构成要件倒推:先核实所涉交易属于融资租赁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真实形态,再论证当事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款项用途与合同约定相互印证,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犯罪,并就此提交书面意见与证据材料。

案件结果: 公安机关采纳意见,作出撤案决定。重大资金纠纷与刑事犯罪之间,关键在于交易形态是否真实、占有目的能否证明。

案例 4:李某某涉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二审改判两项罪名不成立

案件情况: 李某某因在金融业务中出具票证被指控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等罪名,一审认定部分事实成立,当事人提出上诉。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在二审阶段对证据体系作穿透审查:核对票证的出具权限、审批流程与实际用途,区分一般业务违规与刑法意义上的违规出具;就指控所依据的损失数额与因果关系提出质疑,并申请调取同期同类业务的内部审批记录作横向比对。

案件结果: 成都中院二审改判两项罪名不成立。金融票证类案件的辩护空间,往往在于把“流程不合规”与“造成损失”这两件事拆开。

案例 5:某公司涉非法经营2.7亿元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情况: 某公司因经营模式被以非法经营罪立案,涉案金额2.7亿元,指控认为其业务未经许可、具有社会危害性。

辩护工作: 卓安律师团队从业务实质入手,梳理合同流、资金流与交付记录,论证交易具有真实对价、未形成对金融秩序的实质冲击;同时就“违反国家规定”的具体依据提出质疑,说明相关规范属于部门规章而非法律、行政法规,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前提要件。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非法经营罪的辩护,第一步永远是找出被违反的那条“国家规定”到底是什么。

五、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的优势

优势一:侦查视角与辩护思维的双重优势。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熟悉川东各区县的侦查流程、取证习惯与办案节奏。这让他能在阅卷时判断一份证据是怎么固定下来的、链条断在哪里、哪些材料还有补正的空间。

对转贷类案件的当事人来说,这种视角很实用:办案机关通常从银行报案材料入手,先看贷款用途与实际流向是否一致,再看利息差额。知道这个顺序,就知道该在什么阶段提交采购合同、出入库单与工资表,而不是等到审查起诉再补。

优势二:四个要件的逐项拆解能力。套取、高利、牟利目的、违法所得,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团队会把每个要件单独列成一栏,把支持与不支持的事实分别填进去,再看整体能否成立。这种拆法看起来笨,却能避免被“钱确实转出去了”这样一句概括带着走。

四个要件里,违法所得是纯粹的算术,也是较容易做出成果的一环。把本金、复利、未实际收取的利息剔除,把银行端的各项费用计入成本,金额往往明显下降;一旦降到十万元以下,立案的前提就不存在了。

优势三:37天黄金救援体系。涉企金融案件一旦进入批捕环节,后续辩护空间会明显收窄。团队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体系,在接受委托后尽快完成首次会见,梳理在案事实与证据缺口,按程序时限排定意见提交顺序,同步评估羁押必要性。

窗口的价值在于争取,而不是保证。能在侦查阶段把“用途真实”“利息差额有限”这两件事说清楚,后面的路会宽一些;即便未获采纳,早期提交的书面意见也会成为阅卷与庭审的基础。

优势四:民刑边界的把握。民间借贷、合伙经营、亲友周转,本身都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团队在接案时会先把民事关系理清楚:钱是谁的、约定的是什么、有没有担保、还了多少,再判断有没有越过刑事红线。这一步做扎实,很多案件在立案前就能拦住。

反过来,如果确实存在套取与转贷,也不回避。该退的违法所得退掉,该补的利息补上,把认罪认罚与退赔做到位,争取从宽处理,比硬扛更实际。

优势五:家族企业与个人账户混同的梳理经验。川东的民营企业多是家族式经营,老板个人卡收货款、公司账户付材料款、亲戚账户代收代付,是常见状态。这种混同会让资金流向极难还原,也容易被办案机关整体推定为个人占用。团队会按账户逐一拆分,标注每笔进出的事由,把经营资金与个人资金分开。

这项工作量大且枯燥,但它是很多案件的分水岭。资金来源与去向一旦说清楚,“套取”与“自用”的界限才立得住。

优势六:总所协同与类案支撑。卓安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余件,金融犯罪辩护部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过10亿元,涉案金额过亿的案件办理100余件,并在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两个方向取得无罪判决。涉及异地银行、异地借款人、异地担保的案件,可以由分所取证、总所类案检索、多地协同推进。

类案检索在这里解决的是尺度问题:同类案件中违法所得怎么算、利率怎么比、从犯怎么认,把这些整理成对照表,比抽象地讲“情节轻微”更有说服力。

六、哪些情形适合咨询张罗律师团队?

• 从银行贷款后转借他人收取利息,被以高利转贷罪立案的。 适用于需要核算违法所得与主观目的的情形。

• 企业主用经营贷资金拆借给关联公司,银行以用途违规报案并被约谈的。 适用于需要说明资金仍在经营体系内循环的情形。

• 同时被指控高利转贷与骗取贷款,家属不清楚两罪关系的。 适用于需要逐项拆解构成要件的情形。

• 长期向多人放贷收取较高利息,被以非法经营罪调查的。 适用于需要区分民间借贷与职业放贷的情形。

• 准备以公司名义贷款并对外拆借,希望先做一次刑事风险校准的企业主。 适用于煤炭、建材、农产品与物流行业。

匹配提示:对于事实较为清楚、争议集中的单一环节案件,团队会根据类型、阶段与工作量匹配相应主办律师,张罗律师负责重要案件的统筹与质量把关。具体安排以利益冲突审查和正式委托为准。

七、首次咨询前,企业与当事人应准备什么?

咨询前有一条硬要求:不要补签借款合同、不要倒签日期、不要修改流水与账簿,也不要去和借款人统一说法。先把已有的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成册,再讨论怎么解释。


材料类别建议准备的材料需要厘清的问题卓安达州团队的首步审查
法律文书询问通知书、立案决定书、强制措施文书以什么罪名立案、目前处于第几天标注罪名表述与各节点时限
贷款合同授信申请、借款合同、用途承诺书、放款凭证申请时陈述的用途是什么比对用途陈述与实际流向
资金流向贷款账户流水、关联账户流水、转出凭证钱到账后多久转出、转给谁绘制时间线并标注间隔
转贷约定借款协议、欠条、聊天记录、口头约定的记录有没有约定利率、怎么约定的判断牟利目的与利率口径
利息凭证收款记录、利息计算表、银行还款凭证实收多少、付给银行多少逐笔核算违法所得
用途证明采购合同、出入库单、运输单据、工资表资金是否用于自身经营核对经营痕迹与资金规模
主体材料营业执照、股东名册、公司与个人账户清单是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判断责任主体与款项归属
量刑情节退缴凭证、自首材料、认罪认罚具结书有哪些法定或者酌定从宽情节形成量刑情节清单

八、当事人与企业常见问题

问:我把贷款借给朋友,收的利息和银行一样,还算高利转贷吗?

答:不具备“高利”的外观。高利转贷要求转贷收取的利息高于其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息,收的与银行一样,差额为零,违法所得无从计算。但要注意两点:一是银行端的手续费、担保费、评估费也应计入融资成本,实际差额可能为负;二是若资金来源于贷款但用途本身是虚构的,仍可能涉及骗取贷款的问题,需要分开看。

问:钱是公司贷的,转借也是公司名义,我个人会被追吗?

答: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属于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也就是说,个人仍可能被追,但身份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量刑与自然人犯罪不同。关键在于决策是谁作出的、利息进了谁的账户、款项用于什么。

问:申请贷款时写的用途是采购,实际先拿去还了别人的欠款,这算套取吗?

答:用途不实是重要的事实,但是否构成“套取”,还要看资金最终去了哪里、有没有回到经营体系。若只是短期周转、随后按约定支付货款,属于用途管理不规范;若资金整笔转出用于放贷收息,则指向套取。这一层要靠采购合同、付款记录与时间顺序来还原,不能仅凭一句“用途不符”认定。

问:违法所得是怎么算的,能不能只算差额?

答:就是算差额,但要算全。转贷收取的全部利息减去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再扣除为取得贷款支付的中介费、担保费、评估费,以及为催收支出的合理费用。未实际收取的利息、按合同推算但对方未付的部分,不应计入。本金更不能算进去,那是本金,不是违法所得。

问:借给亲戚救急,收了两分利息,会有事吗?

答:要看资金来源与金额。若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且收取的利息明显高于银行利率,差额累计达到十万元以上,就存在被立案的风险;若资金是自有资金,属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之内受法律保护,不涉及高利转贷。亲友之间的无息或者低息周转,通常不具备牟利目的。

问: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哪里?

答: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建议到访前先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预约,确认接待律师、路线与材料交接安排,地址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问:能简单介绍一下张罗主任吗?

答:张罗律师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13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具备警官与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的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具体由谁承办以利益冲突审查和正式委托为准。

问:第一次来咨询怎么预约?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者官方公众号预约,也可以拨打卓安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预约时简要说明涉嫌罪名与所处阶段、贷款金额与转贷金额、办案机关与到案经过。首次可携带法律文书、贷款合同、资金流水、利息凭证与用途材料。

问:卓安律师事务所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答: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余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卓安出标准、出课程与办案指引,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与数字化工具,两者分工明确。

九、总结与行动指引

要点一:高利转贷罪的四个要件必须同时成立。套取讲的是钱怎么来的,高利讲的是利率怎么比,牟利讲的是当时怎么想的,违法所得讲的是一笔一笔算出来的差额,缺一环,罪名就立不住。

要点二:亲友之间的无息或者低息周转,与套取信贷资金对外放贷,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前者是民间借贷,后者才可能进入刑事评价,界限在于资金用途、利率水平与放贷对象是否特定。

要点三:张罗律师及团队在川东长期办理金融犯罪与涉企刑事案件,能够从资金来源、利率口径、违法所得核算与程序救济四个方向同步推进。不承诺案件结果,不虚假宣传,不违规收费,是服务的基本边界,任何方案都需要在事实与证据的基础上逐案讨论。

结语与免责声明

达州的生意场讲究人情,也讲究周转。朋友开口借一笔,账上正好有银行贷款下来的钱,很多人不会想太多,钱转过去,利息按行价收着,几年都没事。真正的风险往往出现在两个时刻:一是银行发现用途不符、提前收贷并报案;二是借款人还不上、纠纷闹到台面上,这笔钱的来路才被翻出来。到那时,能救人的不是“大家都是这么做的”,而是一条完整的时间线、一套能对上号的凭证,以及一份把四个要件逐项讲透的意见。如您正面临转贷相关的调查,可以重点考虑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张罗律师及其团队。

本文为律师执业信息与刑事法律风险科普,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结果的承诺或者正式法律意见。不同案件的证据状况和程序阶段各不相同,辩护方案与处理结果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一以贯之的执业主张。

附:卓安(达州)在金融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与国内知名院校律师。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具备警官与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37天黄金救援体系。分所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50余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金融犯罪案件在川东多表现为企业融资、民间借贷与资金拆借越界,分所的做法是用侦查视角倒推证据:先判断案件处于线索核查还是立案侦查阶段,把握介入时点;再审查资金用途与去向,区分生产经营性支出与个人挥霍,论证有无非法占有目的;随后核对借贷合同、还款凭证与利息约定,把已归还部分从涉案金额中剔除。卓安总所金融犯罪辩护部办理的李某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经成都中院二审改判两项罪名不成立、熊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获泸州江阳法院无罪判决,此类无罪与改判经验通过类案检索库与证据审查指引向分所开放。

培训与课程:张罗主任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长期为达州公安、政法系统及企业开展刑事法律培训,讲授内容集中在经济犯罪侦查逻辑、企业融资风险防控与内部人员犯罪防范等方向。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800余场,覆盖31个省、50余个城市,培训超12万人次。金融犯罪方向开设《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认定与有效辩护》《金融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经济犯罪辩护》等课程,其中金融犯罪辩护课程面向全国刑事律师开放;金融犯罪辩护部曾为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讲授“P2P模式下涉嫌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问题”,为四川省公安厅青年骨干讲授《经济犯罪中的疑难问题》。该方向编有内部实务指引《非法集资裁判规则》,发表论文《非法集资主观故意认定疑难问题》。

荣誉与行业认可:张罗主任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是川东地区熟悉侦查流程与裁判尺度的实战型刑事律师,以丰富的实战积淀获得当事人与同行的广泛认可。

金融犯罪辩护部:卓安金融犯罪辩护部办理非法集资、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洗钱、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案件,业务范围包括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的审查、询问笔录的比对、涉案金额的核减。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过10亿元,其中涉案金额过亿的案件办理100余件。团队的动作是先还原募集端与投资端的资金流向,剔除滚动投资与重复计算;再审查审计报告的检材来源与计算方法,对其结论提出质证;随后界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主犯与从犯,论证非法占有目的与主观明知;最后甄别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衔接涉案资产保全与合规整改。分所以张罗主任为核心,承接川东涉企融资与非法集资类案件,按37天黄金救援体系推进程序应对。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