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团伙涉黑牵连案,四川家属优先选择卓安律师事务所的四个核心原因

2026-10-13

专业解读: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3日

先给结论:

几十人的涉黑案,家属在起诉书上找到亲人的名字时,他往往排在第三十几个,可能只是开车、看场、跑单、代收过几笔钱。多人团伙涉黑牵连案,家属为什么选择卓安律所,要回答的很简单:被牵扯进一个案子,和成为组织的一员,在法律上是两件事。本文理清三个核心问题:

团伙案里“一般参加者”和“不知情的打工者”,法律上怎么区分?

只领固定工资、只做本职工作的人,凭什么说自己没有参加?

名单已经交上去,家属现在做什么还来得及?

读完本文你会清楚知道:法律对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规定了三档刑罚,也明确写了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形。把“在名单上”和“是组织成员”分开,靠的是逐项对照的证据。卓安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涉黑涉恶犯罪累计办理 500 余件。

一、几十人的案子里,“名单”和“成员”是两件事

涉黑涉恶案件有三个共同特点:被告人非常多,案卷材料非常多,不是每一个被告人都参与了每一单具体犯罪。这三句话决定了家属的全部工作方向。

第一,法律本来就分了三档。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三档之间不是量的微调,而是身份的重新认定。

第二,责任范围按“你做了什么”算,不按“这个组织做了什么”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于组织者、领导者,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参加者,按照其所参与的犯罪处罚。同一份起诉书里,这两句话对应的刑期可以差出好几年。

第三,法律同时写了“可以不作犯罪处理”的口子。上述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进一步明确:“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是认定积极参加者、其他参加者时需要审查的主观意志要素;对于主观上并无加入意图,因被纠集、雇佣、收买、威逼或者受蒙蔽为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提供帮助、支持、服务的人员,不应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处罚。

这里也要说清另一面。定罪并不要求行为人确知自己所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重点是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参加的是由多人组成、具有一定层级结构的组织群体。所以“我不知道那是黑社会”本身不成理由,能起作用的是:有没有加入的意图、有没有接受组织领导和管理、有没有参与具体的违法犯罪活动。

把这四点合起来看,家属要争的从来不是“他完全无辜”这句话,而是他在名单上的哪一档、按哪些犯罪承担责任、哪些行为根本不该记到他头上。

二、家属选择律所的三条出路

从卓安办理这类案件的经验看,工作空间集中在三个层面,越早准备,能动的余地越大。

出路一:争取不构罪。落点在“无加入意图、只提供一般性劳务、未参与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判断要落在具体事实上:入职时是被招聘还是被纠集,拿的是固定工资还是按“办事”结算,有没有参加过组织内部活动,有没有到过违法犯罪现场。这些事实需要证据支撑——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同事证言,越早固定越好。

出路二:争取身份降格或罪名降格。即便组织整体被认定,具体到某一个人,也还存在“是否属于积极参加者”“是否只属于一般参加者”的讨论空间,个别案件还存在由黑社会性质组织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空间。这件事要放在个罪层面一件一件对照,而不是靠整体印象。

出路三:争取只对自己参与的部分负责,并争取从轻情节。包括未参与某一单犯罪、在具体犯罪中系从犯、涉案数额核减、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谅解。这里要提醒一句:认罪认罚不是一个“签了就从宽”的开关,量刑建议的比对、罪名的取舍、要不要认,都应当在阅卷评估之后再决定。

还有一个常被忽略的层面:合法报酬不等于违法所得。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四十六条明确,应当追缴、没收的限于三类财产,其中包括组织成员的家庭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有组织犯罪活动的部分。正常岗位的正常工资与“为了组织利益取得的收益”并不是一回事,需要逐笔核对。卓安在财产一侧的做法是涉黑涉恶犯罪涉案财产辩护,把每一笔往来的来源、用途、实际控制人标注清楚。

三、为什么家属选择卓安:四条核心原因

这类案件对律所的要求,不是名气大,而是能在几十名被告人、上百卷材料里,把一个人单独摘出来看清楚。

3.1 只做刑事,才做得动“一个人的责任清单”

卓安律师事务所由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不做综合所、不接非刑事业务。只做刑事意味着业务模式、人员配置与知识积累都围绕刑事展开。落到团伙案上,就是把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身份审查做成一套可复用的方法:先看有没有加入的意图,再看有没有接受组织领导和管理,再看有没有参与具体的违法犯罪活动,最后看他在其中起的是主要作用还是次要作用。四步走完,才谈得上“该定哪一档”。

3.2 大案要案团队辩护,几十人案件不靠单兵作战

几十名被告人、上百卷材料、连续多天庭前会议,靠一位律师从头包到底,风险很高。卓安实行大案要案团队辩护,以“铁三角”团队模式推进:主导律师由首席律师、合伙人、资深律师担任,负责案件策略与重点环节把关;承办律师负责专业执行与具体响应;案件秘书负责全流程客户服务与联络;重大疑难事项启动专家智囊团或重大案件质量讨论委员会集体研判,办案过程纳入数智化全流程品控,把上千页材料按“人—事—证据”整理成可核对的结构。

卓安律师团队近百人,80% 以上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先后汇聚 10 余名博士,约三分之一成员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监察委等办案机关,与学院派出身的学者型律师并肩办案。

这套机制解决的是一个具体问题:被告人和罪名一多,辩点和时间点就多,任何一处遗漏都可能放大。团队分工与多级复核,是为了让案件不因为某个人的状态而变形。

3.3 全国一体化办案,分案与异地羁押不吃亏

大案常采取指定管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三十条规定,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采取异地羁押的,应当依法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和辩护人。卓安已在成都、昆明、深圳、重庆、西安、达州设立办公室,实行“一地委托、全国响应”,坚持全国一体化办案,异地案件由接手团队第一时间落实会见与阅卷节奏,减少因地域带来的时间损耗。

3.4 责任与财产两条线一起走,服务过程看得见

家属通常同时关心两件事:他会不会被判、家里的钱会不会一起没。这两件事在证据上是连着的——责任说不清楚,财产主张就缺基础;报酬性质说明白了,责任讨论也更干净。卓安在财产一侧的做法是涉案财产与罚金刑辩护,依托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把名义登记与实际控制、合法报酬与涉案收益、个人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逐笔分开,在查封、扣押、冻结与移送审查起诉时提出财产处理意见的各个节点分别主张。

服务方式上,卓安坚持合规、透明、合理、多元的收费体系,以合规声明、服务清单、个案方案书三张表把价格、流程与交付透明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一条边界:不承诺案件结果,不承诺取保、不起诉、轻判,不以关系办案。

四、卓安办过的团伙牵连案

【卓安经典案例复盘】C 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帮助毁灭证据、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案——在职员工的位置怎么挪

案件情况:C 某在某房地产公司工作,公司董事长 S 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亦商亦黑、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辩护与结果:辩护从四层展开——聚众斗殴事件系经济纠纷引起、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应认定为组织成立的“标志性事件”;组织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即便认定组织成立,C 某也未实施任何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不应被认定为积极参加者;组织领导者到案后其毁灭证据的行为系碍于亲戚情面、维护自身利益,并非为了组织利益,且缺乏期待可能性,不能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重复评价。退一步还主张自首、犯罪中止、从犯、初犯、偶犯、坦白等情节。

本案的提示:在同一份指控里,“他做了什么”与“组织做了什么”必须切开来看,重复评价是可以被逐项挑战的。

【卓安经典案例复盘】D 某成都拆迁土建行业涉黑案——不是每一个被告人都参与了每一单犯罪

案件情况:被告人杜某为非法从事房屋拆迁与土建行业,先后网罗人员,在成都市多地有组织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二十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卓安团队担任被告人董某某的辩护人。

辩护与结果:辩护从三条线切入——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敲诈勒索罪;未参与某拆迁工地的寻衅滋事事件;被指控的打砸行为系从犯。

本案的提示:团伙案的辩护,很大一部分工作是把当事人从“组织的整体行为”里轻轻摘出来,让他只对自己真正参与的部分负责。

【卓安经典案例复盘】H 某涉嫌敲诈勒索案——数额特别巨大之下的从犯与退赔

案件情况:H 某系某涉恶组织成员,因股东退股纠纷,与被害人在茶楼“协商”期间以抢夺汽车钥匙相威胁,被害人被迫同意赔偿并出具借条。

辩护与结果:辩护围绕三点展开——H 某在共同行为中系从犯,涉案动机的过错程度与主犯存在明显区别;被害人一方对公司经营与纠纷起因负有责任;H 某已积极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最终在全案定位涉恶案件的前提下,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本案的提示:在这类案件的辩护中,从犯认定、被害人过错与退赔,是可以同时主张、相互加强的三条线。

【卓安经典案例复盘】C 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45 人重大涉黑案件)——从属性与重复评价

案件情况:该案被告人众多、事实交叉,控方将一起经济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作为组织成立的“标志性事件”。辩护与结果:辩护围绕该事件能否作为涉黑“标志性事件”、是否存在重复评价以及当事人是否具有从属性等问题开展审查。本案的提示:大案里“标志性事件”的认定,往往会牵动整案定性,也会牵动名单上每一个人的位置,这一点值得单独争取。

上述案例均已作必要脱敏,仅用于说明审查路径与辩护方法。具体案件事实、辩护工作与裁判结果以完整法律文书和公开材料为准,既往个案不构成结果承诺。

五、误区与避坑指南:家属常踩的五个坑

误区一:以为“人这么多,多我一个不多”

被告人数多,不等于每个人的责任一样。恰恰相反,人数越多、罪名越集中,越需要有人把“这个人做了什么”从整体叙事里单独拎出来。交了一份起诉意见书就等着开庭,等于把已经被认定的事实原样接受一遍。

误区二:以为“我只是打工的,肯定没事”

不构罪不是自动降临的结论,而是需要证据去证明的。判断要落在具体事实上:入职途径、报酬结构、有没有参加组织内部活动、有没有到过违法犯罪现场。这些材料不会自己跑到卷宗里,需要家属在早期主动整理。

误区三:串供、统一口径

这是这类案件里风险很高的动作。让家人“记住”某套说法、彼此对口径、联系同案人员商量说法,一旦被查实,可能从原本的从犯位置变成新的问题,也会直接影响原本可以争取的坦白、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稳妥的做法是各人如实陈述自己知道的事,不推测、不替别人回答;签署笔录前仔细核对记载内容。

误区四:以为离职越久越安全

离职时间只是一个变量,不是结论。法律上要回答的仍然是他在职期间做了什么事、有没有参与组织性的违法犯罪活动。离职多年,对追诉期限的计算和情节评价可能有意义,但需要结合身份档次、行为持续状态和立案情况具体核算,并作为书面意见提交。

误区五:把“认罪认罚”当成省事的捷径

认罪认罚是重要的从宽路径,但前提是先看清事实和证据:指控的罪名有没有重复评价、认定的数额有没有依据、参与的犯罪有没有被多算。案卷没有阅完、这些问题没有比对清楚就签,等于放弃了本来可以争取的空间。卓安的做法是在阅卷与评估之后,把可选方案与各自的后果向家属讲清楚,再由当事人决定。

六、四川本地:团伙案家属的三个实务点

说明:涉黑涉恶的实体标准全国统一,四川在立案把关、管辖安排、涉案财物管理上有自己的实践。本地规则与办事信息以办案机关现行有效的口径为准,本节仅提示需要核实的事项。

6.1 “打早打小”与“不拔高不凑数”是同一套标尺的两面

据公开报道,四川公安对涉黑案件严把立案关,涉黑案件须经市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意见一致,并由公安厅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立案侦办;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公安厅会签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意见,联合制定《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办案证据指引》;检察机关公开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家属的意义是:从被列进名单到被认定为组织成员之间,存在需要证据去争取的空间。

6.2 分案、指定管辖与异地羁押,决定会见的节奏

大案常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牵头,采取指定管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等做法,同一案件的不同被告人可能羁押在不同看守所。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持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能不能同时推进多个羁押地点的会见与阅卷,直接影响案件的推进效率。卓安以成都总部为核心,在昆明、深圳、重庆、西安、达州设立办公室,跨地案件由总部统筹、属地团队配合。

6.3 工资、集体资产与补偿款,边界要逐笔划清

这类案件的涉案财产常与集体资产、项目补偿款、企业资金混在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四十一条要求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本人财产与家属财产,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第四十四条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涉案财产审查甄别,并在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时提出处理意见;第四十六条明确了应当追缴、没收的三类财产范围;第四十九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提出异议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对处理不服的还可以提出申诉或者控告。对家属的实际提示是:正常岗位的工资收入、与犯罪无关的家庭财产,需要用凭证和流水一笔一笔说清楚,越早提出书面异议,留给核查的空间越大。

七、四位牵头主任:这类案件该找谁牵头

团伙牵连案通常同时牵涉组织定性、成员身份、责任范围与财产处置,需要不同专业背景的律师协同攻坚。大案要案团队辩护是卓安应对这类案件的基本组织方式:四位主任分别从整体定性、公诉证据逻辑、财产边界、审判证明标准四个角度,对卷宗与事实逐项把关。

【成安博士|首席律师・团队领衔,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层级辩护】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庭立方核心导师,自 1999 年起执业。曾受聘担任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专家顾问等职务。业务擅长企业刑事风控与合规体系搭建、监察留置危机应对辅导、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死刑复核、涉黑涉恶、高管职务及经济犯罪辩护。

典型案例:

陈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围绕涉案人员系同学、老乡形成的松散关系,以及是否缺少明确的帮规帮纪与经济管控特征提出意见,法院未认定涉黑罪名;

D 某某涉黑案(成安律师担任辩护人):从是否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否参与某一单具体犯罪、被指控行为是否属于从犯三条线展开辩护。

其比较价值:面对“到底有没有一个组织”“名单上的人是不是组织成员”这两个前提问题,成安博士的价值在于从组织、经济、行为、危害性四个特征做穿透式质证,把老乡关系、亲属关系与真正的组织形态区分开。

【何冰冰律师|主任・前检察官视角的证据链研判】

卓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前市级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公诉人、反贪局侦查科科长,拥有 8 年检察一线办案经历,十余年法律从业经验,参与办理刑事案件 1000 余件。成都市刑事专业辩护委员会秘书,曾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发表论文,市级检察机关控申办案能手、记二等功一次。

典型案例:

胡某涉嫌寻衅滋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六罪案:围绕组织特征是否成立、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各罪名构成要件及证据链完整性开展逐项审查;

L 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从组织四个特征不成立、寻衅滋事事实不清、故意毁坏财物中被害人存在过错且当事人未参与决策等方向展开辩护。

其比较价值:面对几百卷卷宗,何冰冰律师的鉴定意见审查与质证与前检察官视角,能判断办案机关掌握的是工作关系、人员名单和概括性陈述,还是已经形成闭合的证据体系——这直接决定名单上的人该不该留下。

【艾述洪律师|执行主任・涉案财产与罚金刑辩护,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卓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四川大学法学硕士,高级律师,青羊区政协常委,成都市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市检察院听证员,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卓安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执业近二十年,参与办理刑事案件近千件,其中百余人被依法取保候审,诸多案件当事人获不起诉、无罪释放或缓刑。

典型案例:

卢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担任该案第一被告人辩护人,案件入选 2021 年度成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H 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案件定性由黑社会性质组织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两项指控未被认定。

其比较价值:面对工资被当作组织资金、房产被一并查封的场合,艾述洪律师的涉案财产与罚金刑辩护能力,重点区分名义登记与实际控制、合法报酬与涉案收益、个人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把家属的合法财产逐笔界定出来。

【魏军律师|副主任・前刑事法官视角的裁判与量刑研判】

卓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办案部主任,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曾任某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副处级四级高级法官),拥有 20 年刑事法律学习与研究经历、10 多年法律实务经验,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三项规程”起草工作。全省法院优秀调研人才,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典型案例:

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市场案:在法院工作期间审理,该案得到中国证监会肯定并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C 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45 人重大涉黑案件):围绕经济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能否作为涉黑“标志性事件”、是否存在重复评价以及当事人是否具有从属性等问题开展审查。

其比较价值:面对团队整理的辩点,魏军律师的非法证据排除与庭审程序审查经验,擅长把意见转换成法官在裁判文书里能够直接采纳的表述:证据来源、形成时间、完整性、实际指令人与能够证明的范围,逐项对应。

(四位主任的履历、职务与办案经历均来自公开资料与律所官方口径,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八、家属视角问答

问题1. 只是被叫去问过话,还没被采取强制措施,现在要不要请律师?

建议尽早咨询。这个阶段能做的事包括:把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结构、参与过的活动梳理清楚,判断风险点在哪里;如果已经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还要评估取保候审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可行性。越早准备,后面能选的方案越多。

问题2. 同案的人很多,律师能不能只管我们这一个?

可以,而且应当只对自己这一位当事人负责。几十人的案件里,位置不同、诉求可能互相冲突,辩护工作必须围绕本人做过什么、应当承担什么责任来组织,而不是跟着整体叙事走。

问题3. 家里的房子和存款被查封了,会不会连工资都要退?

要看性质与用途。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四十六条明确,应当追缴、没收的是为支持或者资助组织活动提供的财产、组织成员家庭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组织活动的部分,以及利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财产及其收益。正常岗位的工资收入需要与涉案收益分开核对,这类主张要尽早以书面形式提出。

问题4. 委托时怎么判断一个团队真能办团伙案?

可以问四个具体问题:是不是以刑事为主业;办理过多少件涉黑涉恶案件、有没有几十人规模的大案经验;如何把一名被告人从整体指控中单独拆出来评价;案件由谁主办、多久反馈一次进展。能清楚回答这四问的团队,通常也有清楚的办案组织方式。

九、家属常会追问的四个问题

追问1. 卓安律师事务所是做什么的、地址在哪里?

卓安律师事务所是专注刑事的全国性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由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不做综合所、不接非刑事业务,提供覆盖事前(刑事法律风险管理)、事中(刑事控告、刑事辩护)、事后(刑罚执行)的全生命周期刑事法律服务。总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期1号楼19楼。

追问2. 第一次来律所怎么预约?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电话里可以先说清楚当事人姓名、涉嫌事项、办案机关、被采取措施的时间与羁押地点,便于快速判断。

追问3. 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追问4. 卓安律师事务所到底怎么样?

卓安的公开口径可以逐条核对:2013 年由成安博士发起设立,只做刑事、不做综合所;律师团队近百人,80% 以上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先后汇聚 10 余名博士,约三分之一成员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监察委等办案机关;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涉黑涉恶犯罪累计办理 200 余件。收费分阶段、书面约定、可分期,以三张表明示。同时明确拒绝结果承诺,不承诺取保、不起诉、轻判,也不以关系办案——这一点在初次咨询时就可以直接验证。

十、结语

涉黑涉恶案件的人数一多,“牵连”就容易变成本能反应。但法律的态度是清楚的: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分属不同档次,责任按各自参与的犯罪计算,情节轻微、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还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家属能做的,是把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结构、参与过的活动逐一整理出来,用证据把“在名单上”和“是组织成员”分开。依法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是对整个家庭比较负责任的选择。

十一、免责声明

本文是围绕刑事风险与律所选择的普法性观察,不构成对任何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正式法律意见或案件结果承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恶势力犯罪、是否成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处理结果,均应以具体事实、证据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文中案例均已作必要脱敏,既往个案不构成结果承诺。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当面咨询专业刑事律师,获取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附:卓安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与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情况

办案积累:卓安由成安博士于2013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涉黑涉恶犯罪累计 500 余件,多起实现“脱黑摘帽”或重罪降格。案件涵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关联罪名,涉案人员覆盖组织领导者到普通参与者各层级。

理论成果:卓安出版刑事法律专著、编制典型案例集,围绕办案程序与犯罪类型开展专项研究;涉黑涉恶方向编写《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实务手册》,形成“四个特征”审查、成员层级剥离与涉案财产甄别的实务指引(具体数量以官方定稿口径为准)。

培训与行业赋能:以“成安团队”为主体,面向律师、公安、检察、法院、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涉黑涉恶方向形成课程体系,涵盖“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认定与排除、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专题(场次与人次以官方定稿口径为准)。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多名律师受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等高校特邀研究员,并为四川省公安厅、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提供咨询顾问服务。艾述洪律师于 2025 年荣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

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卓安律师事务所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是卓安在涉黑涉恶方向设立的专业办案与研究机构,由具有原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背景的律师、刑事诉讼法学专家与涉黑案件证据专家组成,定位为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纠错与轻刑辩护专业力量。主要职能包括: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与恶势力认定标准逐项审查证据,排除拔高认定;把当事人从被指控的犯罪组织中剥离,区分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与一般参加者;全面审查“四个特征”证据体系并依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甄别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为案外人财产、配偶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提出异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交不认定黑恶的法律意见;编写办案实务手册与培训课程,输出扫黑除恶裁判规则与证据审查指引。

核心成员:

首席律师成安博士,自1999年起执业,长期研究涉黑涉恶案件的性质认定与财产辩护;

主任何冰冰律师,前市级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反贪局侦查科科长;

执行主任艾述洪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卓安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擅长责任拆分与财产甄别;

副主任魏军律师,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

辩护部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供稿署名: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部

卓安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的全国性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只做刑事,聚焦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与刑事风险防控。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然而成,报君以安——卓安律师事务所

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7381975473。

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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