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合作方报案合同诈骗,公安叫去问话,去之前先定三件事
摘要
合作方把合同纠纷报成了合同诈骗,公安打来电话,让你某天上午过去说明情况,人还没被带走。多数老板这时候最想做的是把来龙去脉一次讲清,越详细越好。这个阶段真正决定走向的,不是你有理没理,而是第一次问话里你把每件事说成了什么性质。 笔录一旦签字,后面所有解释都要围着它转,中途改口比一开始说错更难处理。进门前真正要定的只有三件事:谁到场、带哪些材料、说到哪一层。这篇把公安第一次找过来的几种形式、进门前必须定下的三件事、现场哪几句话答错补不回来、退款时点怎么选、公司那头同步要做什么,一件一件拆开,也用三起案件的走向作对照。第一次问话是定调子,不是解释会。
一、公安第一次找过来,形式不同,你走进去的身份也不同
(一)电话通知和上门带人,差别落在哪
电话通知多数还有余地,上门带人通常已经走了程序。
电话通知有三种可能:叫你去补充材料、以证人身份了解情况、以犯罪嫌疑人身份接受讯问。三种身份对应三套权利,进门前必须先问清一句话:我这次以什么身份过来,需不需要带材料。
上门这一侧分两种:
- 出示传唤证,把你带到指定地点,这是传唤,不是拘留。
- 出示拘留证,人当场被带走,这一种已经进入强制措施。
看到哪一张纸,就知道自己站在哪一级台阶上,这一步不要靠猜。
(二)询问和讯问,一字之差,位置完全不同
询问针对证人,讯问针对犯罪嫌疑人,笔录抬头的两个字决定后面怎么走。
两者的地点与时长要求不一样: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单位、住处或者你提出的地点进行;传唤、拘传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进门先看三处:
- 笔录抬头的身份栏写的是证人还是犯罪嫌疑人。
- 有没有出示工作证件,有没有告知权利义务。
- 时间从几点开始计。
这三处看清了,才知道自己是在配合调查,还是已经在被调查。
二、进门之前要把三件事定死,临场反应救不了场
(一)谁去,老板去还是经办人去
该去的人自己去,不要找人替,也不要带一屋子人。
被通知的人是谁,谁就到场。替人去有两个后果:被认定为不配合,以及替的人不了解细节,说错一句要用后面几个月去补。能带的只有两种人:
- 全程经手这个项目的经办人,负责核对时间、金额、单据。
- 律师,在门外等候,事前把说法捋一遍,事后核对笔录。
侦查阶段律师没有在场权,这一点要提前讲清楚,别指望有人替你说话。
(二)带什么,合同和凭证带原件还是复印件
带能证明履行动作的那几样,原件备查、复印件提交,不要整车拉过去。
该带的四类:
- 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函、验收单。
- 付款凭证、发票、对账单、收据。
- 催告与回复的往来函件、快递单。
- 与对方沟通的原始载体,手机、电脑里的聊天记录不要只导成截图。
不该带的两类:与本案无关的其他客户资料;来不及核对、自己也没看过的账册。
带得越多越显得配合,这是错觉,材料一旦交出去,解释成本就转到你身上。
(三)说到哪一层,哪些必须答,哪些可以留到后面
只讲自己经手的事实,不讲推断、不评价性质、不替别人回答问题。
四条边界:
- 自己签的字、批的款、见的人,如实讲。
- 别人的动机、别人的决定,不知道就说不知道。
- 记不清的金额与时间,说记不清,回去查了再补,不要估。
- 对是否够罪的法律评价,不主动下结论。
不知道和记不清是允许的回答,猜出来的数字不是。
三、现场这几句答错,后面几个月都在补
(一)钱去哪了,怎么答才不像挥霍
按用途分类答,每一类指向一张凭证,不用形容词。
提前做一张资金用途表,四栏:时间、金额、收款方、用途。现场按这张表答,避开三种说法:
- 花掉了、用掉了,这类笼统表述最容易被记成挥霍。
- 记不清了,出现在大额支出上会被当作回避。
- 都用于经营,没有凭证支撑就是空话。
账做得糙不是问题,说不清才是问题。
(二)为什么没履行完,讲原因和承认故意差在哪
讲客观阻碍,不替自己认定主观明知。
可以讲的原因,都要落到证据:上游断供、验收标准变更、对方临时加项、市场突变。不能碰的一句是,我当时就知道做不完。
担心做不完是商业判断,知道做不完还签是主观明知,两者之间隔着全部刑期。
区别这样摆:
- 担心,对应的是当时的会议记录、内部沟通、融资动作。
- 明知,对应的是隐瞒、伪造、转移。
(三)合同谁定的、谁签的、谁收的钱,怎么一层层说清
三层分开讲,讲自己那一层,不替上一层揽,也不往下一层推。
- 决策层,定的是签不签、定价、收多少。
- 执行层,办的是盖章、收款、对接、发货。
- 名义层,挂名法定代表人、代持股东,未参与经营。
把责任往下推给员工,短期看是自保,长期看会被当作不实陈述。
四、退钱的时点选错,退多少都白退
(一)立案前退和立案后退,落在哪里不一样
立案前退,争的是要不要立案;立案后退,争的是强制措施与量刑。
按阶段排:
- 立案前主动退还并说明资金来源,可能影响是否立案、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 立案后退赔,影响取保候审与量刑建议。
- 审判阶段退赔,主要落在量刑。
退钱不等于认罪,但退钱时写下的每一个字都会进卷宗。
(二)退款说明里哪句话最容易反咬
写清偿,不写认罪;写争议,不写欺骗。
三处措辞要改:
- 写退还款项,不写退还赃款。
- 写对合同履行争议先行清偿,不写因骗取而退还。
- 分批退的,写清批次、金额、条件,不承诺自己兑现不了的期限。
说明写错,等于自己给办案机关递了一份定性材料。
五、公司这头先稳住,人才不会乱说话
(一)账户被冻结,工资和货款怎么走
先分清是刑事冻结还是民事保全,两条路的解法不同。
要处理的三件事:
- 工资,走其他未被冻结的账户,依法申报,不用个人账户长期垫付。
- 供应商货款,按合同顺位谈展期,留下书面记录。
- 税务申报不能停,停报会引出第二个问题。
公司停摆不会让人同情,只会让资金去向更难解释。
(二)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先固定哪几样
先固定时间线,再固定证据,顺序反了就是一堆散件。
- 时间线:签约、首付、开工、催告、停工的日期与对应动作。
- 原始载体:手机、电脑、邮箱原样保留,截图替代不了原始记录。
- 第三方记录:物流签收、银行流水、验收单、监理记录。
三件事一件都不要做:改合同、补签字、删聊天记录。
六、三起案件,同类指控,三种落点
三起均由卓安律师团队办理,信息已脱敏。
第一起,装修合同停工。 某装饰经营部实际控制人以套餐价与多名业主签约收取预付款,资金链断裂后工程停滞,被以合同诈骗立案,前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十个月。团队先把预付款逐笔还原成工资、材料、房租,再调取供货渠道与施工进度记录,证明签约时有部分履行能力、履约中确有推进。检察机关认定属经营不善导致的违约,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二起,工程保证金。 某承包方以自己公司名义签下矿区土石方承包合同,成立项目公司、租场地、招人、装修,因自有资金不足,收取工程队保证金五十万元填补前期缺口。侦查阶段被批捕,前后羁押近一年,其始终陈述不知道上游合同已经作废。案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查清这一说法与往来邮件、证人证言一致,保证金也确实用于项目前期支出,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起,项目批文缺失的分包。 某项目团队在未取得建设许可、无项目授权的情况下,由他人代表多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与分包协议,收取保证金与投资款,被以合同诈骗提起公诉。辩护调取投资协议、备案材料与三年往来邮件,指出项目真实存在、授权链条只是中间断了一环,控方对各签约人分工未查清。法院审理期间,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三起案件里,陈述的作用是别把事实说错,不是把事实说圆。
七、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列举虚构单位、虚假担保、先小额履行诱骗、收受财物后逃匿等五种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违法所得追缴与责令退赔,被害人合法财产及时返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十二小时,重大复杂案件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以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证人证言应当予以排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与保证方式。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合同诈骗等涉企经济犯罪的立案追诉数额与情节标准。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祁增燕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