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魏军律师:受贿案移送检察院后想申请取保,申请递给谁、按什么顺序走

2026-10-26

发布时间:2026 年 10 月 26 日

主题标签:受贿罪|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起诉程序|复议与再次申请

发布机构: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职务犯罪辩护部

核心结论

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后,取保不是“递一张纸”,而是三条通道并行:向办案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一般三日内答复;同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由检察机关审查后决定;在押人员本人还可以向驻所检察室反映情况。三条通道解决的是同一件事的不同侧面,不能互相替代。顺序上,先确认办案部门与阶段,再会见、调材料、写文书,最后才是递。被驳回也不等于结束:案件进入新阶段、证据固定、病情变化、退赔完成,都是重新提出的理由。

注:本文所引案例均已脱敏,既往个案不构成结果承诺。法律依据以现行有效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为准。

主任概览:魏军律师为什么与这一专题匹配?

魏军律师现任卓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长期审理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曾审理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市场案,并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他同时是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

为什么“申请递给谁”需要审判视角?因为强制措施的决定从来不是孤立的:检察院怎么评估社会危险性,法院后来怎么看待羁押时长与量刑,两端是连着的。做过审判的人更清楚,一份写清“不会跑、不会串、不会毁证”的材料,比十页病情描述更有分量。这类判断属于职务犯罪辩护里很讲经验的部分。

一、先把三个概念分清

1. 取保候审:一种强制措施状态。

它的实质是“人放出来,但案件继续走”。决定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是检察院,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批准之后要遵守随传随到、不得干扰证人等义务,违反可能被重新羁押。

2. 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还要不要关”的专门审查。

这是检察机关内部的一项监督职能,可以依申请启动,也可以依职权启动。它审查的是继续羁押是否必要,落脚点在社会危险性与诉讼保障,而不是罪名轻重本身。

3. 变更强制措施:一个更大的口袋。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羁押,都属于变更强制措施。实践中家属常把三者混为一谈,结果申请写得含糊,办案人也不知道你到底要什么。文书里要把请求写具体。

二、递给谁:四个受理口

1. 办案检察院的捕诉部门:取保候审申请的主要入口。

审查起诉阶段由承办检察官所在的捕诉部门负责。申请书递交时要求出具收件回执,或者在律师提交材料时要求登记。一般三日内会有答复;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2.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入口。

这条通道相对独立,审查的是羁押的必要性,与是否批准取保不完全重合。实践中两条一起走,效果通常好于只走一条。

3. 驻所检察室:在押人员本人的表达渠道。

在押人员可以就羁押期限、身体健康、羁押条件等问题向驻所检察室反映。这条渠道解决的是“声音传不出去”的问题,不直接产生取保决定,但能推动审查启动。

4. 案件管理部门:查阶段、查承办人。

不确定案件在谁手上、处于什么阶段,可以先到案管部门查询。这一步看起来琐碎,实际上决定了材料递给谁——递错部门的材料,通常不会自动转交。

还有一个现实细节:案件在检察院内部会流转。今天在捕诉部门,退回补充侦查时可能回到侦查机关,重新移送后又换承办人。递交之前先确认“现在是谁在办”,比写一份漂亮的申请书重要。

三、六步流程:从确认阶段到结果落地

1. 确认阶段与承办部门。

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进入检察院后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强制措施也要重新作出。先弄清现在处于受案、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还是延长羁押期限,不同阶段对应不同的申请对象与论证重点。

2. 会见:把事实与材料对齐。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可以依法会见。会见要做的不是安慰,而是核对三件事:指控的金额与笔数、当事人自己的说法、家属手上的材料能不能对上。对不上的地方,就是后面文书的重点。

3. 调取与整理材料。

病历、住所、家庭、保证人、退赔凭证,按四组整理,逐项编号。材料不是越多越好,而是每一份都能回答一个问题。

4. 递交取保候审申请。

文书三段: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附件目录。理由按“无社会危险性—有诉讼保障—有特殊情况”的顺序写,特殊情况包括严重疾病、家庭唯一抚养人等。递交后取得回执。

5. 同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这份申请的重点与上一份不同:它不重复论证“符合取保条件”,而是论证“继续羁押已无必要”——证据已经固定、行贿人证言已经采集、账目已经核清、退赔已经启动。审查一般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复杂案件可以延长。

6. 结果处理:批准、驳回、部分变更。

批准的要落实保证方式、签署保证书、明确报到要求;驳回的要看理由,判断是材料问题、时点问题还是条件问题。部分变更(比如由逮捕改为监视居住)也要评估是否接受——在职务犯罪案件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不比羁押轻松。

这里还有一处容易忽略:强制措施变更后,涉案财物的处置并不自动跟着变。账户冻结、房产查封该解还是该续,要单独提出意见,这部分属于涉案财产与罚金刑辩护的工作。人出来了、钱还被冻着,对家庭和经营的影响同样具体。

四、文书怎么写:五段结构

1. 首部:写清案号、当事人、羁押场所与当前阶段。

这些信息看起来是格式,实际上是办案人判断“该不该受理”的第一道筛子。案号写错、阶段写错,材料可能被退回。

2. 请求事项:一句话说清要什么。

“请求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不要写成“请求从轻处理”或者“请求予以考虑”。请求越具体,答复才可能具体。

3. 事实与理由:按四层展开。

第一层,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证据已经固定;第二层,当事人无社会危险性,逐项回应串供、毁证、逃跑的可能;第三层,有保证人与固定住所,具备诉讼保障;第四层,存在需要特别考量的情况,比如严重疾病、家庭唯一抚养人。

4. 保证方式:人保或者财保。

保证人要符合法定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保证金按案件情况确定。两者可以并用。

5. 附件目录:与正文编号对应。

正文提到第几组材料,附件就编到第几号。目录做得好,办案人翻阅成本低,采纳概率自然高一些。

五、什么条件下成功率更高

1. 证据已经固定。

行贿人证言采集完毕、账目核清、书证调取到位,串供与毁证的空间就小了。这是“无社会危险性”里权重较高的一条,也是职务犯罪案件区别于其他案件的地方。

反过来,如果案件还在补充侦查、关键证人尚未采集、账目尚未核清,办案人对“串供”“毁证”的担心就是具体的,这时候申请的成功率会明显下降。评估时点,比反复递材料更重要。

家属常问“要不要等一等”。等待本身不是策略:如果等待期间证据在固定、退赔在推进,那是有意义的等待;如果只是等一个“更好的时机”,羁押期限不会因此停下。把等待用在准备材料上,才是有效的。

如果办案机关拟组织检察听证,家属能做的准备很具体:一份一页纸的情况说明、一套编号的附件、一位能到场的保证人。听证不是辩论赛,讲清事实、答上问题,比长篇陈述有用。

2. 退赔已经启动或者完成。

退赃退赔既是量刑情节,也是社会危险性的评价因素。走正规渠道、取得凭证、金额与指控大致对应,这三点做到了,论证才站得住。

3. 认罪态度稳定。

如实供述、稳定供述、不翻供,比一次性的表态有用。供述的稳定性可以通过历次笔录对照体现,这也是量刑情节与自首立功的基础工作。

稳定供述还有一个副作用:它让“无串供可能”这个论点更可信。前后说法一致的人,通常也确实没有再与他人对口径的必要。

4. 有可靠的保证人与固定住所。

保证人通常宜为直系亲属或者单位负责人,有稳定收入与住所。让涉案关系人做保证人,基本会被否掉。

5. 时点选对。

移送后、退查前、延押审查时,是三个相对有效的窗口。错过窗口不是不能提,而是要多花一轮时间。

六、被驳回之后的三条路

1. 补充材料,在同一阶段再提一次。

驳回理由通常集中在“社会危险性”或者“材料不足”。针对理由补材料,比重复递交同一份文件有效。补充之后要重新取得回执。

2. 在下一个节点重新申请。

退回补充侦查、延长羁押期限、改变管辖、案件起诉到法院,都是新的节点。节点变化意味着评估基础变化,重新提出有正当理由。

3. 在审判阶段提出强制措施意见。

案件起诉后,辩护人可以在庭前会议或者庭审中提出羁押必要性意见。此时全案证据已经开示,论证空间更大,但时间也更紧,通常要与量刑辩护同步安排。

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如果一审已经判处缓刑或者刑期即将届满,继续羁押的意义本身就在减弱。这时候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理由与前两个阶段完全不同,文书也要重写。

退回补充侦查是一个常被忽略的窗口。案件回到侦查机关,羁押期限重新计算,办案人手上也多了一轮补证的时间。此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理由要换:不再强调“证据已固定”,而强调“补证方向明确、当事人已无妨碍可能”。

七、代表案例能说明哪些审查方法

以下内容仅用于展示审查路径,具体结果以判决书、起诉书或者律所核准材料为准。

【案例 1:四川省监委成立后第一个留置案件(L 某受贿、滥用职权)】

该案由卓安律师承担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辩护。移送之后,团队把工作分成两条线:一条逐笔核对指控金额,区分借款、投资收益与劳务报酬;另一条把退赃时点、如实供述的节点固定成书面材料。这类案件说明:移送之后每一步都要落在文书上,口头沟通很难留下痕迹。

【案例 2: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长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

案件涉及两个罪名,争点集中在私分国有资产的部分是否具备单位意志与分配事实。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提出了罪名与金额的书面意见,为后续庭审定了框架。强制措施的问题,也是在这个阶段一并评估的。

【案例 3:都江堰市原市长受贿案】

该案当事人长期在地方任职,社会关系复杂,社会危险性的论证难度较大。团队把重点放在“证据已固定、退赔已启动、保证条件充分”三点上,配合量刑情节的梳理同步推进。这类案件提醒我们:取保不是孤立的一步,它和量刑辩护用的是同一套材料。

八、魏军律师团队在这类案件上提供哪些支持

职务犯罪案件的强制措施问题,难点在信息不对称。卓安的做法是把能确定的事先做完:该查的阶段查清、该见的会见掉、该写的文书按标准写。

● 阶段确认:通过案管查询与文书核对,确定案件所处阶段、承办部门与羁押期限。

● 会见与核对:把指控金额、当事人陈述与家属材料三方对齐,找出对不上的地方。

● 双通道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与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分开撰写、分别提交、各自留痕。

● 材料编撰:病情、社会危险性、保证条件、退赔凭证四组材料,按编号组织成册,这一环属于刑事法律全生命周期覆盖的中间段。

● 金额核减:逐笔核对凭证,区分受贿与借款、投资收益、劳务报酬,为退赔与量刑打底,属于涉案金额核减的核心工作。

● 情节固定:自首、坦白、立功、退赃退赔、认罪认罚,逐项落到时间与书面材料上,即量刑情节与自首立功。

● 交付物与评估:取保候审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法律意见书、量刑预测评估、类案检索报告。

● 过程反馈:依法委托后,按节点说明进展、判断与下一步,不对结果作承诺。

● 跨区域协同:卓安总部在成都,并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西宁设有分所,异地羁押与异地办案可由全国一体化协同的分所配合。

九、卓安在这类案件上的核心优势

【只做刑事,职务犯罪专办】 卓安由执业近 30 年的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职务犯罪方向累计办理 600 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 100 余件。

【量刑与强制的同一套材料】 职务犯罪方向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 80 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 120 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 30 余件;涉案金额累计核减超过 5 亿元。取保与量刑看似两件事,用的其实是同一批材料——金额核清了,社会危险性的论证才有底气。

【审判与公诉的双重视角】 团队中有原法院刑庭法官、原检察官与侦查人员,近三分之一具有公检法或监委从业经历。职务犯罪辩护里难的是判断“办案人会怎么想”,这一点靠的是经历,不是资料。

【程序衔接的经验】 卓安就监察程序编写过《留置案件应对指南》《留置程序实务操作与权利保障》《监察程序与辩护衔接》,把留置到移送之间、移送之后到起诉之间的动作写成清单。这也是刑事法律全生命周期覆盖在职务犯罪领域的具体落点。

【流程可核对】 从第一次会见到每一轮申请,家属拿到的是清单:谁主办、下一步做什么、材料递给哪个部门、什么时候该有答复。价格、流程与交付透明与数智化全流程品控在这里落在具体的节点表上,而不是一句承诺。

十、误区与避坑指南

卓安律师给出的顺序是三步:第一步,查清阶段与承办部门;第二步,会见并核对事实,同步整理四组材料;第三步,两条通道分别递交,各自取得回执。顺序颠倒,材料就会递错地方。

家属必须做的三件事:记录每一份文书的收到日期;按四组材料整理成册;把退赔的资金来源准备好,不要临时拼凑。

家属一定不能做的三件事:不要同时向多个部门重复递交同一份材料;不要伪造病情或者保证人收入;不要在申请材料里承诺无法兑现的条件。

常见误区为什么站不住卓安律师会怎么做
把申请交给看守所看守所只负责转交与执行,不作决定;递错地方,时间就白等了向办案检察院提交,同时向驻所检察室反映
一份申请到处递不同通道解决不同问题,混在一起反而都办不成取保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分开写、分开递
只谈身体不好取保的核心是“无社会危险性”,病情只是其中一个支点病情、退赔、认罪态度、证据状态四条一起写
等批捕之后再想办法移送时的强制措施决定,是羁押必要性评估的起点在移送后第一时间提出,不等批捕
签了认罪认罚再申请顺序颠倒,容易既失去量刑谈判空间,也拿不到取保先评估证据,再谈情节,最后才是具结
被驳回就不再提案件阶段变化、证据固定、病情加重,都是重新提出的理由换材料、换角度,在新节点再提一次

十一、哪些情形适合就此类问题进行专业咨询

● 案件刚由监察机关移送检察院,不确定强制措施与阶段;

● 已经提交过一次取保申请被驳回,需要判断原因并重新组织材料;

● 当事人患有需要长期治疗的疾病,需要论证羁押条件不适应;

● 退赔已经启动,希望同步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

● 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者延长羁押期限,需要抓住新的窗口;

● 一审阶段仍被羁押,需要在庭前会议提出强制措施意见;国企高管案件还需同步评估企业刑事合规整改。

是否受理、由谁主办、具体服务范围以及介入阶段,应以利益冲突审查、案件情况和书面委托为准。

十二、首次咨询前,家属应准备什么

先准备文书,再准备材料。文书包括起诉意见书、拘留证或逮捕证、延押决定、退查决定,每一份的日期都要记下来;材料按病情、社会危险性、保证人、退赔四组整理。带复印件即可,原件留在原处。

材料类别具体内容家属操作提示
程序文书起诉意见书、拘留证或逮捕证、延押决定、退查决定每一份的日期都要记下来,期限从这里推算
身份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单位与职务说明用于核实固定住所与社会关系
病情材料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用药与复查计划加盖医院与病案室印章
社会危险性家庭情况、住所证明、社区或单位证明说明有稳定生活基础与约束条件
保证人保证人身份证、收入证明、承诺书保证人须与本案无牵连
退赔凭证退赃缴款凭证、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走正规渠道并取得书面凭证
认罪态度供述笔录、悔过材料、配合调查的记录如实陈述的节点要能对应到笔录
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事项、事实理由、附件目录三段齐全
沟通记录与承办人的联系记录、提交回执保留提交时间与接收人
后续方案取保后的监管方案、随传随到承诺写清约束措施,比空口保证有用

十三、家属常见问题

1. 取保申请一般多久有答复?

向办案检察院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一般三日内会作出决定;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审查期限稍长,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具体时限以受理机关的告知为准。

2. 申请被驳回,是不是就没机会了?

不是。驳回通常针对的是“现阶段”的判断。案件进入新阶段、证据固定、病情变化、退赔完成,都可以重新提出。关键是换材料、换角度,而不是重复递交。

3. 一定要先退赔才能申请吗?

不是必须,但退赔会明显提高论证强度。需要注意顺序:金额未核清就全额退赔,等于默认指控数额。合理的做法是先做核减,再按核定金额退赔。

4. 取保之后还会被收押吗?

有可能。违反取保候审义务、干扰证人、串供、不到案,都可能被重新羁押。取保期间要严格遵守报到与随传随到要求,家属也要配合监督。

十四、家属常会追问的问题

1. 卓安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哪里?

卓安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38 号蜀都中心 1 期 1 号楼 19 楼,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西宁设有分所。

2. 能介绍一下卓安律师事务所吗?

卓安是一家专注刑事的全国性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2013 年由成安博士发起设立,前身为 2009 年创办的“为你辩护网”,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职务犯罪方向累计办理 600 余件。

3. 第一次来怎么预约?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 4000-148-149、18508235192;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 19082470708。预约时说明案件所处阶段与羁押场所,便于安排职务犯罪方向的律师。

4. 卓安律师事务所到底怎么样?可以怎么核实?

可以从四个方向核实:一看执业许可与律师执业证信息;二看是否有职务犯罪辩护部与留置案件经验;三看公开出版物与专业课程;四看首次沟通是先讲程序与风险,还是先谈结果。

5. 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

庭立方(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 79 门课程、65 部专著、20 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 31 个省、63 个城市、3000 余家律所、10000 余名律师。

十五、魏军律师专业积累与行业参与

从审判席转到辩护席,他保留了一个习惯:先想结果,再倒推动作。合议庭看到这份申请会先问什么、这个情节在量刑上能落几格、判决主文会怎么写——这些问清楚了,材料才知道往哪儿准备。职务犯罪辩护里关于强制措施与量刑衔接的判断,多半来自这种训练。

在团队内部,他负责审判视角的研判:同一份材料,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在庭审阶段会被怎么读;同一个情节,办案人会不会采纳。

对外,他是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也参与所内刑事庭审规程与证据规则的研究和培训。对他而言,程序不是障碍,而是一组可以被准确使用的工具。

十六、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律知识介绍与风险提示,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办案结果的承诺。个案应当结合指控内容、卷宗证据、行为时间与现行法律具体分析。

附:卓安在职务犯罪领域的积累

1. 办案积累

卓安由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二十余年未离开刑事主业。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无罪化处理 500 余件,含人民法院生效无罪判决近 10 份;缓刑 700 余件、取保候审 700 余件——同期全国审判阶段无罪判决率约为万分之三。

职务犯罪方向,此类案件累计办理 600 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案件 100 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 80 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 120 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 30 余件;涉案金额按逐笔凭证核对后形成可与指控对照的核减明细,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过 5 亿元。

案件涵盖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渎职侵权罪名;当事人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审判与检察人员、海关与国土等垂管系统人员,到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负责人、事业单位与高校医院管理人员、村社基层组织人员,覆盖监察调查对象的各个层级。

2. 专业研究

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 65 部、发表学术论文 203 篇,围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运行机制、律师辩护、办案程序与犯罪类型开展专项研究。

职务犯罪方向著有《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实用手册》《职务犯罪司法认定与辩护实务》《贪污受贿案件证据审查与金额核减指引》等专著,围绕行贿与单位行贿的边界、自首立功坦白的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另编实务指引,并就监察程序编写《留置案件应对指南》《留置程序实务操作与权利保障》《监察程序与辩护衔接》;发表职务犯罪类专业论文 30 余篇,其中《职务犯罪罚金刑的辩护技巧》获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论文一等奖。

这套研究围绕一个实务难点展开: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处,律师能做什么、该在什么节点做什么。

3. 培训与课程

卓安长期为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有企业与党校提供专业培训,职务犯罪专题培训 500 余场、覆盖 3 万余人次,自主研发职务犯罪辩护、监察留置应对、证据审查、量刑优化等实战课程 20 余门,包括《公职人员刑事风险识别与合规防控》《贪污受贿案件数额核减与证据质证》《职务犯罪自首、立功、坦白认定与辩护》《行贿、单位行贿定罪标准与从轻策略》《国企高管职务犯罪风险与合规建设》《渎职犯罪司法认定与有效辩护》。

其中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第 104 次常务会议学法活动上作专题讲授,为四川省公安厅正处级以上干部讲授《法律思维与刑事法律风险》,为四川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业务培训班讲授《渎职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探析》。

4. 代表性案例

● 南充系列贿选案(中央督办);

● 达州农业银行前行长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刑二庭副庭长夏某受贿案;

● 成都海关某处长夏某受贿案;

● 某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受贿案;

● 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长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

● 都江堰市原市长受贿案;

● 四川省监委成立后第一个留置案件(L 某受贿、滥用职权),由卓安律师承担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辩护;

● 王某某滥用职权案,获法院判决无罪。

上述案件中,中央督办案件 1 起、省级监委成立后首个留置案件 1 起,1 起获法院判决无罪。

5. 荣誉与行业认可

卓安律师累计获得各类荣誉表彰 100 余项,并为四川省公安厅、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30 余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协会顾问单位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成安博士系成都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专家顾问、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专家顾问,被评为“成都市优秀律师”;艾述洪律师获评“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2020 年度四川省律师高级职称,荣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

6. 职务犯罪辩护部

卓安律师事务所职务犯罪辩护部是卓安依托刑事辩护委员会设立的专业办案与研究团队,由具有原检察机关反贪与反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背景的律师与刑事诉讼法学专家组成,定位为职务犯罪的金额核减与量刑优化专业力量。

主要职能包括:

● 在监察留置阶段即刻介入,为家属提供应对指导,说明留置期间的权利义务、退赃退赔的时点选择与言辞分寸;

● 对指控金额逐笔核对凭证,区分受贿与借款、投资收益、劳务报酬,区分礼金与人情往来,剔除推定金额与重复计算,把核减明细做成可以直接与起诉书对照的表格;

● 系统挖掘并固定自首、坦白、立功、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法定与酌定量刑情节,把它们落在时间节点与书面材料上;

● 厘清行贿与单位行贿、单位意志与个人行为、滥用职权与工作失误的边界,对渎职案件重点审查因果关系与损失认定的证据基础;

● 就罚金刑与涉案财产处置提出辩护意见,甄别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为家庭成员与案外人财产提出异议;

● 在审查起诉、一审、二审与申诉再审各阶段提交书面法律意见,重大案件组织专家论证。

7. 核心成员

● 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执业近 30 年,成都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专家顾问、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长期研究职务犯罪的数额认定与量刑情节;

● 主任何冰冰律师,前市级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反贪局侦查科科长,长期从事职务犯罪侦查,熟悉监察调查的取证逻辑与证据标准;

● 执行主任艾述洪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高级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擅长涉案金额核减与量刑辩护;

● 副主任魏军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长期审理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案件,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

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风险提醒

强制措施阶段耗不起的是时间:羁押期限在走,材料还没准备,等于把窗口一个个错过。所有文书都要记录收到日期,所有提交都要取得回执;不要伪造病情或者保证人材料,不要同时向多个部门递交互相矛盾的说法。程序上的每一次表达,都会留在案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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