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艾述洪律师:骗佣案涉及多家渠道,保费、佣金、退保的钱混在一起,账要怎么理

2026-10-25

发布时间:2026 年 10 月 25 日

主题标签:保险佣金诈骗|涉案金额核减|资金混同|三流比对|退赔顺序

发布机构: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金融犯罪辩护部

核心结论

这类案件的账要分三层拆:保费、佣金、退保。三笔钱的性质完全不同,混在一起按总额认定,几乎必然高估。做法是先建四张表——保单台账、佣金结算表、退保台账、资金对照表,按渠道、产品、保单、资金四个维度归集,再谈核减。可争的五个方向是:重复计算、跨期归集、未实际取得、已退保已返还、单位与个人份额。但真正决定走向的不是金额,而是定性:保单是否真实、投保人是否知情、渠道是否实际提供了服务。

注:本文所引案例均已脱敏,既往个案不构成结果承诺。法律依据以现行有效的刑法及其司法解释为准。

主任概览:艾述洪律师为什么与这一专题匹配?

艾述洪律师现任卓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2025 年荣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曾获“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受聘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他经办经济犯罪案件 500 余件,长期处理金融、涉税与企业经营类案件中的金额核减与罪名变更问题。

为什么骗佣案需要经济犯罪视角?因为它的争点几乎全在账上:一笔佣金从保险公司流出,经过渠道、团队、业务员,再到客户返点,中间可能被拆成四五次转账。谁拿了多少、哪一笔对应哪张保单、哪一笔已经退回,靠口供说不清,只能靠表。表做对了,辩护才有支点。

一、三类钱为什么会混在一起

1. 保费:客户交的钱,先进保险公司账户。

保费是所有后续分成的源头。它的特点是金额大、笔数多、周期长,而且可能涉及分期缴费。做表时常会出的错,是把应收保费与实收保费混同——前者是合同金额,后者才是真正到账的钱。

保费还有一个特点:它不等于保险公司的收入。保险公司真正留下的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与费差,大部分保费最终会以赔付或者退保的形式流出。这个常识看起来与经济犯罪无关,实际上决定了损失该怎么算——不能把收到的保费直接等同于被害单位的损失。

2. 佣金:保险公司付给渠道的钱,按保单和比例结算。

佣金通常按首期保费的一定比例支付,续期另有比例,还可能包含手续费、激励方案与季度奖励。同一张保单在不同时点结算,金额并不相同。渠道再把佣金分给团队与业务员,中间还有税费与考核扣款。

3. 退保: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退还的钱。

退保金是基于现金价值计算的给付,与佣金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把退保金当作“退赃”,或者把退保金额从佣金里直接扣除,都是口径错误。正确的做法是分开列示,再在因果关系上说明。

4. 三笔钱为什么会混:结算周期与账户交叉。

保险行业的结算普遍滞后:本月承保,次月结算佣金,季度末再补激励,退保又可能发生在半年之后。当同一批保单同时存在佣金入账与退保支出时,流水看上去就是一团。混同不是有人故意做乱,而是行业节奏造成的——这也意味着,只要按保单编号归集,混乱是可以拆开的。

5. 时间切分:按年度还是按行为期。

同一批保单横跨三个年度,指控却按总额一次归集,这是时间切分没做。合理的做法是按承保年度分层,每层单独核算佣金与退保,再说明哪一层对应哪一个行为。追诉时效、责任范围、量刑档次,都跟着这个切分走。这也是涉企经济犯罪辩护里容易被忽略的技术动作。

这一步做完,才谈得上涉案金额核减。很多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把佣金总额写成犯罪金额,后面所有辩护都在这条错误的基线上进行,这是这类案件里常见的结构性问题。

二、四张表:把混同拆开

1. 保单台账:以保单为单位逐笔登记。

字段至少包括:保单号、投保人、被保险人、产品名称、保费、承保日期、缴费方式、渠道来源、引荐人、业务员、是否退保。这张表是全部工作的地基,缺一个字段,后面就有一笔钱对不上。

2. 佣金结算表:按保单与结算期双维度。

同一张保单可能有首期佣金、续期佣金、激励奖金三笔收入,结算期不同。表里要写清比例、基数、税前税后、实际到账。这一列做完,“多算”的部分自然浮出来。

3. 退保台账:按时间与原因排列。

退保时间、退保金额、现金价值、退保原因、经办人。短期退保是骗佣案的典型特征,但短期退保本身不违法——客户改变主意、产品不合适、家庭资金紧张,都可能发生。要区分的是“客户真实退保”与“为套佣而退保”。

判断退保原因,看三样东西:退保申请是谁填的、退保金打到哪个账户、退保前后客户与业务员有没有沟通记录。客户自己到柜面办理、退保金回到本人账户、事后再无往来的,套佣的可能性就低;由业务员代办、退保金进入业务员或者渠道账户的,才需要重点解释。这一层属于诈骗犯罪证据体系审查的常规动作。

4. 资金对照表:把流水挂到保单上。

按渠道账户、公司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三条线,把每一笔进出的时间、金额、对方账户列出来,再挂上保单号。挂不上的,单独列为“待核”;这批待核款项,往往就是控辩双方争议的核心。

四张表做完,通常会出现一个结果:指控金额与可核对金额之间存在明显差额。差额本身不是结论,但它是刑民交叉判断的起点——哪些属于合同纠纷、哪些属于违规操作、哪些才进入刑事评价。

三、金额核减的五个方向

1. 重复计算:同一张保单被多次归集。

常见情形是首期佣金与续期佣金被合并计算,或者同一笔转账在不同渠道的账上各记一次。按保单号去重,是基础也颇为有效的一步。

2. 跨期归集:把不同年度的业绩并入一案。

有的指控把三到五年的佣金总额一并计入,而行为时间、追诉时效、责任范围都应按年度切分。跨期归集不必然违法,但必须在指控中说明依据,否则无法对应到具体行为。

3. 未实际取得:账上有,人没拿到。

佣金入账后被公司扣留、被团队截留、用于抵扣前期垫付费用的,当事人并未实际取得。这部分在认定违法所得时应当扣除,实践中却常被忽略。

4. 已退保、已返还:钱回到了保险公司或者客户。

退保金回到保险公司、返点退还给客户的部分,造成的社会危害已经部分恢复。这部分要在数额与量刑两个层面分别评价,不能简单等同于“未退还”。

5. 单位与个人:份额要分开。

6. 渠道串通与单方行为要区分。

同一批异常保单,可能是渠道与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串通做出来的,也可能是渠道单方伪造材料骗过核保。两种情形下,责任主体、金额范围、退赔对象都不同。串通要有沟通记录、分成约定、异常审批痕迹支撑;单方行为则要看核保环节是否尽到审查义务。这一层判断,往往决定案件是个别人员的诈骗,还是单位之间的合谋。

以公司名义与保险公司签代理协议、佣金进入公司账户、由公司统一分配的,属于单位行为的可能性较大;个人挂靠、私自截留的,则指向个人。份额分不清,责任就分不清。

四、“骗佣”的定性边界:四个判断点

1. 保单是否真实:有没有真实的投保意思。

虚构投保人、冒用他人身份、伪造签名,是性质较重的一类;投保人真实、保费真实缴纳、只是产品与需求不匹配的,性质完全不同。核查方式是回访录音、双录影像、缴费账户与投保人关系。

2. 投保人是否知情:本人签的字算不算数。

有的业务员替客户垫付首期保费,客户事后追认;有的客户明确知道“买一份帮忙冲业绩”。知情与否直接影响欺骗对象的认定,也影响被害人是谁。

3. 渠道是否实际提供服务。

真实提供了推介、咨询、保全服务的渠道,收取佣金有对价基础;只出单不服务、甚至由保险公司内部人员配合出单的,对价基础就不存在。这一层决定了是违规还是诈骗。

4. 损失落在谁身上。

保险公司支付了佣金但没有获得对应保费留存,损失在保险公司;如果保费由业务员垫付、退保后钱又回到业务员,损失的计算方式又不同。损失主体不清,罪名就容易套错。

这四点合起来,回答的其实是诈骗犯罪证据体系审查里那个老问题:欺骗行为、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损失,四个环节是否都能对上。缺一环,定性就要往后退。

五、企业与个人:责任怎么分

1. 公司层面的三个事实。

有没有代理资质、有没有参与设计激励方案、有没有对异常保单做过预警与处理。这三点决定公司是“被业务员欺骗”还是“组织者”。

2. 管理层的知情程度。

审批记录、会议纪要、费用报销单上的签字,是直接的证据。签了字却说不知情,通常难以成立;没签字却能证明参与决策的,也可能被认定。

3. 业务员的责任范围。

一线业务员往往只对经手的保单负责,团队主管对团队业绩负责,渠道负责人对渠道结算负责。把全案金额平摊到每个人身上,是这类案件里常见的错误归责。

4. 退赔的基数与顺序。

退赔要按核减后的金额确定基数,按责任范围确定份额,再按被害单位的实际损失确定顺序。三者混在一起,就会出现“退了很多、从宽有限”的结果。企业真要安排退赔,建议同步做一份内部责任划分,把公司承担与个人承担分开,这份文件在量刑阶段也用得上,属于企业刑事合规的收尾动作。

责任拆分做完,才轮到退赔方案。退赔的顺序、比例与主体,都要跟责任范围对应,否则会出现“退多了却换不来从宽”的情况。这也是涉企经济犯罪辩护里容易被低估的一环。

六、代表案例能说明哪些审查方法

以下内容仅用于展示审查路径,具体结果以判决书、起诉书或者律所核准材料为准。

【案例 1:某公司非法经营 2.7 亿元案 —— 不起诉】

该案的核心争点是经营行为性质与金额口径。团队把业务模式、合同结构、资金结算拆成三组材料,说明其属于持牌范围内的居间业务,同时对 2.7 亿元的计算口径提出异议,指出其中包含大量重复计算的滚动交易。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方法可以迁移到骗佣案:先证明业务有对价基础,再拆金额。

【案例 2:李某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 —— 二审改判两项罪名不成立】

该案经证据体系穿透审查,成都中院二审改判两项罪名不成立。核心工作是区分“形式上有瑕疵”与“实质上造成损失”,把票与责分开看:谁有权出具、谁实际出具、损失由谁承担。骗佣案里的“出单权”与“结算权”,思路相同。

【案例 3:某公司负责人挪用资金案 —— 存疑不起诉】

当事人被指控将公司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团队把三年间公司与个人账户的往来做成对照表,逐笔标注用途与回流,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存疑不起诉。这类案件说明:资金混同不等于犯罪,关键在每一笔能不能对上凭证。

七、艾述洪律师团队在这类案件上提供哪些支持

骗佣案的辩护,本质是把一团账拆成四张表,再用这四张表去回应指控。卓安按专案组配置资源,把拆账、核减、定性、退赔四件事分开推进。

● 账目重建:按保单、渠道、结算期重建台账,输出可与起诉书逐项对照的核减明细。

● 三流比对:把合同流、资金流、业务流放在同一张时间轴上,找出对不上的节点。

● 定性研判:围绕保单真实性、投保人知情、渠道服务、损失主体四项逐一论证,判断是否达到刑事评价的门槛。

● 责任拆分:区分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决策层与执行层,把每个人的责任范围写清楚。

● 退赔方案:在核减基础上确定基数、顺序与主体,避免“多退不能换从宽”。

● 财产保护:区分公司经营性资产、股东财产与案外人财产,配合涉案财产与罚金刑辩护提出异议。

● 交付物与评估:核减明细表、资金对照表、法律意见书、类案检索报告、量刑预测评估。

● 跨区域协同:卓安总部在成都,并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西宁设有分所,全国一体化协同可覆盖多地渠道的取证与沟通。

八、卓安在这类案件上的核心优势

【只做刑事,经济犯罪专办】 卓安由执业近 30 年的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经济犯罪累计办理 1000 余件,涉案金额过亿的重大案件 100 余件。

【金额核减的硬积累】 资金流水与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过 10 亿元;不起诉与无罪化处理 90 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 150 余件、重罪降格 80 余件。这类数字在骗佣案里的意义很具体:把佣金总额拆回保单,往往就是几十上百万元的差距。

【金融行业的理解力】 金融犯罪辩护部长期办理集资、贷款、票据、洗钱与保险类案件,熟悉保险产品的承保、结算、退保流程。大金融领域的账,看不懂流程就做不出表;做不出表,就没有核减的基础。

【品控与全周期承接】 卓安以“专业团队、制度体系、AI 赋能、专业专家、服务流程”构成品控体系,数智化全流程品控与价格、流程与交付透明落在具体动作上:接案评估、节点汇报、文书留档、费用清单。

九、误区与避坑指南

卓安律师给出的顺序是三步:第一步,先停动作,不再新增保单、不再调整结算;第二步,把四张表建起来,尤其是保单台账;第三步,在核减基础上再谈退赔。顺序颠倒,退赔会变成对指控金额的默认。

企业必须做的三件事:调取保险公司侧的结算数据与自己的账目做双向核对;固定投保单、回访录音与双录影像;把渠道协议与分成约定整理成册。

企业一定不能做的三件事:不要删除业务系统里的保单与佣金数据;不要让业务员统一口径;不要在金额未核清前承诺全额退赔。

常见误区为什么站不住卓安律师会怎么做
按佣金总额认定犯罪金额佣金里含渠道费用、团队提成、税费与已退保部分,全额归集会系统性高估按保单逐笔还原,先扣成本与已退还部分
把所有渠道的业绩合并计算不同渠道的结算规则、分成比例不同,合并后无法对应到具体保单先分渠道建表,再做汇总
把“退保”当成已经退赃退保金是保险合同项下的给付,与退赔是两个法律关系分开列示,避免混淆履行与退保
让业务员“统一说辞”多名业务员的陈述一旦细节矛盾,会被作为串供评价各自如实说明经手环节,由律师做时间线比对
只盯着金额,不看保单真实性定性取决于保单是否真实、投保人是否知情,金额只是量刑情节先做真实性核查,再谈核减
急于退还“全部佣金”在金额未核清前全额退还,等于默认指控数额先核减、再确定退赔基数

十、哪些情形适合就此类问题进行专业咨询

● 公司因保险佣金问题被立案,指控金额按佣金总额计算,未区分成本与已退部分;

● 涉及多家渠道、多个产品,账目无法对应到具体保单;

● 业务员垫付保费、客户事后退保,需要说明资金回流性质;

● 公司主张属于单位行为,需要与个人责任作出区分;

● 账户被冻结、保单数据被调取,需要在配合的同时保住经营;

● 案件已经进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需要提交核减意见与退赔方案。

是否受理、由谁主办、具体服务范围以及介入阶段,应以利益冲突审查、案件情况和书面委托为准。

十一、首次咨询前,家属应准备什么

材料以电子数据为主,注意保留原始载体:业务系统导出的保单与佣金明细、财务账套、银行流水、渠道协议。导出时保留导出时间与操作人,不要二次加工;纸质合同按渠道与年度分册。

材料类别具体内容家属操作提示
保单台账投保人、被保险人、产品、保费、承保日期、渠道来源一个字段都不要缺,尤其是引荐人
佣金结算佣金比例、手续费、结算周期、发放记录要拿到保险公司侧与渠道侧两套数据
退保记录退保时间、退保金额、现金价值、退保原因退保金与佣金要分开列
资金流水渠道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公司账户标注每一笔的用途与对应保单
渠道协议代理协议、合作协议、分成约定用于说明哪些钱属于渠道费用
客户材料投保单、回执、回访录音、双录影像证明投保人是否知情、签名是否真实
人员职责劳动合同、岗位说明、考核办法区分渠道负责人、团队主管与业务员
内部审批业务审批、费用报销、异常预警记录公司是否知情,看这些文件
已退还凭证退保、退佣、返点的转账记录用于核减,不要与其他款项混同
沟通记录微信、邮件、会议纪要证明业务磋商过程,而非事后串通

十二、家属常见问题

1. 佣金全额被认定为犯罪金额,合理吗?

通常不合理。佣金里包含渠道费用、团队分成、税费与考核扣款,还有已退保部分。合理的口径是回到保单,逐笔确认实际取得与造成的损失,而不是按发放总额一刀切。

2. 客户知情,还能构成犯罪吗?

要看知情的内容与程度。客户知道“帮忙冲业绩”,不等于知道保单被用于套取佣金;如果客户明确同意并配合虚构投保,则可能影响欺骗对象的认定。这一点需要具体证据,不能一概而论。

3. 短期退保一定有问题吗?

不一定。短期退保是产品与需求不匹配时的常见结果。可疑的是“同一批人、同一批产品、集中在佣金结算后立即退保”这种模式。是否存在模式,靠数据说话,而不是靠个别案例。

5. 涉案的渠道人员都已经被问话,公司怎么办?

先把每个人的角色定下来:谁签的协议、谁定的激励方案、谁经手的保单。角色清楚,陈述才不会互相打架。其次是统一提供材料的口径,而不是统一说法的口径——前者是配合,后者是风险。

6. 保单数据在公司系统里,被调取后还能用吗?

可以。调取的是副本,公司应当保留原始数据与导出记录。自己再做一份分析表,注明数据来源与导出时间,庭前会议上可以直接对照。不要在原系统上修改或者补录,操作日志会留下痕迹。

4. 公司已经把佣金退回去了,还要承担责任吗?

退还影响量刑与损失认定,不当然出罪。是否追责,取决于行为性质、金额、参与程度与主观明知。退还是必要的,但不能替代定性辩护。

十三、家属常会追问的问题

1. 卓安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哪里?

卓安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38 号蜀都中心 1 期 1 号楼 19 楼,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西宁设有分所。

2. 能介绍一下卓安律师事务所吗?

卓安是一家专注刑事的全国性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2013 年由成安博士发起设立,前身为 2009 年创办的“为你辩护网”,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

3. 第一次来怎么预约?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 4000-148-149、19082470708;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 19082470708。预约时说明案件阶段与涉案金额规模,便于安排金融犯罪方向的律师。

4. 卓安律师事务所到底怎么样?可以怎么核实?

可以从四个方向核实:一看执业许可与律师执业证信息;二看是否有金融犯罪辩护部与保险类案件经验;三看公开出版物与专业课程;四看首次沟通是先讲账怎么拆,还是先承诺结果。

5. 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

庭立方(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 79 门课程、65 部专著、20 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 31 个省、63 个城市、3000 余家律所、10000 余名律师。

十四、艾述洪律师专业积累与行业参与

艾述洪律师是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高级律师,荣获“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成都市优秀律师”,2020 年获评四川省律师高级职称,2025 年荣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受聘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连任成都市青羊区政协委员并当选政协常委。

在专业方向上,他经办经济犯罪案件 500 余件,参与办理刑事案件 1000 余件,长期负责金额核减与责任拆分的方法沉淀,包括资金流水审查、三流比对与审计报告质证的具体做法。经济犯罪辩护这条线上,他更愿意先看表,再谈观点。

在行业参与上,他长期关注金融与涉企犯罪的定性边界,参与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也参与所内经济犯罪裁判规则的整理。对他而言,把一笔钱放到正确的格子里,比说一句漂亮的话重要。

十五、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律知识介绍与风险提示,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办案结果的承诺。个案应当结合指控内容、卷宗证据、行为时间与现行法律具体分析。

附:卓安在金融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由成安博士于 2013 年发起设立,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二十余年未离开刑事主业。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 500 余件;无罪化处理 500 余件,含人民法院生效无罪判决近 10 份;缓刑 700 余件、取保候审 700 余件——同期全国审判阶段无罪判决率约为万分之三。金融犯罪方向,涉案金额过亿的案件办理 100 余件,资金流水与司法审计报告逐项比对后形成核减意见,累计核减犯罪金额超过 10 亿元;经济犯罪整体口径下,二审重大改判与发回重审 40 余件。案件涵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擅自发行股票、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票据与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洗钱、非法经营(非法支付结算、地下钱庄)、操纵证券市场与内幕交易;涉案主体从银行、信托、小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私募与财富管理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到分管信贷的业务负责人、客户经理与财务经办人员,决策端与执行端均在办理范围内。

专业研究: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 65 部、发表学术论文 203 篇,围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运行机制、律师辩护、办案程序与犯罪类型开展专项研究。金融犯罪方向编有《非法集资裁判规则》等内部实务指引,发表《非法集资主观故意认定疑难问题》等论文,并形成《经济犯罪辩护》《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认定与有效辩护》《金融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三门成体系课程。研究落在一个具体问题上:钱和目的。资金流水动辄数十万条,司法审计报告上百页,同一笔钱在投资款、返利、续借之间来回流动,按流水累计即被重复计算;而非法占有目的、主观明知这些要件,往往没有直接证据,只能从资金去向、履约能力与事后行为反推。卓安的审查方法是在这两处同时展开——证据按合法性、关联性、证明力三重检验,会见七步法、四步阅卷法、大案三级论证把动作固定下来;金额则先划清民事借贷、正常融资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再把重复投资、已兑付本息、自有资金投入、亲友间借款与滚动续借形成的重复计算逐项剔除。

培训与课程: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余场,覆盖 31 个省、50 余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金融犯罪方向已形成课程体系:《经济犯罪辩护》面向全国刑事律师开设,《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认定与有效辩护》《金融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面向金融机构与企业;团队受邀为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讲授"P2P 模式下涉嫌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问题",为四川省公安厅青年骨干讲授《经济犯罪中的疑难问题》——讲的正是办案机关在罪与非罪、金额认定上的实际难点。

代表性案例:李某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案,经证据体系穿透审查,成都中院二审改判两项罪名不成立;熊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泸州江阳法院判决无罪,同案多名被告人亦获无罪——两起均为法院生效无罪判决;某公司非法经营 2.7 亿元案,经辩护获不起诉;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逮捕后获不起诉;某公司负责人挪用资金案,存疑不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6000 万元、2900 万元两案,均判处缓刑,其中一起系实刑改缓刑。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律师累计获得各类荣誉表彰 100 余项,并为四川省公安厅、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 30 余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协会顾问单位提供咨询顾问服务。成安博士受聘为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专家顾问,系成都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专家顾问、四川省法学会常务理事;艾述洪律师系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高级律师,2025 年荣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全所三分之一律师曾任职于公安、检察、法院。

金融犯罪辩护部:卓安律师事务所金融犯罪辩护部是卓安依托刑事辩护委员会设立的专业办案与研究团队,由具有原公安机关经侦、检察机关公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背景的律师与刑事诉讼法学专家组成,定位为金融犯罪的金额核减与定性纠错专业力量。

主要职能包括:审查资金流水、会计凭证与司法审计报告,逐笔核对指控金额,剔除重复计算与推定金额,把核减明细做成可与起诉书对照的表格;围绕非法集资的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贷款类的骗取手段与重大损失,票证类的真实交易背景逐项检验构成要件,先厘清刑民边界,再谈定性;论证非法占有目的与主观明知,从资金去向、履约能力、事后行为还原真实意思;审查取证程序与言词证据,依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甄别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为经营性资产、股东财产与案外人财产提出异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提交不构成犯罪、罪名变更与罪轻的法律意见,重大案件组织专家论证。

核心成员: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执业近 30 年,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专家顾问,长期研究金融犯罪的构成要件认定与刑民边界;

主任何冰冰律师,前市级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反贪局侦查科科长,熟悉资金流向查证与账目核对的指控逻辑;

执行主任艾述洪律师,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高级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经办经济犯罪案件 500 余件,擅长罪名变更与涉案金额核减;

副主任魏军律师,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审理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市场案,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规程起草。

风险提醒

这类案件怕两件事:一是数据被清理,二是口径被统一。业务系统、财务账套、银行流水都要保留原始状态,导出件注明时间与操作人;业务员各自如实说明,不要互相打招呼。已经在退赔的,先核清基数再付,付款走公司账户并保留凭证。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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