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昆明收礼没办事被控受贿怎么办?卓安黄婧律师解读

主题标签: 职务犯罪|受贿罪|收受礼金|为他人谋取利益|承诺|人情往来|昆明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6日
发布机构: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职务犯罪辩护部
核心结论:
在昆明被查受贿的人,坐下来常说的第一句话是:“我收了礼,可事没办成,这怎么能算受贿。”这句话在法律上不算抗辩。法律看的不是办没办成,而是收的时候知不知道对方要什么:双方认识多久、平时有没有往来、对方提的是哪件具体的事、钱在什么场合给的、金额与当地人情是否匹配、事后有没有退还或者上交。当事人要面对的是三个问题:请托与礼金的界线在哪、明知怎么被推定出来、退缴的时点算不算及时。这三件事在留置阶段就有答案的雏形,等到起诉再补,很多说法已经改不回来。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黄婧律师办理这类案件,第一步不是辩解,而是把每一笔钱的时间、场合、关系、请托排成一张表,先看哪几笔站得住。
一、黄婧主任是谁
黄婧主任是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卓安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庭立方严选律师。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罪轻、缓刑、不起诉的结果。
她的履历里有两块在受贿案件里特别有用。一块是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的双线经验:受贿案件往往与工程、采购、审批纠缠在一起,钱的来路常常藏在合同、发票、股权安排里,只懂刑法条文、看不懂交易结构的人,很难在卷宗里找到那个真正的争点。另一块是企业合规的底子:她是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的起草人之一,长期为企业与机关单位做合规培训,清楚一个单位的审批权在谁手上、一笔钱从哪来、走哪条路出去。
她的办案习惯是把案件拆成时间节点。哪一天认识、哪一天第一次送礼、哪一天提出请托、哪一天事情办成或者没办成、哪一天退还,全部标在一条线上。这条线一画,哪几笔落在请托之前、哪几笔落在事后、哪几笔根本与职务无关,看得清清楚楚。受贿案件的辩护,很多时候不是靠辩论赢的,是靠这条线赢的。
她获得的行业认可包括2026年LegalOne西部地区法律大奖杰出律师(刑事业务);社会职务方面系卓安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庭立方严选律师、多家企业合规法律顾问。她的执业信念是:忠于客户的信任,为其提供专业、尽责、温暖的刑事法律服务,忠于自己挚爱的职业,守护良知与正义。
她常跟当事人讲的一句话是:不要急着说自己没办事,先把对方当时要什么说清楚。因为没办事是辩解,对方要什么是事实,法院只认事实。
二、昆明本地收礼类案件的在地现实
收礼与受贿的界线,各地都有,但放在昆明,有几处很具体的现实。它们决定了案子会往哪个方向走,也决定了辩护该从哪里切。
(1)人情往来密集,收礼被日常化,边界反而更需要精细。
云南本地的人情往来频繁,婚丧嫁娶、孩子升学、老人做寿、春节中秋,礼金往来是常态,金额也不低。这给辩护留了空间,也给指控留了空间:同样一个红包,控方看的是职务关联与请托事项,辩方看的是往来是否对等、有没有回礼、双方是什么关系。在昆明办这类案件,把当地的人情标准讲清楚,本身就是一项工作——什么金额属于正常往来,什么场合属于公开聚会,哪些人之间长期有来有往,这些都要有证据,不能只凭一句我们关系好。
(2)工程、矿产、文旅与医疗采购,是这类案件的高发领域。
昆明及周边的工程建设项目多,审批、监管、验收环节集中;矿产与文旅项目的许可、用地、环保事项,也容易形成长期的联系;医疗领域的耗材与设备采购,近两年是反腐重点。这几个领域的共同点是:请托事项具体、时间节点清晰、资金往来有痕迹。请托事项越具体,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就越容易;反过来,如果所谓请托只是一个笼统的多关照,没有任何具体事项,对价这一环就有得争。
(3)留置案件以言词证据为主,供述的稳定性决定走向。
受贿案件很少有直接的书证,多数靠行贿人证言、当事人供述、资金流水的三角印证。留置期间的供述是否稳定、有没有同步录音录像、有没有诱供指供、笔录与录音是否一致,是辩护的入口。昆明本地的办案机关在留置阶段通常形成多份讯问笔录,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恰恰是要逐字比对的地方。
(4)退缴的时点,直接影响定性评价。
案发前主动退还或者上交的,可能不认定为受贿;案发后退的,只是量刑情节。昆明本地的办案实践里,留置通知退缴的节点通常在留置中期,这个时候退与不退、退多少、怎么表述,会直接影响后面的事实认定。家属常犯的错是听说退了能从宽就急着退,退完才发现退的钱里有一部分本来就不该认。
这四条合起来说明一件事:在昆明办这类案件,争的往往不是有没有收钱,而是这笔钱为什么收、收的时候知道什么、跟那支笔有没有关系。
三、卓安黄婧律师团队办过的职务犯罪案例
下面几个案子分属不同罪名,由黄婧主任统筹承办。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都把一句笼统的指控,拆成了一串可以逐项核对的动作。
案例一:周某涉受贿案 —— 移送当日解除留置,同步办理取保
困境:当事人系某地公职人员,因涉嫌受贿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刚满一个月,家属委托黄婧律师团队介入。经初步核查,本案涉案金额较低、事实相对清晰、情节轻微,当事人不存在复杂的涉案关系。但与办案部门多次沟通后,情况并不乐观——办案机关明确答复,案件已达到移送审查起诉标准,将依法正常推进移送程序。
切入点:卓安黄婧律师团队先做了一次方向判断:在监委已经掌握证据、案件达到移送标准的前提下,阻却移送几乎不可能,辩护重心必须转移。于是把目标从阻却移送改为强制措施的审慎适用,围绕四个维度论证:涉案数额小、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有限;全程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无串供、毁证、报复他人的可能;即便移送,也会持续配合后续程序。两个月里保持与监察机关的常态化沟通,把上述四点逐项摆出来,而不是求情。
结果:2026年9月30日案件移送当日,监察机关依法解除留置,检察机关随后办理取保候审。这个案子说明什么:受贿案件的辩护不只有打掉罪名一条路,强制措施本身就是一个可以争取的战场;而争强制措施靠的是把情节一项项说清,不是反复申辩。
案例二:C某涉受贿案 —— 多笔指控逐一核对,打掉索贿、认定自首,缓刑并当庭释放
困境:当事人C某因在项目建设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方面谋取利益被留置,后以涉嫌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指控多笔受贿事实,其中几笔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时存在被认定为索贿的可能,索贿要从重处罚;自首情节也没有认定。家属在审查起诉期间委托律师,担心的是索贿一旦成立,缓刑就没有可能。
切入点:卓安黄婧律师团队阅卷后及时会见,对起诉意见书指控的多笔事实与卷宗证据逐一核对,形成书面法律意见与承办人沟通,把争议焦点锁定在两个问题上:是否存在索贿情节,是否应当认定自首。针对索贿,逐笔分析是谁先提出、有没有拒绝的余地、款项交付的场合与方式,指出其中几笔属于对方主动给付、当事人没有索取的意思表示;针对自首,围绕留置期间如实供述主要事实、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论证从宽幅度。同时就罚金缴纳与庭审后的强制措施与法院沟通。
结果:全案认定为普通受贿,未认定索贿,从轻幅度提高;法院采纳辩护人关于积极缴纳罚金、庭审后取保的意见,判处缓刑,庭审当天释放。这个案子说明什么:索贿与普通受贿的差别,不只在量刑,而在整个辩护策略——一旦索贿成立,很多从宽情节的空间会被压缩;把这一环打掉,后面的工作才谈得上。
案例三:某药企老板涉行贿案 —— 留置六个月、批捕后羁押两个月,最终取保
困境:当事人系云南瑞丽某药企老板,因涉嫌行贿罪被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留置时长六个月,留置阶段已全额退缴涉案款项。留置期满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被批准逮捕。涉案金额一百余万元,法定基准刑在三年以上,且存在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从重情节;案件办理初期,多名受贿官员尚未到案,办案机关存在串供、通风报信的顾虑。家属的核心诉求是让人先出来。
切入点:卓安黄婧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摸清逮捕的真正原因——不是案情本身,而是其他涉案人员未到案带来的串供风险。摸清之后,策略就清楚了:不与办案机关争该不该捕,而是持续跟进在逃人员的到案进度,等待风险消除的时点。在全部涉案受贿人员陆续归案后,结合全额退赃、认罪悔罪的事实,围绕社会危险性提交详细的法律意见书,正式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承办检察官就辩护意见与监察机关开展内部协商研判。
结果:办案机关采纳意见,当事人在历经六个月留置、两个月看守所羁押后办理取保候审。这个案子说明什么:羁押的必要性是一个动态判断,风险消失,理由就消失;辩护人要做的不是反复申请,而是找准那个时点,并且拿出让办案机关放心的方案。
案例四:X某某涉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 —— 变更罪名为单位行贿,判三缓四
困境:当事人系民营企业家,因涉嫌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某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留置三个月后解除,随后被取保。指控事实是:其在向县医院、中心卫生院供应耗材和设备的过程中,以回扣款、感谢费名义送出款项,两段事实合计五百余万元。按行贿罪起诉,量刑起点远高于单位行贿罪。
切入点:卓安黄婧律师团队的判断是,本案的关键不在数额,在定性——这些钱是以单位名义、从单位账户支出、为单位谋取竞争优势,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符合单位行贿罪的特征。围绕这一点,团队从三个层面论证:公司设立的目的是正常经营,不是为实施违法犯罪而设立,设立后也没有以犯罪为主要活动;送钱的名义、资金来源、决策过程体现单位意志,供应合同以公司名义签订、货款与公司结算;违法所得没有私分,股东未分红,当事人只领取固定工资。同时提交全额退赃五百余万元的凭证,以及主动到案、如实供述、配合突破其他案件的情节。
结果:检察机关采纳意见,罪名变更为单位行贿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这个案子说明什么:行贿与单位行贿的差别,落在单位意志与违法所得归属两处;这两处不靠辩解,靠的是合同、账户、工资表、分红记录这些枯燥的材料。
四、收了礼没办事,法律上怎么评价
这一节只列要点,不展开论证。把几条规则讲清楚,当事人在被谈话时该说什么、材料该往哪个方向整理,就有底了。
(一)有没有具体请托
受贿罪的核心要件是为他人谋取利益。两高2016年解释第十三条写明:承诺、实施、实现三个阶段,进入任何一个就够;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而收受财物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举证重心因此从办没办成,挪到了知不知道对方要什么。对方从未提出具体事项、只是逢年过节送礼的,这一环就缺失。
(二)明知怎么被推定
明知不是当事人说了算,是从事实推出来的:双方什么关系、认识多久、钱在什么场合给的、金额与当地习俗和双方收入是否匹配、收钱前后有没有为对方办过事、事后有没有退还或者上交。分量较重的是后一项。两高2016年解释第十六条还规定,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未上交的,认定其具有受贿故意。
(三)人情往来与礼金的四条界线
一看关系基础,是亲戚、同学、同乡,还是只因为职务认识;二看往来是否对等,有来有往、金额相当,只进不出就难说是往来;三看场合与公开性,婚丧嫁娶、众人皆知的礼金,与单独递过来的信封不同;四看金额是否明显超出当地习俗与双方收入水平。四条里,对等性容易查,也较有说服力。
(四)退还的时点,以及数额与从宽
2007年两高意见第九条: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因本人或者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的,不影响认定。界线在时点与原因。数额标准与贪污一致,三万元起刑,三百万元以上属于特别巨大,索贿从重。从宽出口有三处:自首坦白、退赃退赔、认罪认罚;追诉时效按法定最高刑算,多年前的行为先核时效。
五、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与黄婧主任在职务犯罪上的优势
收礼类案件考验三件事:把请托事项与款项逐笔对应的能力、把人情往来与受贿切开的能力、以及在留置压力下稳住家属的能力。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的配置,三件事都有对应。
第一,只做刑事,职务犯罪是昆明所的固定主线。
卓安是全国首批专注刑事的刑事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只做刑事,不做综合业务。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立足云南,把职务犯罪与公职人员、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作为重点方向,覆盖受贿、行贿、单位行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受贿案件的特点在于,同一笔钱可能落进受贿、违纪、人情往来三个不同的评价里,后果从刑事处罚到党内处分,差别极大。只做这一类案件的人,才会把请托事项、职务关联、往来对等这三条线当成本能去查,而不是先看金额。
第二,复合型刑事律师团队,几种视角互相校正。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由黄婧主任带队,团队以刑事专业律师为主,部分律师具有检察院、法院从业经历,也有长期只做刑事的执业律师与合规方向的专门人员。落到收礼类案件上,几种视角各有用处:有检察经历的人看言词证据的印证关系,有审判经历的人看数额档次与缓刑尺度,做合规的人看单位的审批流程与财务制度——一笔钱在制度上该不该收、有没有申报,往往决定它是违纪还是犯罪。
所内实行团队办案,重大节点集体研判,接受委托前先做利益冲突检索。受贿案件的卷宗以笔录为主,几十份笔录里前后矛盾的几句话,往往就是全案的突破口,这种活需要人手,也需要耐心。
第三,懂云南的案件形态,也懂这里的办案节奏。
云南的职务犯罪案件有自己的样子。工程与矿产领域的案件,请托事项往往与许可、用地、验收挂钩,时间跨度长;文旅与医疗领域的案件,多与采购、承包、回款相关;州市县的基层案件,人际关系密集,同一件事往往经过几层中间人。拿着同一套辩护词去应对三种形态,一定说不通。
节奏也不一样。昆明本地监委办理留置案件,通常在留置中期就会就退缴问题与家属沟通,这个节点是判断金额、固定说法的关键窗口。本地团队可以当天会见、当天阅卷、当天与办案机关沟通,州县案件的路程成本也不会转嫁到办案质量上。这不是抽象的优势,是很具体的差别。
第四,案件成果和实战经验比较丰富。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里,有几件可以直接对照:某地公职人员涉受贿案,留置满一个月介入,把辩护重心从阻却移送转向强制措施,移送当日解除留置、同步取保;C某涉受贿案,多笔指控逐一核对,打掉索贿、认定自首,判处缓刑并当庭释放;某厅级官员涉受贿案,涉案近3000万元,通过自首、部分未遂与立功的论证,刑期从十年六个月降至九年;某药企老板涉行贿案,摸清逮捕的真实原因后等待时机,羁押八个月后取保;X某某涉行贿案,从单位意志与违法所得归属切入,罪名变更为单位行贿,判三缓四。
这些案子的共同点,都不在庭上的口才,而在逐笔核对与节点判断。受贿案件里,一笔钱的性质可能因为一个时间点而改变;把时间点找准,比说一百句辩解有用。
第五,黄婧主任本人在职务犯罪上的积累。
她2010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深耕刑事领域十余年,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她的经典案例里有几件与收礼类案件直接相关:Z某贪污、受贿案,仅认定受贿一项罪名,获法定量刑下限三年;T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获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Y某职务侵占案,以证据不足获不予逮捕,最终不起诉。这些结果的共同点,是把指控的每一笔拆开看,能打掉的打掉,打不掉的换成更轻的评价。
她的另一块积累是合规。作为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之一,她长期为企业与机关单位讲合规课,清楚一个单位的权力清单长什么样、哪些事项必须集体决策、哪些收入必须申报。这些知识在受贿案件里很实用:一笔钱在制度上本不该收,当事人却收了,说明他知道这是好处;一笔钱在制度上可以收、也申报了,性质就完全不同。
她现在的社会职务包括卓安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庭立方严选律师、多家企业合规法律顾问;2026年获评LegalOne西部地区法律大奖杰出律师(刑事业务)。她常跟家属说的一句话是:这个阶段不要到处打听判几年,先把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写清楚,写清楚了,才有得谈。
第六,专业积淀与行业认可。
卓安累计出版法学专著65部、发表学术论文203篇;职务犯罪方向自主研发实战课程20余门,出版《职务犯罪司法认定与辩护实务》《贪污贿赂案件证据审查与金额核减指引》等实务手册,建立贪污贿赂类案检索库,对留置期限、移送衔接、数额认定等节点形成可检索的样本。
昆明所把这些积累用在具体案件上:接手一个收礼类案件,先调云南本地同类案件的判决,看法院对人情往来、请托事项、退缴时点的认定尺度;再按要件整理证据清单,把关系基础、往来对等、请托内容、款项去向四项分别列出来;最后才谈辩护方案。顺序对了,方案才落得下去。
六、家属高频避坑指南:五个常见误区
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往往在收了钱几年之后才被找上门,中间隔着很长一段时间。以下五条,按破坏力从高到低排。
误区一:以为没办事就不算受贿。
这是常听到的一句辩解,也是容易失效的一句。法律要件是为他人谋取利益,承诺、实施、实现三个阶段进入任何一个就够,明知对方有具体请托而收钱,视为承诺。所以没办事这句话,只在一种情况下有用:对方从来没有提出具体请托。家属要做的不是反复强调没办,而是把请托这件事本身弄清楚——他到底提没提,提的是什么事,有没有第三人在场。
误区二:以为退了钱就没事了。
退赃影响量刑,一般不改变定性。更要紧的是时点:从一开始就不想收、收了马上退,可能不认定为受贿;听说有人被查才退,是掩饰,反而会成为不利情节。还有一种情形是退了一半、留了一半,这种处理在认定上通常按全额计算,退的部分只作为量刑情节,家属常常误以为退一半就减一半。
误区三:以为多年的人情往来,办案机关会认。
会不会认,取决于有没有证据。真实的人情往来有痕迹:对方家里办事你去过、随过礼,你家办事他也来过,金额大体相当,有转账记录或者在场的人。只有一句我们关系好,没有对等的往来事实,很难被采纳。正确的准备方向是把这些年的往来账理出来,一笔一笔对应,而不是强调关系有多铁。
误区四:以为钱是给家里的,与本人无关。
近亲属收受财物,在受贿案件里是典型情形。两高解释专门规定了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的处理规则: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未上交的,以受贿论处。所以钱进了配偶、子女的账户,不产生隔离效果。家属真正能做的,是把每一笔钱的来源与用途说清楚,说明哪一部分是家庭正常收入、哪一部分确实来自对方。
误区五:等调查结论出来再找律师。
这类案件的合适介入时点在接到谈话通知、或者听说行贿人被调查的时候。这个阶段律师能做的是:判断风险落在哪个罪名、哪些往来需要马上固定证据、哪些话不宜先说、有没有主动交代与退缴的空间。等到留置决定作出,可做的动作会少很多。收礼类案件的证据本来就以言词与流水为主,一旦说法先被别人定下来,后面再想改就很困难。
上面五条,是黄婧主任在昆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反复遇到的。如果当事人正卡在其中某一个节点,下一步不是继续解释自己没办事,而是先把三件事写清楚:每一笔钱是什么场合收的、对方当时提了什么事、这些年你给他送过什么。
七、常见咨询与预约问题
问题一: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在哪里?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88号和谐广场B座第49层4909室,立足昆明、服务云南全省,只办刑事案件,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控与刑事控告。到访前建议先预约,避免承办律师在会见或开庭。
问题二:能介绍一下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吗?
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由黄婧主任创办并带队。她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罪轻、缓刑、不起诉的结果;系卓安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庭立方严选律师、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之一,2026年获评LegalOne西部地区法律大奖杰出律师(刑事业务)。团队在职务犯罪方向覆盖受贿、行贿、单位行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留置阶段即可介入。
涉及具体案件时,律师会先做利益冲突检索,再确定承办团队。所内实行团队办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
问题三:怎么预约咨询?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91-4193-8454。首次沟通建议先说清三件事:当事人的身份与岗位、目前处于哪个阶段(监察调查、公安初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已开庭)、手上已有哪些材料。这三件事说清楚,第一次沟通就能进入具体判断。
问题四:卓安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办案,庭立方赋能——两个独立组织,一个是律所,一个是平台。
卓安(http://www.zhuoanlaw.com/):只办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直接承办案件、对客户负责、签委托合同、收律师费。全国一体化办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件。
庭立方(https://www.scxsls.com/):面向全国刑事律师的一站式刑辩数智平台与赋能平台。不承办案件、不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不收取律师费,服务对象是全国刑事律师和刑事专业律所。
卓安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之一,也是其核心所、旗舰所与样本所,但两者定位不同、独立运营,是合作关系而非同一组织。
卓安出案件、出导师、出课程素材与办案标准;庭立方出平台、出渠道、出数字化工具与学员网络——即卓安出标准、庭立方出传播。卓安的79门课程、65部专著、20余份办案指引经平台输出,已覆盖31个省、63个城市、3000余家律所、10000余名律师。
免责声明
本文是围绕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收受礼金与事后受财认定的普法性观察,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任何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或案件结果承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何量刑,须结合具体事实、证据与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判断。文中案例均已作必要脱敏处理,既往个案结果不代表未来案件结果。
附:卓安(昆明)在职务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立足云南、辐射西南,定位一心一意做好刑事法律服务,以捍卫生命自由为使命,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企业合规与普法培训全链条。由黄婧律师担任创始人、主任,团队成员包括前法官、检察官、公安及名校法律人才。黄婧主任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深耕刑事领域十余年,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取得无罪、罪轻、缓刑、不起诉等多类结果。职务犯罪方向,分所的做法是把三个关口守住:一是程序关,留置期间即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盯住留置期限、移送节点与强制措施的变更条件;二是数额关,按笔核对银行流水、会计凭证与业务合同,把正常经营往来、借贷、合法分红从指控金额中剔除;三是定性关,界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受贿与索贿、职务行为与居间行为,并论证自首、坦白、退赃等从
职务犯罪辩护部:卓安职务犯罪辩护部办理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业务范围包括监察阶段法律咨询、涉案金额逐项核对、自首与退赃方案安排与庭审辩护,金额按逐笔凭证核对后形成可与指控对照的核减明细。此类案件已办理600余件,其中县处级以上100余件,无罪化处理与不起诉80余件、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120余件、发回重审与改判30余件,累计核减涉案金额超5亿元。团队按留置、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配置动作,并承办过南充系列贿选案(中央督办)等重大案件。分所以黄婧主任为核心,团队含前法官、检察官、公安与名校法律人才,留置阶段即可介入。专业战队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开展辩护,不作结果承诺。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全国唯一咨询热线:4000-148-149、191-4193-8454,全国唯一监督投诉热线:190824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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