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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 郭伶玲 走私珍贵动物罪——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10月15日
地点: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律师:郭伶玲
罪名:走私珍贵动物罪
2026年10月15日,郭伶玲律师前往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就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一案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法律意见,并陪同当事人完成了相关笔录。本案中,当事人此前从中国香港携带乌龟入境珠海时被查,此后在外一年,最终主动投案自首。案件整体情节不算严重,但相比部分不起诉案件又稍重一些,因此审查起诉阶段的核心目标,就是尽力争取相对不起诉。沟通后,郭律师进一步落实了预缴罚金等有利情节,检察官也表示会结合案件情况尽最大努力争取不起诉处理。郭律师表示,每一个有利情节,都要主动去落实、去呈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