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动态
2026 年 9 月 14 日 陈志伟 寻衅滋事罪
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
地点:邳州市人民检察院;
律师:陈志伟;
罪名:寻衅滋事罪。

陈志伟律师前往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请求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并与检察官沟通,强调应当从当事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出发,从当事人的视角观察涉案事实,正确推定当事人的主观明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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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
地点:邳州市人民检察院;
律师:陈志伟;
罪名:寻衅滋事罪。

陈志伟律师前往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交《请求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并与检察官沟通,强调应当从当事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出发,从当事人的视角观察涉案事实,正确推定当事人的主观明知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