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杨巽律师为其辩护,获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律师:杨巽
案例类型:网络新型犯罪优秀案例
一、案情简介
Z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罪被刑事拘留。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会见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认为Z某涉案情节相对轻微,即使涉嫌犯罪,也属于从犯。结合其社会危险性,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
四、办案结果
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对Z某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本案性质为妨害社会管理类犯罪并非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