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石大海律师为其成功辩护,获不起诉

2026-10-20

律师:石大海

案例类型:经济犯罪优秀案例

一、案例综述

X某大学在读期间,为了赚取生活费,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以400元的价格卖于他人。经查实,X某的银行卡涉资金9万余元。主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X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可以作不起诉。经主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进行沟通,最终检察院对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案情简介

2019年,X某大学在读期间,为了赚取生活费,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以400元的价格卖于他人。经公安机关查实,X某的银行卡涉资金9万余元。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其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认真分析了案件情况,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定罪及量刑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提出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经过公开听证会讨论,X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X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同时犯罪时系在校大学生,拟对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辩护思路

1.认罪认罚,做酌定不起诉辩护

经过主办律师阅卷分析后,本案构成刑事犯罪并没有问题,在证据层面也没有太大争议,因此做相对不起诉(情节轻微不起诉)辩护。即,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自愿认罪认罚,但要在犯罪情节上争取有利的地方。

2.根据具体案情检索相关的案例

类案有助于我们厘清在办案件的争议焦点以及辩护要点,同时类案文书可供办案人员作为办案参考。经主办律师检索,有类似案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3.犯罪人员的大学生身份,在辩护要点上加以体现

除常见的量刑情节以外,对于涉及大学生的刑事案件的辩护要点,可以着重体现以下内容:(1)作案时身份是在校大学生,年龄较小,社会经验不足,是否为从犯、初犯、偶犯等。根据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可以尽力争取检察官和法官的宽大处理;(2)犯罪情节是否轻微,可以从参与时间长短、违法所得多少、犯罪数额大小等方面入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争取法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争取相对不起诉;(3)是否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减轻或从宽的量刑情节;(4)是否具有坦白、退还违法所得、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预交罚金等酌定量刑情节。

五、办案结果

检察院决定对X某不起诉。

六、办案心得

司法机关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会最大限度挽救在校大学生犯罪嫌疑人,同时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检察机关在做出拟不起诉决定的时候,会举行拟不起诉听证会。

以X某的案件为例: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会先详细介绍案件事实和证据,阐明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然后听证员(一般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围绕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提问,经过评议之后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该环节,辩护人应当在听证会前对当事人参与听证会的流程和内容进行辅导,并在听证会上辅助当事人讲好犯罪背后的故事,才能让来自各行各业的听证代表,坚定同意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决心。

(X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受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报道)

(X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当事人赠送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