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晏建强律师为其辩护获侦查机关撤案决定

2026-10-20

律师:晏建强

案例类型:经济犯罪优秀案例

一、案例综述

S某因参与赌博涉嫌上下分结算,李辰君律师、晏建强律师介入认为本案定罪存在争议,律师倾向于不构成犯罪,结合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深刻理解,经充分的辩护工作后让S某成功不予移送审查起诉。

二、案情简介

S某进行网络赌博,在上下分时涉嫌诈骗资金,办案机关认为S某明知赌场的资金属于诈骗资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S某进行立案侦查。

三、办案过程

S某被取保候审后,其来到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委托事务所合伙人李辰君律师、骨干律师晏建强律师为S某进行辩护。

李辰君律师、晏建强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为S某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多次与S某沟通案情

李辰君律师、晏建强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S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疏导其焦虑情绪。案件承办过程中,李辰君律师、晏建强律师多次联系S某告知涉案情况,根据案件的进展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及时反馈办案进度。

2、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在了解案情后,李辰君律师、晏建强律师迅速组织卓安所专家律师团队针对本案进行讨论,团队成员各抒己见,群策群力,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

3、与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沟通

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李辰君律师、晏建强律师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不予移送审查起诉的申请书以及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意见书,并与侦查就嫌疑人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

四、辩护思路

S某进行网络赌博时上下分有涉诈金额,故侦查机关对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该罪名的关键在于S某在主观上是否明知。李辰君律师、晏建强律师在经过对证据材料的梳理以及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后,认为S某在该过程中对诈骗行为不存在主观上的明知,因此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五、办案结果

公安机关决定对S某解除取保候审,做出撤案决定。

六、办案心得

案件要想达到理想的结果,不仅需要细致,尽责,专业的辩护工作也需要当事人及家属的积极配合、支持,同时也需要办案人的公正、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