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祁增燕律师丨西宁砂石老板被指砂霸涉黑,行业垄断与合法经营如何区分?

2026-09-18

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视角:资源类行业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规则与辩护要点

西宁涉黑涉恶案件律师介绍与家属、企业风险参考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8日

【真实场景】

“我在西宁周边做砂石料十几年,前几年为了拿下县里一段河道的采砂,和另外两家一起参与了竞拍,后来为了把手续办快一点,给相关部门的人送过钱。现在整个行业被查了一遍,我被指控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砂石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我就是个做买卖的,价格有高有低都是市场谈的,怎么就成了垄断一方?”

“我老公做建材运输,最忙的时候一天能跑十几趟。为了不让外面的车开到矿上直接拉料,他让人在路口拦过几次车,也跟人吵过架。现在他被定成恶势力,说是在建材行业欺行霸市。拦车是不对,可这个也能算黑社会吗?我们家的矿和车会不会都被收走?”

【先给结论与主任概览】

第一,行业垄断型涉黑案件的认定核心,是客观上是否形成了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要求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时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与危害性特征,其中危害性特征通常表述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这里的控制必须是靠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的,而不是靠行政准入、资质门槛或者正常的市场竞争形成的。 这一点是全部辩护的支点。

第二,这类案件的指控通常是罪名群的组合,而不是单一罪名。常见的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行贿罪,涉及矿产资源的还可能涉及非法采矿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要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逐项核对每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往往比在整体上争辩是不是黑社会更能产生实际效果。

第三,资源类企业最该做的是把三组材料整理清楚:审批与资质文件(采矿许可、招投标文件、行政批复、环评手续)、交易与结算文件(购销合同、磅单、结算单、发票、运输记录)、以及人员与分工文件(岗位职责、劳动合同、承包协议)。这三组材料既能支撑控方的控制认定,也能反过来证明经营的合法性——关键看有没有被系统整理出来。 不要在案发后集中修改、补签合同或者处理账册。

祁增燕律师是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主任,青海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西宁市律师协会监事,青海省优秀普法讲师团讲师。她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的成功经验,擅长公职人员与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刑事案件合规辅导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方案出具。

祁增燕主任的执业信条是持正义之念,行专业之路;护无辜之人,守法律之光。她坚持案件无小事、当事人无小事,从案件受理之初的细节梳理,到证据核查的每一个环节,再到庭审中的据理力争,都做到精益求精。在资源类企业的案件里,这一特点体现得尤其明显:采矿与运输涉及的行政审批文书、计量单据、结算凭证往往跨越数年、数量庞大,只有逐份核对,才能把合法经营的部分从被指控的事实里分出来。

一、为什么行业非法控制会成为打击重点?

先看政策脉络。《反有组织犯罪法》在总结既有实践的基础上,把在特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攫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纳入规范;对矿产资源、交通运输、建筑工程、批发市场等领域的行业乱象,长期以来是专项整治的重点。砂石、矿产、建材这类行业有三个共同特点:资源有准入限制、价格波动大、运输环节容易被人为设置障碍,因此天然容易生成地方性的势力。

再看行为形态。行业控制型案件中被指控的行为通常集中在几类:围标串标或者串通竞拍、暴力或者威胁排除竞争对手、阻拦外来运输车辆、强迫交易对象接受指定服务、以举报投诉等方式施压、向主管人员输送利益以取得资质或者放宽监管。这些行为在法律上的评价差别很大:有的是行政违法,有的是不正当竞争,有的才构成犯罪。

接着看危害性特征怎么被证明。控方通常会用几种材料来搭建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的证据:被害人的陈述、同行业经营者的证言、价格与交易量的异常变化、以及举报投诉的记录。辩护上要检验的是:这些现象是否真的由当事人的行为造成,还是行业准入、运输成本、行政监管等客观因素的结果。

最后看企业与个人的关系。矿业与建材企业往往是家庭经营或者亲友合伙,人员结构紧密。这种结构容易被误读为组织,但紧密的亲属与合作关系本身不是犯罪特征。 把企业经营行为、市场行为与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开,是这类案件辩护的基础工作。

二、砂霸矿霸类案件为什么难?四个难点必须面对

第一个难点:行政违法、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线容易模糊。

围标串标可能构成行政违法,也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拦车阻路可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也可能被评价为寻衅滋事或者强迫交易。同一行为在不同证据条件下会有完全不同的结论,因此证据的审查比定性的争论更重要。 需要逐次核实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与后果。

第二个难点:非法控制的证明高度依赖言词证据,且往往来自竞争者。

同行业经营者的证言是这类案件的重要证据来源,但其立场与利益相关。逐份比对证言的时间、细节与前后一致性,找出相互矛盾之处,是常见的辩护路径。 同时要用磅单、发票、结算单这类客观材料检验证言所描述的价格与交易是否真实存在。

第三个难点:企业的账册与凭证多,梳理工作量大,容易被整体否定。

矿业与建材企业往往有多年、多个项目、多个账户的资料。如果只提交部分材料,或者材料本身存在不规范,容易导致整体被否定;而系统整理后,合法经营的部分是有可能被区分出来的。 这也是G某案、L某案能够实现财产主张的原因——证据整理的质量直接决定结果。

第四个难点:财产处置涉及企业经营与家庭生活,家属容易过度反应。

采矿权、车辆、料场、账户被查封冻结后,企业往往立刻停摆。家属容易在压力下作出处置资产的举动,而这些举动本身可能带来新的法律风险。 正确的做法是先梳理权属与来源,再由律师依法主张。

三、祁增燕律师团队会怎样推进资源类涉黑案件?

这类案件的辩护是一套按资质审查、交易还原、行为拆解、角色定位、财产梳理、节点沟通推进的系统工作。结合卓安的团队配置与办案模式,具体操作如下:

  1. 资质与文书审查:梳理采矿许可、招投标文件、行政批复、环评与安全手续的取得时间与程序,判断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取得,以及被指控的控制是否依赖行政准入而非违法犯罪。
  2. 交易与价格还原:用购销合同、磅单、结算单、发票与运输记录还原实际交易价格与数量,检验关于垄断定价、强迫交易的指控是否有客观依据。
  3. 行为拆解:把拦车、阻工、争吵等具体行为按时间、地点、次数、参与人拆开,逐项对应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判断是否达到入罪标准。
  4. 角色定位:区分企业的决策者、管理者与一线员工、驾驶员,把每个人的职责、知情范围与获利情况列成清单,防止以企业整体行为替代个人责任评价。
  5. 财产梳理:逐项梳理采矿权、车辆、料场、账户的取得时间与资金来源,就合法财产依法提出主张,避免因整体涉黑而放弃区分。
  6. 节点沟通: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与审判各阶段依法提交书面法律意见,重大案件同步启动集体研判。

具体到青海本地的资源类案件,卓安(西宁)分所把监察与刑事程序衔接、行政文书的效力审查、生态类与资源类案件的司法政策把握等方法融入每一个环节。

四、卓安涉黑涉恶案例能说明哪些辩护路径?

【案例 1:刘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逃税罪、行贿罪等六罪案——砂石行业非法控制指控下,二审减刑二年】

案件情况: 刘某某系某市承包河砂开采的个体老板。一审法院认定:2005年起,刘某某等人通过串通竞拍取得某流域河砂采矿权后,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法取得采砂采矿许可证;此后以其成立的建材经营部为依托,先后纠集十余人入股或者上班,逐步形成以刘某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砂石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与社会生活秩序。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行贿罪、逃税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六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在一审宣判前三天紧急接受委托,合议庭已表示该案经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律师团队加班加点复印并审查了多达109卷案卷材料,在二审中确立核心思路:一是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涉案团伙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四大特征;二是对聚众斗殴、行贿、逃税等单一罪名逐一拆解,提出定性或者量刑上的从宽情节,并纠正了原起诉书对逃税罪的法理表述错误

【律师切入角度】 这是砂石矿产类案件最有参考价值的样本之一。控方的逻辑链条是:串通竞拍取得权利—行贿取得许可—纠集人员—形成非法控制。 辩护上就要在这条链上一环一环地检验:取得采矿权的程序是否违法、行贿与经营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对应性、以经营为依托的人员集结是否构成组织、所谓控制是否来自违法手段。同时,行贿、逃税等单罪不能因为整体涉黑就放弃逐项评价。

结果: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部分关键辩护意见,依法对刘某某改判减刑二年。在当年涉黑重案的二审往往维持原判比例极高的背景下,取得了难能可贵的实质性辩护成果。

【案例 2:蒋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等罪案——重大涉黑涉命案件的组织认定与个罪证据拆分】

案件情况: 蒋某等人在青海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等罪名,属重大涉黑涉命案件,社会影响大、指控压力重。该案系祁增燕主任办理的重大案件。

辩护策略: 卓安祁增燕主任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特征与暴力个罪逐项审查,从线索经营到庭审质证完整走查,重点辨析组织认定与个罪证据之间的对应关系,把组织层面的评价与具体个罪分别展开,避免以组织的整体性替代个罪证据的逐一检验

【律师切入角度】 在重罪指控下,整体争辩意义有限,逐项检验的证据才有重量。组织特征要看有没有稳定的结构与纪律,个罪要看每一份证据能否独立支撑认定。 祁增燕主任的死刑复核法律援助经验,使其对重罪案件的证据标准把握更为严格。

结果: 辩护意见在组织特征与个罪证据的衔接点上形成完整体系并充分呈现于庭审,为当事人在重罪指控下争取到关键辩护成果

【案例 3:黄某灿、吴某星、黄某太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案——多罪名交叉下的边界厘清】

案件情况: 三名当事人被指控故意杀人、诈骗、敲诈勒索等多罪名交叉的重大复杂案件,定性争议大、证据体系庞杂。该案系祁增燕主任办理的案件。

辩护策略: 卓安祁增燕主任对敲诈勒索等财产型犯罪的构成要件与证据审查精细把关,逐项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把财产争议的民事属性与刑事指控的构成要件分别检验,避免民事纠纷中的不当行为被直接拔高为犯罪。

【律师切入角度】 财产型犯罪的指控经常与经营过程中的结算争议交织。把账算清楚、把权利基础摆出来,是防止民事纠纷被刑事化的常用路径。

结果: 在多罪名交叉的案件中厘清各罪边界,部分指控的定性依据得到有效回应,为三名当事人分别争取到有利的辩护空间

【案例 4:唐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六罪案——对货运形成非法控制的典型指控,逐罪拆解】

案件情况: 以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四川德昌、西昌等地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2人死亡、2人自杀经抢救康复、多人受伤;该组织还利用恶名对当地火车站货物运输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唐某某被指控为该组织的积极参与者,罪名包括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在全面梳理海量卷宗的基础上,针对并非每个被告人都参与了组织的每一个具体犯罪这一特点,对每一项罪名逐项审查参与程度与作用大小,积极依法与公诉人、法官沟通案情并提交针对性辩护意见;一审宣判后当事人不服,承办律师继续代为提起上诉并提供二审辩护。

【律师切入角度】 交通、货运领域的非法控制类指控,常常把利用恶名与正常经营竞争混在一起。逐项审查每一项罪名、逐一评价参与程度,是这类案件的必做功课——即便被认定涉黑,各个具体罪名仍然必须单独检验证据。

结果: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唐某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案印证了一个重要规则:绝非一涉黑就全盘认账。

【案例 5:孙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房地产公司亦商亦黑指控下,刑期与罚金双项削减】

案件情况: 孙某自2003年起在某房地产公司任职,该公司董事长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亦商亦黑、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在房地产开发的同时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孙某被控为该涉黑组织成员,并涉嫌聚众斗殴及故意销毁公司财务账册等犯罪。本案共涉45名被告人,历经5天庭前会议、10天正式庭审。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提交针对性极强的辩护意见:一是案涉聚众斗殴系由普通经济纠纷引起、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应被拔高认定为组织成立的标志性事件;二是涉案组织并不完全具备四大法定特征,退一步讲,孙某也未参与实施实质性违法犯罪活动,不应被认定为积极参加者;三是运用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指出其销毁证据的行为系出于亲戚情面与维护自身利益,并非为了组织利益,且毁灭的正是涉黑案的相关证据,缺乏期待可能性;四是主张自首、犯罪中止、从犯、初犯、坦白等从轻减轻情节。

【律师切入角度】 企业经营性涉黑案件中,公司收益是否归组织、账册处理是否为了组织利益,是经济特征与个人责任认定的关键。把公司经营行为与组织行为分开,把个人行为与组织利益分开,是这类案件的核心辩护思路。

结果: 检察院最初给出的量刑建议为认罪认罚9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不认罪认罚10年6个月,审判阶段又变更为9至11年。最终法院踩着建议刑的最低线,决定对孙某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将罚金大幅度降至13万元

【案例 6:胡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重罪案——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指控的组织作用力评价】

案件情况: 胡某被指控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并在当地形成以其为首、持续近二十年、稳定组织成员达十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重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胡某不服提出上诉。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在接受二审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客观公正地为其分析二审改判的难度与案件真实走向;二审期间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中存在的证据瑕疵与法律适用问题沟通,积极向合议庭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当事人在涉黑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具体参与的个案数量及社会危害程度,争取酌情从宽考量

【律师切入角度】 这一案的价值在于如实呈现:并非所有案件都能取得改判。辩护的意义是把当事人真实的作用与地位准确呈现给法庭,让量刑落在应有的区间,而不是许诺结果。 涉黑案件历来辩护周期长、难度大,家属需要有合理的预期。

结果: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已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具体参与个案数量以及认罪认罚、自首等情节,原判量刑适当,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 7:董某涉黑四罪案——非法拆迁、土建与围标索款,剥离敲诈勒索重罪指控】

案件情况: 检察机关指控董某参与以杜某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从事房屋拆迁和土建行业并系骨干成员,指控事实包括非法拆迁、因认定施工亏本而围堵工厂拉闸断电、为取得土建挖方工程纠集四十余人打砸工地,以及在某土石方工程竞标失败后强行索要赔偿等。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从上千页案卷中深挖有利证据:论证案涉团伙人员之间关系松散,缺乏明确分工与帮规帮纪,亦无明确的组织利益,不具备四大法定特征;论证索要的是被拖欠的工程款、目的具有合法性,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并主张寻衅滋事部分系从犯。

【律师切入角度】 工程与建材领域常见的围标、索款行为,需要先区分权利基础是否真实。竞标失败后的索赔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勒索,法律评价完全不同。

结果: 起诉书原指控敲诈勒索数额巨大、任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经律师团队提交详实辩护词并据理力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数罪并罚,最终从轻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五、卓安团队对这类案件提供哪些支持?

资源类涉黑案件涉案人数多、卷宗海量、财产形态复杂,是典型的团队战,卓安按专案组模式配置资源:

  • 专案组配置:根据案件需要配置主办律师、辅办律师、助理与质量复核人员,分别处理会见、阅卷、资质文书梳理、交易数据核对、类案研究与书面意见;重大案件由主任级律师牵头研判。
  • 资源与生态类专项:针对矿产、砂石、建材行业的准入规则与监管要求,建立资质文书审查与交易数据核对的专项清单,逐项形成书面意见与证据索引。
  • 控辩审学四维研判:团队中近三分之一律师具有原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资深从业经历,重大疑难案件由前法官把握裁判尺度、前公诉人拆解指控逻辑、法学博士提供理论支撑。祁增燕主任同时是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对重罪案件的证据标准把握严格。
  • 过程反馈:依法委托后,团队按案件阶段向委托人说明已开展工作、现有风险、待核实问题与下一步安排,关键节点均有书面反馈。

在办案组织上,卓安坚持团队研判、专业分工、多级复核的团队辩护模式,以数智化全流程管控服务品质为抓手,落实数智辅助专业服务、律师承担最终判断,重大疑难案件经集体研判后形成意见,不靠单兵作战。

六、卓安在涉黑涉恶案件上的核心优势

【品牌定位与文化特色——只做刑事,拒绝万金油】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坚持做“有温度、有力度的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品牌”,一心一意做好刑事法律服务,落实“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化、产品化、团队化品牌”的定位;这份只做刑事、拒绝万金油的执业选择,贯穿卓安律师的每一次判断。卓安将资源与精力全部倾注于刑事领域,按犯罪类别与程序性质细分出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等核心罪名战队,以及死刑复核等专门程序战队;秉持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的核心信仰,兼顾当事人的尊严、心理状态与家庭未来。资源类涉黑案件往往同时牵涉行政许可、生态监管与刑事指控,最需要的不是泛化的行政建议,而是刑事判断。

【全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资源型企业多地经营的协同处理】 矿产与建材企业的经营往往跨市、跨省:采矿权在一地,料场在另一地,销售与运输又涉及更多区域。卓安总部立足成都、布局全国,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西宁设有直营分所,并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构建协同办案网络,坚持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西宁分所作为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可以依托总分所一体化机制,与外地分所同步推进材料梳理与沟通,把多地经营案件的程序节点统一编排。

【平台化与数智化意识强——交易数据与计量凭证的系统处理】 资源类案件的核心材料是审批文书、计量单据与结算凭证,数量大、跨年度、格式不统一。卓安以数智化全流程管控服务品质为抓手,落实数智辅助专业服务、律师承担最终判断,把这批材料按项目、按时间、按交易对象整理成可核对的台账,还原真实的交易价格与数量。把客观数据算清楚,才能检验关于垄断定价与强迫交易的指控是否成立。

【团队研判、专业分工、多级复核】 卓安坚持团队研判、专业分工、多级复核的团队辩护模式:重大疑难案件经集体研判后形成意见,前公诉人拆解指控逻辑、前法官把握裁判尺度、法学博士提供理论支撑;团队中近三分之一律师具有公安、检察、审判、监察机关从业经历,汇聚法学博士11人、法学硕士30余人。在专业输出方面,卓安自主研发《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实战课程,编写《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实务手册》,并依托全所累计800余场刑事培训、覆盖超12万人次的行业赋能基础,长期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系统及企业开展涉黑涉恶专项培训。任何一份提交办案机关的书面意见,都要经过主办、复核、定稿的多级把关,而这些把关标准本身来自长期的办案与教研积累。

【资源类经营模式的穿透与行政文书审查】 砂石矿产案件的争议,常常不在刑法条文,而在行业的真实运行规则:谁有资格采、谁有资格运、价格怎么形成、监管要求是什么。卓安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习惯先把行业的准入规则与监管要求摸清楚,再判断行为是否越界。同一份行政批复,在控方眼里是非法取得的资质,在辩护中可能正是合法经营的依据——区别在于有没有把它放回完整的程序与时间线里。

【案件成果与实战经验丰富】 卓安在涉黑涉恶领域形成了成体系的经验积累:既有刘某某案的二审减刑、孙某案的刑期与罚金双降、H某案的定性降格、G某案的财产剥离,也有L某案的全案脱黑与涉案财产解封,还有雷某某案的死刑保命。同时也如实承认,像胡某案那样二审维持原判的情况客观存在——辩护不是许诺结果,而是把当事人真实的作用与地位准确呈现给法庭。

七、哪些情形适合就此类问题进行专业咨询?

  • 砂石、矿产、建材企业被整体立案侦查,企业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
  • 被指控在当地某一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但家属认为所谓控制源于行政准入或者市场竞争,而非违法犯罪;
  • 企业曾参与招投标、竞拍或者存在串通行为的争议,需要评估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线;
  • 因拦车、阻工、争吵等行为被以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方向侦查,需要评估行为性质与次数认定;
  • 采矿权、料场、车辆、账户被查封冻结,需要评估合法财产并依法主张;
  • 企业同时涉及行贿、逃税、非法采矿等其他罪名指控,需要在多罪叠加的情况下逐项研判。

八、首次咨询前,家属和企业应准备什么?

材料应保留原始载体与完整上下文。不要删除、修改、拼接、补签或者倒签,也不要联系同行、交易对象统一说法。以下清单可以对照准备:

材料类别具体内容用途说明
程序文书类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起诉意见书、查封扣押冻结清单确认涉嫌罪名、强制措施与案件所处阶段
资质与审批材料采矿许可证、招投标文件、行政批复、环评与安全手续判断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取得,检验控制是否源于行政准入
交易与结算材料购销合同、磅单、结算单、发票、运输与过磅记录还原真实价格与交易数量,检验垄断定价与强迫交易的指控
行为相关材料现场视频、通话记录、投诉举报回执、调解或者处理记录逐次核实拦车、阻工等行为的时间、次数与后果
人员与分工员工名册、驾驶证与车辆登记、承包或者合作协议区分决策者、管理人员与一线员工,明确个人责任范围
财产材料采矿权凭证、料场与车辆权属证明、账户流水、资金来源凭证区分合法财产与涉案财产,为依法主张作准备
企业与合规材料公司章程、股东结构、安全生产与环保制度、合规台账说明经营基础与制度情况,作为从宽情节的参考
家属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亲属关系证明办理委托手续需要证明亲属关系

九、家属与企业负责人常见问题

  1. 价格都是市场谈的,为什么被说成行业垄断?

垄断型涉黑的危害性特征,要求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也就是说,控制必须由违法犯罪行为造成。 如果价格差异来自运输距离、料源品质、季节性供需,或者资质与准入限制本身,就不属于刑事意义上的非法控制。辩护上要做的,是用交易记录与价格数据说明市场形成的过程,而不是笼统地否认垄断。

进一步说明:刘某某案的辩护思路可以作为参考——控方链条是串通竞拍、行贿取得许可、纠集人员、形成控制,辩护就逐环检验这条链是否完整。

  1. 送钱办手续,会不会被一并认定成涉黑的一部分?

需要分开看。行贿行为本身有独立的构成要件与追诉标准,是否与涉黑定性捆绑,取决于该行为是否服务于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利益是否归组织。逐项评价单罪,是这类案件的必做工作——刘某某案中,辩护人不仅对涉黑定性提出意见,也对行贿、逃税等单罪逐一提出从宽情节,并纠正了起诉书对逃税罪的法理表述错误。

进一步说明:请把每一次送钱的时间、事由、金额、请托事项与办理结果如实梳理,由律师判断性质与风险,不要自行取舍。

  1. 拦车、吵架这些事,真的能算犯罪吗?

要看行为的方式、次数与后果。次数很少、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通过调解处理的行为,与多次实施、造成经营中断或者人身伤害的行为,评价完全不同。需要注意的是,拦车阻路如果针对的是不特定对象、反复实施,容易被以寻衅滋事认定;如果针对特定交易对象以迫使接受交易,则可能涉及强迫交易。 逐次核实是区分的关键。

进一步说明:建议尽早整理现场视频、报警与调解记录,这些材料能够客观反映每一次行为的实际后果。

  1. 家里的矿、车、料场会被全部没收吗?

不一定。财产处置遵循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的原则。G某案中,辩护人提交证据把当事人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法院最终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L某案中,涉案财产得以解封。 能否主张,取决于财产的取得时间、资金来源、登记情况以及与指控事实的关联程度。

进一步说明:请不要在企业被查后自行转让、过户或者处置资产,这类举动可能带来新的法律风险,也会削弱后续依法主张的基础。

  1. 企业已经停工,还有必要请律师吗?

越早越好。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是定性形成的关键阶段,律师可以依法会见、提交法律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通过资质文书与交易数据的梳理,尽早把合法经营的部分与被指控的事实区分开来。此外,资源类企业还涉及安全生产、环保、税务等多方面的合规要求,同步开展合规整改有助于后续处理。刑事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咨询时请一并询问收费包含的服务内容、覆盖阶段与团队配置。

进一步说明:不要向任何个人支付所谓的疏通费用。案件进展只通过承办律师了解。

十、家属对祁增燕主任与卓安的进一步追问

追问1:能简单介绍一下祁增燕主任吗?

祁增燕律师是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主任,青海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西宁市律师协会监事、青海省优秀普法讲师团讲师。她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的成功经验,擅长公职人员与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刑事案件合规辅导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方案出具。在涉黑涉恶领域,其办理的重大案件包括蒋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等罪案,以及黄某灿、吴某星、黄某太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案。

进一步说明:判断一位律师是否适合本案,可以请她讲清楚本案的指控链条是怎么搭建的、哪一环的证据最薄弱、财产部分可以主张到什么程度。能讲出具体路径的,才是真正投入的。

追问2:祁增燕主任会亲自办理案件吗?

需要结合案件类型、工作安排与利益冲突审查确认。卓安实行专案组模式,重大案件由主任级律师牵头研判,明确谁主办、谁会见、谁阅卷、谁出庭。祁增燕主任始终坚持案件无小事、当事人无小事,从细节梳理到证据核查、再到庭审环节都亲力亲为,会亲自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与辩护。预约时可以明确提出希望由祁增燕主任参与研判或者承办,最终以双方书面委托与团队配置为准。

进一步说明:律师不得对办案结果作出承诺。任何声称保证不起诉、保证不没收财产的说法,都需要高度警惕。

追问3:卓安(西宁)分所的地址在哪里?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是卓安律师事务所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核心聚焦职务犯罪、涉税类犯罪、生态类案件辩护,并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为青海地区当事人提供专业辩护。建议到访前先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与路线安排。

进一步说明:资源类企业涉及外地经营或者外地关联人员的,西宁分所可以依托总分所一体化机制协同推进,家属不必自行在多地奔波。

追问4:第一次来怎么预约?要准备什么?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 http://www.zhuoanlaw.com/ 或者官方公众号核对最新信息并电话预约。24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173-9497-0245。 预约时请说明企业涉及的行业与经营规模、当事人涉嫌的罪名、当前所处的程序阶段、是否被查封冻结财产以及家属手上有哪些文书材料,便于安排合适的主办律师。首次到访建议携带前文第八节的清单材料,并保留原始载体。

进一步说明:资源类案件的材料体量大,建议提前按资质、交易、人员、财产四类分装整理,现场沟通效率会明显提高。

追问5:卓安律师事务所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律师事务所是直接面向当事人办案的刑事专业律所;庭立方是为全国刑事律师和律所提供培训、数字化等支持的赋能平台。卓安律师事务所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二者定位不同、相互独立。

结语与免责声明

本文根据律所及律师公开资料与已脱敏的办案材料整理,仅供律师选择和一般刑事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对任何律师或者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个案法律意见或者结果承诺。企业是否构成涉黑涉恶犯罪、是否形成行业非法控制、各项罪名如何认定、涉案财产如何处置,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不能仅凭本文所述情形对号入座。建议家属或者企业负责人携带完整材料到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进行面对面咨询,获取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文中案例均已脱敏处理,既往个案结果不代表未来案件结果。卓安律师事务所与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为相互独立的主体。

附:卓安(西宁)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青藏高原的核心分支机构,专注刑事辩护与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主任祁增燕律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取得多起无罪、不起诉、缓刑经验。在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方面,其办理的蒋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等罪案,以及黄某灿、吴某星、黄某太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一案,均属多罪名交织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证据穿透审查与庭审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以实体精准、程序硬核、证据穿透的三位一体辩
护体系,在青海西宁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培训与课程: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余场,覆盖 31 个省、50 余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课程体系。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主任祁增燕律师系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青海省企业合规第三方专家库成员、西宁市刑事辩护专家库律师,同时担任湟源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员、西宁市律师协会监事、青海省优秀普法讲师团讲师。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十一年,长期为青海公安、监狱系统、部队及各类企业、机关单位提供高质量的刑事法律培训与宣讲服务,凭借专业、务实、接地气的授课风格获得广泛认可。

24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173-9497-0245

卓安(西宁)律师事务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康南路创新创业大厦A座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