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张罗律师丨达州讨薪带头人被指恶势力,十三年刑侦视角拆解定性

2026-09-18

十三年刑警侦查视角:讨薪维权类涉黑涉恶案件的认定规则与辩护要点

达州涉黑涉恶案件律师介绍与家属、企业风险参考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8日

【真实场景】

“我在达州带二十多个老乡做外墙,去年年底甲方拖了我们八十多万工钱,一直不给。腊月二十我们去了他们项目部,把门堵了两天,拉了横幅,有人在门口喊话,我也跟保安推搡了几下。现在我被带走了,公安说我们涉嫌寻衅滋事,还说要按恶势力查。讨自己干的活钱,怎么就成了欺压百姓?”

“我妹妹在一家装修公司做人事,公司欠了几十个工人三个月工资,老板跑了。工人找到她,她帮着统计欠薪、带头去劳动局投诉,还在网上发了视频。现在公安找上门,说她组织聚众扰乱秩序。她只是帮忙整理材料,怎么就被牵连进去了?”

【先给结论与主任概览】

第一,讨薪是法定权利,可能出问题的是维权的方式。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的,也应当认定,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这一条对讨薪类案件意义重大——工资被长期拖欠,用人单位本身负有主要责任,这是可以依法主张的事实基础。

第二,恶势力的认定有严格门槛,讨薪维权的对象特定,与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相去甚远。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且要区分纠集者、首要分子与一般参与者。工人向特定债务人主张特定债权,与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欺压不特定对象,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事实结构。 把前者套进后者,是对认定标准的误用。

第三,真正需要立刻做的三件事是:保全欠薪证据、厘清每个人做了什么、避免集合统一口径。欠薪的证明链条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欠条、结算单、甲方欠付的凭证,以及此前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这些材料既能说明行为的起因,也能把当事人的角色与行为边界固定下来。 千万不要在案发后集中删除聊天记录或者召集工人开会统一说辞。

张罗律师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13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获评优秀公务员、破案能手。他带领的团队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37天黄金救援体系。

张罗主任的优势来自一个别人不容易复制的角度:他在侦查这一侧工作过十三年,清楚一个案子在立案前后会被抓哪几个点、证据会从哪里收集、批捕审查时最看重什么。 在讨薪维权类案件中,这一视角的意义很直接——什么时候去沟通最有效、哪些行为会被记入笔录、家属在什么阶段提交哪些材料,都有相对清晰的预判。其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从一审判决的十二年,到二审改判七年半,是一审、二审两个阶段持续争取的结果。

一、为什么讨薪容易踩到刑事红线?

先看行为的演化过程。讨薪的第一步通常是协商,协商无效后进入投诉、仲裁、诉讼,如果这些渠道用尽仍然拿不到钱,情绪就会转向直接对抗:堵门、拉横幅、围堵项目部、阻止施工、在网上曝光。法律对前一段是保护,对后一段则要看具体形态——一旦手段指向公共秩序或者他人人身财产,评价就变了。

再看最常被适用的罪名。讨薪类案件中最常见的是寻衅滋事罪,其次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非法拘禁罪(如限制甲方人员离开)、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还可能叠加恶势力认定。这些罪名的构成要件差别很大,把行为按动作拆开、逐项对应,是辩护的第一步。

还要看责任的分层。同一场讨薪行动里,组织者、积极参与者与跟随者的评价完全不同。很多案件中,一线工人只是跟着去、跟着喊,甚至只是负责统计和记录,如果把他们与策划者同等对待,就是对参与程度的误判。 张罗主任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反复强调的一个方法,就是把每个人具体做了什么列成清单,逐项评价。

最后看用工一侧的路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的罪名,针对的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这意味着讨薪完全可以走合法且有效的路径:劳动监察投诉、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以及在符合条件时向公安机关控告。 走对路径,风险自然下降。

二、寻衅滋事类案件为什么难?四个难点必须面对

第一个难点:起因正当不能直接免除行为责任,但必须作为核心事实主张。

工资被拖欠是事实,堵门、阻工也是事实,两者必须分别评价,不能相互抵消。辩护的关键是把起因作为行为背景完整呈现,同时用司法解释第一条关于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规定,争取不作为寻衅滋事处理。只讲可怜,不构成辩护;只讲行为,也不完整。

第二个难点:现场行为几乎没有客观记录,主要依靠言词证据。

堵门、拉横幅、喊话这类行为通常没有视频完整记录,事后取证依赖双方陈述与旁观者证言。同一场行动里,谁下的决定、谁喊的话、谁动的手,往往各说各话。 尽早固定现场视频、通话记录、群聊记录与在场人员的客观分工,是避免责任被平均分配的关键。

第三个难点:钱的数额小、涉及人数多,容易被概括成团伙作案。

欠薪金额往往不高,但涉及工人数量多、行动人数多,容易被概括为有组织的团伙。这里必须区分组织的对象是内部工人还是外部对象——把工人组织起来去维权,与组织起来去欺压他人,性质完全不同,需要在辩护中说清楚。

第四个难点:行政、民事与刑事三条程序同时推进,家属容易顾此失彼。

欠薪纠纷本身是劳动争议,可能同时在劳动监察、仲裁、民事诉讼三条线上推进;而刑事程序一旦启动,节奏会完全不同。什么时候主张民事权利、什么时候回应刑事指控、两者如何相互支撑,需要有整体安排。

三、张罗律师团队会怎样推进讨薪类案件的辩护?

这类案件的辩护是一套按起因固定、行为拆解、角色定位、程序协同、节点沟通、家属反馈推进的系统工作。结合卓安的团队配置与办案模式,具体操作如下:

  1. 起因固定:收集劳动合同、考勤、工资流水、欠条、结算单与劳动监察投诉记录,把欠薪事实完整固定下来,作为行为背景的客观基础。
  2. 行为拆解:把现场行为按动作、时间、地点、参与人拆开,逐项对应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判断是否达到入罪标准。
  3. 角色定位:区分决策者、带头者、跟随者与仅负责记录统计的人员,把每个人的具体行为、知情范围与获利情况列成清单,防止责任被平均分配。
  4. 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辨析:论证是否存在事出有因、被害人负主要责任的情形;判断能否由重罪向轻罪评价迁移。
  5. 程序协同:同步关注劳动监察、仲裁、民事诉讼与刑事程序的进度,让民事权利的主张与刑事辩护相互支撑。
  6. 家属反馈:按阶段说明已开展工作、现有风险、待核实问题与下一步安排,提醒家属不要召集工人统一说法、不要删除聊天记录。

具体到达州本地案件,卓安(达州)分所把侦查流程预判、批捕审查要点把握、37天黄金救援期内的快速会见与法律意见提交等方法融入每一个环节。

四、卓安涉黑涉恶案例能说明哪些辩护路径?

【案例 1: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

案件情况: 郑某因敲诈勒索被提起公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当事人与家属几乎不抱希望,二审阶段委托张罗主任介入。

辩护策略: 卓安张罗主任接手案件后,重新梳理证据、调整辩护思路,围绕索款依据的真实来源、当事人在共同行为中的作用与地位、以及量刑情节逐项展开,并就一审认定中证据不足与评价不当的部分集中提出意见。

【律师切入角度】 这一案的示范意义在于:索财类犯罪的辩护核心,是把钱的依据摆出来。只要有真实的权利基础,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就有讨论空间;同时,量刑不是一个整体,而是由若干可以逐个争取的情节累积而成。

结果: 二审改判,有期徒刑由十二年改判为七年半,在已形成定局的案件中实现了实质性突破。

【案例 2:董某涉黑四罪案——围堵工厂索要工程款,剥离敲诈勒索重罪指控】

案件情况: 检察机关指控董某参与以杜某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从事房屋拆迁和土建行业并系骨干成员,指控事实包括因认定施工亏本而多次电话威胁、殴打发包方项目经理,并组织人员围堵工厂、拉闸断电致使企业停产一个月;此外还包括为取得土建挖方工程纠集四十余人打砸工地、在竞标失败后强行索要赔偿等。案卷材料上千页。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从上千页案卷中深挖有利证据:一是论证案涉团伙人员之间关系松散,缺乏明确分工与帮规帮纪,亦无明确的组织利益,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四大特征;二是论证在某工厂纠纷中索要的是被拖欠的工程款、目的具有合法性,不能因催收手段过激而直接等同于敲诈勒索;三是就寻衅滋事部分提出依法系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从犯。

【律师切入角度】 这是讨薪维权类案件最值得研究的一个样本:索款的目的是要回本属于自己的钱,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财物,是两种不同的主观状态。把付款义务的来源讲清楚,重罪指控就可能被剥离。

结果: 起诉书原指控敲诈勒索数额巨大、任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依法可能面临极为严厉的刑罚。经律师团队提交详实辩护词并据理力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数罪并罚,最终从轻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案例 3:杨某恶势力团伙催收非法债务案——审查起诉阶段打掉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仅执行五年】

案件情况: 杨某在当地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在收取贷款过程中与部分逾期客户发生冲突,对部分长期坏账客户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恐吓等方式,并被指控牵涉当地多起打架斗殴事件,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纠集者。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分两阶段推进:审查起诉阶段针对面临刑罚最重的聚众斗殴罪展开细致证据比对与质证,成功促使检察院撤回该项起诉;审判阶段邀请刑法专家论证法条竞合,提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催收非法债务罪与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存在法条包容性竞合,并反对将民事违约引发的过激催收拔高论处——催收行为事出有因、存在债务前提,被告人没有无事生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主观动机,被害人往往存在违约过错。

【律师切入角度】 事出有因是这类案件最有力的辩护支点。把债务关系、违约事实与行为方式三条线摆在一起,足以说明行为针对的是特定对象,而不是无事生非、随意扰乱社会秩序。

结果: 检方最终未对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法院未对杨某适用更为严苛的重罪重罚,数罪并罚最终仅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案例 4:唐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六罪案——寻衅滋事等个罪逐项审查,厘清参与程度】

案件情况: 以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四川德昌、西昌等地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2人死亡、2人自杀经抢救康复、多人受伤,并对当地火车站货物运输形成非法控制。唐某某被指控为该组织的积极参与者,罪名包括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在全面梳理海量卷宗的基础上,针对并非每个被告人都参与了组织的每一个具体犯罪这一特点,对每一项罪名逐项审查参与程度与作用大小,积极依法与公诉人、法官沟通案情并提交针对性辩护意见,一审宣判后继续代为提起上诉并提供二审辩护。

【律师切入角度】 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极多、卷宗海量、非全员参与全部犯罪。即便被认定涉黑,各个具体罪名仍然必须逐项审查证据、逐项评价参与程度,这一规则对讨薪维权类案件中被卷入的普通工人同样适用。

结果: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 5:黄某涉恶敲诈勒索案——退股纠纷中的民事维权与刑事敲诈边界】

案件情况: 案件起因是曾某、黄某与被害人程某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公司未实际经营,程某提出退股,双方就股本金退还多次协商未果,后在协商中以威胁方式迫使程某出具借条,黄某被指控构成涉恶势力犯罪的敲诈勒索罪。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提出:案件起因系公司退股的真实民事纠纷、被害人存在过错;股东合伙经营与股东之间的借贷属于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应将民事维权过程中的过激行为直接拔高为刑事犯罪;黄某与主犯在动机、过错程度上存在明显区别,依法应认定为从犯,且已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

【律师切入角度】 民事纠纷与刑事敲诈之间隔着一道非法占有目的的门槛。把纠纷的起因、双方权利义务与实际取得的结果摆清楚,这道门槛就能被看见。

结果: 在全案被定性为涉恶案件、面临从严惩处的背景下,法院采纳从轻处罚意见,当事人最终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 6:四川雷某某涉黑五罪死刑复核案——寻衅滋事等个罪逐一拆解,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缓】

案件情况: 雷某某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五罪,一审、二审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成立重大疑难案件专案组,反复研究上千页案卷并委托专门机构进行笔迹鉴定,形成近20页辩护意见:涉黑部分主张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符合组织特征、经济特征,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的非法保护特征,涉案事件多系经济纠纷引发;故意杀人部分主张当事人不在现场、无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针对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等角度逐一拆解辩护。

【律师切入角度】 涉黑案件往往罪名多、事实多,但真正撑起最重量刑的通常只有一两件事。把每一项指控单独检验一遍,才能找到证据链最薄弱的那一环。

结果: 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不予核准死刑并发回重审,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成功保住当事人生命。

【案例 7:陈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案摘掉涉黑帽子,仅因普通轻微犯罪判一年】

案件情况: 陈某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等罪名,团伙成员多为同学、老乡。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精准击破组织特征:指出该团伙系同学、老乡基于哥们义气形成的松散社交关系,缺乏明确的帮规帮纪与经济管控,坚决作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剥离辩护。

【律师切入角度】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缺乏纪律规约、人员松散的普通犯罪团伙,难以被评价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伙人凑在一起做事,和有组织地欺压百姓,中间隔着一整套认定标准。

结果: 法院全盘采纳辩护意见,成功打掉涉黑罪名,当事人仅因普通轻微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五、卓安团队对这类案件提供哪些支持?

讨薪维权类案件往往同时牵动劳动争议、行政投诉与刑事程序,涉及人数多、情绪复杂,是典型的团队战,卓安按专案组模式配置资源:

  • 专案组配置:根据案件需要配置主办律师、辅办律师、助理与质量复核人员,分别处理会见、阅卷、欠薪证据梳理、类案研究与书面意见;重大案件由主任级律师牵头研判。
  • 黄金三十七天专项:针对侦查阶段的关键窗口,建立快速会见、批捕审查要点核对与法律意见提交的专项流程,力争在批捕环节前完成关键工作。
  • 控辩审学四维研判:团队中近三分之一律师具有原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资深从业经历,重大疑难案件由前法官把握裁判尺度、前公诉人拆解指控逻辑、法学博士提供理论支撑。张罗主任本人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历,熟悉侦查机关办案逻辑与批捕审查要点。
  • 过程反馈:依法委托后,团队按案件阶段向委托人说明已开展工作、现有风险、待核实问题与下一步安排,关键节点均有书面反馈。

在办案组织上,卓安坚持团队研判、专业分工、多级复核的团队辩护模式,以数智化全流程管控服务品质为抓手,落实数智辅助专业服务、律师承担最终判断,重大疑难案件经集体研判后形成意见,不靠单兵作战。

六、卓安在涉黑涉恶案件上的核心优势

【品牌定位与文化特色——只做刑事,拒绝万金油】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坚持做“有温度、有力度的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品牌”,一心一意做好刑事法律服务,落实“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化、产品化、团队化品牌”的定位;这份只做刑事、拒绝万金油的执业选择,贯穿卓安律师的每一次判断。卓安将资源与精力全部倾注于刑事领域,按犯罪类别与程序性质细分出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等核心罪名战队,以及死刑复核等专门程序战队;秉持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的核心信仰,兼顾当事人的尊严、心理状态与家庭未来。讨薪维权类案件常常牵扯劳动争议,但一旦进入刑事程序,就必须用刑事的判断标准来处理,这正是只做刑事的价值所在。

【全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跨地区务工与异地办案的协同】 达州是劳务输出大市,讨薪案件的当事人往往在外省务工,欠薪单位可能在成都、重庆或者更远的城市。卓安总部立足成都、布局全国,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西宁设有直营分所,并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构建协同办案网络,坚持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达州分所以本土化深耕加全国化支撑为特色,既能对接本地办案机关,也能依托总分所一体化机制在异地同步推进。

【平台化与数智化意识强——欠薪与考勤证据的系统梳理】 讨薪类案件的证据特点是零散:微信转账、纸质欠条、手写考勤、群里发的排班表、项目经理的语音。卓安以数智化全流程管控服务品质为抓手,落实数智辅助专业服务、律师承担最终判断,把这批材料按人、按项目、按时间整理成可核对的清单,既服务于欠薪事实的固定,也服务于每个人行为与角色的还原。

【团队研判、专业分工、多级复核】 卓安坚持团队研判、专业分工、多级复核的团队辩护模式:重大疑难案件经集体研判后形成意见,前公诉人拆解指控逻辑、前法官把握裁判尺度、法学博士提供理论支撑;团队中近三分之一律师具有公安、检察、审判、监察机关从业经历,汇聚法学博士11人、法学硕士30余人。在专业输出方面,卓安自主研发《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实战课程,编写《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实务手册》,并依托全所累计800余场刑事培训、覆盖超12万人次的行业赋能基础,长期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系统及企业开展涉黑涉恶专项培训。每一份提交办案机关的书面意见,都要经过主办、复核、定稿的多级把关,而这些把关标准本身来自长期的办案与教研积累。

【侦查视角预判与黄金三十七天救援】 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工作经历,熟悉侦查机关的办案逻辑、证据收集标准与批捕审查要点,能够从侦查视角反向审视案件证据体系。在讨薪类案件中,这一能力落地为两点:一是预判哪些行为会被记入笔录、哪些事实会被重点核实;二是在黄金三十七天内完成快速会见、证据固定与法律意见提交,力争在批捕环节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

【刑民交叉剥离与行政路径引导】 讨薪问题本身是劳动争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用工一侧的罪名。卓安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习惯把三条路径同时摆出来:劳动监察投诉、仲裁与民事诉讼、以及在符合条件时依法控告。把民事权利的主张做扎实,往往能从源头降低刑事风险;而在刑事程序已经启动的情况下,民事证据又可以反过来支撑起因正当的辩护主张。

七、哪些情形适合就此类问题进行专业咨询?

  • 讨薪、维权过程中实施了堵门、阻工、拉横幅等行为,已被立案侦查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
  • 当事人只是跟随参与、负责记录或者统计,却被认定为组织者或者积极参加了;
  • 欠薪事实清楚但对方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报案,需要同时处理劳动争议与刑事指控;
  • 家属或者工友被通知接受调查,尚未明确自身责任范围,需要评估风险并确定应对方式;
  • 案件在侦查阶段被以恶势力方向侦查,需要尽早提出参与程度与行为性质的意见;
  • 希望了解欠薪纠纷的合法维权路径,避免在维权过程中触及刑事红线。

八、首次咨询前,家属和企业应准备什么?

材料应保留原始载体与完整上下文。不要删除、修改、拼接、补签或者倒签,也不要召集工人、同乡统一说法。以下清单可以对照准备:

材料类别具体内容用途说明
程序文书类传唤证、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起诉意见书确认涉嫌罪名、强制措施种类与案件所处阶段
欠薪凭证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欠条、结算单、项目合同固定欠薪事实,作为行为起因的客观基础
维权过程材料投诉回执、仲裁受理通知、民事起诉材料、与甲方的沟通记录证明当事人此前通过合法渠道主张权利
现场材料现场视频、照片、通话记录、群聊记录还原每个人的具体行为,区分决策者与跟随者
人员与分工参与人员名单、各自职责、在项目中的角色与工时说明维权行动的对象特定性,避免被概括为团伙作案
用工一侧材料用工单位信息、负责人情况、是否存在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情形判断是否可以依法控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当事人情况年龄、健康状况、务工经历、有无前科、是否主动配合调查作为强制措施与量刑的考量因素
家属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本等亲属关系证明办理委托手续需要证明亲属关系

九、家属与工友常见问题

  1. 工资要不回来,去堵门、拉横幅是不是一定构成犯罪?

不一定。关键在于行为的具体形态与强度。2013年两高关于寻衅滋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一条明确,寻衅滋事以无事生非或者借故生非为前提,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长期欠薪本身使对方负有主要责任,这是可以依法主张的事实。但需要注意的是,堵门阻碍施工、限制他人离开、打砸财物这些行为会触及另外的罪名,不能因为讨薪就当然免责。

进一步说明:维权时尽量沿用投诉、仲裁、诉讼等合法路径,并对沟通过程留痕。已经发生的行为,请如实向律师说明全部细节,不要自行取舍。

  1. 我们只是跟着去的,也会被认定吗?

参与程度是这类案件最重要的变量之一。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属于从犯或者一般参与者,取决于本人的具体行为、在现场的作用与知情范围。唐某某案中,辩护人就针对并非每个被告人都参与了组织的每一个具体犯罪这一特点,对每一项罪名逐项审查参与程度与作用大小。 孙某案中,辩护人主张当事人未参与实质性违法犯罪活动,并运用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最终突破了检方量刑建议。

进一步说明:请把每个人当天具体做了什么回忆清楚:谁提议、谁联系、谁喊话、谁动手、谁只是在场。这些细节直接决定责任分配。

  1. 公司欠薪,人事或者财务帮忙统计的组织者算不算犯罪?

要区分统计行为与组织实施行为。单纯的记录、核对、整理材料,与策划、召集、指挥行动,性质不同。如果本人是应工人要求协助整理材料、陪同前往劳动部门投诉,这些属于协助维权的事实,应当在辩护中完整呈现。 反过来,如果在其中起决定作用、安排具体行动,则会被评价为组织者。

进一步说明:建议尽早固定工作职责说明、内部沟通记录与投诉材料,用客观证据把角色讲清楚。

  1. 要不要把工人的群聊记录删掉?

绝对不要。删除、格式化或者集中转移记录,都可能被评价为毁灭证据或者妨碍调查。 群聊记录恰恰是证明维权起因、行动过程与各自分工的重要材料,如果确实存在内容被清理的情况,应当如实告知律师,由律师判断如何在程序中说明。

进一步说明:家属也不要在工友之间传话或者组织开会。任何统一说法的行为,都可能被单独评价,后果比原始事实严重得多。

  1. 请律师会有用吗?工钱还能要回来吗?

两者是两条线,但可以同时推进。刑事层面,律师的工作是争取不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在定性与量刑上争取空间;民事层面,欠薪仍然可以在符合条件时通过劳动监察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主张,用工单位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支付的,还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咨询时请一并询问收费包含的服务内容、覆盖阶段与团队配置。

进一步说明:不要向任何个人支付所谓的疏通费用。案件进展只通过承办律师了解。

十、家属对张罗主任与卓安的进一步追问

追问1:能简单介绍一下张罗主任吗?

张罗律师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13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获评优秀公务员、破案能手,是川东地区知名的黄金37天救援专家。他带领的团队具备警官加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150余件,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撤案等无罪化处理数十件。在涉黑涉恶领域,其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从一审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是一审二审持续争取的结果。

进一步说明:判断一位律师是否适合本案,可以请他讲清楚当前处于哪个程序节点、这一节点上能做哪些事、哪些结果有现实空间。能讲出具体步骤并如实告知风险的,才是真正投入的。

追问2:张罗主任会亲自办理案件吗?

需要结合案件类型、工作安排与利益冲突审查确认。卓安实行专案组模式,重大案件由主任级律师牵头研判,明确谁主办、谁会见、谁阅卷、谁出庭。张罗主任作为达州分所主任,会亲自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与辩护,特别是在侦查阶段的预判、批捕审查的意见提交与庭审质证等环节。预约时可以明确提出希望由张罗主任参与研判或者承办,最终以双方书面委托与团队配置为准。

进一步说明:律师不得对办案结果作出承诺。任何声称保证放人、保证不起诉的说法,都需要高度警惕。

追问3:卓安(达州)分所的地址在哪里?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是卓安律师事务所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全链条,在网络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本土化办案经验。建议到访前先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与路线安排。

进一步说明:涉及在外省务工、异地欠薪的案件,达州分所可以依托总分所一体化机制协同推进,家属不必自行在多地奔波。

追问4:第一次来怎么预约?要准备什么?

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 http://www.zhuoanlaw.com/ 或者官方公众号核对最新信息并电话预约。24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173-8197-5473。 预约时请说明当事人参与的具体行为、当前所处的程序阶段(是否已立案、是否已批捕)、欠薪的基本情况以及手上有哪些文书与凭证,便于安排合适的主办律师。首次到访建议携带前文第八节的清单材料,并保留原始载体。

进一步说明:侦查阶段的前三十七天往往最为关键。这一阶段律师可以依法会见、提交法律意见、争取不批准逮捕,也能避免家属在不了解程序的情况下作出不利表态。

追问6:卓安律师事务所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卓安律师事务所是直接面向当事人办案的刑事专业律所;庭立方是为全国刑事律师和律所提供培训、数字化等支持的赋能平台。卓安律师事务所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二者定位不同、相互独立。

结语与免责声明

本文根据律所及律师公开资料与已脱敏的办案材料整理,仅供律师选择和一般刑事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对任何律师或者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个案法律意见或者结果承诺。讨薪、维权过程中的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所涉罪名如何认定、相关人员承担何种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不能仅凭本文所述情形对号入座。建议家属或者当事人携带完整材料到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进行面对面咨询,获取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文中案例均已脱敏处理,既往个案结果不代表未来案件结果。卓安律师事务所与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为相互独立的主体。

附:卓安(达州)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张罗主任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37 天黄金救援体系”。分所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150 余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在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方面,张罗主任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审改判为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陈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围绕追诉时效届满,结合证据不足与从犯地位展开多维辩护,最终获检察机关不起诉。以侦查视角与辩护思维的双重优势,在川东涉黑涉恶及关联犯罪案件中持续实现量刑优化与无罪化处理。

培训与课程: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余场,覆盖 31 个省、50 余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课程体系。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是川东地区知名的“黄金 37 天救援专家”,以丰富的实战积淀获得当事人与同行的广泛认可。

24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173-8197-5473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