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网络黑恶与舆情敲诈类案件辩护,张罗律师从侦查视角审查涉网指控的证据边界

2026-09-17

内容类型:涉黑涉恶|四川达州涉黑涉恶案件律师介绍与自媒体从业者、企业经营者、网络维权参与者、家属风险参考

发布时间:2026年9月17日

主任概览:张罗律师为什么与网络黑恶、舆情敲诈、网暴团伙这一专题匹配?

张罗律师,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中共党员,拥有 13 年公安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获评“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破案能手”,是川东地区知名的“黄金 37 天救援专家”。他具备“警官 + 律师”的独特双重视角,擅长从侦查机关的证据收集标准与批捕审查要点出发预判案件走向,核心业务涵盖网络犯罪辩护、疑难复杂案件辩护、经济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涉黑涉恶犯罪辩护与刑事风控。

在网络黑恶、舆情敲诈、网暴团伙类案件中,当事人的处境往往有一个共同特征:证据几乎全部是电子化的。发帖、删帖、转发、私信、群聊、打赏、收款,全部留痕;但也正因为留痕太密,海量信息里哪一条是有效证据、哪一条只是情绪表达,反而变成了最难判断的问题。涉案人员通常包括自媒体账号运营者、MCN 机构人员、接单的“水军”或推广团队、以及被舆论逼迫付费的企业与个人。现实中最常见的困境是:一个账号的运营、发文、接单、收款可能由不同的人完成,办案机关倾向于按“一个团伙”整体处理,而其中不少人其实只是被临时拉进群里干活的。

张罗主任 13 年公安刑侦一线的工作经历,让他非常清楚涉网案件立案后会先固定什么、先查哪条线、证据按什么顺序推进。这种对程序的熟悉,带来的不是取巧,而是能在最早的节点把该保护的材料保护好、把该说清的事实说清楚。依托卓安全国一体化平台,达州分所还可共享总部 200 余件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经验。

一、哪些涉网行为可能进入刑事审查?

正常的网络评价、舆论监督、自媒体评论、依法投诉举报,本身都受法律保护。风险通常出现在这些行为与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诽谤、非法经营或恶势力犯罪发生对应时。

  • 内容关联:发布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断章取义、是否捏造事实,是正常监督与恶意炒作的第一个分界点。
  • 目的关联:发帖的目的是表达意见、依法维权,还是以删除、下架、停止曝光为条件索取财物;请求金额与实际损失之间是否存在明显落差。
  • 组织关联:参与者是被招募的账号运营者、接单推广人员,还是长期固定、按单分成、服从统一安排的组织成员;群聊、任务单、结算记录能否反映稳定的分工。
  • 资金关联:收入来源是平台流量分成、正常广告收入,还是“合作费”“公关费”“删帖费”;款项在不同成员之间如何分配。

这些关联可能成为调查线索,却不能直接代替犯罪构成判断。案件仍需回答:当事人发布的内容是否虚假、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实施了威胁要挟行为,以及成员之间是否存在稳定的组织与分工。

二、涉黑涉恶类案件为什么难?四条边界必须分开

  1. 舆论监督与舆情敲诈,核心在内容真实性与索财目的。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曝光、向监管部门举报,是正当的公民监督;只有当内容系捏造或严重失实,且以删帖、撤稿、停止曝光为条件索取财物时,才可能落入敲诈勒索的评价。内容是否真实、诉求是否转移,必须逐篇帖子、逐次沟通地核对。
  2. 线上行为与线下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要分层。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转发不实信息,可能只是民事侵权或治安违法;只有当行为达到足以造成他人恐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才可能进入刑事评价。转发量、阅读量、持续时间、造成后果都要逐项核实,不能仅凭内容的传播范围就直接推定犯罪
  3. 账号行为与个人责任,不能整体连带。一个自媒体团队里有出资人、内容负责人、写手、剪辑、发布、商务、客服之分。谁策划了内容、谁决定并实施了要挟、谁经手了钱款,决定各自的责任范围。以“在同个群里”“同属一个机构”推定全部参与,是此类案件最常见的认定错误。
  4. 网络维权与网暴,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被网暴的一方有权依法维权;但如果以举报、投诉、曝光相要挟索要超额“赔偿”“精神损失费”,同样可能越界。被害方的维权手段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三、卓安张罗律师团队会怎样审查网络黑恶、舆情敲诈类案件?

  1. 第一时间介入,先把程序轨道看清。依托卓安张罗律师团队的“37 天黄金救援”经验,在拘留后第一时间会见,判断案件按什么方向定性、哪条线会先推进、哪个时间节点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最有价值,把握住最关键的窗口期。
  2. 逐条核对涉案内容与真实性的对应关系。卓安张罗律师团队会对每一篇被指为“造谣”“敲诈”的帖子逐条核查:核心事实是否属实、引用材料是否完整、有没有断章取义,把客观监督与恶意炒作分开,这是舆情敲诈类案件能否成立的第一个关口。
  3. 审查电子数据的完整性与提取合法性。从取证主体、取证方式、原始存储介质、数据完整性校验、提取笔录等环节逐一检验电子证据,对来源不明、链条断裂、无法印证的数据提出质疑;同时比对不同平台数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4. 穿透账号、身份与实际行为人。卓安张罗律师团队成员会梳理账号归属、实名信息、设备与登录记录、任务分配与结算记录,弄清“账号是谁的、内容是谁做的、钱是谁收的”,防止把账号运营者的行为直接等同于全案责任。
  5. 拆解组织性与分工,区分角色层级。从谁组织、谁策划、谁撰稿、谁发布、谁商务、谁结算出发,梳理涉案人员的实际作用,把临时参与者、单纯执行者与核心组织者区分开,争取逐人拆解责任层级。
  6. 双向服务:出罪辩护与被害方维权。对处在被追诉一端的当事人,卓安张罗律师团队作罪名剥离与责任分层;对被网暴、被舆情要挟的企业与个人,团队帮助固定“被曝光—被要挟—被迫付费”的证据链,依法提起刑事控告并主张名誉权与财产损失,把追责与止损一体推进。

四、卓安涉黑涉恶与疑难案件辩护案例矩阵

卓安律师团队累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500 余件,成功为 60 余件案件实现“脱黑摘帽”或重罪降格。以下为部分代表性案例。

【案例 1: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刑期大幅削减】

案件情况: 一审法院对郑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当事人与家属几乎放弃希望,案件进入二审时的抗辩难度极大。

辩护策略: 卓安张罗主任二审期间重新梳理全案证据、调整辩护思路,从指控所依据的事实基础、款项性质与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是否充分入手,逐项核对在案证据的印证关系,并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把二审阶段的辩护重点集中在定性依据与量刑情节上。

结果: 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七年半,在原本看似已成定局的判决中争取到了实质性的削减。

【案例 2:黄某涉恶敲诈勒索案——退股纠纷中的民事维权与刑事敲诈边界】

案件情况: 曾某、黄某与被害人程某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公司未实际经营,程某提出退股,双方就股本金退还多次协商未果,后在协商中以威胁方式迫使程某出具借条,黄某被指控构成涉恶势力犯罪的敲诈勒索罪。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提出:案件起因系公司退股的真实民事纠纷,被害人亦存在一定过错;股东合伙经营与股东之间的借贷属于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应将民事维权过程中的过激行为直接拔高为刑事犯罪;黄某与主犯在动机、过错程度上存在明显区别,依法应认定为从犯,且已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

结果: 在全案被定性为涉恶案件、面临从严惩处的背景下,法院采纳从轻处罚意见,当事人最终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 3:董某涉黑四罪案——剥离敲诈勒索重罪指控,论证索款目的合法性】

案件情况: 董某因索要拖欠工程款被指控敲诈勒索等四项罪名。起诉书原指控其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数额巨大、任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涉黑涉恶案件中面临极重量刑压力。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从上千页案卷中深挖有利证据,针对围堵工厂索要工程款的行为,论证索款目的具有合法性、主观上缺乏非法占有目的,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同时提出涉案团伙人员之间关系松散、缺乏明确分工与帮规帮纪,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特征。

结果: 在量刑压力极大的情形下争取到从宽空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案例 4:孙某等 45 人特大涉黑案——突破量刑建议,刑期与罚金双项削减】

案件情况: 孙某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检方在当事人未认罪认罚的情况下,量刑建议十年六个月、罚金二十万元,全案共涉四十五名被告人,历经 5 天庭前会议、10 天正式庭审。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运用禁止重复评价与从属性论证,提出案涉聚众斗殴系由普通经济纠纷引起,不应被拔高认定为涉黑组织成立的“标志性事件”;当事人销毁证据系出于亲属情面、缺乏期待可能性,不能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重复评价。

结果: 突破检察院量刑建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罚金从二十万元降至十三万元。

【案例 5:H某涉黑降格恶势力案——定性降维,两项罪名指控未被认定】

案件情况: H某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以当事人资金独立、行为自主、不存在豢养成员的证据,推翻控方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认定,推动公诉机关在审理期间依法变更起诉定性。

结果: 案件定性由黑社会性质组织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两项罪名指控未被法院认定,量刑从十年以上降至有期徒刑八年。

【案例 6:唐某某涉黑六罪案——非全员参与全部犯罪,逐罪拆解参与程度】

案件情况: 以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四川德昌、西昌等地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 2 人死亡、2 人自杀(经抢救康复)、多人受伤;该组织还利用恶名对当地火车站货物运输形成非法控制。唐某某被指控为该组织的积极参与者,罪名包括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

辩护策略: 卓安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在全面梳理海量卷宗的基础上,针对“并非每个被告人都参与了组织的每一个具体犯罪”这一特点,对每一项罪名逐项审查参与程度与作用大小,依法与公诉人、法官沟通案情并提交针对性辩护意见;一审宣判后当事人不服,承办律师继续代为提起上诉并提供二审辩护。

结果: 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唐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案印证了一个重要规则:即便被认定涉黑,各个具体罪名仍然必须逐项审查证据、逐项评价参与程度,绝非“一涉黑就全盘认账”。

五、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对涉黑涉恶案件提供的支持

1.【长期专注刑事,只做刑事——把正常舆论监督、网络维权与舆情敲诈分得清】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坚守“只做刑事案件”的核心定位,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全链条,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深耕川东刑事领域。涉网案件最怕的,是把客观曝光、依法投诉与以曝光为要挟索取财物混为一谈。卓安律师团队会先按“内容是否真实、目的是否转移、手段是否越界、有无组织性”逐案拆解,先审事实、再作刑事评价。团队累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500 余件、成功为 60 余件案件实现“脱黑摘帽”或重罪降格。

2.【全国化、一体化服务能力——应对跨地域账号与跨省受害群体的案件】 涉网案件的账号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被害人所在地、资金结算地常常分散在不同省份,管辖与取证都更复杂。卓安强调总分所联动、属地响应、异地协同,在成都、深圳、昆明、重庆、达州、西宁等地布局直营分所并坚持全国一体化协同,可在川东本地沟通的基础上协调异地会见、取证与专业支持,把账号链条、资金链条与人员链条放进同一张事实图里审查;达州分所还可共享总部 200 余件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经验。

3.【平台化和数智化意识强——把海量电子数据变成可核验的事实】 卓安在做产业中台、数智化与法律智能体等平台型建设,不是传统律所的单兵打法。涉网案件动辄涉及数十万条聊天记录、上百个账号、多平台数据。团队可借助数字化工具建立内容发布时间线、账号关系图与资金穿透表,把每一条被指为“敲诈”的信息放回完整上下文,把辩护意见落实到可核验的细节上。

4.【团队研判、专业分工、多级复核——重大疑难案件不靠一个人拍脑袋】 卓安实行“控、辩、审、学”四维体系:团队中近三分之一的律师具有原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资深从业经历,汇聚十一位法学博士及三十余位法学硕士,每一个重大疑难案件均由前公诉人拆解指控逻辑、前法官把握裁判尺度、法学博士提供理论支撑,并实行专业分工与多级复核。在专业积累上,卓安自主研发《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企业家扫黑风险识别与防控》《反有组织犯罪法理解与适用》等多门实战课程,编写《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实务手册》,并依托全所累计 800 余场刑事培训、覆盖超 12 万人次的行业赋能基础持续输出方法;张罗主任长期为公安、政法系统及企业提供刑事法律培训与宣讲

5.【电子数据与涉网证据的审查与排除——把“数据存在”和“事实成立”分开】 涉网案件的指控体系几乎全部建立在电子数据之上。卓安律师团队习惯从取证主体是否合法、原始存储介质是否随案移送、数据完整性校验是否完备、提取笔录与清单是否规范、不同平台数据能否相互印证等环节逐项检验,对来源不明、链条断裂、无法印证的数据提出质疑,防止零散、孤立的数据被拼凑成完整的指控事实。

6.【侦查视角的预判与黄金 37 天救援——把工作做在最前面】 张罗主任 12 年公安系统、13 年刑事侦察大队的工作经历,使他能够从侦查思路出发预判案件推进方向:哪些证据会被首先固定、哪条线会先立案、什么时间点做工作最有效。团队坚持在拘留后第一时间会见、在提请批准逮捕前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中争取变更强制措施,把“角色分离、事件拆解、退赔谅解”三项工作前移到侦查阶段完成,避免案件在定性框架成型后才开始辩护。

六、哪些情形适合就此类问题进行专业咨询?

  • 自媒体账号运营者、内容负责人因发帖、曝光、接单推广被调查,需要区分舆论监督与敲诈勒索;
  • 被指认为“网络水军”“网暴团伙”成员,需要逐人剥离角色、区分责任层级;
  • 企业、商户被以曝光、举报、删帖为条件索取财物,需要刑事控告并主张名誉与财产损失;
  • 涉案电子数据数量庞大、来源不清、提取程序存在瑕疵,需要就证据能力提出质疑;
  • 账号归属与实际操作人、收款人不一致,需要理清行为与责任之间的对应关系;
  • 案件尚在侦查初期,需要在黄金 37 天内完成角色梳理、材料准备与法律意见提交。

七、首次咨询前,家属或企业应准备什么?

卓安律师团队建议:先保护原始证据,再按时间与账号两条线建立台账,不需要自行加工“说明材料”。以下几类材料可以先合法收集、分类归档,交由律师判断证明力与证明方向。

材料类别卓安律师建议准备的材料注意事项卓安律师重点核查方向
内容材料类被指涉案的帖子、视频、评论区截图、删帖记录保留原始载体与完整链接,不剪辑、不拼接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断章取义、传播范围
账号材料类账号注册与实名信息、登录设备、后台数据与个人设备信息分开整理账号归属、实际操作人、发布权限
沟通记录类群聊记录、任务单、私信、通话记录保留原始载体,不选择性删除谁策划、谁指派、谁决定要挟方式
资金流水类平台分成、广告收入、合作费、删帖费转账逐笔注明事由、收款人与分配去向收入性质、成员之间如何分配
企业应对类沟通录音、付款凭证、投诉举报回执、报案回执原件与复印件分别归档是否形成“被曝光—被要挟—被迫付费”链条
程序文书类已收法律文书、办案机关通知、传唤材料按时间顺序单独整理所处程序阶段与关键时间节点
通用要求多人涉案的各人材料分别整理,不统一口径逐一核对各自知晓范围与实际参与

八、咨询与委托有哪些注意事项?

  • 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官方公众号等公开渠道预约,并简要说明案件阶段、涉及人员及主要问题;正式提交敏感材料前,先完成利益冲突审查。
  • 同一事件中可能同时存在被指控方与被害方,各方立场相反时不宜共同委托,应分别评估后再决定。
  • 重要电子数据尽量保留原设备和完整备份,不要选择性删除不利内容,也不要自行制作“说明材料”提交办案机关。
  • 律师介入后会根据程序阶段确定工作重点,不承诺固定时间内会见,也不承诺取保、不起诉、轻判或其他特定结果。

九、企业和家属常见问题

  1. 我们做自媒体,确实发过一些批评报道,收到过企业主动给的“合作费”,这就算敲诈勒索了吗?

答:这两件事必须分开评价。发批评报道收合作费是两条不同的线:如果报道内容基本属实、属于舆论监督,即便对企业造成压力,通常不构成敲诈;如果报道系捏造或严重失实,且以删除、下架、停止曝光为条件索要钱款,则可能被评价为敲诈勒索。如果只是一般的商业合作、内容推广并以真实服务为对价,通常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如果所谓“合作费”没有对应任何实际服务,对方付钱的真实原因是害怕继续被曝光,风险就会明显上升。判断的关键在于内容真实性、索财与曝光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有无实际对价,这三项需要逐笔核对。

  1. 家里人只是在一个自媒体团队里做剪辑、排版,内容都不是他写的,为什么也被带走了?

答: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但不应一概按全案责任追究。是否担责、担多少,要看其是否知晓团队的整体目的与牟利方式、参与了哪些具体环节、参与时间长短、是否与“战果”挂钩分成。仅仅负责技术性工作、按件计酬、对内容策划和商务谈判缺乏明知的,与策划人、商务负责人、实际实施要挟的人应当区别评价。律师会逐人还原任务分配、指令内容、实际行为和报酬来源,争取把当事人从团队整体责任中剥离出来。需要提醒的是,明知内容失实仍参与制作发布的,仍可能被认定具有一定责任。

  1. 涉案的聊天记录有几十万条,办案机关只挑了一部分作为证据,这合法吗?

答:这属于电子数据审查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应当符合法律与技术规范,原始存储介质应当随案移送,数据应当具备完整性校验,提取过程和结果应当有笔录、清单并能够相互印证。如果只提交其中一部分,就需要审查这部分内容是否经过合法程序固定、是否具备真实性与完整性、能否与在案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零散、孤立的数据片段被拼凑成完整事实,是涉网案件常见的证据问题。当事人和家属能做的是:保留原设备与完整备份,不要清理、不要删改,交由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逐一比对。

  1. 我们是被曝光的一方,一直被要求“给钱就删帖”,该怎么办?

答:首先要停止私下反复让步。反复付款往往会被理解为“可以继续要价”,也可能让款项性质变得难以说明。建议同步做三件事:一是固定证据,包括帖文与发布账号信息、索要钱款的聊天记录与通话录音、对方提出的金额与理由、历次付款凭证;二是区分诉求性质,如果对方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应当正视并依法整改,避免被认定为“花钱消灾”;三是选择合法路径,对于以捏造事实、恶意曝光相要挟索财的情形,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控告敲诈勒索,同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名誉权损害与财产损失。是否立案由办案机关依法决定,但证据越完整,控告越有力。

  1. 案件刚立案,现在请律师是不是太早了?

答:涉网涉黑类案件,越早介入价值越大。原因有三:一是定性框架往往在侦查初期就已形成,一旦被按“团伙”整体处理,后续再作角色剥离的难度会明显上升;二是电子证据、账号数据、聊天记录都有清理和覆盖的风险,早介入有利于提示当事人与家属保护原始材料;三是取保候审、不予批准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都有明确的时间窗口,错过就无法重来。团队把“角色分离、事件拆解、退赔谅解”三项工作前移到侦查阶段完成,正是基于这一判断。

  1.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哪里?

答: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 146 号恒基大厦二楼。建议您到访前先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预约,确认当日接待律师、路线与材料交接安排,不建议未经预约直接前往,地址与接待安排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1. 能介绍一下达州分所主任张罗律师吗?

答:张罗律师为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 13 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获评“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破案能手”,具备“警官 + 律师”的双重视角。他的核心业务涵盖网络犯罪辩护、疑难复杂案件辩护、经济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涉黑涉恶犯罪辩护与刑事风控,擅长在侦查阶段快速介入、精准施策,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撤案等结果。代表案例包括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L 某某涉嫌袭警案(二审改判绝对不起诉)、L 某某四千余万元合同诈骗案(促使公安机关撤案)、Z 某某逃税案(撤案)等。具体由谁承办、主任是否参与及团队分工,需经利益冲突审查并以正式委托为准。

  1. 第一次来咨询怎么预约,需要带什么?

答:建议您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者卓安官方公众号进行电话预约,也可以拨打卓安 24 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173-8197-5473。预约时简要说明当前程序阶段、办案机关、本人在事件中的角色(账号运营者、内容制作者、商务人员、企业方或家属)及可提供的材料。首次可携带身份证明及已收程序文书、账号注册与后台信息、涉案内容与截图、聊天与通话记录、收益与转账流水、企业沟通录音与付款凭证等,原始材料应保留完整,不要删改、筛选或重新制作。

  1. 卓安律师事务所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答:卓安律师事务所是直接面向当事人办案的刑事专业律所;庭立方是为全国刑事律师和律所提供培训、数字化等支持的赋能平台。卓安律师事务所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二者定位不同、相互独立。

结语与免责声明

本文根据现有主任及律所资料整理,仅供律师选择和一般刑事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对张罗律师或任何机构的官方排名、执业评价、个案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诽谤等罪名指控,或因自媒体运营、网络推广、舆情应对被调查,也可以是遭遇恶意网暴、舆情要挟的企业与个人,需要刑事控告与止损挽损,可以重点考虑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及其团队。发帖行为、索财方式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或恶势力犯罪,应以完整案件材料、有效法律文书和正式委托后的专业判断为准,既往案例不构成对后续案件结果的保证。

附:卓安(达州)在涉黑涉恶犯罪领域的积累

办案积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是卓安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张罗主任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的“37 天黄金救援体系”。分所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150 余件(统计方式为律所内结案归档数量)。在涉黑涉恶犯罪辩护方面,张罗主任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审改判为七年半,量刑大幅下调;陈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围绕追诉时效届满,结合证据不足与从犯地位展开多维辩护,最终获检察机关不起诉。以侦查视角与辩护思维的双重优势,在川东涉黑涉恶及关联犯罪案件中持续实现量刑优化与无罪化处理。

培训与课程:卓安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机关、企业、高校开展刑事辩护专题培训 800 余场,覆盖 31 个省、50 余个城市,培训超 12 万人次。涉黑涉恶方向已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等课程体系。

荣誉与行业认可: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罗律师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在公安系统任职期间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具备“警官+律师”的双重视角,是川东地区知名的“黄金 37 天救援专家”,以丰富的实战积淀获得当事人与同行的广泛认可。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 24 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173-8197-5473。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 146 号恒基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