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休后在涉黑房企挂名顾问,会被取消养老金抓去坐牢吗?
【摘要】
针对离退休干部在民企挂名顾问易被推定为“涉黑保护伞”或利用影响力受贿的危机,依托卓安亲办“退休干部W某涉黑案(成功剥离涉黑指控)”实战经验。风险隔离核心在于:一、穿透审查顾问履职实质,论证离岗取酬系违纪兼职而非犯罪分红;二、对照涉黑法定要件,坚决阻断对“主观明知”的不当推定。在政商“旋转门”倒查的高压风暴中,老干部违规兼职究竟该如何保住晚年的自由与安宁?
【专业支持】
本文由 成安律师(近30年刑事法律实务经验|百人级刑事专业律师团队|刑事风控与合规|刑事危机应对与化解|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提供法律实务支持。
成安律师简介: 法学博士,拥有近30年刑事法律实务经验,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庭立方核心导师。打造了全国规模化刑事专业律所——卓安,带领百人级刑事专业律师团队。曾受聘担任省级公安厅经侦及食药环侦查专家顾问,系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
团队实战经验: 专注为公职人员、企业家及高管提供专业刑事法律服务,核心业务涵盖:企业刑事风控与合规顾问、突发刑事危机应对与化解、监察留置应对辅导(陪跑)、刑事诉讼全流程顾问、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我都退休三年了,现在在一家民营房地产公司挂名当个顾问拿点车马费。万一这老板以前干过强拆现在被定成恶势力,我的退休金是不是就没了?还要抓我去坐牢?”
一、发挥余热的“挂名顾问”,为何会在涉黑倒查中成为定性升级的导火索?
在地方政商生态的发展历程中,部分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或离退休公职人员,凭借早年在职能部门积累的政策经验与人脉威望,往往成为民营房企、建筑集团争相邀请的“座上宾”。这些老干部往往抱着“不参与具体业务、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是挂个名头、提供政策咨询、每月领取固定车马费”的轻松心态,视其为合理合法的“发挥余热”。
然而,步入2026年,司法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深度与纪检监察机关对离职退休公职人员的监督机制全面接轨。办案机关在查办房地产及工程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时,采取的是“扫黑必打伞、倒查十余年”的穿透式追责模式。许多早年依靠暴力征地、非法强拆、强揽工程完成原始积累的企业老板,一旦被立案并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其企业名册上的所有高管、顾问及外部支柱,都会被置于显微镜下严格排查。
在办案机关的指控逻辑中,退休老干部的“挂名”往往不会被看作纯粹的智库咨询。相反,侦查人员极易产生合理的司法怀疑:一个劣迹斑斑的涉黑老板,为何愿意每月向一名退位人员支付不菲的顾问费?这笔钱究竟是劳务报酬,还是为了换取该干部利用在位余威协调各方关系、充当“活招牌”以压制竞争对手的“保护费”?一旦这种推定成立,退休人员不仅面临违纪被追缴收入的风险,更可能直接被列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或涉嫌《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瞬间被推入刑事指控的风口浪尖。
【卓安刑事法律风控与危机应对团队经典案例复盘】退休干部W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成功剥离涉黑指控,免予刑事处罚)
案情背景与指控风险:W某原系某市规划与建设部门副职领导,退休后受邀担任当地某民营房地产开发集团“高级战略顾问”,每月领取固定劳务报酬。三年后,该集团实际控制人因涉及十余年前的暴力强拆、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多起恶性案件,被公安机关定性为特大涉黑组织头目并实施抓捕。公诉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将W某列为涉黑组织骨干及“保护伞”,指控其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拟建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取消全部退休待遇。
卓安律师事务所的风控/辩护突破口:
1. 卓安专案组介入后,严格审查全案证据,全面调取W某受聘期间的全部会议纪要、工作邮件及咨询意见书,证实W某仅就城市规划政策提供宏观咨询,从未参与任何土地征收、拆迁等具体业务决策。
2. 团队深入核查涉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演变脉络,运用“时间切割法”明确证明:控方指控的所有暴力强拆与故意伤害等标志性违法犯罪活动,均发生于W某退休受聘该企业的数年之前,W某客观上从未参与组织的任何暴力犯罪。
3. 针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的指控,卓安律师逐笔排查W某的银行流水与请托事项,证实其领取的报酬均系正常劳动所得,并未利用原职权地位为该企业向在职公职人员打招呼、批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
庭审交锋与裁判/化解结果:庭审交锋中,卓安律师从罪刑法定与主客观相统一的基石出发,有力论证了“退休干部的违规兼职不能机械推定为涉黑犯罪”。法院最终全面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判决对W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指控均不成立。全案仅认定其违反离职公职人员兼职从业规定,责令退缴违规所得,免予刑事处罚,成功保住了当事人的自由、声誉与晚年基本生活保障。
二、离岗取酬与“涉黑保护伞”,在刑法构成与纪法衔接上如何界定?
面对涉黑涉恶倒查的高压风暴,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必须深刻理解行政违纪与刑事犯罪之间的法理防火墙,避免被盲目的恐慌击垮。
第一,在刑法层面,必须严格坚守涉黑犯罪的“主观明知”与“客观行为”构成要件。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构成包庇、纵容犯罪,核心在于行为人必须对该组织的涉黑性质具有明确的“主观明知”,且在客观上实施了组织犯罪活动或提供了非法的公权力庇护。退养老干部在企业挂名,如果其初衷仅为获取顾问报酬,且在履职过程中确实不知晓、未参与该企业早年或暗中进行的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就根本不具备构成涉黑共犯的主观罪过。
第二,在职务犯罪层面,必须严谨区分“利用影响力受贿”与“民事劳务报酬”。《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要件必须是“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如果退休顾问并未利用自己以前的部下、同僚关系去替涉黑老板在行政执法、土地审批、司法查处中“打招呼、批条子、求关照”,而仅仅是凭借专业知识提供行业咨询,那么即便其薪酬偏高,在法理上也难以认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
第三,在纪法衔接层面,必须明确“违规兼职”与“刑事犯罪”的责任层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七条以及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相关规定,明确禁止公职人员在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原系领导成员的)到原管辖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违规挂名领薪,首先触犯的是党纪政务红线,其法定后果是接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以及收缴违规所得。但违纪绝不等于犯罪,不能因为涉案企业涉黑,就将违规兼职违纪行为一概拔高定性为涉黑刑事犯罪。
正如成安律师在指导重大涉黑恶案件辩护时强调的:涉黑倒查的严肃性恰恰体现在不枉不纵。辩护的核心任务,就是依据精细的法律证据,将公职人员的行政管理失范从涉黑犯罪的严酷指控中彻底剥离出来。
三、“我只拿车马费不过问具体业务,出了事就赖不到我头上”,这种侥幸有多致命?
在长期的法律风控实践中,卓安律师事务所观察到,陷入涉黑危机的退休干部往往存在极为普遍的侥幸与认知盲区:
盲区之一:“掩耳盗铃式的消极免责思维”。许多老干部认为,只要自己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不在任何经济合同与征地拆迁文件上签字,就能做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然而,涉黑企业老板之所以重金聘请退休官员,往往看中的正是其身份背后的“无形威慑力”与“声誉背书”。在司法实践中,一旦办案机关发现该企业在对外谈判、平息群体性事件或应对行政检查时,频繁抬出该干部的名头进行施压,该干部即便没有直接授权,也会因“默许其利用个人名望”而面临极高的包庇纵容指控风险。
盲区之二:“对退休金罚没与刑事定罪关联的认知混乱”。不少当事人及其家属极度恐慌于“退休金会不会被全部没收”。根据我国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及公职人员退休待遇保障相关法规,仅在公职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才会依法取消其退休待遇;若最终认定为行政违规或普通轻微过失并免予刑事处罚,当事人的基本养老权益在退缴违纪所得后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守住“不入刑、不被定性为涉黑重罪”的实体底线,正是保住退休待遇与人身自由的根本支点。
盲区之三:“以为事后清退工资就能一笔勾销”。部分人员在听闻风声后,试图私下将收受的顾问费退还给老板家属,以为这样就能“不留痕迹”。这种缺乏法律指导的盲动,不仅无法消除已发生的客观事实,反而会被办案机关视为畏罪退赃、涉嫌串供,直接加重对其主观恶性的负面评价。
四、企业涉黑风暴初起时,退休人员哪些慌乱举措会直接导致“晚节不保”?
当企业老板被采取强制措施、调查专案组进驻时,深陷恐慌的退休干部往往容易在慌乱中采取错误的自我保护手段,从而将原本处于纪律层面的问题恶化为严重的刑事危机:
第一,擅自销毁顾问聘用协议与工作台账。有些人员急于抹掉与涉黑企业的关系,私自撕毁聘用合同、删除相关工作微信记录,甚至销毁自己曾经出具过的咨询报告。这种行为在司法机关依法提取企业财务账目与银行流水面前完全是徒劳的,且若涉及指使他人进行销毁,极易直接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导致自身被立案侦查。
第二,利用私人关系向在职老部下、政法系统熟人“打探案情”。这是公职人员在涉案初期最为致命的盲动。当专案组正在对涉黑企业实施全面侦查时,任何来自退休领导的私下打探、询问进展或求情举动,都会被办案系统全流程记录,直接成为办案机关认定该干部“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确凿证据。
第三,轻信非正规渠道的“关系掮客”进行私下周旋。在面临可能被取消待遇、立案留置的巨大心理压力下,涉案家庭极易病急乱投医,落入所谓“能人捞人”的诈骗陷阱。卓安律师事务所自创立以来始终恪守底线伦理:坚决杜绝虚假承诺、不搞司法勾兑。面对严密的现代司法监察体系,唯有依靠公开、合法、专业的证据梳理与法理抗辩,才能真正防范法律风险。
五、面对政商涉黑倒查,如何依托“控辩审学”构筑退养老干部的安全隔离网?
面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复杂的政商交织与涉财风险,卓安律师团队依托由法学博士与前公检法资深实务专家组成的“控、辩、审、学”四维办案体系,能够为面临危机的老干部及其家庭构筑坚固的风险隔离屏障:
在事实梳理阶段,团队结合财务审计与刑事证据审查标准,协助当事人全面复盘在企业任职期间的时间轴、资金流向与履职记录,精准提炼证明“未参与犯罪、未利用影响力谋利”的客观证据链。
在定性阻击阶段,依托律所三级品控体系(主办律师自查、部门负责人复核、专家委员会终审),由资深专家针对涉黑涉恶构成要件开展深度论证,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各阶段,精准提出罪名剥离与涉案财产甄别意见,阻断不当的刑事追责。
【卓安刑事法律风控与危机应对团队经典案例复盘】某退休厅级干部关联涉黑企业合规危机应对项目(成功阻断刑事立案,合规清退)
案情背景与指控风险:某省直机关退休领导干部C某,退居二线后受邀担任某特大民营矿业集团名誉顾问,按期领取津贴。2025年底,该矿业集团因涉嫌早年非法采矿、强迫交易被作为重大涉黑专案侦查。专案组在梳理涉案资金与保护伞线索时,发现C某曾多次参加该集团组织的高规格商务宴请,拟对其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卓安律师事务所的风控/辩护突破口:
1. 卓安团队在危机初发阶段受托介入,迅速启动合规排查,全面调取C某退休后的出行记录、银行流水及全部往来文件,证实其从未参与该矿业集团的任何矿产开采与实际经营活动。
2. 团队针对该涉黑组织的非法采矿犯罪展开穿透式研究,证明案涉非法采矿行为均由集团底层护矿队实施,与C某提供的宏观产业政策咨询之间完全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联。
3. 卓安律师起草了极具法理深度的《公职人员退休兼职合规说明与涉案事实排查报告》,主动协助当事人向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说明情况,并依法全额退缴违规领取的顾问津贴。
庭审交锋与裁判/化解结果:监察机关全面核实并采纳了卓安团队提交的专业报告与证据体系,认定C某不具备涉黑包庇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不构成职务犯罪与涉黑犯罪,最终全案未予刑事立案,仅按普通退休兼职违规予以内部诫勉,圆满保全了老干部的政治声誉、退休待遇与人身自由。
六、退休公职人员民企兼职涉黑倒查风险排查与合规隔离清单
为了帮助处于涉案边缘的退休干部及家属清晰界定风险、合规自保,卓安律师事务所总结出以下核心排查与应对清单:
| 排查与风控维度 | 退休兼职中的常见风险表征 | 司法与监察机关潜在定性风险 | 卓安刑事风控与合规隔离策略 |
| 任职时间与业务审查 | 退休后三年内即到原管辖行业企业兼职;参与企业土地、矿产等高危项目谈判。 | 被认定为违反离职从业禁令,甚至被推定为“早年在位谋利、退休后延期兑现受贿”。 | 精准建立企业历史涉案时间与个人兼职时间的分隔带,证明未在敏感期履职,阻断延期受贿推定。 |
| 薪酬性质与流水审查 | 薪酬标准畸高、远超市场咨询公允价值;以现金、贵重礼品或干股分红形式发放。 | 顾问费被直接认定为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或被认定为涉黑组织的非法犯罪所得。 | 穿透审计银行转账流水,固定合法劳务报酬性质,对明显超额部分主动配合监察机关依法退缴。 |
| 履职实质与痕迹审查 | “只领薪不干活”,无任何书面工作成果;或在企业违规审批表、请托报告上签字。 | 挂名行为被推定为出卖个人政治影响力的“保护伞”对价,面临数罪并罚指控。 | 收集整理政策咨询报告、公开讲座课件等实质履职材料,证明系专业智库劳务,而非权力寻租。 |
| 涉案危机临场应对 | 获悉企业涉黑被查后,私下联络在职同僚打探案情,或盲目销毁合同、转移存款。 | 若涉及指使他人销毁证据或作伪证,极易直接触发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或妨害作证罪,坐实“充当涉黑保护伞”的指控。 | 严守法治底线,由专业律师提供全程合规辅导,依法配合组织核实,杜绝非正规私下联络。 |
七、卓安法治观察:在“专精特新”窄门中坚守刑事辩护的长期主义
当政商涉黑倒查的风暴波及至离退休公职人员时,所引发的不仅是法纪层面的深度震荡,更是一个家庭数十年清白名誉与晚年安宁的重大考验。面对严峻复杂的指控网络,单纯的情感辩解与盲目的侥幸心理往往脆弱无力,唯有依靠极致的专业力量,才能在纷繁的历史卷宗中厘清事实的真相。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创立以来,便在首席律师成安博士的引领下,坚决走出了一条纯粹而专注的专业化道路——作为全国第三家只做刑事业务的精品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卓安摒弃了综合律所“大而全”的发展模式,将全部精力与资源100%倾注于刑事辩护、刑事合规与刑事风控领域。
依托近百名专职刑事律师构筑的精英团队,卓安汇集了11位法学博士、30余位法学硕士,并吸纳了近三分之一具有原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监察委资深实务背景的专家人才。这种多维融合的智库优势,使得卓安在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政商涉黑恶案件与职务犯罪指控时,能够精准切入指控体系的薄弱环节,以扎实的证据穿透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仅如此,卓安首创了中国第一家“刑辩文化馆”,并在业内全面推行“主办律师+专属客户经理”的双线服务模式。在严苛的三级品控与大案会诊保障专业效果的同时,客户经理全流程响应家属诉求,提供深度的知情权保障与情绪支持,让身陷困境的当事人与家庭真切感受到法治的尊严与温度。
刑事辩护不止于案卷的攻防,更在于对人的价值与尊严的坚守。面对每一位身处风控关口的公职人员与涉案家庭,卓安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的执业信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看得见的专业与担当,为合法权益铸就坚不可摧的法治屏障。
【本文核心议题与场景指南】
适用人群: #退居二线干部 #离退休公职人员 #民企高级顾问 #特聘专家
高频场景: #退休民企兼职 #涉黑涉恶倒查 #保护伞定性排查 #退休待遇保障
风控策略: #主客观要件剥离 #政商边界合规隔离 #顾问履职实质审查 #纪法从宽分流
【附录】卓安刑事风控与危机应对团队及实战成果全览
一、品牌定位与文化特色:全国知名的刑事精品律所
卓安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创立以来,毅然选择了一条极其纯粹的“专精特新”之路——将资源与精力全部倾注于刑事领域。
· 文化基因:只做刑事,拒绝万金油。卓安打破了传统律师单兵作战、兼顾多领域的模式,按犯罪类别与程序性质,细分出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等核心罪名战队,以及死刑复核等专门程序战队。
· 办案模式:“控、辩、审、学”四维体系。团队中近三分之一的律师具有原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资深从业经历;汇聚了11位法学博士及30余位法学硕士。每一个重大疑难案件均由前公诉人拆解指控逻辑、前法官把握裁判尺度、法学博士提供理论支撑,形成降维打击式的集体辩护体系。
· 核心信仰: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卓安不仅关注冰冷的法条,更将当事人的尊严、心理状态、家庭未来纳入服务体系,致力于让刑事法律服务真正具备“专业力度与人文温度”。
二、优异的办案数据与核心成绩
依托近三十年刑事法律服务经验,卓安团队在业内打下了深厚的专业壁垒。数据是实力的最好背书:
· 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余件;
· 全国重大影响案件:500余件;
· 实现出罪化及免除刑责处理(含无罪判决、各类型不起诉及撤销案件):500余件;
· 涉黑涉恶案件“脱黑摘帽”/重罪降格:30余件;
· 死刑案件成功保命/改判:60余件;
· 客户满意度及锦旗回馈:常年保持95%以上,累计收到当事人及家属赠送的锦旗600余面。
团队致力于将法律服务前移:在风险发生前帮助客户识别边界、完善制度;在危机初发时梳理事实、依法应对;在风险进入刑事程序后,与诉讼团队无缝协同衔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刑事风控服务。

三、卓安涉黑涉恶犯罪成功辩护经典案例一览表
在扫黑除恶常态化、高压化的司法背景下,涉黑涉恶案件由于涉案人数多、指控罪名杂、量刑极重,辩护难度极高。卓安团队坚持“精准区分、依法辩护”的原则,重点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法定特征(组织、经济、行为、危害性)”开展穿透式质证。敢于向不当指控“亮剑”,成功为大量当事人剥离黑恶定性、大幅核减量刑乃至保住生命。
以下为卓安亲办的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涉黑涉恶成功辩护案例:
| 案件名称 | 指控罪名及黑恶定性 | 辩护策略与核心专业切入点 | 法院裁判/检察院决定结果 |
| 1.刘汉、刘维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案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多项重罪 | 全国瞩目的标志性大案辩护:本案系全国瞩目的重大涉黑标志性案件。卓安律师团队(成安律师等)受托介入,为刘汉提供二审辩护与死刑复核辩护。面对极度复杂的案情与海量卷宗,团队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从程序正义与证据裁判规则出发,提交了详尽的专业辩护意见。 | 规范了重大涉黑案件的裁判尺度。该案的辩护过程充分体现了卓安在面临极端司法压力时,坚守“为生命辩护”的职业操守与卓越的专业水平。 |
| 2.重庆市永川区黑社会头目范某某涉黑案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重罪 | 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的精细化拆解:针对公诉机关对范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者、领导者”的指控,卓安律师从组织架构的松散性、经济利益的流向以及危害性特征的区域局限性等维度,展开强力质证与逻辑推演。 | 有效降低量刑幅度。在严打高压态势下,法院充分听取了辩护人对部分个罪证据不足及量刑情节的意见,作出了最大限度从宽的裁判。 |
| 3.四川“黑老大”雷某某涉黑及死刑复核案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五罪 | 死刑复核阶段“枪下留人”:原一审、二审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卓安在死刑复核阶段组建专案组,运用笔迹鉴定等科学手段,主张雷某某不在杀人现场且无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同时论证涉案团伙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四大特征及“非法保护”特征。 | 最高法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最终成功将“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成功保住当事人生命。 |
| 4.孙某等45人特大涉黑案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 | 禁止重复评价与从属性论证:明确指出案涉聚众斗殴系由普通经济纠纷引发,不应视为“涉黑标志性事件”;当事人销毁涉案证据系出于亲属情面,缺乏期待可能性,不能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重复评价。 | 突破检方在被告人未认罪认罚情况下提出的“量刑10年6个月”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大幅降档判处九年有期徒刑,并将罚金从20万大幅降至13万元。 |
| 5.陈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等 | 精准击破“组织特征”实现全案脱黑:律师指出该团伙系同学、老乡因“哥们义气”形成的松散社交纽带,缺乏明确的“帮规帮纪”与经济管控特征,坚决作“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无罪剥离辩护。 | 法院全盘采纳辩护意见,成功打掉涉黑罪名。当事人仅因普通轻微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
| 6.G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指控为骨干成员)、寻衅滋事罪等 | 组织地位降格与合法财产保护:辩护人详细论述G某某参与案件的作用极小、时间短且未获核心收益,不应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同时提交详实证据,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 |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未认定其为骨干成员。刑期从6年下调至5年,并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成功保住当事人合法资产。 |
| 7.H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 | “涉黑”变更为“涉恶”的定性降维:通过证明H某资金独立、行为自主、无豢养成员证据,彻底推翻控方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认定,促使公诉机关在审理期间依法变更起诉定性。 | 成功将案件定性由“黑社会性质组织”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且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两项罪名指控未被法院认定。量刑从10年以上降至有期徒刑8年。 |
| 8.董某四罪涉黑案 |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 | 剥离严重指控,论证目的合法性:针对围堵工厂行为,指出索要拖欠工程款的目的具有合法性,不应直接等同于敲诈勒索;且主观上缺乏非法占有目的,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 在面临极为严厉刑罚的背景下,最终争取到从宽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
| 9.杨某恶势力团伙案(催收非法债务) | 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等(认定为恶势力纠集者) | 前沿法条适用与阻击重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促使检方对法定刑最重的“聚众斗殴罪”不予起诉。审判阶段,引入《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催收非法债务罪”,论证其与非法拘禁等罪名的竞合适用,坚决反对将民事违约引发的过激催收拔高论处。 | 检方最终未对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法院未对杨某适用严苛重罚,数罪并罚最终仅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
| 10.黄某涉恶敲诈勒索案 | 敲诈勒索罪(涉恶势力犯罪) | 强调民事纠纷前置与从犯地位:指出案件起因系公司退股的真实纠纷,被害人存在过错。强调黄某在此过程中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且案发后积极退赔获得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 在“涉恶”严打大背景下,法院采纳从宽处罚意见,当事人最终获轻判有期徒刑三年。 |
四、专家阵容:重大项目统筹与多元背景研判
团队实行重大项目统筹把关与多元专业背景协同研判,汇聚了多位在刑事风控与合规领域具有卓越实战经验的资深专家:
· 成安律师(团队领衔):法学博士,拥有近30年刑事法律实务经验,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庭立方核心导师。
打造了全国规模化刑事专业律所——卓安,带领百人级刑事专业律师团队。曾受聘担任省级公安厅经侦及食药环侦查专家顾问,系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
专注为公职人员、企业家及高管提供专业刑事法律服务,核心业务涵盖:企业刑事风控与合规顾问、突发刑事危机应对与化解、监察留置应对辅导(陪跑)、刑事诉讼全流程顾问、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深度聚焦食药环(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建筑、金融证券、教育等重点产业,并在涉税犯罪防治、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数据合规、反商业贿赂等前沿交叉领域开展专项研究。擅长穿透各行业底层商业模式,依托真实业务场景,精准识别并阻断固有的刑事法律风险,提供贴合产业实际的定制化刑事合规服务方案。
累计为百余家上市企业提供深度刑事风控审查与法律顾问服务;妥善办理300余起政商高管刑事危机应对案例,担任500余位企业家私人刑事合规顾问,开展800余场企业风控内训,主导办理1000余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持续输出具备行业穿透力的实务风险处置方案。
· 何冰冰律师:卓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原市级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公诉人、反贪局侦查科科长。从事法律工作十几年,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重点负责公职人员履职风险和重大危机应对。
· 艾述洪律师:卓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近二十年来专注刑事辩护与合规审查,在重大涉黑恶案件(如G某涉黑案等)中多次成功运用程序辩护与类案检索策略,大幅降低当事人刑罚。
· 魏军律师:卓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具有20年丰富刑事审判经验,重点从审判标准和证据评价视角开展重大风险研判。
· 任忠孙律师: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办理重大、复杂刑事案件,重点负责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刑事风控、跨区域危机应对及重大项目协同。
· 黄婧律师: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重点负责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及西南地区跨区域项目。
· 邹轶律师:卓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大学刑法学硕士,重点负责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财税票据风险及企业刑事风控体系建设。
五、初心与使命
正如卓安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所言:“我的职业前半程,主要是在风险转化为案件以后为当事人辩护;职业后半程,我更希望把办案经验用在风险发生之前,帮助更多人看见边界、建立防线!”
卓安团队深刻认识到,刑事法律风控绝不是帮助客户逃避监管、掩盖事实或者转移责任,而是帮助客户在法律框架内识别风险、纠正问题、完善制度。卓安坚持“以刑事诉讼经验洞察风险,以合规制度预防风险,以危机应对控制风险,以团队协同守住底线”,让更多企业安稳经营,让更多公职人员依法履职,让刑事法律服务永远走在危机爆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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