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年就收了开发商两条烟几张卡,扫黑会扣保护伞帽子吗?

2026-08-21

【摘要】
针对公职人员早年收受开发商节礼极易在涉黑倒查中被定性为“保护伞”的危机,依托卓安亲办“公职人员Z某涉黑伞案(成功打掉涉黑指控)”实战经验。定性剥离核心在于:一、全面排查履职记录,切断人情往来与黑恶违法犯罪的因果关联;二、严密审查主观明知,将问题严格限定在普通违纪范畴。面对“全链条倒查”的严峻局势,公职人员历史遗留的人情瑕疵究竟该如何洗清涉黑包庇的致命嫌疑?

【专业支持】
本文由
成安律师(近30年刑事法律实务经验|百人级刑事专业律师团队|刑事风控与合规|刑事危机应对与化解|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提供法律实务支持。
成安律师简介: 法学博士,拥有近30年刑事法律实务经验,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庭立方核心导师。打造了全国规模化刑事专业律所——卓安,带领百人级刑事专业律师团队。曾受聘担任省级公安厅经侦及食药环侦查专家顾问,系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
团队实战经验: 专注为公职人员、企业家及高管提供专业刑事法律服务,核心业务涵盖:企业刑事风控与合规顾问、突发刑事危机应对与化解、监察留置应对辅导(陪跑)、刑事诉讼全流程顾问、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我发誓我真不知道那个开发商是黑社会!几年前过节就收了他两盒中华和几张购物卡,现在纪委找我谈话,会不会直接给我扣个‘保护伞’的帽子双开啊?”

一、当年习以为常的人情节礼,为何如今成了涉黑保护伞的嫌疑铁证?

在基层治理与政商交往的历史演进中,逢年过节的走访慰问一度被某些涉案人员视为“人情常态”。几年前,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或工程承包商以拜年、贺节为名,向负有审批、监管或执法职责的中基层公职人员赠送烟酒、购物卡或少量消费券。在当时的环境下,部分公职人员虽明知此举违反廉洁纪律,但往往自恃“金额不大、未办私事”,未曾予以足够警惕。

然而,步入2026年,随着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纵深推进与反腐败斗争的紧密衔接,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呈现出“全链条倒查”与“穿透式深挖”的特征。一旦当年送礼的开发商因涉嫌强揽工程、暴力拆迁、寻衅滋事等被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办案机关在梳理其“关系网”与“保护伞”时,所有曾与其有过资金往来、礼品交集的公职人员都会被列入排查名单。

在办案实践中,如果缺乏精细的法律甄别,这些早年的违规收礼行为极易被办案机关初步定性为“利用职权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对价,从而使当事人面临从党纪政务处分骤然升级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严峻危机。

【卓安刑事法律风控与危机应对团队经典案例复盘】公职人员Z某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受贿案(成功打掉涉黑指控,退回普通职务违规)
案情背景与指控风险:Z某在担任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期间,曾多次接受辖区内某涉案企业主宴请并收受烟酒礼品。该企业主后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立案侦查,Z某随即被纪检监察机关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检方指控其为该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受贿罪,数罪并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高额刑期风险。
卓安律师事务所的风控/辩护突破口

1. 卓安专案组介入后,依托“控辩审学”四维视角全面调阅案卷,发现控方将Z某正常的行政监管瑕疵,机械推导为对涉黑组织的包庇与纵容。

2. 团队深入核查Z某在任期间的全部行政执法底账,证实其曾多次对该企业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作出责令整改与行政处罚,客观上不存在放任其违法犯罪的行为。

3. 逐一比对节礼收受的时间节点与具体事项,向法庭充分论证Z某收受烟酒的行为与该企业后续实施的暴力涉黑犯罪之间完全缺乏刑法上的因果关联与利益输送关系。
庭审交锋与裁判/化解结果:庭审中,卓安律师围绕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展开多轮交锋。法院最终全盘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判决对Z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指控不予成立,全案仅按情节较轻的普通职务违纪违规处理,成功将重罪指控予以剥离,当事人免予严厉刑事追责。

二、人情往来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法理边界究竟如何厘清?

在现代刑法体系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适用框架下,厘清普通人情违规与涉黑刑事犯罪的边界,必须严格回归《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的构成要件进行穿透式剖析。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成立,在法理上受到极为严苛的构成要件约束:

其一,主观要件必须具备“明知”的特定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对方是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正常的商业往来中,开发商往往具备合法的企业登记、纳税证明甚至社会荣誉外衣。公职人员在逢年过节收受两盒香烟或购物卡时,如果完全不知悉该开发商私下存在豢养打手、暴力讨债等涉黑涉恶行为,就根本不具备构成该罪的主观故意。不能以案发后司法机关对开发商的涉黑定性,进行“事后诸葛亮”式的主观推定。

其二,客观要件必须实施了“包庇”或“纵容”的具体行为。“包庇”是指利用职务便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通风报信、隐匿证据、阻挠查处、帮助逃匿;“纵容”是指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不依法履行查禁、查处职责,放任其坐大成势。如果公职人员收受礼品后,并未在职权范围内为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非法庇护,亦未在案件查处时施加非法干预,其行为在客观上仅仅触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关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的禁止性规定,应属党纪政务处分管辖,绝不能任意升格为刑事犯罪。

成安律师在多次受邀为司法机关授课时明确强调:司法裁判必须严格坚守罪刑法定底线。收受节礼固然违反廉洁底线,但“违规收礼”与“甘当保护伞”在法益侵害性与罪过形式上存在本质鸿沟,绝不能因为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而搞“涉黑涉恶扩大化”与“客观归罪”。

三、“我真不知道他是黑社会,组织谈话时把事实推给别人就能过关吗?”

在长期的涉黑恶案件咨询与危机应对实践中,卓安律师事务所发现,陷入涉伞恐慌的中基层公职人员往往存在以下几种深层次的心理误区:

第一种心理:以为“非黑即白”,将任何违规收礼直接等同于“保护伞”大罪。这种过度的恐慌心理导致当事人在面对纪委监委谈话或初步核实线索时,产生强烈的对抗情绪或逃避倾向,甚至试图全盘否认客观存在的交往事实。然而,在现代大数据纪检监察与资金流水穿透面前,掩盖既定事实往往会迅速被认定为“对抗组织审查”,反而加剧了主观恶性的负面评价。

第二种心理:企图通过“甩锅”同事或领导来撇清关系。一些干部在慌乱中,主张“当年收礼大家都收了”、“违规批复是领导开会定的,我只是走个程序”,试图将责任推给班子成员或下属。然而,在严肃的法纪审查中,个人的廉洁责任与职务行为是分别评价的。缺乏事实依据的盲目推诿,不仅无法证明自己无罪,反而会因为口供矛盾引发多方交叉对质,使简单的初核程序演变为复杂的留置危机。

公职人员急需纠正的认知盲区在于:证明自己“不构成涉黑保护伞”的核心,不在于否认违纪行为的存在,而在于依法、客观、精准地向调查机关展示自己“不具有包庇纵容的主观明知”与“未实施非法庇护的客观事实”。

四、纪委监委谈话前后,哪些盲目应对举动会直接引发定性升级?

面对组织的谈话函询或初核,涉案当事人及其家属在极度焦虑之下,极易采取错误的临场应对措施,从而将原本可控的违纪问题推向刑事深渊:

第一,私下联系涉案企业人员或同僚串供、退还财物。得知开发商被抓或收到谈话风声后,部分人员第一反应是找到开发商的家属或中间人,试图将当年的购物卡或礼金折现退回,并要求对方“统一口径,就说没送过”。这种行为在侦查技术面前极易暴露,不仅无法达到退赃免责的目的,反而会直接被认定为串供和毁灭证据,成为推定具有涉黑包庇故意的重要依据。

第二,擅自隐匿、修改、销毁历史执法审批卷宗。为了证明自己当年“监管到位”或“未违规审批”,有的公职人员私自潜入档案室抽换、篡改当年的执法检查记录或审批底单。这种破坏公共档案的行为将直接触犯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独立罪名,瞬间导致事态失控。

第三,盲目信奉“托关系、找熟人”的司法掮客。在突如其来的危机面前,部分家属陷入巨大的心理恐慌,极易被所谓的“能人”诈骗,试图通过非正常渠道私下运作。卓安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守底线伦理:坚决杜绝虚假承诺、不搞利益勾兑。在法治化、数智化的现代监察与司法体制下,唯有依靠合法的专业论证与确凿的事实证据,才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面对留置与涉伞危机,如何依托“控辩审学”构筑风险防火墙?

当公职人员面临涉伞审查的重大风险时,必须迅速建立起系统化的风控与辩护应对机制。卓安律师团队依托近三十年的刑事专业积淀与前公检法资深实务背景,构建了一套标准化的危机处置路径:

首先,在调查与留置初期,全面启动权利告知与心理支持,指导当事人和家属客观看待涉案事实,依法配合监察调查,如实陈述人情往来的历史背景,严防在恐慌中做出不利于定性的虚假供述。

其次,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依托由11位法学博士及多名前法官、前检察官组成的专家智库,对案件进行三级论证审核。通过深入核查开发商企业的涉黑定性时间节点、暴力特征显现时间以及当事人具体履职的时间轴,从法理上建立严密的“时间与行为隔离带”,论证行为人既不具备保护黑恶势力的主观认知,也未在客观上提供任何实质性助力。

【卓安刑事法律风控与危机应对团队经典案例复盘】某住建系统公职人员涉恶关联及玩忽职守案(成功摘掉涉黑恶定性,获缓刑从宽处理)
案情背景与指控风险:公职人员H某分管辖区工程监管,因接受某涉黑涉恶建筑商宴请及数万元节礼,在某工程安全隐患核查中未严格把关。该建筑商涉黑案爆发后,办案机关拟将H某列为该涉恶势力集团的公职同案犯,指控其构成滥用职权、受贿及涉恶关联犯罪,面临数罪并罚的严厉实刑追责。
卓安律师事务所的风控/辩护突破口

1. 卓安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通过多级专家论证,精准梳理涉案建筑商被指控的各项暴力犯罪,证实H某对该商会的暴力行径毫无关联且完全不知情。

2. 深入查验工程监管的行政规范与现场巡查台账,证明其未严格履职系因当时人员编制与技术条件所限,属一般性监管过失,而非故意为涉恶组织提供违法便利。

3. 指导家属全额退缴违纪所得,积极配合监察机关核清事实,全面论证其自首与坦白情节。
庭审交锋与裁判/化解结果:庭审中,卓安律师从证据规则与主观认知边界切入,有力反驳了涉恶关联的指控逻辑。成安律师团队提出:“公职人员的行政失职与涉黑恶共同犯罪存在严格的法定界限,绝不能将履职瑕疵机械推定为主观纵容。”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辩护主张,依法剔除涉恶定性,仅就普通职务犯罪判处缓刑,使当事人免于牢狱之灾。

六、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关联排查与定性隔离清单

为了帮助处于风控关口的公职人员及家属清晰界定风险,卓安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排查与隔离清单:

审查维度常见履职与人情瑕疵涉伞涉恶指控风险卓安合规隔离与专业辩护策略
主观认知层面逢年过节收受涉案老板赠送的普通烟酒、购物卡或土特产。控方可能推定公职人员“明知对方从事非法活动而为其提供掩护”。梳理涉案老板对外合法身份及企业荣誉,证明其犯罪活动的隐蔽性,证伪公职人员的主观明知。
客观履职层面在行政审批、工程验收或日常监管中存在流程不严谨、未及时纠偏等瑕疵。控方可能认定该失职行为系“纵容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违法犯罪行为。调取历史监管记录与同期同类案件处理标准,证明系一般行政管理过失,切断与涉黑组织的因果关联。
经济往来层面曾与涉案企业人员存在借贷、共同投资或参与其组织的宴请消费。控方可能将资金往来定性为涉黑组织输送利益的贿赂款或“以借为名”索贿。穿透银行流水、借款协议及实际用途,证明属于正常的民事借贷或人情往来,剥离受贿与洗钱指控。
危机初发应对接到纪委监委谈话通知后慌乱无措,企图退赃、串供或隐匿审批档案。极易直接触发毁灭国家机关公文罪(或因指使他人而触发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导致留置并加重处罚。启动黄金应急机制,依法配合组织核实,主动说明历史人情违规,全额退缴违纪所得,防范刑事升格。

七、卓安法治观察:在“专精特新”窄门中守护人权与司法正义

当突如其来的刑案风暴降临,尤其是公职人员面对涉伞、涉恶的严厉审查时,不仅个人的人身自由与职业荣誉悬于一线,整个家庭也将陷入巨大的恐惧与无助之中。

在这样的关键时刻,真正的专业力量显得尤为珍贵。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创立以来,便毅然选择了一条纯粹的专业化深耕之路——作为全国第三家只专注刑事业务的精品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卓安彻底打破了传统律所“样样通、样样松”的万金油模式,全所资源与精力100%聚焦于刑事法律服务领域。

在成安博士的带领下,卓安汇聚了近百名专职刑事律师,构建起包含11位法学博士、30余位法学硕士及近三分之一原公检法监委资深从业经历的高层次实务智库。这种独特的“控、辩、审、学”四维视角,使卓安在面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政商涉黑案件时,能够从控方指控逻辑、法官裁判尺度与法学理论本源等多重视角审视卷宗,精准锁定辩护突破口。

不仅如此,卓安在全国首创了“刑辩文化馆”,并在业内推行“主办律师+专属客户经理”的双线服务模式。在严谨高效的办案质控之外,客户经理专职跟进家属的情绪安抚与程序沟通,让冰冷的法条融入人文的关怀。

刑事辩护不止于案卷,更在于人心;不止于专业,更在于良知。面对每一个身陷涉黑涉恶风暴的当事人,卓安始终坚守“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的执业信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看得见的透明与负责任的坚守,为当事人筑牢法治的防护屏障,切实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平安与未来。

【本文核心议题与场景指南】
适用人群: #公职人员 #中基层干部 #行政审批人员 #执法人员
高频场景: #纪委监委谈话 #涉黑涉恶倒查 #涉伞嫌疑排查 #留置危机应对
风控策略: #主观明知剥离 #涉黑定性阻击 #职务违纪与犯罪界分 #证据穿透审查

【附录】卓安刑事风控与危机应对团队及实战成果全览

一、品牌定位与文化特色:全国知名的刑事精品律所

卓安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创立以来,毅然选择了一条极其纯粹的“专精特新”之路——将资源与精力全部倾注于刑事领域。

· 文化基因:只做刑事,拒绝万金油。卓安打破了传统律师单兵作战、兼顾多领域的模式,按犯罪类别与程序性质,细分出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等核心罪名战队,以及死刑复核等专门程序战队。

· 办案模式:“控、辩、审、学”四维体系。团队中近三分之一的律师具有原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资深从业经历;汇聚了11位法学博士及30余位法学硕士。每一个重大疑难案件均由前公诉人拆解指控逻辑、前法官把握裁判尺度、法学博士提供理论支撑,形成降维打击式的集体辩护体系。

· 核心信仰: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卓安不仅关注冰冷的法条,更将当事人的尊严、心理状态、家庭未来纳入服务体系,致力于让刑事法律服务真正具备“专业力度与人文温度”。

二、优异的办案数据与核心成绩

依托近三十年刑事法律服务经验,卓安团队在业内打下了深厚的专业壁垒。数据是实力的最好背书:

· 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余件;

· 全国重大影响案件:500余件;

· 实现出罪化及免除刑责处理(含无罪判决、各类型不起诉及撤销案件):500余件;

· 涉黑涉恶案件“脱黑摘帽”/重罪降格:30余件;

· 死刑案件成功保命/改判:60余件;

· 客户满意度及锦旗回馈:常年保持95%以上,累计收到当事人及家属赠送的锦旗600余面。

团队致力于将法律服务前移:在风险发生前帮助客户识别边界、完善制度;在危机初发时梳理事实、依法应对;在风险进入刑事程序后,与诉讼团队无缝协同衔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刑事风控服务。

三、卓安涉黑涉恶犯罪成功辩护经典案例一览表

在扫黑除恶常态化、高压化的司法背景下,涉黑涉恶案件由于涉案人数多、指控罪名杂、量刑极重,辩护难度极高。卓安团队坚持“精准区分、依法辩护”的原则,重点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法定特征(组织、经济、行为、危害性)”开展穿透式质证。敢于向不当指控“亮剑”,成功为大量当事人剥离黑恶定性、大幅核减量刑乃至保住生命。

以下为卓安亲办的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涉黑涉恶成功辩护案例:

案件名称指控罪名及黑恶定性辩护策略与核心专业切入点法院裁判/检察院决定结果
1.刘汉、刘维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多项重罪全国瞩目的标志性大案辩护:本案系全国瞩目的重大涉黑标志性案件。卓安律师团队(成安律师等)受托介入,为刘汉提供二审辩护与死刑复核辩护。面对极度复杂的案情与海量卷宗,团队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从程序正义与证据裁判规则出发,提交了详尽的专业辩护意见。规范了重大涉黑案件的裁判尺度。该案的辩护过程充分体现了卓安在面临极端司法压力时,坚守“为生命辩护”的职业操守与卓越的专业水平。
2.重庆市永川区黑社会头目范某某涉黑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重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的精细化拆解:针对公诉机关对范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者、领导者”的指控,卓安律师从组织架构的松散性、经济利益的流向以及危害性特征的区域局限性等维度,展开强力质证与逻辑推演。有效降低量刑幅度。在严打高压态势下,法院充分听取了辩护人对部分个罪证据不足及量刑情节的意见,作出了最大限度从宽的裁判。
3.四川“黑老大”雷某某涉黑及死刑复核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五罪死刑复核阶段“枪下留人”:原一审、二审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卓安在死刑复核阶段组建专案组,运用笔迹鉴定等科学手段,主张雷某某不在杀人现场且无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同时论证涉案团伙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四大特征及“非法保护”特征。最高法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最终成功将“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成功保住当事人生命。
4.孙某等45人特大涉黑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禁止重复评价与从属性论证:明确指出案涉聚众斗殴系由普通经济纠纷引发,不应视为“涉黑标志性事件”;当事人销毁涉案证据系出于亲属情面,缺乏期待可能性,不能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重复评价。突破检方在被告人未认罪认罚情况下提出的“量刑10年6个月”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大幅降档判处九年有期徒刑,并将罚金从20万大幅降至13万元。
5.陈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等精准击破“组织特征”实现全案脱黑:律师指出该团伙系同学、老乡因“哥们义气”形成的松散社交纽带,缺乏明确的“帮规帮纪”与经济管控特征,坚决作“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无罪剥离辩护。法院全盘采纳辩护意见,成功打掉涉黑罪名。当事人仅因普通轻微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6.G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指控为骨干成员)、寻衅滋事罪等组织地位降格与合法财产保护:辩护人详细论述G某某参与案件的作用极小、时间短且未获核心收益,不应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同时提交详实证据,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未认定其为骨干成员。刑期从6年下调至5年,并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成功保住当事人合法资产。
7.H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涉黑”变更为“涉恶”的定性降维:通过证明H某资金独立、行为自主、无豢养成员证据,彻底推翻控方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认定,促使公诉机关在审理期间依法变更起诉定性。成功将案件定性由“黑社会性质组织”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且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两项罪名指控未被法院认定。量刑从10年以上降至有期徒刑8年。
8.董某四罪涉黑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剥离严重指控,论证目的合法性:针对围堵工厂行为,指出索要拖欠工程款的目的具有合法性,不应直接等同于敲诈勒索;且主观上缺乏非法占有目的,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在面临极为严厉刑罚的背景下,最终争取到从宽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9.杨某恶势力团伙案(催收非法债务)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等(认定为恶势力纠集者)前沿法条适用与阻击重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促使检方对法定刑最重的“聚众斗殴罪”不予起诉。审判阶段,引入《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催收非法债务罪”,论证其与非法拘禁等罪名的竞合适用,坚决反对将民事违约引发的过激催收拔高论处。检方最终未对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法院未对杨某适用严苛重罚,数罪并罚最终仅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10.黄某涉恶敲诈勒索案敲诈勒索罪(涉恶势力犯罪)强调民事纠纷前置与从犯地位:指出案件起因系公司退股的真实纠纷,被害人存在过错。强调黄某在此过程中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且案发后积极退赔获得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在“涉恶”严打大背景下,法院采纳从宽处罚意见,当事人最终获轻判有期徒刑三年。

四、专家阵容:重大项目统筹与多元背景研判

团队实行重大项目统筹把关与多元专业背景协同研判,汇聚了多位在刑事风控与合规领域具有卓越实战经验的资深专家:

· 成安律师(团队领衔):法学博士,拥有近30年刑事法律实务经验,卓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庭立方核心导师。
打造了全国规模化刑事专业律所——卓安,带领百人级刑事专业律师团队。曾受聘担任省级公安厅经侦及食药环侦查专家顾问,系四川省律师协会首批认证的“刑事专业律师”。
专注为公职人员、企业家及高管提供专业刑事法律服务,核心业务涵盖:企业刑事风控与合规顾问、突发刑事危机应对与化解、监察留置应对辅导(陪跑)、刑事诉讼全流程顾问、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深度聚焦食药环(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建筑、金融证券、教育等重点产业,并在涉税犯罪防治、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数据合规、反商业贿赂等前沿交叉领域开展专项研究。擅长穿透各行业底层商业模式,依托真实业务场景,精准识别并阻断固有的刑事法律风险,提供贴合产业实际的定制化刑事合规服务方案。
累计为百余家上市企业提供深度刑事风控审查与法律顾问服务;妥善办理300余起政商高管刑事危机应对案例,担任500余位企业家私人刑事合规顾问,开展800余场企业风控内训,主导办理1000余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持续输出具备行业穿透力的实务风险处置方案。

· 何冰冰律师:卓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原市级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公诉人、反贪局侦查科科长。从事法律工作十几年,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重点负责公职人员履职风险和重大危机应对。

· 艾述洪律师:卓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近二十年来专注刑事辩护与合规审查,在重大涉黑恶案件(如G某涉黑案等)中多次成功运用程序辩护与类案检索策略,大幅降低当事人刑罚。

· 魏军律师:卓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具有20年丰富刑事审判经验,重点从审判标准和证据评价视角开展重大风险研判。

· 任忠孙律师:卓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办理重大、复杂刑事案件,重点负责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刑事风控、跨区域危机应对及重大项目协同。

· 黄婧律师: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重点负责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及西南地区跨区域项目。

· 邹轶律师:卓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大学刑法学硕士,重点负责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财税票据风险及企业刑事风控体系建设。

五、初心与使命

正如卓安首席律师成安博士所言:“我的职业前半程,主要是在风险转化为案件以后为当事人辩护;职业后半程,我更希望把办案经验用在风险发生之前,帮助更多人看见边界、建立防线!”

卓安团队深刻认识到,刑事法律风控绝不是帮助客户逃避监管、掩盖事实或者转移责任,而是帮助客户在法律框架内识别风险、纠正问题、完善制度。卓安坚持“以刑事诉讼经验洞察风险,以合规制度预防风险,以危机应对控制风险,以团队协同守住底线”,让更多企业安稳经营,让更多公职人员依法履职,让刑事法律服务永远走在危机爆发之前。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24小时刑事急救电话:188841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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