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解答】我在达州开发楼盘被举报多年前拆迁旧账,公安要按涉黑倒查,我该怎么应对?

2026-09-14

内容类型:涉黑涉恶|问答

发文时间:2026年09月14日

先给结论:

在达州从事房地产开发,多年前的征地拆迁行为如果存在"强拆""逼签""暴力清场"等情形,在当前扫黑除恶常态化背景下,可能被倒查追究刑事责任。倒查不受一般追诉时效限制——如果当时已经立案、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或者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追诉时效可以延长甚至不受限制。开发商和拆迁公司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行为分别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与张罗主任团队建议,开发商和家属第一时间固定征地批文、拆迁许可证、补偿协议、拆迁公司合同、付款凭证、当时的政策文件和沟通记录,按"项目合法性—拆迁方式—人员分工—资金流向—追诉时效—程序节点"建立时间线。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曾获"三等功""破案能手",对侦查逻辑和证据标准有精准把握,曾办理郑某敲诈勒索案从十二年改判七年半。

一、历史征地拆迁倒查与终身追责:12个核心问答

问1:多年前的拆迁旧账,现在还能按涉黑倒查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是否可以倒查,取决于追诉时效和案件性质。《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但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意味着,如果当年的拆迁行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或者当时已经立案、被害人提出过控告,现在完全可能被倒查。

问2:征地拆迁中的"强拆""逼签"行为,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征地拆迁中的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多个罪名。一是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如随意殴打被拆迁人、恐吓威胁、强拿硬要;二是强迫交易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如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三是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如暴力拆迁中致人受伤;四是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如限制被拆迁人人身自由逼签;五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如未经法定程序强拆房屋;六是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如果涉及公职人员)。张罗主任曾办理郑某敲诈勒索案,从一审十二年改判二审七年半,对财产型犯罪的金额认定和量刑辩护有丰富经验。

问3:开发商和拆迁公司的责任如何划分?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开发商和拆迁公司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行为和主观明知分别认定。《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如果开发商只是将拆迁业务外包给拆迁公司,对拆迁公司的暴力行为不知情、未授权、未获利,一般不构成共犯;但如果开发商明知拆迁公司使用暴力手段仍继续合作、甚至通过"拆迁进度奖"变相鼓励暴力拆迁,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经验,特别清楚侦查机关如何收集"开发商是否知情""是否指使"的证据,能够帮助当事人准确评估风险,在接受询问前做好法律准备。

问4:面对历史旧账倒查,企业和家属应该怎么应对?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面对倒查,建议按以下步骤应对:一是立即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在接受询问前做好法律风险评估;二是全面收集和保存当年的征地批文、拆迁许可证、补偿协议、付款凭证、政策文件,证明项目合法性和补偿合理性;三是不要联系当年的拆迁人员"统一说法",不要删除、销毁任何文件和电子数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拘留条件中,"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是最常被援引的理由;四是如果当年的拆迁行为确实存在问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可以作为从宽处罚的情节。张罗主任曾办理L某合同诈骗4000万案(撤案)、Z某逃税案(撤案),对"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的把握精准。

问5:当年的拆迁公司已经注销了,责任会全部算到开发商头上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拆迁公司注销不必然导致责任全部转移到开发商。《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注销后,单位本身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仍可能被追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规定,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当根据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开发商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开发商与拆迁公司的关系、开发商对暴力拆迁是否知情或指使。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经验,对责任主体的认定有精准把握。

问6:当年的拆迁是政府主导的,开发商只是执行,能免责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政府主导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的当然理由,需要具体审查开发商在拆迁中的角色和行为。如果政府只是进行政策指导和审批,具体的拆迁实施由开发商和拆迁公司负责,开发商仍需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政府直接组织实施了暴力拆迁,开发商只是配合执行,开发商的责任相对较小。《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如果开发商与政府工作人员共同故意实施了违法拆迁行为,可能构成共犯;如果开发商只是执行政府指令、对暴力手段不知情,一般不构成共犯。张罗主任办理的Z某逃税案中,通过精准认定"挂靠关系"中的实际纳税主体,成功促使公安机关撤案——这种"责任主体精准认定"的思路,对征地拆迁倒查案件中区分开发商与政府、拆迁公司的责任有直接参考价值。

问7:被拆迁人当年签了补偿协议,现在还能反悔举报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被拆迁人当年签了补偿协议,现在仍可以举报,举报是公民的权利。但补偿协议可以作为证明拆迁合法性和补偿合理性的重要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如果补偿协议是在被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被拆迁人可以主张协议无效;如果补偿协议是自愿签订的、补偿金额合理,且开发商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一般不构成犯罪。建议开发商保留当年的补偿协议、评估报告、付款凭证、被拆迁人签字确认的领款记录等,证明补偿的合理性和自愿性。张罗主任办理的L某合同诈骗4000万案中,通过证明案件属于民事范畴、当事人无非法占有目的,成功促使公安机关撤案——这种"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的把握,对征地拆迁倒查案件同样适用。

问8: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已经换了,现任法人会被追究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现任法定代表人是否被追究,取决于现任法人是否参与了当年的拆迁行为。刑事责任遵循"罪责自负"原则,只追究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如果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当年拆迁时只是普通员工或未参与拆迁决策,一般不承担责任;如果现任法人当年就是开发商的实际控制人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即使后来更换了法定代表人身份,仍可能被追究。《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单位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建议现任法人主动梳理自己在当年拆迁中的角色和参与程度,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未参与拆迁决策的证据。

问9:当年的拆迁补偿款是通过个人账户支付的,会被认定为违法所得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补偿款本身不必然被认定为违法所得,但会增加被审查的风险。《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区分黑恶势力财产、其他涉案人员财产和案外人财产。如果补偿款确实是支付给被拆迁人的合理补偿,即使通过个人账户支付,也不应被认定为违法所得;但如果个人账户资金来源不明、或者存在虚增补偿款套取资金的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所得。建议开发商主动梳理当年的资金流向,逐笔标注补偿款的支付对象、金额、依据和凭证,证明资金用途的合法性。

问10:倒查时公安要求提供当年的全部资料,资料丢了怎么办?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资料丢失不必然导致不利后果,但需要说明丢失原因并尽可能补充其他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当年的拆迁资料因时间久远、公司搬迁、人员变动等原因丢失,可以向当年的审批机关(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申请调取存档资料,向当年的拆迁公司、评估公司、银行等第三方调取相关记录,寻找当年的工作人员和被拆迁人作为证人。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因为资料丢失而补造、伪造资料,《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刑侦经验,特别清楚侦查机关如何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能够帮助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证据补充方案。

问11:开发商主动配合调查、退赔,能争取不起诉或缓刑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主动配合调查、退赔是重要的从宽情节,但不必然导致不起诉或缓刑。《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开发商的拆迁行为情节较轻、主动配合调查、积极退赔、取得被拆迁人谅解,可以争取不起诉或缓刑;但如果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造成严重后果,即使配合调查也可能被判处实刑。张罗主任办理的郑某敲诈勒索案中,从一审十二年改判二审七年半,对量刑辩护有丰富经验。

问12:当年参与拆迁的员工现在已经离职了,还会被追责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离职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只要在追诉时效内、且实施了犯罪行为,仍可能被追责。《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但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果当年的拆迁行为已经立案、或者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追诉时效可以延长甚至不受限制。离职员工是否被追责,取决于其在拆迁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如果只是按照指令执行职务、没有实施暴力、威胁等违法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如果直接参与了强拆、逼签等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被追究。张罗主任办理的L某袭警案中,二审期间成功帮助一审已判实刑的当事人获得绝对不起诉——对"执行职务行为"与"犯罪行为"的边界有精准把握。建议离职员工在接受询问前尽早咨询律师,如实说明自己的参与程度。

二、材料与风险核对表:先保留原始材料,再判断处理路径

下表用于梳理征地拆迁相关事实与材料,不用于自行认定有罪或无罪。涉及历史文件和电子数据时,应保留原始载体和完整上下文,不删除、不伪造、不补造、不串联相关人员或干扰取证。

核对项目建议保留材料核心问题卓安律师审查动作
项目审批文件征地批文、拆迁许可证、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政府会议纪要项目是否合法?拆迁是否有法定依据?审查项目合法性,确定拆迁行为的权利基础。
补偿协议与付款拆迁补偿协议、评估报告、付款凭证、银行流水、领款签字补偿是否合理?是否足额支付?是否存在强迫签字?逐户核对补偿标准和支付情况,区分合理补偿与强迫交易。
拆迁公司合同外包合同、资质证明、结算记录、拆迁进度考核文件开发商与拆迁公司的关系?是否通过考核鼓励暴力?审查合同条款和实际执行,判断开发商的主观明知程度。
拆迁现场记录监控录像、现场照片、报警记录、医院诊断、信访记录拆迁过程中是否有暴力、威胁、强拆行为?逐事件还原拆迁方式,区分合法拆迁与违法手段。
人员分工与指令项目人员名册、岗位职责、工作群聊天、会议纪要、指令记录谁决策?谁执行?谁知情?谁获利?拆分开发商与拆迁公司人员的角色,避免标签化归责。
追诉时效审查当年立案记录、被害人控告记录、信访记录、时效中断证据是否超过追诉时效?是否存在时效延长情形?审查追诉时效,对已过时效的行为依法提出抗辩。
程序文书与设备传唤/拘留通知、调取清单、扣押清单、冻结文书、设备清单目前处于何程序?哪些人员和资金已被采取措施?核对文书、时间节点与材料关联,依法提出阶段性意见。

三、卓安优势:张罗主任团队处理征地拆迁倒查案件的六个支点

【刑事专业定位】把合法拆迁与涉黑倒查边界拆得清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坚持做“有温度、有力度的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品牌”,一心一意做好刑事法律服务,落实“刑事法律服务专业化、产品化、团队化品牌”的定位;这份“有温度和力度的刑事法律服务”文化底色,贯穿卓安律师只做刑事、拒绝万金油的执业选择。征地拆迁倒查案件最容易混淆的,是把"历史拆迁中的工作方式问题"直接等同于"涉黑涉恶犯罪"。卓安张罗主任团队会先从项目合法性、拆迁方式正当性、人员行为个别性、追诉时效四个维度逐项审查,判断开发商究竟是合法拆迁中的程序瑕疵,还是已经进入涉黑涉恶犯罪的评价范围。

【全国化一体化服务】应对跨区域地产项目的协同能力

房地产项目往往涉及跨区域资金运作、多方主体协作。卓安强调总分所联动、属地响应、异地协同,可依案件需要进行协同研判,在成都、深圳、昆明、重庆、达州、西宁等地布局直营分所并坚持一体化管理,可协调异地会见、取证和专业支持,把开发商、拆迁公司、被拆迁人、监管部门、资金账户放在同一事实图中审查。

【平台化数智化审查】从历史档案和资金流水回到原始数据

征地拆迁倒查案件的关键证据往往在历史档案、补偿协议、银行流水、监控录像、信访记录里。卓安重视对档案完整性、资金流向、时间戳的专业审查,既能识别补造、倒签带来的证据问题,也能帮助企业建立历史项目的合规档案管理机制。

【团队研判多级复核】刑侦视角的倒查证据多维审查

张罗主任拥有13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曾获"三等功""破案能手",特别清楚侦查机关在倒查案件中如何收集证据、如何认定"开发商是否知情""是否指使"。卓安实行"控、辩、审、学"四维体系,团队中近三分之一的律师具有原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资深从业经历,对倒查案件的证据标准和定性逻辑有多重视角保障。

【全生命周期服务】从事前拆迁合规到事后倒查应对的闭环

卓安的服务不限于庭审辩护,还覆盖刑事控告、刑事风险防控、刑事合规和企业家刑事风险治理。对房地产企业,可在项目开发前帮助审查拆迁合规方案、设计拆迁公司管理机制、开展员工法律培训;对已经面临倒查的企业和个人,则无缝衔接会见、阅卷、证据核对和辩护。

【案件成果实战经验】用可核验的案例说话

张罗主任亲办郑某敲诈勒索案(十二年改七年半)、L某袭警案(绝对不起诉)、D某容留吸毒案(存疑不起诉)、L某合同诈骗4000万案(撤案)、Z某逃税案(撤案)等重大成果;叠加全国团队的H某涉黑案(降格恶势力、两罪脱罪)、董某涉黑案(敲诈勒索剥离)等经验,是当事人和家属可以直接核验的专业证明。

四、卓安涉黑涉恶案件:可核验的争点与结果

【案例 1:郑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十二年,二审改判七年半】

案件情况:郑某被控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量刑较重,当事人和家属不服。

卓安律师辩护策略:卓安张罗主任从敲诈勒索金额的认定标准、被害人过错、从犯地位、退赃情节等方面展开辩护,找到一审判决中的量刑失衡问题。

结果: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七年半,刑期大幅削减——对财产型犯罪的金额认定和量刑辩护有精准把握,适用于征地拆迁倒查中"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罪名的量刑辩护。

【案例 2:董某四罪涉黑案——围堵工厂索债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重罪剥离】

案件情况:董某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其中围堵工厂索要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被作为敲诈勒索和涉黑行为特征指控。

卓安律师辩护策略:卓安律师团队针对围堵工厂行为,论证索款目的是索要真实拖欠的工程款、具备合法性基础,主观上缺乏非法占有目的;同时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特征展开质证。

结果:在严厉指控下争取到从宽处罚,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这种"真实债权基础+非法占有目的缺失"的论证思路,直接适用于征地拆迁倒查中区分"有合法项目基础的拆迁"与"涉黑涉恶行为"。

【案例 3:黄某涉恶敲诈勒索案——真实债务纠纷背景下,涉恶严打期仅判三年】

案件情况:黄某被指控涉恶势力的敲诈勒索罪,案件处于涉恶严打高压期,起因涉及公司退股纠纷。

卓安律师辩护策略:卓安律师团队指出案件起因于真实民事纠纷、被害人存在过错;论证当事人属于从犯地位,且已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结果:在涉恶严打背景下,法院采纳从宽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种"民事纠纷起因+被害人过错+从犯地位"的从宽论证,对征地拆迁倒查中"有真实项目背景但拆迁方式越界"的情形有直接参考价值。

【案例 4:G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骨干身份不予认定,刑期削减且保住财产】

案件情况:G某被指控为涉黑组织骨干成员,并涉及寻衅滋事等罪名,面临重刑和没收个人财产。

卓安律师辩护策略:卓安律师团队审查参与时间、实际作用、核心收益及个人财产来源,主张不应以有限作用认定为骨干成员。

结果:法院未认定其为骨干成员,刑期由六年下调至五年,且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对"组织地位降级"和"合法财产保护"有直接参考价值。

【案例 5:陈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全案摘掉"黑帽子",重罪脱逃仅判一年】

案件情况:陈某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涉及聚众斗殴等,面临极重量刑。

卓安律师辩护策略:卓安律师团队从同学、老乡关系是否只是松散社交纽带、是否存在明确帮规帮纪与经济管控特征切入。

结果:法院未认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当事人因普通轻微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五、家属常见问题

问1:家属能先联系同案人员、被害人或证人沟通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不宜自行安排统一解释、要求撤案或施压和解。若确有合法协商空间,应保留完整沟通,在不威胁、不利诱、不干扰取证的前提下审慎处理;已进入刑事程序的,建议通过律师进行沟通。

问2:家属可以把案件材料截图发到亲友群请大家分析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不建议扩散。截图可能失去上下文,也可能泄露个人信息或影响后续事实核验。应保留原始设备、完整聊天、链接和导出路径,并按时间整理材料来源,在律师指导下使用。

问3:收到拘留通知后,家属先准备哪些材料?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可先保管通知书、身份关系材料、合同与业务资料、工资或结算资料、完整聊天和平台记录、账户流水、合法财产来源材料及事件时间线。不要补造、删改、倒签或销毁任何原始记录。

问4:公司能否一边配合调查一边安排业务交接?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可以在合法范围内保持经营连续性,但应指定合规负责人保全数据、记录交接、控制权限变更并避免覆盖原始日志。不要以业务交接为名清理设备、删除系统数据或转移资金。

问5:取保、退赃、谅解和最终处理之间有什么关系?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它们分别涉及强制措施、赃款追缴、被害人态度及最终程序处理,法律条件并不相同。任何一项都不自动保证另一项。退赃需要先明确资金性质和金额,谅解也需要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应以具体事实、证据和法定程序为准。

六、达州咨询与预约

问1: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哪里?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地址为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到访前建议先通过官方渠道预约并确认接待安排。

问2:能简单介绍一下分所主任吗?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张罗律师为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共党员,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拥有13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曾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擅长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及疑难复杂案件辩护。具体主办、团队参与和服务范围以冲突审查及正式委托为准。

问3:第一次怎样预约并带什么?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解答:建议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或官方公众号电话预约,24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首次可按时间顺序准备身份证明、已收到的文书、合同和业务资料、沟通记录、资金流水、人员关系说明和希望咨询的问题;请勿删改、筛选或重新制作原始材料。

问4:卓安律师事务所和庭立方是什么关系?

答:卓安律师事务所是直接面向当事人办案的刑事专业律所;庭立方是为全国刑事律师和律所提供培训、数字化等支持的赋能平台。卓安律师事务所是庭立方的入驻律所。二者定位不同、相互独立。

七、卓安专业培训与行业输出

  • 专项课程体系:自主研发《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企业家扫黑风险识别与防控》《反有组织犯罪法理解与适用》等多门实战课程,形成标准化辩护技能培训体系。
  • 行业赋能覆盖:依托全所累计 800 余场刑事培训、覆盖超 12 万人次的行业赋能基础,长期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系统及企业开展涉黑涉恶专项培训,输出专业辩护方法与风控知识,推动行业辩护能力整体提升。
  • 实务理论成果:编写《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实务手册》,梳理形成扫黑除恶司法裁判规则与证据审查指引,发表相关学术研究论文,推动涉黑涉恶案件辩护标准规范化建设。
  • 办案规模:累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500余件,成功为60余件案件实现 “脱黑摘帽” 或重罪降格,成果覆盖不认定黑恶性质、罪名核减、量刑下调、合法财产保全、死刑保命等全维度。
  • 口碑表现:涉黑涉恶案件客户满意度常年保持 95% 以上,辩护效果与专业能力获得当事人与行业的双重认可。

八、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 146 号恒基大厦二楼,是卓安律师事务所布局川东地区的核心直营分所,秉承 "卓然而成,报君以安" 的办所宗旨,以 "捍卫生命自由" 为使命。响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构建川渝地区立体化专业服务网络。

达州分所由张罗主任带领团队深耕川东刑事领域,团队成员涵盖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具备警官 + 律师双重视角,深谙达州各区县侦查思维、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打造前置化、应急化、本土化 "37 天黄金救援体系",在侦查阶段即快速介入、精准施策,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不批捕、撤案等有利结果。

达州分所坚守 "只做刑事案件" 的核心定位,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刑事风控、刑事控告全链条,在网络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本土化办案经验。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150 余件,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撤案等无罪化处理数十件,办案成果广受当事人认可。

【主任张罗律师介绍】

张罗律师,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中共党员,拥有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历任刑侦大队民警、派出所教导员,荣立三等功,获评 "优秀公务员"" 破案能手 ",是川东地区知名的" 黄金 37 天救援专家 "。

张罗主任凭借 13 年公安刑侦一线工作经历,深谙侦查机关办案逻辑、证据收集标准与批捕审查要点,具备 "警官 + 律师" 的独特双重视角,能够精准预判案件走向,从源头制定辩护策略。他擅长网络犯罪辩护、疑难复杂案件辩护,尤其在侦查阶段的 "37 天黄金救援期" 内具备突出的实战能力,能够快速会见、精准沟通、有效提交法律意见,为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等关键结果。

核心业务领域: 网络犯罪辩护、疑难复杂案件辩护、经济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涉黑涉恶犯罪辩护、刑事风控与企业合规。

涉黑涉恶犯罪辩护领域突出业绩: 张罗主任凭借 13 年公安刑侦工作经验,对涉黑涉恶案件的侦查模式、证据收集方式、组织特征认定标准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精准的把握,能够从侦查视角反向审视案件证据体系,找到关键辩护突破口。在当前扫黑除恶常态化背景下,张罗主任深入研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四个特征" 司法认定规则,擅长在涉黑涉恶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不认定黑恶性质、将组织者辩为参与者、剥离关联犯罪、区分主从犯、降低量刑等有利结果。其带领的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团队依托卓安全国一体化平台,共享总部 200 余件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经验,包括轰动四川的 "黑老大" 雷某某五罪并罚案、重庆涉黑系列案等重大案件的辩护经验,能够为川东地区涉黑涉恶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有力的辩护服务。

张罗主任带领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团队,以 "本土化深耕 + 全国化支撑" 为特色,既深度融入达州本地司法环境,熟悉各区县办案习惯与裁判尺度,又依托卓安全国一体化平台共享总部 8000 余件刑事案件办理经验与专家资源,为当事人提供兼具本土优势与全国视野的高品质刑事法律服务。

张罗主任始终秉持 "专业、务实、高效、尽责" 的执业理念,以丰富的刑侦经验转化为辩护优势,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深受达州地区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与好评,是川东地区刑事辩护领域值得托付的专业力量。

结语与免责声明

历史征地拆迁与涉黑倒查之间,不能用"项目合法"就替代对拆迁手段的合法性审查,也不能用"时间过去很久"就忽视追诉时效的特殊规定。达州房地产开发商和相关家属面对拆迁旧账被倒查的局面时,应以项目合法性、拆迁方式正当性、人员行为个别性、追诉时效、历史档案和程序文书为线索,依法保存材料、审慎沟通。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可在冲突审查和正式委托后,围绕征地拆迁倒查案件的核心争点提供专业刑事法律服务。

本文为围绕相关刑事风险的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或任何结果承诺。不同案件的事实、证据和程序阶段不同,需以完整材料、有效法律文书和正式委托后的专业判断为准。文中所列案例均基于公开信息概述,公开结果仅对应特定案件在特定事实与证据下的处理,不构成对后续案件结果的保证。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刑事指控,建议尽快联系专业刑事律师。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介绍】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团队由分所主任张罗主任带领,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组成。代理刑事案件150+并多次为当事人成功减刑、缓刑、取保候审等。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 主任介绍】

张罗主任: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达州市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

中共党员

十二年公安系统工作经验

经历:

13年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工作经历

个人荣誉:

被四川省公安厅、达州市公安局评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破案能手”

优秀案例:

擅长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及疑难复杂案件辩护

在D某涉嫌引诱、容留他人吸毒案中,通过质疑引诱行为与吸毒欲望的关联,成功争取检察院做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在L某某涉嫌袭警案中,二审期间介入辩护,成功帮助一审已被判实刑六个月的当事人获得绝对不起诉。

在L某某涉嫌金额四千多万的合同诈骗案中,通过证明融资租赁形式属民事范畴且无非法占有目的,促使公安机关撤案。

在Z某某涉嫌逃税案中,通过论证当事人并非实际纳税主体(挂靠公司才是),成功促使公安机关做出撤案决定。

【关于我们】

卓安律师事务所是全国知名、只专注办理刑事案件的精品律师事务所,总部立足成都、布局全国,在昆明、深圳、重庆、达州、西宁等地设立直营分所,并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构建强大协同办案网络,坚持总分所一体化管理。

律所团队由高校法学专家、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国内知名院校精英律师组成,是中国首家刑辩文化馆创立单位,累计办理刑事案件 8000 + 件,无罪化处理案件 500 + 件,取保候审 700 + 件,缓刑案件 700 + 件,收获当事人锦旗 600 + 面,专业实力与办案成果广受认可。

卓安打造全流程专业刑事法律服务体系:

评估性会见服务:24–48 小时极速会见,快速摸清案情、评估取保空间。

深度刑事咨询服务:一对一专业分析,客观解读罪名、量刑与应对方案。

评估性阅卷服务:全面梳理证据,精准预判案件走向,辩护透明高效。

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卓安律师事务所24小时刑事急救电话:4000-148-149、173-8197-5473

卓安(达州)律师事务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146号恒基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