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解答】我家人是市场的管理方,要求摊主交入场费、从指定商家拿货, 被按强迫交易立案了怎么办?

2026-09-10



内容类型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犯罪千问千答”系列
适用人群因市场收费、指定货源等事项被投诉、立案或调查人员的家属
发布日期2026年9月10日

先说结论


市场管理方收取入场费、要求摊主从指定商家进货,不当然构成强迫交易罪;但若以清退摊位、限制经营、扣货、威胁滋扰等方式,迫使摊主交费或接受指定货源,并达到相应严重程度,相关决策、执行和获利人员都可能被调查。家属应先保全合同、收费、供货、沟通和资金资料,切勿删账、补协议、串供或私下施压摊主,并尽早让律师核查人员作用与程序。

家属最常问的20个问题

1. 问:市场管理方要求摊主交入场费、从指定商家拿货,被立案后一定构成强迫交易罪吗?

卓安律师解答:不一定。是否构成强迫交易,不能只看市场收了入场费、要求统一进货,更要审查是否以暴力、威胁等方式迫使摊主接受交易,是否剥夺了摊主真实的选择空间,以及行为是否达到刑事追诉所要求的情节。合法的场地租赁、服务收费、食品安全或质量管理,与借管理权强迫缴费、锁定货源的性质不同。

2. 问:什么是这类案件中最关键的“强迫”行为?

卓安律师解答:核心不在于管理方提出了要求,而在于摊主是否因害怕遭受现实不利后果而被迫交费或进货。明示的人身威胁、殴打、砸摊、限制经营,当然风险较高,反复以清退摊位、断水断电、拒绝进场、扣押物品、恶意检查或安排他人滋扰等方式施压,也可能被调查。

3. 问:入场费本来就在市场管理协议里约定,为什么还会被报警或立案?

卓安律师解答:书面约定是重要依据,但不能自动排除实际执行中的强迫风险。办案机关会看协议是否真实告知、收费项目是否明确、金额是否与约定相符、摊主能否自由选择不入驻或依法解除,以及管理方催收时是否采取了越界手段。如果以合同名义临时加价、强制收取未约定费用,或者以不合理手段逼迫缴费,仍可能被审查。

4. 问:市场要求统一从指定商家拿货,能不能解释为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

卓安律师解答:有可能存在合理管理需要,但必须有真实、必要、比例适当的依据。市场可以对食品来源、检验检疫、品牌授权、冷链条件等提出统一的准入标准;但标准应当公开、可核验,并对所有供应商一体适用。若所谓“安全要求”只让指定商家受益,其他符合条件的货源仍被排除,或者指定商家价格明显异常,办案机关可能进一步审查其真实目的。应重点保全准入制度、检测要求、供应商评审和实际适用记录。

5. 问:管理人员只是传达老板决定,没有直接收钱,也会被追责吗?

卓安律师解答:若管理人员明知安排具有强迫性,仍负责通知、威胁、清退、阻止经营,或者协调他人实施施压,被追责的风险较大。相反,权限有限、仅执行公开中立的规则、没有参与选择指定商家或利益分配,并曾提出异议或制止不当行为的,通过证据证明后可能免除追责。

建议家属:不要简单让其把责任都推给老板,更不能编造“完全不知情”的说法。

6. 问:不交入场费就不让摆摊、不给续租,这是否一定属于强迫?

卓安律师解答:不一定。对于到期不续约、租金或服务费确有明确约定且程序正常的,市场有权在合同和法律边界内处理,但如果费用没有依据、临时增加,或以威胁、强行清摊、扣留货物等方式迫使摊主付款,风险会明显升高。还要看摊主是否有实际协商、申诉或合理搬离空间。审批、通知、清退和现场处置的全流程材料非常关键。

7. 问:指定商家给管理方返利、介绍费,会带来哪些刑事风险?

卓安律师解答:返利或介绍费本身不必然证明强迫交易,但会使“为什么必须从该商家进货”受到更严格审查。如果管理方通过限制摊主选择来促成交易,并从中取得返点、好处费,相关资金可能被作为动机、共同关系和非法获利的线索。资金性质、收款主体、公司制度和个人权限不同,法律评价也可能不同。涉事人员和家属切勿拆分、转移或虚构款项用途,应保留原始合同、对账、付款和纳税资料。

8. 问:摊主自愿签了进货协议、也自己付款,是否就不可能被认定受强迫?

卓安律师解答:不一定。如果摊主因担心被赶走、摊位受限、货物被扣或遭受持续滋扰而签约,形式上的自愿未必反映真实意思。反之,若摊主充分知情、可比较价格、可自由选择供货渠道,相关事实也可能支持不宜认定受迫交易。应还原签约前后的沟通、现场管理和供应选择。

9. 问: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家属现在第一步应当做什么?

卓安律师解答:家属应该先确认涉嫌罪名、办案机关、被采取何种措施以及案件处于何种阶段;再立即保全原始材料。建议把市场管理规则、合同和收费公示、进货准入标准、聊天和通话记录、监控、摊主投诉、收付款和人员职责资料分别归档。不要急着找摊主“统一解释”,也不要删群聊、调整账目或补签协议。早期最重要的是让律师据完整材料区分商业管理、民事争议和可能被指控的强迫行为。

10. 问:被传唤或讯问时,市场管理人员最需要注意什么?

卓安律师解答:应当依法配合,同时如实、准确地说明本人职责、谁作出决定、规则何时形成、对摊主采取了什么措施、是否知晓返利或指定商家安排。对不清楚或没有亲历的内容,不宜猜测;对笔录应当认真核对,发现遗漏或表述不准确可以提出更正。

建议家属:不要教其统一口径、联系他人改口或转移证据。不要将“公司决定”“个人行为”“现场执行”和“资金往来”混在一起,往往会增加事实判断难度。

卓安成功案例:H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团队律师经过不懈努力,为其减轻处罚

案例综述:

H 某因与程某共同投资房地产公司后发生股权、借款及退股纠纷,在退股协商过程中被指通过威胁、冲突等方式促使程某退还投资款 127 万元,涉嫌敲诈勒索罪。

本案突破口:

1.H 某在事件中的动机、参与程度及主观过错,与案件中其他主要人员存在区分空间。

2.借款纠纷的起因、金额及相关人员之间的资金关系尚未完全查清,程某是否隐瞒部分事实值得审查。

3.退股时 H 某作为股东可能存在资金占用成本、预期收益损失等权益争议,应与非法占有目的区分判断。

案件结果:

在全案定位涉恶案件的前提下,当事人H某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11. 问:没有录音录像,只有摊主说被威胁,案件还能继续吗?

卓安律师解答:可以,但单一陈述通常需要与其他材料相互印证。办案机关可能调取市场监控、门禁、微信群、电话和短信记录、收费收据、进货合同、其他摊主陈述、现场工作人员证言及资金流水,判断是否存在持续的施压模式。对于被调查人员而言,也不应因没有录音就掉以轻心,应依法保留完整的通知、管理制度和沟通原件。任何截取、删改电子数据的做法都可能使问题更加复杂。

12. 问:很多摊主都反映同样问题,会不会加重风险?

卓安律师解答:可能会。多个独立摊主对收费、指定货源、限制经营方式作出相似陈述,可能被用来审查行为是否具有持续性、组织性和影响范围;涉案交易金额、人数、后果等也可能影响案件评价。但摊主人数多不等于当然构罪,仍需逐一核实是否确实存在受迫、各自交易内容、管理障碍及证据来源。家属和当事人应避免逐户施压或串联说法,应由律师依法核对事实。

13. 问:市场管理公司承担责任,个人经理是不是就不用负责?

卓安律师解答:公司可能承担合同、行政、民事赔偿等责任;若涉嫌犯罪,还会审查具体决策者、直接负责人员和实际执行人员的作用。对于管理方员工,关键是其是否参与制定强制规则、下达指令、现场清退、收取或分配款项,是否明知并配合了不当安排。个人不能当然借公司名义免责,也不应替公司承担超出本人职责和行为范围的责任。

14. 问:主动退返入场费、解除指定供货、赔偿摊主,有没有作用?

卓安律师解答:及时停止不当做法、退还没有合法依据的款项、依法赔偿实际损失并争取自愿谅解,通常有助于修复损害、呈现整改态度;但不能直接决定是否撤案、是否起诉。尤其在事实尚未厘清时,盲目将所有收入都认定为“违法所得”,或以不合理条件换取谅解,可能产生新的争议。建议先由律师核查款项性质、受损主体和证据,再依法、真实、留痕地处理。

15. 问:家属能不能找摊主签谅解书、让他们撤回报案?

卓安律师解答:谅解书可以签,但无法影响撤案。家属可以在不施压、不诱导、不要求虚假陈述的前提下,就民事损失和矛盾化解进行合法沟通;但刑事案件是否继续办理仍由办案机关依法决定,不存在“签字即可撤案”的保证。涉及赔偿和和解时,应明确款项性质、事实范围和自愿意思,并保留规范的书面记录。

16. 问:管理人员已经离职,之前的收费和指定供货还会被追查吗?

卓安律师解答:离职不代表就会消除对任职期行为的审查。办案机关会根据行为发生时的岗位职责、授权、具体参与、是否获利和证据情况判断个人责任。公司之后取消收费或更换供应商,也不能当然覆盖既往事实;但离职后的交接、是否继续参与、是否主动保留并依法移交材料等,可能影响其实际作用的认定。家属应提醒其保存依法留存的工作资料,并注意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边界。

17. 问:市场收取的费用不少,但到底算不算“数额大”,家属怎么理解?

卓安律师解答:收取的总金额大,不等于违法收益就多。刑事案件中的数额、人数、后果等应由办案机关依法查明,家属可以区分合法租金、物业或服务费、保证金、进货价款、返佣以及可能没有依据的收费;还可以核实每笔款项由谁收取、是否实际因摊主受迫而形成、是否已退还、是否有重复计算,整理原始账册、合同、收据和支付流水,核对违法收益是否属实。

18. 问:市场为了秩序扣了摊主货物或限制营业,会不会更严重?

卓安律师解答:这类措施风险较高。即使管理方认为摊主违约,也应当依合同、规章和法定程序处理,避免通过扣货、强制关停、毁损或阻止经营来迫使其缴费、进货。是否达到强迫交易罪的程度,要看措施依据、方式、持续时间、影响、是否与指定交易直接相关等。若已发生,应如实保全现场视频、登记单、通知、物品去向和处理依据,切勿事后伪造或倒签材料。

19. 问:家属应该向律师提供哪些材料?

卓安律师解答:建议按四条线准备:第一,场地和收费依据,如租赁协议、管理制度、收费公示、收据;第二,供货安排,如供应商准入标准、报价、质检材料、进货合同和返利资料;第三,现场和沟通,如监控、群聊、电话记录、投诉、清退或检查记录;第四,人员和程序,如岗位职责、会议纪要、授权、传唤或拘留文书。材料应尽量保持原始、完整和可核验,用于区分管理需要、个人作用和资金性质。

20. 问:如何才能避免再次触及强迫交易风险?

卓安律师解答:入场费、服务费及退费规则应公开明确并与合同一致;对供应商可设置统一的质量、安全、资质标准,但不得以管理措施迫使摊主只能向特定商家购买。对投诉应建立书面处理、复核和申诉机制,避免现场人员自行处置。若存在关联交易,应依法披露和规范处理。

卓安成功案例:D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团队律师为其积极辩护

案例综述:

D 某某因被指参与以杜某为首、长期在当地砂石和土建行业活动的团伙,并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等行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

本案突破口:

1.D 某某是否实际具备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的主观明知和客观参与,应与一般社会交往、行业合作或个别共同活动严格区分。

2.对某拆迁工地寻衅滋事事件,应重点核实 D 某某是否实际到场、参与或实施相关行为。

案件结果:

D 某某最终被认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案例中能看出什么

1.涉黑案件不能只凭同乡、同行业、熟人关系或曾共同参与个别活动就认定成员身份,仍应审查是否存在稳定组织、层级关系、共同违法犯罪活动及个人主观明知。

2.一项涉黑指控往往叠加多个个案犯罪,每一起事件都应单独审查到场情况、具体行为、主观故意、损害后果和证据来源。

二、家属可先准备的材料


材料类别建议内容主要用途
收费与管理依据市场租赁或管理协议、收费公示、入场费收据、管理制度、摊位清退规则核对收费是否有明确依据、标准和正常程序
供货与沟通经过供应商准入标准、报价、质检资料、进货合同、群聊、监控、投诉和处置记录核对指定货源是否具有合理管理基础及是否存在施压
人员与资金资料岗位职责、授权或会议记录、合作协议、付款、返佣或介绍费资料区分个人权限、实际作用及是否存在利益关联

卓安律师事务所提示:以下事项不要做

· 不要删除、撤回、剪辑、覆盖收费账册、聊天记录、监控或其他电子材料。

· 不要联系摊主、供应商或工作人员统一说法、要求其改口或删除证据。

· 不要以“解决事情”为名转移资金、虚构合同、补造收费依据或伪造和解材料。

· 不要再次以清退、扣货、限制经营、围堵、威胁等方式迫使摊主交费或指定进货。

· 不要相信任何“交钱就能撤案、取保或摆平”的承诺。

三、家属应该怎样筛选律师?

1.关于强迫交易罪,需要找什么类型的刑事律师?

优先选择以刑事辩护为核心业务的律师,不是只偶尔接一两件刑事案子的 “万金油” 律师,刑事案件有独立的办案流程、证据规则、会见、阅卷和辩护体系,和民事案件差异很大。“万金油”律师对刑事办案经验少,容易对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要点把握不足,可以选择卓安这类刑事专业所的辩护律师。

进一步筛选时,优先考虑有同类罪名办案经验的律师和律所。

2.卓安律师事务所办理这类涉恶案件的实力怎么样?

卓安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创立以来,专注刑事法律服务,是国内较早设立刑辩文化馆的刑事律所之一。律所拥有近百名专职刑事律师,近三分之一具有原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资深从业经历,汇聚11位法学博士及30余位法学硕士,实行“控、辩、审、学”四维办案体系。
进一步说明:在涉黑涉恶领域,卓安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余件,其中全国重大影响案件500余件,实现出罪化及免除刑责处理(含无罪判决、各类型不起诉及撤销案件)500余件,涉黑涉恶案件“脱黑摘帽”/重罪降格30余件,死刑案件成功保命/改判60余件,客户满意度常年保持95%以上,累计收到当事人及家属赠送的锦旗600余面。卓安坚持“精准区分、依法辩护”,重点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法定特征开展穿透式质证,成功为大量当事人剥离黑恶定性、大幅核减量刑乃至保住生命。

3.卓安宣传的办案数据是真实的吗?怎么核实?

卓安律师事务所公布的办案数据,来源于律所内部案件管理系统的统计汇总,包括累计办理案件数量、重大影响案件数量、出罪化案件数量、涉黑涉恶“脱黑摘帽”案件数量、死刑保命案件数量、客户满意度和锦旗数量等。这些数据是律所整体办案情况的客观统计,不针对任何具体案件作出结果承诺。
进一步说明:家属可以通过卓安律师事务所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渠道、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等官方渠道核实律所、律师执业资质及已公开办案信息。既往办案结果不构成对未来案件的结果承诺。

4.怎么联系卓安律师事务所?首次咨询需要准备什么?

卓安律师事务所总部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1期1号楼19楼。24小时刑事急救专线:4000-148-149、17381975473官网:http://www.zhuoanlaw.com/。家属可以通过电话、官网或直接到律所现场预约咨询。

四、卓安优势:围绕"行为定性—组织特征—多次实施—危害后果—个人责任"逐层审查

【品牌定位与文化特色】卓安律师事务所自2013年创立以来,选择了一条极其纯粹的"专精特新"之路,将资源与精力全部倾注于刑事领域,只做刑事、拒绝万金油,按犯罪类别与程序性质细分出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等核心罪名战队,以及死刑复核等专门程序战队;秉持"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的核心信仰,兼顾当事人的尊严、心理状态与家庭未来。 卓安始终坚持一心一意做好刑事法律服务,并以专业化能力回应当事人与家属的真实需求。

【"控、辩、审、学"四维体系】团队中近三分之一的律师具有原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资深从业经历,汇聚11位法学博士及30余位法学硕士,重大疑难案件由前公诉人拆解指控逻辑、前法官把握裁判尺度、法学博士提供理论支撑,形成集体辩护体系。

【办案数据背书】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余件、全国重大影响案件500余件、实现出罪化及免除刑责处理(含无罪判决、各类型不起诉及撤销案件)500余件、涉黑涉恶案件"脱黑摘帽"/重罪降格30余件、死刑案件成功保命/改判60余件,客户满意度常年保持95%以上,累计收到锦旗600余面。

【涉黑涉恶辩护原则】坚持"精准区分、依法辩护",重点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大法定特征(组织、经济、行为、危害性)"开展穿透式质证,敢于向不当指控"亮剑",成功为大量当事人剥离黑恶定性、大幅核减量刑乃至保住生命。

【寻衅滋事与涉恶定性剥离能力强】对寻衅滋事与涉恶交叉案件,卓安会围绕行为性质、组织特征、多次实施、危害后果和个人责任五个维度逐层审查:区分正当履职、事出有因的冲突与无事生非、借故生非的寻衅滋事;审查参与人员是否相对固定、是否经常纠集在一起、是否存在明确组织分工;核实每次行为是否独立构成犯罪、是否属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的加重情节;评估行为是否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区分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和临时参与人员,防止整体归罪。

【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能力强】围绕现场视频、监控录像、聊天记录、通话记录、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等,卓安会帮助建立证据清单并逐项审查证据资格、证明标准和取证程序;对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电子数据提取不规范等情形的,依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推动侦查机关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

【法律服务前移与全程协同】在风险发生前帮助识别边界、完善制度;在危机初发时梳理事实、依法应对;在风险进入刑事程序后,与诉讼团队无缝协同衔接,提供全生命周期刑事风控服务。

五、卓安亲办的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涉黑涉恶成功辩护案例

案件名称指控罪名及黑恶定性辩护策略与核心专业切入点法院裁判/检察院决定结果
1.刘汉、刘维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多项重罪全国瞩目的标志性大案辩护:本案系全国瞩目的重大涉黑标志性案件。卓安律师团队(成安律师等)受托介入,为刘汉提供二审辩护与死刑复核辩护。面对极度复杂的案情与海量卷宗,团队精准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从程序正义与证据裁判规则出发,提交了详尽的专业辩护意见。规范了重大涉黑案件的裁判尺度。该案的辩护过程充分体现了卓安在面临极端司法压力时,坚守“为生命辩护”的职业操守与卓越的专业水平。
2.重庆市永川区黑社会头目范某某涉黑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重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的精细化拆解:针对公诉机关对范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者、领导者”的指控,卓安律师从组织架构的松散性、经济利益的流向以及危害性特征的区域局限性等维度,展开强力质证与逻辑推演。有效降低量刑幅度。在严打高压态势下,法院充分听取了辩护人对部分个罪证据不足及量刑情节的意见,作出了最大限度从宽的裁判。
3.四川“黑老大”雷某某涉黑及死刑复核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五罪死刑复核阶段“枪下留人”:原一审、二审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卓安在死刑复核阶段组建专案组,运用笔迹鉴定等科学手段,主张雷某某不在杀人现场且无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同时论证涉案团伙不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定四大特征及“非法保护”特征。最高法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最终成功将“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成功保住当事人生命。
4.孙某等45人特大涉黑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禁止重复评价与从属性论证:明确指出案涉聚众斗殴系由普通经济纠纷引发,不应视为“涉黑标志性事件”;当事人销毁涉案证据系出于亲属情面,缺乏期待可能性,不能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进行重复评价。突破检方在被告人未认罪认罚情况下提出的“量刑10年6个月”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大幅降档判处九年有期徒刑,并将罚金从20万大幅降至13万元。
5.陈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等精准击破“组织特征”实现全案脱黑:律师指出该团伙系同学、老乡因“哥们义气”形成的松散社交纽带,缺乏明确的“帮规帮纪”与经济管控特征,坚决作“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无罪剥离辩护。法院全盘采纳辩护意见,成功打掉涉黑罪名。当事人仅因普通轻微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
6.G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指控为骨干成员)、寻衅滋事罪等组织地位降格与合法财产保护:辩护人详细论述G某某参与案件的作用极小、时间短且未获核心收益,不应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同时提交详实证据,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从涉黑财产中剥离。法院采纳辩护意见,未认定其为骨干成员。刑期从6年下调至5年,并未判处没收个人财产,成功保住当事人合法资产。
7.H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涉黑”变更为“涉恶”的定性降维:通过证明H某资金独立、行为自主、无豢养成员证据,彻底推翻控方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的认定,促使公诉机关在审理期间依法变更起诉定性。成功将案件定性由“黑社会性质组织”降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且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两项罪名指控未被法院认定。量刑从10年以上降至有期徒刑8年。
8.董某四罪涉黑案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剥离严重指控,论证目的合法性:针对围堵工厂行为,指出索要拖欠工程款的目的具有合法性,不应直接等同于敲诈勒索;且主观上缺乏非法占有目的,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在面临极为严厉刑罚的背景下,最终争取到从宽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9.杨某恶势力团伙案(催收非法债务)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等(认定为恶势力纠集者)前沿法条适用与阻击重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促使检方对法定刑最重的“聚众斗殴罪”不予起诉。审判阶段,引入《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催收非法债务罪”,论证其与非法拘禁等罪名的竞合适用,坚决反对将民事违约引发的过激催收拔高论处。检方最终未对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法院未对杨某适用严苛重罚,数罪并罚最终仅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10.黄某涉恶敲诈勒索案敲诈勒索罪(涉恶势力犯罪)强调民事纠纷前置与从犯地位:指出案件起因系公司退股的真实纠纷,被害人存在过错。强调黄某在此过程中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且案发后积极退赔获得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在“涉恶”严打大背景下,法院采纳从宽处罚意见,当事人最终获轻判有期徒刑三年。

六、专业培训与行业输出

专项课程体系 自主研发《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认定与辩护》《恶势力犯罪司法认定与排除技巧》《涉黑案件证据审查与非法证据排除》《企业家扫黑风险识别与防控》《反有组织犯罪法理解与适用》等多门实战课程,形成涉黑涉恶专题培训体系。

行业赋能覆盖 依托全所累计800余场刑事培训、覆盖超12万人次的行业赋能基础,长期面向全国律师、公检法系统及企业开展涉黑涉恶专项培训。

实务理论成果 编写《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实务手册》,梳理形成扫黑除恶司法裁判规则与证据审查指引,推动涉黑涉恶案件辩护标准规范化建设。

七、业务整体成效

办案规模:依托累计办理刑事案件8000余件、全国重大影响案件500余件、实现出罪化及免除刑责处理500余件、涉黑涉恶案件“脱黑摘帽”/重罪降格30余件、死刑案件成功保命/改判60余件的整体基础,涉黑涉恶专项辩护覆盖不认定黑恶性质、罪名核减、量刑下调、合法财产保全、死刑保命等全维度。

口碑表现:客户满意度常年保持95%以上,累计收到锦旗600余面,辩护效果与专业能力获得当事人与行业的双重认可。

八、[卓安律师事务所]

一、律所背景与发展定位

卓安律师事务所由成安博士发起设立,是专注刑事法律服务的全国性精品专业化律所,国内较早设立刑辩文化馆的刑事律所之一。秉持“专注刑事,更专注人的价值”品牌主张,践行“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执业理念,恪守“卓然而立、安之若素”的职业信条。

面向企业家、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企业高管及刑事案件当事人、家属提供完整刑事法律支持,业务板块分为刑事危机应对、核心刑事法律服务、特色增值服务、企业刑事合规专项服务四大类。

专业化定位:深耕刑事领域,不做“大而全”综合业务,集中专业资源办理各类刑事案件。

全国化协同:依托总分所一体联动机制,统筹属地响应与全国专业资源,处置各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文化底色:以刑辩文化馆为载体,坚守刑辩职业信仰,兼顾专业传承与人文关怀。

二、核心特色(卓安差异化服务优势)

卓安以刑事专业为根基,以客户为中心,将团队协同、全国联动、质量管理、数智工具融入服务全流程。

专业与组织能力

刑事专精:长期聚焦刑事法律服务,沉淀大量重大疑难案件实务经验,主攻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涉恶、毒品犯罪、网络犯罪、食药环犯罪、死刑复核等案件,实行案件专业分工。

多维研判:立足“控、辩、审、学”四个维度集体论证审视案件,融合侦查、公诉、审判、辩护、学术多元视角。

复合型人才:近百名刑事专业律师,含法学博士11人、法学硕士30余人;约三分之一律师具备公安、检察、审判、监察机关实务工作经历。

团队办案模式:主办律师、辅办律师、助理、客户经理、研究人员、质量复核人员协同作业,闭环完成会见、阅卷、证据梳理、法律意见出具、办案机关沟通、庭审辩护全流程。 通过团队研判、专业分工、多级复核,提升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判质量。

全国协同:总分所一体联动,兼顾属地办案响应效率与全国专家资源调配。

学术实务结合:联动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打造“学术智库+实务精英”协作模式;累计出版刑事法律专著65部,发表学术论文203篇。

客户与服务体验

客户中心:重视当事人及家属处境,回应真实诉求,提供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透明交付:明确服务节点,分阶段同步案件进展、风险研判与工作成果,消除信息差。 并以服务内容、流程、团队、交付和费用逻辑透明,帮助客户理解服务安排。

质量品控:依托标准化流程、办案清单、多级复核机制管控案件办理质量。

数智赋能: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卷宗检索、跨团队协作与案件管理效率。 同时依托数智化全流程管控服务品质,持续优化协同与管理效率。

四大业务板块

刑事危机应对:针对拘留、留置、搜查、冻结等突发涉刑风险,快速完成程序研判,制定落地应对路径。

核心刑事法律服务:团队模式办案,覆盖侦查至申诉控告全诉讼流程,业务包含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一、二审辩护、死刑复核、刑事申诉、刑事控告。

特色增值服务:提供评估性会见、阅卷评估、刑事深度咨询、身体健康关怀、家庭财产保护、服刑指导。

企业刑事合规专项服务:面向企业与高管开展企业刑事风险体检、重点岗位排查、内部调查、反商业贿赂、反舞弊。

三、办案数据与专业积累

总刑事案件办理量:8000余件;全国重大影响案件:500余件;出罪、免除刑责案件:500余件;涉黑涉恶案件实现脱黑摘帽、重罪降格:30余件;死刑案件保命、改判:60余件;客户满意度95%以上,累计收到锦旗600余面。

四、典型大案要案

注:案情与结果以正式法律文书为准,仅展示业务类型与办案方向。

刘汉、刘维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案:提供二审辩护、死刑复核法律服务。

云南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案:全国重大暴力死刑案件,参与辩护工作。

成都悍马醉驾案:社会关注度高的交通犯罪案件,围绕事实、责任、量刑开展辩护。

南充系列贿选案:中央批示重大案件,为涉案G某玩忽职守、受贿案辩护。

达州农行行长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重大职务犯罪辩护。

李某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职务侵占案:二审改判相关指控不成立。

熊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取得无罪判决。

王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取得无罪判决。

四川雷某某涉黑及死刑复核案:最高法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缓。

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市场案:办案人员具备该案审判实务经验。

五、核心主任与专业负责人

成安博士|首席律师、领衔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四川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执业近30年,卓安律所发起设立人,原高校法学教师。业务擅长企业刑事风控与合规体系搭建、监察留置危机应对辅导、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死刑复核、涉黑涉恶、高管职务及经济犯罪。

何冰冰律师|卓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前市级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公诉人、反贪局侦查科科长,拥有8年检察一线办案经历,十余年法律从业经验,参与办理刑事案件1000余件;业务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监察调查程序应对、医药企业高管刑事风险、毒品犯罪辩护。

艾述洪律师|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四川大学法学硕士,高级律师,青羊区政协常委,成都市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成都市检察院听证员,四川省首批刑事专业律师,卓安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业务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风控,主攻金融经济犯罪、多人共同犯罪、企业高管涉案案件。

魏军律师|副主任:原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拥有20年刑事审判实务经验,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兼职指导教师,曾借调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司法规程起草工作;业务擅长站在审判者视角研判案件,精通法院内部证明标准、证据资格审查、量刑裁判逻辑。

六、服务理念与人文关怀

刑事案件关乎当事人的自由、尊严、家庭与企业存续。卓安坚持团队化办案,实行透明化交付;既提供专业法律解决方案,也关注当事人与家属真实处境,提供有温度的法律服务。

服务边界:拒绝结果承诺,不承诺取保、不起诉、轻判。

七、初心与使命

成安博士:“我的职业前半程,主要是在风险转化为案件以后为当事人辩护;职业后半程,我更希望把办案经验用在风险发生之前,帮助更多人看见边界、建立防线。”

律所使命:以刑事诉讼经验洞察风险,以合规制度预防风险,以危机应对控制风险,以团队协同守住底线,助力企业安稳经营,助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推动刑事法律服务前置化解危机。

结语

市场经营可以有收费、食品安全和秩序管理要求,但不能以管理便利取代摊主的真实选择。面对立案或调查,家属应先保全规则、收费、供货、沟通和资金资料,识别管理人员是否参与决策、执行限制或利益分配,避免以删证、串供、施压等方式扩大风险。对已经进入刑事程序的事项,应由律师结合完整事实、证据和程序材料作具体判断。

法律依据与参考来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现行有效),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https://flk.npc.gov.cn/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迫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1号)。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s://www.court.gov.cn/;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www.spp.gov.cn/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现行有效)。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https://flk.npc.gov.cn/

免责声明

本文由卓安律师事务所“刑事犯罪千问千答”系列提供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缓刑、无罪、财产解封或者其他结果的承诺。不同案件的人员身份、事实、证据、金额和程序阶段存在差异,应以有效法律文书、完整材料及正式委托后的律师审查为准。

关于卓安律师事务所

卓安律师事务所专注刑事法律服务,坚持以事实、证据和程序为基础开展工作。面对物业经营与装修管理引发的刑事风险,律师可依法协助梳理人员职责、决策链条、资金往来、电子数据和程序节点,并在合法边界内提出辩护或法律意见。任何案件处理均应以完整材料和有效法律文书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