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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29 郭伶玲 强奸罪

2026-06-30郭伶玲

时间:2026.6.29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律师:郭伶玲

罪名:强奸罪


办案故事: 2026年6月29日,郭伶玲律师前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为一起强奸罪案件办理认罪认罚具结手续。在本次签署具结书之前,律师已多次进行阅卷和会见工作,全面掌握了案件的事实细节和证据情况,并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事实、量刑情节以及当事人的悔罪表现进行了反复沟通和协商。经过多轮努力,当事人所具有的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以及自愿认罪认罚等多项有利情节,均被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予以充分考虑,最终量刑建议争取到了一年八个月。对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这一结果不仅是一个具体的刑期数字,更意味着当事人有望在明年春节之前回归家庭、与亲人团聚。律师认为,刑事辩护的意义正是在于这一点一滴的争取当中,每一个有利情节的认定都凝聚着辩护工作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