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动态
2026.6.26 郭伶玲 故意伤害罪
时间:2026.6.26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律师:郭伶玲
罪名:故意伤害罪

办案故事: 2026年6月26日,郭伶玲律师前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参与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的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次庭审结束后,案件仍未当庭宣判。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围绕“在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是否仍可为当事人争取缓刑”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最后的辩护努力。尽管最终结果未必能够完全如愿,但本案经历了两次开庭审理,且量刑建议相比最初已经下调了两个月。律师认为,刑事辩护工作有时确实面临诸多现实困难和无奈,并非每一次努力都能换来最理想的结果,但只要能推动案件被重新审视、让当事人的处境被司法人员看见、让司法程序多体现一点温度,就值得继续坚持。律师对法官、检察官愿意再次听取辩护意见表示感谢,也认为司法进步正是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点滴推动而逐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