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动态
2026 年 7 月 17 日 郭伶玲、张国芝 强奸罪
时间:2026 年 7 月 17 日;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律师:郭伶玲、张国芝;
罪名:强奸罪。

郭伶玲、张国芝两位律师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参与一起强奸幼女案件的开庭审理。庭前阶段,两位律师充分释明法律规定,促成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经与检察机关积极协商,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低的量刑建议。庭审过程流程顺畅规范,当事人当庭明确表示服判、不再上诉。律师团队全程坚守程序正义与量刑公正的合法边界,确保最终判决罚当其罪,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