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区分主从地位,开设赌场罪获缓刑|卓安石大海、周彧文律师有效辩护

2026-08-17

律师:石大海、周彧文

案例类型:经济犯罪优秀案例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人员参与程度不同,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也应有所区别。如何从纷繁的证据中还原当事人的真实地位与作用,往往直接影响最终量刑。

近日,卓安律师事务所石大海、周彧文律师共同承办的一起开设赌场案取得良好结果。经辩护,法院综合采纳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意见,最终对当事人Z某依法适用缓刑。

受人安排参与赌场,面临刑事追责

2025年2月起,Z某受他人安排,参与租赁场地开设赌场,主要负责保管赌本、记账及现场服务。案涉赌场每日抽成约1.2万元至1.5万元,截至同年4月中旬,累计抽头30余万元,Z某个人获利1万元。

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Z某被公诉机关指控构成开设赌场罪。面对较大的涉案金额,如何厘清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作用,成为辩护工作的关键。

细查分工,锁定从属、辅助地位

接受委托后,石大海、周彧文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Z某,详细了解其参与经过、具体分工、获利情况及到案过程,并结合全案证据,对各同案人员的地位和作用逐一比对。

律师发现,Z某并非赌场的组织者和决策者,也未参与核心管理,其行为主要是听从他人安排,负责保管赌资、记账和现场服务,具有明显的从属性、辅助性。据此,两位律师将从犯地位作为辩护重点,力求避免仅凭参与行为和整体涉案金额,对Z某作出过重评价。

审前充分沟通,系统构建从宽情节

审查起诉阶段,两位律师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书,一方面从场所是否固定、参赌人员范围、组织持续性等角度,对案件定性提出辩护意见;另一方面结合共同犯罪中的职责分工,重点论证Z某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并就量刑问题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

虽然关于罪名定性的意见最终未被采纳,但律师并未停留于单一争点,而是继续梳理Z某具有的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同时,律师积极与家属沟通,推动Z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万元,为争取有利量刑结果创造条件。

多项辩护意见获采纳,最终适用缓刑

案件审理过程中,两位律师围绕Z某的从犯地位、主观恶性、实际获利以及认罪悔罪表现进行系统论证。最终,相关从宽意见得到采纳,法院依法对Z某适用缓刑。

本案中,辩护的价值不只在于提出罪名异议,更在于准确还原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真实作用,把分散的从宽情节转化为有事实、有证据支撑的完整辩护意见。

卓安始终坚持把事实查清、把证据看细、把责任分准,以专业辩护守住每一位当事人依法应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