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 某受贿、非法经营等案在法律框架内 争取到相对有利结果
律师:魏军
案例类型:职务犯罪优秀案例
一、当事人面临的困境
当事人 H 某因涉嫌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诉, 涉案总金额
特别巨大,面临数罪并罚可能带来的极其严厉的刑罚。指控其利用担任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并经营同类营业非法获利,且挪用公
款进行营利活动。案件情节严重,若指控全部成立, H 某将面临漫长的刑期,个人声誉、家庭生活及晚年均将受到毁灭性打击。
二、案件的难点与风险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指控事实复杂、罪名多、数额大,证据链条相对完整。H 某作为国企负责人,其职务行为与个人投资行为交织,部分事实的定性存在争议,如收受商铺是既遂还是未遂,经营同类营业是否必然构罪及非法获利计算方怯,挪用公款是否超过追诉时效等。控方证据扎实,若辩护策略不当,难以撼动主要指控。
三、律师的制胜之道
辩护人紧扣案件焦点, 制定了精细化辩护策略:针对受贿罪, 重点论证收受商铺未过户属未遂, 且部分款项性质为合法居间费或投资分红;针对非法经营罪,强调 H 某行为未损害国企利益反而创收,不符合该罪本质要件;针对挪用公款罪,主张已过追诉时效。同时,着力挖掘 H 某坦白、退赃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争取法庭对部分指控不予认定或从轻处罚。
四、最终成果
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 H 某构成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挪用公款罪,但未完全支持控方部分数额认定及情节。最终判决 H 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对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尽管刑期较长, 但辩护在罪名认定、数额计算及量刑情节上的努力,为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争取了相对有利的结果。
附件: 本案判决书 (部分展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