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某受贿案二审成功减刑三年半

2026-08-24

律师:成安

案例类型:职务犯罪优秀案例

承办律师: 卓安律师团队

一、当事人面临的困境

D 某因涉嫌受贿被指控 12 笔犯罪事实,总金额达 75.05 万元,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中一笔 50 万元款项被认定为“以借为名”索贿,成为量刑关键。 D 某面临刑期长、家庭负担重(需赡养老人、子女就学)等压力,对一审判决不服,迫切希望通过上诉争取轻判。

二、案件的难点与风险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 50 万元索贿指控的定性。控方证据包括行贿人证言及 D 某早期有罪供述,若成立将直接导致重判。风险点包括:第一, D 某对 50 万元性质的前后供述矛盾,证据采信存在争议;第二, 其余受贿事实证据链完整,辩驳空间小; 第三,自首、立功等情节需精准论证才能发挥减刑作用。

三、律师的制胜之道

辩护律师通过梳理资金流向,举证 50 万元用于女儿购房且存在正规借条,强调无请托事项印证“权钱交易”; 针对言词证据矛盾,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指出关键证人证言未依法转换, 属程序瑕疵。同时,强化 D 某自首、立功、退赃等情节, 结合其职务犯罪性质,论证减轻处罚的合理性。

四、最终成果

二审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 50 万元索贿证据不足,扣除该笔后受贿金额改为 25.05 万元。结合自首、立功等情节,刑期由六年改判为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10 万元。当事人刑期大幅减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附件: 本案判决书 (部分展示)